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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玫瑰低语(4)

从这里可以看到去年我们呆过的那个阳台。他靠着阳台的扶手挣扎着站起来,一手沉沉地搭在我的肩上,压得我差点都站不住了。

“你听着,你要是站不起来,我坚决不要你!”

“……”

他凝望着远方,眼神里流出的忧郁和专心让人心跳。我忍不住在他的脸颊轻轻地一吻。

“这下两清了,对吗?你要走了?”他重新坐到轮椅上,幽幽地说道。

“是的。情人节快乐!好了,该我拿的,我不能再让你辛苦了。”我接过他手中的红玫瑰,转身就走了。

“就这样让我一个人在这楼顶喝西北风吗?”

“去年你也这么干过!”

“可我不是真走……唉,那花还是我拿着吧……唉,你慢点!”

“……”

当我拎着一袋吃的喝的上去的时候,他正一个人百无聊赖地仰天数星星……

我真是佩服他的坚强,一个人年纪轻轻遭受这样的横祸,他居然还像个孩子,一个人嬉戏玩闹一点也不马虎。他乐观得几乎让我忽略了他所受的变故,以为他不过是在不停地跟我玩过家家的游戏。

接过他手中的红玫瑰,我叹息道:“看来我又欠你一束玫瑰花了!”

“那就继续履行去年的约定吧!”

“如果下一年我们依旧是过孤独情人节,那么换你给我送上一束玫瑰花,好吗?”

“嗯。”

……

“万一明年我已经找到今晚的伙伴,而你依旧要过孤独情人节,还要我送你玫瑰花吗?”

“按照约定你可以送也可以不送,看你的良心喽!”

“好吧,我会送的。谁让我欠你一束玫瑰花呢!不过如果明年你不是一个人过情人节,而我还是,那我真是惨了!”

“不会的。如果这样,那我们一起过,还像今晚这样。”

“要商量一下谁给谁送玫瑰花吗?”

“不用。自然是我送……不过现在讲究男女平等,你也应该送我点什么的……”

“知道了。不就收你一束玫瑰花嘛,你来这么多讲究了。早知道不要了……”

“那么别忘了,明年这个时候送我一束玫瑰花,如果那时我还是一个人过。”

留在对岸的红玫瑰

第一次见到鹤的时候正值寒冬。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穿着厚厚的军绿色大棉袄、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红格子的围巾。我知道以一副笨得像熊的样子出现在一个陌生并且很优秀的男孩面前很傻,但那时的我狼狈之极,实在没有心情去展示自己的可爱。刚被相恋两年的男友换衣服一般地换掉,又因为工作上的事和主管领导吵了一架,我整天都是一副失魂落魄蓬头垢面的样子,好朋友实在不忍心看着我就这么沉沦下去,开始给我灌输忘记失恋痛苦的最佳办法,就是再谈一次恋爱,并且张罗着给我介绍男朋友。

我像一只拴线的木偶一样被欣带到她家的时候,鹤已经先我一步来到了这儿,一副主人的姿态骑在院子里的一辆大摩托车上。他傲慢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抬抬下巴,天鹅一般随欣走进了屋子里。然后我一句话也不说,深深地陷在沙发里一动不动,等着欣把菜烧好,又一盘一盘地端上来。直到我们三个人围着圆圆的餐桌吃饭时,我还是没有说一句话。鹤像提问课堂上的学生一样问我问题,他问一句我就被动地答一句,看都不看他一眼。我生活工作一团糟,哪有心情来见你这个“优秀男孩”!我只是不忍伤朋友的心,才这样任人摆布的。我有些不屑回答他的问话。

我压根没想到鹤会喜欢上我。鹤第一次约我的时候,我说很忙,没空。隔了两天,他又打来电话,我还是那句话。第三次的电话是欣替他打的:“你好歹也给我几分面子嘛!”

冬天的夜来得特别早,太阳刚落,就已万家灯火了。因为天冷,街上行人很少,鹤的手插在羽绒服的口袋里,孤独而又执着地站在我家的那条胡同口等我。顺着长长的深深的胡同,我一步一步朝鹤走近。一看到我,鹤就咧开嘴笑,他鼻尖冻得红红的,眼睛里却有一团跳动的火焰。鹤带着我去看了一场电影,又去路边吃烧烤。就在这个晚上,我才发现,鹤其实是个热情似火的人。他傲慢,只是他见到陌生人时一种本能的保护自己的方式。在鹤这团火旁边,就算是再冰冷的雪,也会悄悄地、一点一点地融化。

