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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寂年(5)

从到了许子初所在的城市之后,我就很少再偷。许子初告诉我,你用钱我给你,秦夏,我希望你是个干干净净的姑娘。我不反驳他,我从心底里也希望自己是个干干净净的姑娘。我按着许子初的想法走我自己以前从没走过的路子,丝毫不觉得心慌,反而踏实。

我畏寒,却爱极冰凉的食物。

南方的冷饮店很多,冬日里开着门的也不少。第四条街拐角处的冰激凌最正宗。店面很小,支起了两三张桌子,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少年,黑框眼镜,偏瘦,却不显得羸弱。

天气冷的时候店里生意很冷清,我坐在最靠里的位置吃得瑟瑟发抖。老板递给我一杯热开水,然后在我对面的位置坐下。我握着杯子和他说“谢谢”。他冲我笑笑,以后在我的店里你不要偷,你来,我免费做东西给你吃。这杯热水先别喝,你刚吃完凉的东西立刻喝热水对胃不好。

我低着头听他说这些话,手里拿着塑料勺子不断地搅拌杯子里的冰奶油。他说,秦夏,我叫唐再,我用右手食指在桌子上草草地画过这两个字的痕迹。

唐再,唐再。

他知道我是秦夏。

冬日不算长,春天快来的时候,温度已经回升了一些。许子初趁着白天有时间的时候,就骑着自己的摩托带我去郊区转转,我从背后抱住他,不考虑前方是哪里。

我央求着许子初给我买了画板,他忙的时候我就找一些好风景画在画板上。留不住的东西能以另一种方式定格。

许子初说他要出差,去北京。我听着,心里没有多大的情绪起伏。他中间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在电话里说,秦夏,你听。我听见话筒里有“沙沙”的声音,是风。许子初接着说,秦夏,我在长城上,我想抱抱你。我没说话,他也沉默着,一分钟之后我挂断了电话,继续把颜料涂在纸上。

许子初回来的那天我去车站接他,迎面环住了他的腰。许子初的动作滞缓了一下,然后笑了笑,把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青色的胡楂长了许多,扎得我有些痒。

他说秦夏我爱你。我说嗯。

我喜欢唐再是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事情,每次他给我做冷饮的时候我都盯着他看。他的魔法能把我喜欢的甜奶油都开成最漂亮的花。曾经我还考虑过我到底是喜欢唐再呢,还是喜欢唐再的冰激凌。

唐再知道我的成长环境,知道我的无可奈何,也知道我身上有一些褪不掉的疤。他像是一个拥有水晶球的巫师,洞悉了我全部的过去。

其实唐再有女朋友,周末的时候就到唐再的店里给他帮忙,我之前偷偷地把自己跟他的女朋友做过比较。我想,如果我家世良好,背景干净,我一定会把唐再抢过来。可是,可是,唐再,我现在是真的配不上你。

唐再是这辈子第一个对我好的男人,没有血缘,也并非情人。所以我知道,终究有一天我肯定会失去这一切,迟早的事情。

许子初被警车带走的时候,我站在门口看着他不哭不闹,他戴着手铐回头冲着我笑,笑容里不夹杂丝毫的悲伤,我别过头,生怕被那个笑刺疼了眼睛。

昨天许子初递给我一张银行卡,他说秦夏,密码是你来见我的日子。你离开这里吧,回你的地方去。我手里攥着银行卡不说话。许子初接着说,秦夏,你爱过我吗?我抬头看着他,咬着嘴唇继续沉默。然后许子初笑笑,摸摸我的头,不再继续纠缠这个问题。

其实,许子初。

如果说最开始我和你在一起是为了有个依靠,那么后来我和你在一起是真的因为我爱你。我渐渐地依赖你,感受着你给我的温暖,可是我说不出口。我对你的所有深重的感情都说不出口。

我希望你懂,希望你都懂。

再见到唐再的时候,他已经和他的女朋友分开。

这个时候气温已经回暖了很暖,我站在唐再的店门口,看着他背对着我在调一杯蓝山。我说唐再,我回来了。唐再回过头,秦夏,你准备喝点儿什么?他神情平静,一如我从来未曾远离过。

