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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玫瑰低语(5)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说是“偏爱”是因为从对校园民谣的贡献来讲叶蓓的确比不上高晓松和沈庆。但是我喜欢。我最早接触校园民谣就是听的叶蓓,比老狼都还早。我记得第一次听到叶蓓唱歌是在一条喧嚣的大马路上。我经过一家叫“麦田风暴”的音像店,里面在放叶蓓的《B小调雨后》。一瞬间我停留下来,身边所有的喧嚣都立刻退得很远,包括那辆嚣张叫嚷了很久的洒水车,空气里只有她空灵的声音辗转回旋。旋律以血液的形式汩汩地流进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像是夸父,一瞬间身体有变成山脉变成大海的冲动,皮肤上有开满离离的野花的激情。身体消失,灵魂飞升。就是这样,有点像佛经中的顿悟或者立地成佛。

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

之后我开始生活在白衣飘飘的年代。我穿越整个城市找遍了所有的校园民谣,然后就疯了一样地听。可是看看那些CD的出版日期,背后总是写着1995。这代表着什么轮不到我说,我只能说我以后很难买到新的校园民谣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是幸福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有唯美而忧伤的旋律来当做日记本,记录所有高昂或者哀伤的青春。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有些时候生活真的就像他说的一样:“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我想我到了很老很老的时候,老得几乎可以隐入落日的余辉的时候,我也会记得,年轻的自己曾经很喜欢过一首叫《青春》的歌。因为这首歌就是我的青春凝聚成的油画,我的整幅青春光彩夺目。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他用音乐当做纸笔,写下大学时代的忧伤。就像他唱的那样:“我要埋下所有的歌,等它们被世间传说。”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下雨的黄昏时分的冷清街道,路人空洞的眼神,一切都贯穿着旧电影昏黄的色调。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当我听到筠子用梦呓一样的声音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听到了青春在天花板上扇动翅膀的声音,像是蓝天上嘹亮宣言。这让我想起我看到过的一篇乐评《十三楼的折翼天使》。里面所有的文字都浸染着一种情绪——孤独。筠子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不,应该说所有的校园民谣歌手都给我这样的感觉。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自己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于是他们就孤独了。这就有点像不想长大的彼得·潘,他不想离开童年,于是他的伙伴长大了,他一个人留在了永无岛,于是他成了一个最孤独的孩子。高晓松他们的孤独是一种城市里的孤独。就像莫文蔚在《十二楼的莫文蔚》里宣扬的寂寞一样。

莫文蔚是商业流行歌手里面我很喜欢的一个,她在《十二楼》里准确地演绎出这个飞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给人们投下了怎样孤独的暗影。我想高晓松他们的孤独也一样。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远离他们依恋的纯真年代。我想起一个我记不起名字的爱尔兰歌手的歌:整个城市在旋转,可是我转来转去总是孤独;喧闹的灯火照亮了一切甚至夜幕,可照不亮我手心的孤独;我们的青春无情地飞逝,年老的我啊依然孤独;最后我进了天堂,可天堂里孤独的我依然跳着孤独的舞步。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然后有人听见,然后更多的人听见了,于是大家一起重新痛。“新的人间,化装舞会,早已经开演,好了再见”。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丢失的气球代表着什么,我也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可是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似乎还不满意,于是校园民谣被逼到了死角。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再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高晓松写书拍电影去了。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那天在一个采访中老狼说自己对未来还没有方向,于是我想起了他当初唱《月亮》时迷茫的样子:“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听着她唱什么“你的怀抱”“回忆忘不掉”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再想起她唱“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不过叶蓓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她还会唱“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而庾庚戌呢?我只记得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没唱校园民谣了,我在做设计,因为我要吃饭。“因为我要吃饭”,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鼻子酸酸的。排山倒海,物是人非啊!也许就像李碧华说的那样:“很多隐退的演员重新复出,不要以为是割舍不下艺术,皆因付不起醉生梦死的代价。”对校园歌手来说,很多人隐退不是不喜欢校园民谣,而是付不起理想至上的代价。

