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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且行(1)

一如旋木平淡

文/Ds

远山苍翠不过一季,连绵不起的我的愁丝;雾霭沉沉不过朝夕,黄昏后我与影子相遇。

忘记一个人需要一年或两年,直到记不起他的名字。我以为可以一辈子忘记,却不过一瞬,他又闪在我脑海里。如果说爱情是面包,那么我便是那个吃面包噎死的女人。

深处闹市的人歆羡田园闲居,想象得过于简单。与世隔绝的生活总会让那些人又狼狈地归顺这个城市的喧嚣与孤寂。

从我认识他开始,他的举止言行特立独行。他的样子一眼便可以认出,穿梭在上千个白领中间的无业游民,唇上胡子细黑,有意淡化他的稚气,着装一年四季不变的白衣黑裤,或只徘徊于黑白这两个色系。不戴眼镜的人不会给我有强烈的斯文感,他偏偏是个例外,即使一脸的不屑和一身散发出的地痞味道,也无法褪去他眼神的澄澈和平静。

任谁也不会第一眼爱上他,第二眼、第三眼还是不会。但却无法不被他的言语吸引。

我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算命先生说我21岁会走红,这部书将会是我的成名作,机会给你,自己把握。”当时我在一家出版社做主编,员工告诉我有一个自称是我亲戚的人要见我,原来是来推销他的书。他说他会走红,俗套的话谁都会说。来这里的每个人都很自命清高,但真正有实力的又有几个。最后还不都迫于无奈给一些地下书贩供稿,写些低俗淫秽的情爱故事混日。他见我一言不发便把订成册的印稿平放在桌上,用一块重物压着,然后道别走人。他说机会给我,叫我自己把握,却一副散漫的样子,匆匆离去。既然他不在乎,我又何必紧张。印稿静默搁着,冷气让纸张蜷缩。

晚上21:40分,我从座椅上爬起来,伸个懒腰,合上笔记本,下班去吃晚餐。临出门前把所有的帘子拉上,顺道把那篇印稿丢进废纸篓里,关门坐电梯离去。

从公司一楼出来,人影稀疏,光火恬淡。我看到他坐在大门边上翻书,穿着随意,不论白天夜晚,风把他的头发吹得散乱。我敢肯定他是在翻书。

因为从我看见他到把目光移开他翻了至少十页。其实他很在乎那篇印稿。我看得出来。

我看了一下表,接近十点,十点钟会有清洁工人去收拾垃圾,他的那篇印稿正躺在废纸篓里。不知道他的哪一点打动了我,我竟愿意返回去掏出他的那篇印稿。也许只是有些于心不忍。开灯后,我看清了文章的题目,叫作旋木,和王菲的那首曲子名字一样,我不紧不慢泡了杯咖啡,细细地看。我以为写的是一部小说,可总觉得是写他自己。没问过他,我也说不清楚。

没见过哪篇小说的情节那么平淡的。

稿页的背后有他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署名H·。

我不打算出版这部书。他对我,无关紧要。

第二天我去上班,员工说又有亲戚来找我。我诧异,我哪儿来那么多亲戚。推门进来的是他。他把稿放在我桌面上,然后和声细语说了前半句:“算命先生说我21岁会走红,这部书将会是我的成名作。”后半句却掷地有声:

“机会给你,好好把握。”话落便转身要走,我叫住他:“你昨天来过了。”他停下来凑近我:“你不是认错人了吧?”然后像昨天翻书一样熟稔地翻他那篇稿到末页,手指指着上面的署名L·。手机号码和昨天一样。他似笑非笑:“昨天只是带姓过来,今天带名。”