那时,我最欣赏鹤的地方就是他口算极好。鹤是中学的数学老师,而我上中学时,是最怕数学的,一上数学课就头晕脑涨,把脑袋想破了也弄不明白那些数字和方程式。可是鹤不,我随便说出哪怕是带小数点的两个数字,无论是加减乘除,他都能用比计算机还要快的速度回答出来,而且准确无误。我们常常一边散步我一边给他出题。可是,他并不喜欢我欣赏他这个地方,他常常委屈地说:“你就喜欢我这个呀?”然后一扭头,眼睛看向别处跟我赌气。他的这个样子让我暗自好笑。

有一天晚上坐在电影院里,鹤悄悄附在我耳边说:“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有三个原因。第一你不成熟,第二你任性,第三你喜欢吃零食……”这叫什么话?这些都是我的缺点啊!“这才能说明你有气质,有女人味啊!”鹤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继续在我耳边说道。“我有什么气质,顶多我有些孩子气。”我有种受愚弄的感觉。“可孩子气也是一种气质啊。”我扭过头去看电影。我听到了鹤吃吃的偷笑声。

鹤有个条件很不错的同学喜欢他,可是他却对那女孩不理不睬。鹤说有一年冬天,下着很大的雪,那女孩约他出来,走在雪地上时,鹤不小心脚下一滑,差点摔倒,那女孩忙去扶他,鹤却很反感。他说,应该男孩去扶女孩,而不应该女孩扶男孩。我问他,如果是咱们两个人在雪地上走,你被滑倒了,我肯定要去扶你一下啊,你也会反感吗?他很快就回答,不会,因为你跟她不一样!于是,我知道了,当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时,总是可以找到反感对方的理由,而且这种理由随手可抓。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可是,我却想不到相恋两年的男友离我而去的理由竟是鹤喜欢我的理由。我想盖都盖不住的缺点,让男友可以心安理得地放弃我是因被他称之为我总也改不了的缺点,在鹤眼里,却成了宝贝。一时间,我竟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看完电影,送我回家的路上,就在那个深深长长的胡同口,鹤第一次拥抱了我。隔着厚厚的羽绒服,我能感受到鹤咚咚的心跳和他心的温度。鹤慢慢走进了我心里。

一天,收拾房间时,我无意中翻出了我和前男友的一张合影,看着照片上我甜甜的笑和那张曾让我难以入眠的熟悉的脸时,我竟没了心痛的感觉。我突然发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从失恋的阵痛中脱离出来了。我平静地撕碎了照片,扔掉它的同时,我也扔掉了一段旧情。

我和鹤的爱情温度随着气温日渐升高。可是,美好的东西往往都很短暂。就在我和鹤的感情越来越深时,我的工作也越来越不顺利。我决定放弃这份让我看不到希望的工作,我开始去省城郑州寻找新的机会。来来往往,坎坎坷坷之后,终于,省城有一家广告公司同意接受我。这时,冬天已经走远,春天来了。

嫩绿的树叶挂满枝头的春天,一切都充满希望的时候,我和鹤的爱情却急转直下,绝望到底。我从此要一个人漂泊在外为自己的梦想打拼了,而鹤却不能和我共闯天下。鹤是孝子,他无法割舍父母那种拴了线的爱,他只能留在家里,在父母的视线范围内打转转。分手的那个晚上,鹤第一次送玫瑰花给我。火红的玫瑰燃烧的却是一种痛!我眼泪滴落在那一片片怒放的花瓣上,不知心之所在。我问自己,我是不是太争强好胜了,一个人去人地两疏的地方闯荡就是为了给那些仅仅因为我没有高学历而只会否定我的人看吗?可是,工作时那种让我窒息的感觉却促使着我要向他们证明我是优秀的!而我维持自己尊严的前提条件却是以牺牲爱情为代价!我的泪越来越多地掉在玫瑰花上,鹤叹息一声,拍拍我的肩说:“傻丫头,别哭了,我能理解你……”痛过哭过后,那束玫瑰我没有带回家,我把它放在了我和鹤第一次拥抱的胡同口,用来祭奠这段早夭的爱情。

