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黄震史着举要
黄震(1213年-1280年),字东发,浙江慈溪人。宝佑进士,历吴县尉、浙东提举常平,主管文字,擢史馆检阅,参与修撰宁宗、理宗两朝国史、实录。因直言弊政,出判广德军,又知抚州,后移浙东提举常平。黄震学宗朱熹,兼采诸家,是南宋后期浙东地区一位学问渊博、治学严谨的着名学者。他在继承朱熹史学的基础上,也对之进行了一些“修订”,是南宋义理史学的殿军人物。
黄震的史学着作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戊辰修史传》(或《戊辰史稿》)一卷。包括有杜范、真德秀、洪咨夔、袁甫、徐元杰、李心传六篇传记,每篇末均题有“史臣震拟赞”字样。其主旨在于表彰正人,推崇节气。但无论是内容还是论赞,都没有什么特色,所以在黄震的史学体系中并不占主要地位。
(二)《古今纪要》19卷。该书上起传说人物伏羲、神农,下至北宋神宗哲宗朝,是一部以人物为主线而贯通古今的通史着作。这部书深受朱熹《通鉴纲目》的影响,也深为历代史家所重视。四库馆臣称其“词约事该,颇有条贯,非曾先之《十八史略》之类粗具梗概,伤于疏陋者比”,近人钱穆也说它“博综条贯,细大并包,兼附评论,简约扼要”。这部史着的特点较为明显。其一,继承了《资治通鉴纲目》“详近略古”的撰述原则。在总共19卷中,唐朝7卷,五代1卷,宋哲宗前的宋朝3卷,近代史实居2/3还多。其二,在体例上“亦用《纲目》之例”,文法上也颇为重视字词的运用,有“春秋笔法”之意寓于其中。
(三)《古今纪要逸编》(又名《理度二朝政要》)一卷。这部书主要记载宋理宗、宋度宗二朝的史事,可能由于资料所限,其书所录并不完备,如大臣传记,在理宗时还有贾似道、杜范、崔与之等人,而度宗朝则一人没有。根据后人的推测,《逸编》本是《古今纪要》的一部分,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而导致散佚,部分残留的内容遂形成了《逸编》。
(四)《黄氏日钞》,原为97卷,实存95卷。这本为黄震的一本读书笔记,其中约有68卷是阅读经史子集的笔记,不仅有对古人的论述,而且包含着大量的史论和史评,以及史书的辨伪、考订,可与《古今纪要》相辅而行。钱穆说:(《纪要》)取以与《日钞》合读,可见东发治史之大概。69卷以下主要是黄震的文学作品。
(第二节)黄震的义理史学
一、天理史观
作为闽学后人,黄震承继了朱熹的很多史学观点,天理史观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内容。如同朱熹把“天理”作为历史发展的终极原因一样,黄震也认为“天理”是历史变动的根本依据。“流行天地间,贯彻古今而无不同者,理也”,“一事一物之微,一举一动之暂,无非天理之流行”,“盖理虽万世而无变”。具体而言,天理“就是以君臣、父子、夫妇为核心的纲常伦理,整个历史的变化和王朝的盛衰都是围绕其展开的。”六朝乍起乍灭,生民涂炭,推所自来,实原于三纲沦、九法灭,而君臣上下之义不明也,余观晋事,悲矣。岂非其效尤曹操,欺人孤儿寡妇,狐媚以盗天下而然与?六朝之祸,于兹烈矣,而开之者操也。呜呼,悲夫!向使渭滨之帅不死,岂至是乎?呜呼,悲夫!岂天之未欲平治天下乎?呜呼,悲夫!三纲沦、九法灭,其祸之烈乃尔!儒者之论君臣之大义,其可一日不明于天下乎?