听到庾庚戌采访的那天晚上我就做了个梦,梦见高晓松叶蓓他们一起唱《孩子》:“我想跑跑得很快,心在不安里飘荡,但看一看四周,想到你已白发苍苍。春天的花朵,开在冬天的雪上,风吹过的过去,我们从未曾忘记,想和你分享,可是你已经老了。孩子孩子我还是孩子,孩子孩子我不是孩子,你原谅我吧,别对我说吧,我原谅你了,可我终于哭了。”

我一直不愿意接受某些媒体所宣称的“校园民谣时代的结束”。我在等待自己上大学的时候纯真年代能够重新降临。会有忧伤的歌手会在校园里弹吉他,会有为海子焚烧诗集的悼念仪式。可是按照眼前的情况来看好像希望很渺茫。也许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我会对着我即将离开的校门说:校园民谣的时代真的过去了。我想那一刻我会听见黑色的劲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如同午夜最后一班飞驰而过的地铁。但是我想我会深刻地记得,那些歌手曾经是我生命花园里的灼灼桃花,我旅途驿站的阳春白雪,我青春的夜空里瞬间绽放而又转瞬即逝的美丽焰火。就像叶蓓的《蒲公英》:“一开始/我就站在这里/在风里面长大/没人路过身旁/为了你一句叮嘱/你留下的旧地图/我穿着这件衣裳/守着这片山岗/天黑了/没有星星的夜/没有雨的春天/没有你的流年/我不怕迢迢路远/我不怕浩浩人烟/我要随着风飘落在你的脚边”。那些寂寞的年轻人就像蒲公英一样,站在山岗上,守候我们心里的纯真年代,守候一份希望渺茫的希望,守候一份我们曾经的坚持。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

听说爱情回来过

学校安排毕业实习。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这对我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初秋的微风已有些阵阵寒意。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

"有人吗?打字。"

我不由得一惊。

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高高的个儿,淡灰色的西服,白皙的面庞,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他的文化涵养。

"能把它打下来吗?"他把文稿递给我。

"可以,稍等。"

只有一张纸,短短的几行字,没有称呼和落款。

"起个文件名吧,"我说。

"就叫"第一封情书"。"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但一个打字员的职责就是按照顾客的要求去做。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

怀着几分新奇,我稳稳地坐在微机旁,飞快地敲打起键盘:

分手数载,一朝相逢。你知道我的心吗?

9年前,我们分手后,我无时无刻不想你,无时无刻不找你。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今生今世。这朵玫瑰你喜欢吗?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

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

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

"谢谢,免费?"他微笑着说。

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

"不,3元。"

"正好3元。再见!"他转身就走。

"等等,你的玫瑰。"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紧走两步递给他。

"噢,噍我。"他脸上似乎有一种复杂的不可琢磨的表情。

"看你打字真是一种享受,下周六我还会来的。"

那青年走后,我不禁有些茫然。连情书都要这来打印。是不是浪漫得昏了头了。不知怎的,那神秘的墨镜、古怪的信、新奇的文件名、火红的玫瑰,时刻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第2封情书,我想。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

"有人吗?打字。"

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淡灰色的西服,宽边的墨镜。

"请进。"我微笑着说。

这时,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他把它轻轻地放在茶桌上,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

"文件名?"

"第2封情书。"他很坦然地回答。

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得9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

"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

"欢迎再来。"

"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一转眼,已经来了8次,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每一封信都那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清晨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的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的跑开,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令人喘不过气来。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9封情书来了。

"啊,好大的雨。"

"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已经这么称呼他了。"你的第10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10封。"他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10"封情书:

你是我的唯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

我爱你。

"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

"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光,似曾相识。

"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我的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9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情的甘甜。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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