我义无反顾地背着简单的行囊离开了家。之后,我给鹤打电话,他的万般客气让我感到了一种无形的距离。几次三番之后,我们再没有联系过。这样又过了两个月,我从欣的口中得知了鹤要结婚的消息。我一惊,想起了分手时鹤的话:“放心吧,我很想得开的,跟谁结婚都是结婚。”话很是潇洒,可是,语气却满是万念俱灰。我当初并不在意,心想像鹤这样聪明的男孩,不会为情所困继而对爱失望这样糟蹋自己的。谁知他真这样对爱绝望?怀着一种歉疚的感觉,我趁国庆长假回了趟家。其时,鹤正值新婚,我不敢去找鹤,就在欣的服装店里一边听欣对分手后鹤备受打击的种种描绘,一边不住地掉眼泪。我后悔不该一时意气用事非要证明自己的什么价值而要以爱情为代价,也难过鹤为什么这么极端。

我眼睛红红地坐在欣服装店的门口,眼巴巴地等鹤从这儿路过。他中午放学回家,欣服装店所在的路口是他的必经之路。我不听欣的阻拦,一定要看看鹤结婚后的样子。终于,鹤骑着摩托车从这儿经过了,欣叫住了他。我腾地站了起来。虽然只是鹤的侧面,但我还是看到了我不愿看到的答案:鹤脸上丝毫没有新婚的快乐与幸福。我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倚门而立,静静地、心痛痛地看着鹤。鹤终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他扭过头来,我看到了他的眼睛。像分手时那样,充满了痛楚与无奈。我的眼泪哗然而下,鹤一阵沉默,然后掉头而走,他的摩托车在我眼前留下了一溜黑烟。

就在这一刹那,我知道,我和鹤中间将永远横着一条跨不过的河流。我在此岸,他在彼岸。隔河相望,那束爱的玫瑰却看得到够不着。像水中月镜中花那样虚无飘渺。心一抽一抽地痛,掉落在地上的,是我眼泪的碎片。在一种难言的痛楚之中,长假尚未过完,我便带着一颗失落的心匆匆逃回了郑州。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后,有同事向我表示好感。可我一点爱的欲望都没有。因为每当这个男孩来邀请我,我便会想“如果是我跟鹤”……事情总是在还没有开始便“卡壳”了。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对每个向我走来的男孩,我都会微笑着说不,一直到现在。

2006的春天,郑州的风特别多,我的心也灌满了风,干干的、空空的。我刚刚听说鹤的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孩儿,一家三口现在其乐融融。想必,人们经常说的“爱情是可以培养的”真的在鹤身上应验了吧。可是我,直到现在还孑然一身。我淡淡地笑,心里也有几分不甘与嫉妒。心想,如果是我跟鹤,我们会更幸福!

也许,正是因为我一直摆脱不掉这种“如果是我跟鹤”的心态,才会固执地认定对岸的红玫瑰才是我的红玫瑰,不停地刺痛我流泪的心。虽然我知道没有“如果”……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

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激情。

我总是觉得中国五四时期和90年代初的大学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五四时期有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到了90年代,还有大学生为了海子的死亡而焚烧诗集以悼念。于是海子极其惨烈的死亡也随之有了光环。90年代还有高晓松。只是我们喜欢称他为搞笑松而已。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我也不知道听惯了重金属的自己为什么突然对那么柔软的音乐着迷。我记得我最初把高晓松的作品集借给我的朋友听的时候,他回答我,好是好,不够味儿,没摇滚带劲。朋友的回答让我跌破眼镜。可我却是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激情,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急急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我喜欢的作词人有三个,高晓松,何训田,林夕。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何训田的歌词需要欣赏的人有强烈的西藏氛围来支撑,而林夕的词太偏重于城市里精致的爱情。而高晓松的词可以在晚上听,可以在白天听,可以夜色阑珊时听,可以在阳光明媚时听。小A曾经笑着说高晓松的歌像是万金油,百病皆治。我说不对,他的歌太老的人不能听,太小的孩子不能听。因为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人覆盖。拿给小孩子听他还不知道是青春,拿给老人听他们想起了青春应该是民国时的水深火热,至于什么青春的忧伤之类的我想和他们八竿子也打不上。我总是喜欢设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已经大学毕业,每个人都在生活的夹缝里谋取营生,每天穿着整齐的西服穿行于石头森林的时候,突然听到诸如笔记本,考试,英语语法,寝室窗前的美丽香樟,同桌的漂亮女生,食堂门口常看见的帅气男生,心爱的书包,不及格的成绩单,毕业纪念册,足球场等这些词语的时候,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有多少人会涌出泪水。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比如他唱的给女生写的情书,好兄弟彼此猜硬币,午夜哀伤的电影,弹吉他的流浪歌手。当初最早听他唱歌的人已经长大了,还没长大的我们继续听他的歌。“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里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恋恋风尘,恋恋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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