黄震在肯定“天理”的同时,也对历史现象作了探究,并提出了“时运论”。前文已经指出,胡寅的历史观中已经有“时”的认识,朱熹也十分重视对“历史时势”的考察,并通过否定封建井田的现实意义来说明其观点。黄震则比较深入地阐释了“时运”对于王朝兴衰更替的重要作用。他认为,一个历史人物即使才气过人,胆略出众,如果没有客观的历史机遇,他也不可能施展本领,建功立业。相反,那些“碌碌之辈”倒有可能借着“时运”成就大事。比如三国时期,刘备、曹操、孙权都是盖世英雄,只因为并立于世,所以天下“未可旦夕并也”,而司马氏本来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但投身曹氏后,恰逢三国逐渐衰落,于是司马氏相继亡之,并建立了晋朝,统一了天下。对此,黄震很是感慨,呜呼,方三国之强也,龙争虎战,彼此不能得尺寸土,及其衰也,以一庸人谈笑而尽有之,世运之离合,固亦有时也哉。“黄震用”龙虎“与”庸人“对比,世运”和“有时”并书,就是要表达历史客观机遇的重要意义,当然其中也包含着对南宋末期国势不振、江山渐失却无能为力的慨叹。
在重视“世运”的基础上,黄震还论述了“德”在历史盛衰过程中的巨大作用。他首先表示,天下非一家之有也,有道者之有也,“即肯定了朝代更迭的合理性。黄震同时提出了得天下的依据,即”道,“也就是”德行,“(王朝)大抵有德则兴,否则亡”。宋朝能够削平诸国,一统天下,就是因为“天生艺祖,以仁济世”。西汉虽然也能“兼制西域”,但却使用了古代帝王所不用的“力”,故不足为训。东汉和帝、安帝、顺帝时期君权旁落,为外戚宦官把持,因为有袁安、杨震、虞诩、张纲、李固等“骨鲠之臣,忘身徇国”,所以才能够在困难的局面下,维持住东汉王朝。可见,无论是君还是臣,都应该对“德”加以重视,否则会给皇朝的稳定和存在带来严重的隐患。
二、史书正统观念
传统史家治史大多严于正闰之辨,这是因为辨析历代王朝的正与闰,不仅涉系到史着编撰的体例、系年等问题,也关系到史家所持的政治态度。黄震并没有系统阐述正统论的文章,但是从字里行间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正统思想。
首先,他承袭了朱熹的理论,对那些“义理”不正的王朝绝对不以正统视之。如朱熹在《资治通鉴纲目》中,没有把武则天建立的周朝列入正统,黄震在《古今纪要》中亦然。他只是叙事到唐中宗时做了简单的一个说明:裴炎与武后废为庐陵王,立豫王旦,是为睿宗,而武氏称制。开告密之门,作罗织之狱,先诛唐宗室贵戚数百人次及大臣数百家。改唐为周,立武氏七庙……越二十五年武氏疾甚,张柬之以羽林兵斩易之兄弟,迎中宗即位,复国号为唐。“其下黄震又用”武氏盗国“这样更显”激烈的叙述表明了立场。
三国时期,朱熹以刘备为正统,黄震也持相同的观点,并且指出陈寿将曹魏当作正统是“谓贼为帝而谓帝为贼”。因为从继承上看,刘备是汉室子孙,余脉尚存,因此三国虽然分治,理当以刘备承统。所以史家修史“以编年之法论,则献帝之汉灭,当以昭烈之汉继之;昭烈之汉既灭,始当不得已而属之吴魏,以南北分系”。显然,这是朱熹“正统之余”的翻版。同时,黄震对司马光质疑刘备“中山靖王后裔”身份的说法也进行了反驳:
呜呼!晋元帝以司马氏支裔,累累渡江,仅仅自保,尚得以续晋之称。曾谓昭烈风云庆会,三代之后邈焉寡俦,锐志兴复,而反不许其称汉耶?使昭烈果非汉子孙,曹操盖世奸豪,岂不能声其罪而诛其伪?当时荆楚之士从之者数万人,无一疑其为伪,今反去千百载下而创疑其谱牒耶?世次之不详,此正陈寿之罪,而不当以疑昭烈也。