唐再早早地锁了店门,带我去后街吃东西,他要了一瓶啤酒,低着头给自己倒满,然后他说,秦夏,我知道你会回来的,你走的时候我就知道。

可是唐再,就算当初我刻骨铭心地爱过你,现在也都已经被时间侵蚀得体无完肤了。我回来,就只是为了能和你有一个正式的告别,不掺杂任何情感。我再离开就不会回来了,我爱上了北方,已经无法自拔了。

我走的时候唐再去火车站送我,他还是波澜不惊,没有炽烈,也不冷漠。我说唐再,我走了,我抱抱你吧。然后唐再伸手给了我一个不深不浅的拥抱。他说秦夏,对不起,声音很轻。我装作没听见,本来就是彼此甘愿错过的东西,何必再摊开来讲一次。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透过车窗看了看唐再,冲着他挥了挥手。

北方也变暖了许多,可呼吸里还带着呵气。我在许子初的阳台上种了很多的月季,我想等他回来的时候,这些花都能开得很漂亮。

我在探视厅里隔着玻璃墙对着许子初笑,他的头发短了很多,更显得英俊。许子初也笑,他问我,秦夏,你冷不冷。我说不冷。顿了顿,我继续说,时间不长,几年而已,我等你好了。我看见许子初哭了,眼睛里蓄满了泪,我沉默地看着他,心里忽然就涌出了一种想给他永久陪伴的坚定。

我走出监狱的时候,外面阳光很充足,觉得有些刺眼,却觉得舒服。我隔着衣服摸了摸左手臂上蜿蜒的伤疤,许子初,即使我留下丑陋的过去,可你给我的以后是安稳的。

我知道许子初给我的钱从何而来,更知道他想让我完成自己的愿望,可我已经不怕这个疤了,即使我带着它一辈子,也会向着布满阳光的方向生活下去。我不怕所有的过去,未来太长了,许子初的存在足以让我有满满的勇气去面对之前的日子。

所以,许子初,等你回来,我们就在北方结婚吧。有你的地方哪里都不会冷。

斜阳归不归

文/Ds

那条河从脑海深处汨汨涌出,河的源头是连绵青山,毛茸茸的深浅不一;它流过山的腰,如银蛇轻舞,流过丛林,流过石桥。我站在桥上眺望,曲折小径的深处,在一株小叶榕下,新旧两座依偎的老宅,还有那个笑盈盈的白发老人。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眼早已被白翳遮了光,看不见来人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耳早已模糊了声感,万籁皆寂;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一口结实的牙松落入泥,咬不了字嚼不动米。她往日喜欢坐在树下摇晃着蒲扇同人闲说的习惯渐渐隐去,明知眼前有人,却仿若隔一堵无门厚墙,声音挡在了那里,进出两难;她也不再手握弯镰钻进大片绿密的甘蔗地里,吆高曲,踏黄泥,仰着被阳光晒得微醺着脸。

我远远看见她,佝偻着背,坐在老宅红木门前,静静。

我猜她一定是在思念我死去的外公。

母亲说二十年前她和她五妹大着肚子从县城坐一个小时的汽车再转乘牛车驶在那条羊肠道上,坑坑洼洼,腹中的我又上下翻腾,牛慢悠悠地走,母亲心急如刀割。过了那条河,过了那座桥,榕叶在斜阳的余晖中盘旋掉落,静止无风,一声细长的哭腔从老墙根里撕拉开来。

之后二十年,冷清、寂寞。

外公是一介书生,解放前念的是革命大学,读过书多却木讷不善言辞,懂画画,懂作诗。解放后调至百色任职,几年后因父亡归家,再度前往却又因误了车而不得不作罢。乡人有劝其徒步行去的,但那时西南边境山匪猖狂,携妻带子不便,也打消了这念头。一留下,在大山里面朝黄土便是数十年。那些年教过书,当过会计,种田犁地是家常事;子女多,负担重,总是久病缠身了却不肯医治。