我在恍惚之中,他人已经消失。半真不假的话在我脑袋里晃荡。我把事情说给朋友,她们认为我遇到疯子了,且是极其难缠的那种。她们叫我报警,我说至于吗。

晚上10点,夜落幕已经很久了,我从公司出来。他又坐在门边翻书。我走过去问他是不是等我给他答复。他指着他旁边一只黄毛巨犬说出来遛狗。

我问他为什么看书翻那么快。他说他不是在看书,他不喜欢看书。

他说话不冷不热,氛围诡谲。我凑过去坐在他旁边,好长一段时间两人没说话。后边是他先开了口,他说他大学读到一半就不读了,自己出来漂,一个人和一只狗住在这个城市里。他说他学美术,也搞音乐,说了一半又不说了。一声不吭把狗牵走。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人又消失了。

我闲着无聊的时候翻出了他署名L·的那篇《旋木》,发现时是署名H·的续写。文风大转,依旧在写他自己,但曲折离奇。我发了一条短信问他为什么取名叫“旋木”。他很快回我,说名字不是他取的,是王菲取得。我问他是否喜欢王菲,他说他不喜欢音乐。

既不喜欢看书,也不喜欢音乐。我以为我会很难和这样的人相处。

大学毕业后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孤苦无依,一个人打拼到今天主编的位置,六年。从22岁到现在28岁。公司里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有时候还没熟络就又不知跳槽跳到哪里。现在的人好高骛远,总不愿在底层磨练。兴许我比较安分守己,老板才放心让我做的主编。

公寓离公司很远,每日往返都要乘坐长久的地铁。雨天晴天对我的区别只在于窗子是否被水模糊,或许连区别也没有,我的目光很少离开屏幕。我不算是一个工作狂人,但我会用堆满的工作填补我的虚空。我不喜欢去bar,不喜欢唱厅,不喜欢龙蛇混杂。难过的时候会喝红酒咖啡,不喜欢冻啤,一两支烟也可以麻木我悲伤的情绪。我其他的喜好一直在变,唯有看书和音乐是自始至终。我选书很挑剔,音乐也只听CD。不知道是否因为这个原因,朋友少到可怜,往来也只有浅淡的情谊。

《旋木》是首平淡的曲子,也是篇平淡的小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变离奇了,但我希望始终如一。

不论是H·还是L·,都是和我一样同住在一个陌生城市的异乡人。只是我比他居住得久些,但我还是没能真正融入这里。我只是照我自己的方式活,我感觉他也一样。

瓢泼大雨骤至,我从地铁出来在站口买了一把深灰色的大伞,亦如这城市的色调,乌云密布时如此,阳光明媚亦然。回到公寓我洗了澡,站在窗前看这个模糊的世界。在雨中奔跑的人是开怀还是可笑,猝不及防的大雨又把多少人冲刷得遍体鳞伤。浮夸的霓虹灯在雨夜里通透,雨声潺潺而已,光与影交错缄默,这城市在雨中安然。

我发了一条短信给他,我问他是否有意出门。他问我去哪儿。我只说随他。他说要到我这里来。我以为他开玩笑。他却问我地址,我不假思索告诉了他。一小时后,他出现在我家门口。

我确实吓到了。他穿白衣黑裤,参差对照。头发被水和风掀乱,雨水滴渗。他没有带来他的那只黄毛巨犬。他也没有带伞,原因是他小时候弄丢一把伞后便再没有打过伞。我拿一条毛巾给他,叫他进浴室洗洗。他似乎很羞怯,我说最好洗下,免得病死在我家。

他不敢拒绝。

我从来没有想过让一个交情浅薄的人到自家来。我搬进这间公寓住了四年,没接待过一个客人,冷冷清清的也都习惯了。他这一来倒让我有点惊慌失措。我不知道家里的布置会给他留个什么印象。除了一面墙被我贴上翠花碎布,其他一切简单朴素。

我泡了一杯咖啡等他从浴室出来。他告诉我其实他只喝啤酒。我说没有,叫他喝咖啡将就着。他没有拒绝。

我问他为什么想到要投稿出书。他像是不愿说,但终究还是告诉我因为找不到工作,付不起房租,拖不了几天就会被退房。于是他把以前写的东西拿出来想要出书赚钱。我诧异为什么是到我们公司。他的理由很简单,他说每晚和狗出来散步都会看到这栋楼只有我的办公室亮灯。小说交给我会很放心。

