刑事起诉状分为自诉状和公诉状。刑事公诉状由人民检察院撰写,学生无需掌握。刑事自诉状是指不需要侦察的轻微刑事犯罪或告诉才处理的刑事犯罪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根据犯罪事实和有关法律,直接向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人侵犯权益并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文书。
刑事自诉状与刑事公诉状具有相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不同的是检察院的起诉书是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律文书,而刑事自诉状则是自诉人以个人名义向法院起诉的法律文书。它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自诉人直接向所在地区管辖的基层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它可以由自诉人自己写,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写。
第二,刑事诉状的结构。
刑事诉状的结构分为三部分:首部、正文、结尾。首部包括要在诉状正上方写明“刑事自诉状”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事项。如果自诉人与被害人不同一时,根据权益被害的程度依次排位;写被告人时,按罪行的轻重程度排列,由重到轻。正文部分要写明诉讼请求,如果请求在两项以上,要逐项写明,被告人为多人时,请求要分别写明。
这些请求必须在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写明犯罪事实,即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动机、目的和后果;犯罪手段、情节和后果是叙述的重点情节;写明原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有举证的责任,用证据说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援引相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论证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写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所,证据材料的种类、名称、件数等。尾部落款写明“自诉人×××”、诉讼时间、人民法院的名称,有代理人的可以在自诉人后列写,也可不列写。左下角写明副本份数、物证数等。
第三,撰写刑事诉状的注意事项。
写刑事诉状有几项注意事项,其中包括被告人、原告人的身份事项齐全、明了;诉讼要求清楚明确;事实、理由详实,时间明确,地点具体、不含糊;揭露犯罪动机,有利于证明犯罪行为;作案情节重点说明,以充分反映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让审判人员清晰了解犯罪的全过程;对事实的描述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实事求是。
(2)刑事上诉状。
第一,刑事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是指刑事诉讼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裁定、判决或重新审理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刑事上诉状是被告人要求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刑事审理的法律文书,它有利于保护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证审判质量,有利于减少或防止错案的发生。
刑事上诉状的结构与刑事诉状差不多,也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首部写明标题《刑事上诉状》和上诉人等的身份事项及案由;正文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尾部写明上诉人、上诉日期、人民法院的名称及附件等等。
第二,撰写刑事上诉状的注意事项。
写刑事上诉状时要注意几点:标题要明确,写在第一页上部正中;上诉人身份事项要写齐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及邮编,如有辩护人,辩护人身份事项包括单位、职务、姓名;在公诉案件中,不要写被上诉人,但在自诉案件中要写明被上诉人的身份事项;在案由中,除了写何人、向何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上诉外,案号必须写准确,如“上诉人×××对××××人民法院(××)×刑字第××号判决(裁定)不服,现提起上诉。理由是:……”;上诉理由部分要写明原判决或裁定的不合理处,运用恰当的表达方式,针对不合理写明原事实、证据和运用的法律、诉讼程序的具体内容,要层次清晰,简明扼要,据理直驳;上诉的各项请求要依次写明,并最终得出结论,即请求撤销原裁判、请求变更原裁判或是请求重新审理该案。
(3)刑事申诉状。刑事申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被害人及其他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案件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不受裁定或判决是否执行完毕的实践上的限制,但也不能因递交了刑事申诉状而停止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刑事申诉状的结构与前两种诉状基本相同,首部、正文、尾部分别写的是申诉人的身份事项及案由,申诉的理由和请求,致送机关名称、申诉人、申诉时间和附项。
书写时必须注意,标题《刑事申诉状》写在正文上方;申诉人的身份事项除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业、住址七项外,如果申诉人在押的,还要写上现押某处;案由要写明何人对何案向何法院、何案号的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即“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不服,现提出申诉。理由是:……”;案号写准确,申诉理由和请求要依次写清楚。
(4)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指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代理人为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事实和法律向所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立案的依据;是被告人应诉答辩的依据;通过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有可能得到保护。它是由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交,其中争议的焦点应是民事权益或其他民事纠纷。
民事诉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首部正上方写明标题“民事诉状”,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所等身份事项;正文中写明事实案由、诉讼请求;尾部注明具状人姓名、日期、致送法院名称及附项。
制作民事诉状要做到格式正确、叙事真实、证据确凿、内容合法、表达恰当、语言准确精练。
(5)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是指上诉人或其代理人因不服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裁判,在上诉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裁判或重新审理该案的法律文书。
民事上诉状具有引起第二审程序的作用,有利于保护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错案的发生,确保审判的质量。民事上诉状应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才提起的。上诉必须在第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或在第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天内提起才有法律效力。
民事上诉状的结构分为首部、正文和结尾三部分。首部包括标题、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身份事项及案由;正文包括上诉理由及请求;尾部写明上诉人姓名、日期、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附项。
写民事上诉状时,必须写明何人对何法院的何案号的判决或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即“上诉人×××对××××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现提起上诉。理由是:……”。
(6)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是指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审理该案的法律文书。
民事申诉状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依据,同样也是民事案件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工具。
民事申诉状的结构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首部应写上标题、申诉人和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及案由;正文写明申诉请求和申诉理由;尾部包括申诉人姓名、日期、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附项。
民事申诉状应在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两年内提起,否则超过时效,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对调解书不服提起再审的,必须是因为调解时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内容违法而提起。
(7)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是指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上的损失时,在指控被告人有罪并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被告人对其物质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与刑事诉状、刑事诉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除首部的标题改为《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外,起诉人称为自诉人,被诉者称为被告人;当附带的民事被告人不是刑事被告人时,在刑事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后列写附带民事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在正文中,先写刑事诉讼事实,再写附带的民事诉讼请求;在事实部分,先写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再写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带给自诉人的民事上的损失;在证据部分,现写犯罪证据,再写民事损失证据。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法结构与刑事诉状基本一致,在此就不再赘述。
(8)刑事、民事反诉状。反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法院第一审程序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案件的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反诉状只在刑事自诉案件和民事案件中存在,刑事公诉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中不存在反诉。当反诉的内容与本诉案件的内容密切有关时,由法院决定是否可以与本诉一起合并处理。
反诉状的格式为首部、正文、尾部。首部写明标题、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身份事项;正文中简明扼要地写明反诉的请求、事实、理由和相关的证据、法律规定;当反诉和本诉的内容有关联、法院决定可以合并审理时,才能合并,否则只能另行起诉。
(9)行政起诉状。行政起诉状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或其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