九二年修葺老宅,外公架梯上爬,失手坠落,重摔于地,一坠便卧床不起,直至医生查出有肝癌,不久即逝。

我从未见过外公,但却总是翻读他遗留下的书,听母亲讲他的故事。在老宅的阁楼里藏着许多大红箱子,灰尘早就铺满了盖子,蜘蛛网结在四角、头顶和地板,铜锁松动。十岁那年我第一次架了梯子爬上去翻捣,没有电灯,只好手持一盏煤油灯,微光在泛黄书页前掠过,惊起四窜的衣鱼,我抖了抖,它们从空中坠落,又一溜烟钻进了地缝里。《隋唐演义》《水浒》

《三国》这类书都是那时从里面翻出来读的,后来还翻出一些诗词集。蓝黑墨水的钢笔字迹时常跳脱在段落空隙,我知道那一定是外公的笔迹。有时会翻出外公给舅舅写的信,督促他读书,这时候我便会召集弟妹们围起来哈哈大笑;倘若翻出外公年轻时候的照片,总不觉惊叹他的眉目俊朗。“翻箱倒柜”成了我每次回外婆家的必修课,而外婆每每总是坐在一旁不发一语,她知道那些都是压箱底的旧时光了,睹物更思人,亦更伤心。

那日因为父辈们饮酒甚酣,都醉醺醺的,栽头便睡,无人驾车归去,便只好留宿在外婆家。这座松松垮垮的老宅子已经很久没有在晚上接待过客人了——我想我们俨然已成了客人,从小到大都未曾睡在此处过。母亲在木板上铺上竹席同垫子,认出了那张破旧挂满补丁的红褥子正是自己儿时用过的旧物,她孜孜不倦同我讲那时候的事情。床头红木桌上搁置一盏煤油灯,火苗有些散了,她就用镊子夹起束做一根,灯罩如水晕过一般朦胧不已。

正堂的瓦顶掀起的三道口子打下清幽而白的月光,悄然移动,我拉了藤椅坐下,不安分地折根竹枝摆弄它。周遭沉寂,弥漫有陈腐的酒香。小舅因为住在镇上,路途不远,晃晃悠悠开着摩托车驶过小道回去了。

有时候我问母亲,为什么小舅住得那么近却不常来看外婆。母亲支支吾吾。我倒是从旁人对话中得知原来外婆竟被舅妈赶出过门好几次。外婆这一生育有三子,前面两个在大饥荒的年代都不幸夭折了,后来又一连生了三个女儿,等小舅出生的时候,自然欣喜不已,从小就宠着惯着他。姊妹们都把大姐的衣物打了补丁往下传着穿时,小舅穿自己的新衣裳;念书到最后供不起那么多人大家又都放弃了机会让给小舅。那时候家里就只有一个孩子念着书了,可外婆却还是如旧坐在宅前大叶榕下等着他放学回来。积年累月成了习惯,纵使是多年后儿女们纷纷都离开了“那界”这个小地方,走得远了,更远了,她仍旧在那里等。

生活的盼头总是同日升月落一齐轮回,明明灭灭却希冀仍在。

最后一个生的小女儿远嫁海南,她十多年都未见一面算是情有可原;然而住在不到十公里开外的小舅却总推托事忙,把外婆一个人丢弃在大荒宅子。

老牛死了,稻田死了,河水死了,天空死了。

我害怕看到外婆的影子——在月光下,她是那么的佝偻而孤独。

人老了像是枚爬满锈迹的钉子,年轻时扎进深墙里,同红砖长到了一起,若年晚拔出,则瓦屋塌,锈迹离。

事实上我统共和外婆并没有说过多少话。我小时候在城里长大,每年回来两三趟,春节一趟,清明一趟,中元节一趟。而每次回来总是午后至黄昏归,匆忙吃顿饭便离去。齐聚一堂的时候总是热闹非凡的,可四散之后的冷清只有外婆一个人默默承担吧。

而外婆的汉语不好,我以前用壮语同她交流又显吃力,所以总是她在用壮语说我在听,我在用汉语讲,她也在听。我不知道她到底听懂了多少,亦如她也不知道我听懂了多少。

记忆中同外婆接触最多的那段日子是我还在念小学的时候,母亲把外婆接到家里来短居一周。很少离山的外婆在城里总分不清路况,每天放了学后母亲便让我陪外婆四处转。其实哪里是我陪外婆,分明是外婆陪着我。我奔到体育场前玩秋千,又到田径场边爬云梯,外婆一看我在高处,总露出担忧的神情,佝偻着背,两只手在下面预备着随时接住我。我在空中大笑,儿时最想有人疼爱,愈溺爱,我则愈张狂。后来玩累了要外婆背我,我一跳,跃上她弓起的背,仿若驾着一匹嶙峋老马,我笑,她比我笑得更开心。