我从来没想过会是这个原因。我问他如果没人愿意出他的书那他会怎么办。他说不会的,因为他觉得我一定会。我笑了,问他为什么这么想。他说如果不会就不找他了。我告诉他我找他只是因为无聊。也许还有其他什么原因,我也说不清。

我问他不喜欢看书那小说怎么写。他说他看电影就足够了。我很好奇是什么电影启发他写出那么平淡的故事。

十一点以后我送他出了家门口。合上门,捻灭了光,屋里一片黑寂。

我把他的稿收在抽屉里。不打算出的稿我会毫不留情扔掉。而《旋木》

却是个例外。既不愿扔,也不肯出,是一种什么感觉。徘徊?还是彷徨。我想我没必要彷徨,至少他对我还没那么重要。

疲惫的时候,我抽时间把H·和L·的《旋木》连起来看了一遍。我发现他有时候是H·有时候是L·,说话有时候淡漠生疏,有时候却平和易处。这个城市所有的人和事,总是以平淡做底子。每读一遍《旋木》,就像是读这个城市的缩影,读一个人性的悲悯,平淡的东西才会有味吧。

我发现我愈发地喜欢这部小说。但若发表出来,能够深味其中的人恐怕不会很多,与其让它被人遗弃不如让它一直在我这里。你的一生中可以淡漠很多事情,却无法淡漠你自己。

一个星期后,他短信给我他要被房东赶出来了,问我那部小说能否发表。我搪塞他叫他多写些东西再一起印刷。他很高兴。他说他没地方住。我说会帮他想办法,叫他安心,好好写作。他告诉我他今晚就要露宿街头了。

我考虑了一下,决定让他先暂住我这里。他答应得很爽快,让我感到诧异。

在等待他打包行李过来的这段时间,我整理出一个空房。满地的灰尘告诉我我来这里多久了。我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到了不喜欢听笑话不愿笑的年纪。尽管我从未热衷于漫画书籍。笑对我来说不过是自嘲而已。

他搬过来的时候,穿得很随意。在我这个大姐姐而不是情人面前一件灰白背心和一件黑灰短裤,确实像个弟弟。我对他说我会尽快安排地方给他住,他说随便他很喜欢这里。

他写文章的速度极快,文字也似乎让我无可挑剔。他开始适应这里的生活。他从行李中抽出画具,在房间里摆弄。他作画很慢,文章却很快。白天我去公司他便在屋里放CD,悠然的小日子。他会在我回来之前做好晚饭。我无意识地把作息时间变更,从晚上10点回来提前到了7点。

我没有看影剧的习惯,因为觉得不如文字来得细腻。他却总是买一些闷人的碟片回家里播着,文艺得让人窒息。冰柜里除了我的红酒,还塞满了他的冻啤。他没有抽烟的习惯,却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

我发现他厨艺其实不错,刀工精细,味道合意。他睡觉时需要抱一个巨大无比的枕头,夹在两腿间,头挨得很紧。他从来不剃胡子,似乎没有变稀疏或更浓密。他作画用的色彩集中冷色,音乐没有摇滚只有蓝调。

他的手机没有响过而且里边只有我的号码。或许他是逃出来的想与世隔绝。他的房间出奇的整洁,每次作画完总会迅速地收拾好画具。他一共只听两首曲子,他说是yiruma的专辑。他的狗从来不会扰到他,和他一样安静,狗会照顾好自己。他说他不想找工作。他只喜欢待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做他喜欢的事。他不喜欢和人打交道除了我是个意外也是个例外。

我说他又何尝不是我的例外。

这样子的生活我从未想象过。我不用担心家里的饮食和起居,他会安排得妥帖。我有时在想,这样子的男人算不算很没出息,连一点理想也没有,只想做自己喜欢的闲事,是好或不好。我找不出答案。只是我给得起的我会给他,因为没必要留着。看到他开心,我很欣慰。