上述言论从三方面批评了司马光的思想。其一,东晋偏安江左,只图自保,还可以“续晋”,一心想光复汉室的刘备却被列于“僭伪”,实为不公:其二,即使刘备不是汉室后裔,也应当极力声讨“挟天子令诸侯”的曹操,不应该把其子建立的政权当作正统,实为不当;其三,当时万余名荆楚之士都没有怀疑刘备的“血统”,千年之后却有人产生了疑惑,实为不该。总之,这一切都应归咎于陈寿之误。
提倡三国时期以刘备为正,驳斥陈寿的言论和否定司马光的“正统观念”都表明了黄震在“正统”问题上对朱熹的坚决支持。但他并不仅仅是继承,还有所发展。黄震指出,以蜀来称刘备建立的政权是不确切的,应当以汉称之:
且黜汉之号而蜀其名,呜呼!不知蜀之名其何所据乎?蜀者,地之名,非国名也。昭烈以汉名未尝以蜀名也。不特昭烈未尝以蜀名,虽孙氏之盟亦曰汉吴既盟同讨魏贼,是天下未尝以蜀名之也。彼小人兮独何所据而以蜀名之乎。且国之有号犹人之有姓氏也。自古及今,未有改人之姓氏而笔之书,则亦未有改人之国号而笔之史者也。谓其偏据与?刘渊自谓汉人犹谓之汉。为其未能中兴与?元帝累累南渡,世亦谓之晋矣,未闻以其居吴而谓之吴也。
黄震认为,既然没有人称东晋为“吴晋”,当然不应该称刘备的政权为“蜀汉”。话语浅显,但含义丰富。因为如果王朝的名称用“蜀”而不用“汉”,所谓正统的合法性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也因之,黄震一再强调,观三国之志载者,他未暇责也,必先正蜀汉之称而后可。
黄震力驳陈寿、司马光正统论上的“错误”,并且以“正名”理论指出“以蜀称汉”的不当,除了学术见解的不同外,也有着政治上的原因,清朝学者十分清楚地指出了这点。三国以后,统治中心在中原的朝代往往赞成陈寿的正统之论,偏于江南的政权则同意习凿齿的正统观点,南宋定都南方的临安,史家当然会站在习凿齿一边。这点通过黄震对“东南不可以立国”的反驳,可以明确地表现出来。前已指出,胡寅曾在《读史管见》中对“南不能统一北”之论大加批评,黄震也有同样的议论,他在对苏辙《古史》的评述中说道:《史记》赞勾践范蠡臣主之盛,而《古史》反以立国东南为不可有为,至下取六朝蔡谟之说。夫事变无常,成败在人,乌可以六朝为监而概谓东南不可立国,且以远证事哉。这明显是为南宋政权作辩护,同时也是对其历史观的回应和补充。
但另一方面,黄震对一些史着中“不合义理”的“纪年”也表示了理解。如吕祖谦的《大事记》在东周灭亡后以秦纪年,黄震解释说:秦昭王五十二年,是岁,秦既灭周,以秦年统诸国,然始皇二十六年以前秦固未尝敢称天子。“《大事记》在秦灭亡之后以”义帝“纪年,黄震指出:以义帝纪年恐别有见耳。义帝本楚怀王之孙,流落牧竖,项羽以人心为楚不平,借之以从众望,所谓弁髦耳。岂真天下之共主哉。”这两个事例表明,黄震在具体的史书编撰上并没有完全以“义理”衡量正统。同样,他在《古今纪要》中记叙三国时,虽然首列刘备之“汉”,但国名却低格书写,和其他正统王朝顶格书写有所区别。对于这样的“形式”,黄震也做了解释(昭烈继汉,汉灭分属吴魏),尚有当斟酌者。昭烈虽有志复仇而未遂,吴魏乃一时角力,非秦相统摄,如战国于东周之世袭子孙耳,“所以三国纪年也不是要表现出谁为正统谁为僭伪,只是”分国以记“以便检阅”。而在五代时期,黄震也是低格书写梁、唐、晋、汉、周五代之名,与朱熹《纲目》中以干支纪年也有所不同。就此而论,黄震又比较倾向于司马光的编年叙事形式。
因此,总体来看,《纲目》完全遵从义理的标准来确定正统,《通鉴》严格遵从客观的事实和编年的原则来辨别正统,黄震则表现出一种“调和”,即在理论上支持朱熹,而在实践中偏向于司马光,这一变化也表现出了黄震对朱熹正统论一定程度上的“修正”。
三、史无定体的编纂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