我指着前面一家商店说“M?dai,gouyigwnpinkgilin!(外婆,我要吃冰激凌)”外婆抿住嘴笑笑:“gwn、gwn、gwn。(吃、吃、吃)”那是我第一次用壮语同外婆说话,蹩脚的腔调像是学舌鹦鹉,两个人一路上互相被对方逗笑了。现在想起来,其实那个时候外婆并不知道冰激凌是什么东西,她听我吐出那么一个词大概也有些莫名其妙。我领着她往前走,翻箱倒柜摸出一只香芋味的冰激凌,外婆则从腰间细绳拴着的红蓝纹壮锦荷包中掏出皱皱巴巴的零钱,一角两角地递过去。我掰开上面的圆纸片,用舌苔整个抹过去,将纸片上沾上的冰激凌舔舐干净。外婆看着我笑,我也笑。冰激凌连续吃了一周,即是外婆短居的时日。

那段时光太值得回味——除了有冰激凌,每天晚上还能吃到肉。因为家境潦倒,母亲常常抱回一个大南瓜,一个吃三四天,完了,再买一个。有时候能在南瓜中夹出一点油渣来嚼,都觉得满腹惊喜。平日里连饭都吃不饱,又何谈什么零食。但是因为外婆的到来,母亲每天都买两三块钱的猪肉,并嘱咐我让外婆先吃。但事实上外婆很少吃那些肉,全都夹到碗里头给我。

最后一日外婆在给我买好冰激凌后又偷偷从荷包里拿出一叠整钱给我,足足有四十元。我那时大抵是想要而又不肯要的,撇撇嘴嘀咕:“妈妈说不能拿。”外婆便硬塞到我的小口袋里。她咯咯地笑着,摸我稀疏的头发,说以后多吃些有营养的,水果啊,鸡蛋啊。我点点头。年幼如我并不懂得外婆这四十块钱攒了多久,但我猜想一定来之不易。我便一直留着,躲在枕头缝里,衣柜侧角,直到有一天母亲整理家务时发现责问我,我才道出了实情。

母亲看着那叠钱哭了。

泪水里是满目的歉疚,以及,无奈的悲凉。

母亲问我,是否还记得我从咿呀学语到跑跳自如都是外婆一手带着的。

我说,不可能吧,我怎么没有一点印象呢。母亲说,那时候我整天哭闹啼叫个不停,见到外婆,马上就安静下来了;还老喜欢笑,露出两只小酒窝,外婆就抱着我给邻居们看;每天不离手地抱着、背着我,哄我睡着,给我换尿布;小时候我又常病,她整夜整夜地守着我。我自嘲记忆真是个贱东西,总把别人对你的好与恩惠忘掉,抛入大江大河,流逝入海。

这些年因为读书忙,见到外婆的次数愈加的少了。那天我在黄昏前乘大巴回外婆家。路并不长,天光大好,乡村公路的静谧同炎夏蝉鸣的惊闹大异。在小镇楼层的窄巷后深藏着另一个世界,那里有一大片稻田,我沿着那条路走,黄土漫天,窄如羊肠,一切同二十年前的丝毫未变吧。两旁青黄的谷子在风中摇曳,我看到远处连绵清瘦的山和大片云彩,天是澄澈的蓝,风扑面驱炎。我走过那条干涸的溪流,那片鹅卵石铺满的枯竭河床,再走过破旧石桥,栽着小叶榕的屋前坐着一位老人——她面容恬淡,看着日光淡薄的投影从眼前红壁高墙上渐次升起,是黄昏要来了——我猜想她在怀念,怀念自己曾年轻时孩子们上学念书归来,她坐在门口等着,男人在屋中劈柴;我也在怀念,怀念那个时候外婆在院子大门等我归来,然后我踏着斜阳下自己的影子,奔跑、跳跃,融化了夏天的冰激凌和旧时光。

我说:“我回来了!”

但她未曾听见。

二零一二年九月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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