这个城市从来都是孤寂。从来没有人会怜悯你,只有各取所需。

有时候我会很好奇,一个不喜欢看书的人却可以写得出这样好的文字。

他说过的他不喜欢音乐,却执着的只听两首曲子。他不会拒绝别人,却总是坚持自己。他的日子平淡,却又充满离奇。

从哪一天起,我发现我的生活很不堪。是因为他永远写不完的小说《旋木》触动了我,还是他的人让我喜欢。我过得很平淡,平淡到窒息,甚至比他碟片中的文艺电影要让人乏味。我需要什么,我从不清楚。我才发现原来我和《旋木》一样,需要的是平淡,现在却离奇了。

不知道是因积劳成疾我病了,还是因为想太多,总之我病得一塌糊涂,连翻身的力气也没有。

庆幸他在。不管他是那个平淡的H·还是离奇的L·,只要他在就好。他煮清淡的东西给我,味道却让我欢喜,他泡的药水没有一点苦涩之味。他知道我怕苦,特意做冰糖甜水,他在我旁边放CD,念他新写的故事,依旧平淡,我却热泪盈眶。他细致入微的照顾让我很快痊愈。我一直想给他一个拥抱,但我不敢。

他叫我陪着他一起看影片,我是看着但心思都在手里的酒和咖啡。我看他的画,大片的空白,色彩冷僻,冷到骨子里。我喜欢听着他说笑话,浓黑的眉动得滑稽让我不住地笑。

一天夜里,我念他写的《旋木》,入了神。他从浴室出来围一条水蓝色浴巾,我一时感动得哭天抢地,冲过去拥着他。脸贴在他的胸口,感觉到我的和他的心跳。我是喜欢他的文,还是喜欢他的人,或者两者都有,我自己也说不清。

他问我怎么了,我说我看到鬼了。他安慰我不要怕,他的声音不浑厚但却让我安心。我是被我心里的鬼吓到了。

我怎么也说不出口我喜欢他。

他突然说他想到山里过一段安逸日子找找灵感,我义无反顾。我向老板请半年假老板不许,一气之下我炒了老板鱿鱼。我想陪着他,不管在哪里,不管是否贫瘠。

山园田居远离了闹市喧嚣。我们去寺院拜访圣僧,我们踏溪水抚顽石,我们过自己的生活,为自己而不是别人。说不上喜欢或烦厌。只要他在,我便陪着他。为了他的文也好,人也好,我喜欢这种感觉。

他大概猜不到为什么我愿意陪着他,他也许只当我是朋友。陌路相逢罢了。

一个月后,他离开了,留下一封长信。他说他想回家,他想把大学念完,他想过原先的生活,留在属于他的城市。他匆匆把《旋木》的结局写完,一声不响离开了我。留下那只黄毛巨犬还有淡淡的思念。其实他只是喜欢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属于他的城市永远只是陌生。

他走后我没有哭,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如此镇静。我手里拿着《旋木》的稿子,结局很平淡。其实不论是H·还是L·对我来说都是离奇的。我想忘记H·或L·需要一年或两年,或许一辈子。

我又重新回到我待了六年的城市,重新回到了先前的那个出版社,从基层做起。亦如《旋木》的平淡,我早已习惯。

半瓶

文/江修

九月的时候,用打工攒下的钱跟着旅行社的散团去旅游,时值假末淡季,目的地是一处地远人稀的度假村,虽说只是普通的清水远山,但总好过虚情假意的人造景观。

一整晚都是脊背僵直地贴在靠背上,汗水浸湿了后背,衣服和焐得发热的人造革粘连在一起。

在没有空调的车厢里弥漫着泡面和汗液夹杂的气味,构成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氛围,每个人都在小心维持着自己的状态不被人厌恶,同时又不由自主地散发出连自己也无法忍受的气息。

行李架上搁置不下的箱子全部堆在了脚下,保持着同一姿势得不到伸展,人们面对面地坐着,却也在有意无意地避开对撞的视线以免泄露自己内心的不满。

一切的拘束全要归功于为了压减支出订了二十小时硬座票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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