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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三辑锋利的纸(1)

§§§第1节可悲的“完美”

这是我从一位音乐人那里听来的真实故事——在北京一个令人神往的大礼堂里,要举办一场中外学生文艺展演。中国西部偏远农村的一个小学生合唱团有幸获得了这难得的机会。五十个孩子穿着簇新的演出服来到了首都,异常兴奋地在天安门广场合影留念。他们都铆足了劲儿,准备在那做梦都梦不到的神奇舞台上一展歌喉。

彩排一场连着一场,孩子们一点儿都不嫌烦,每次都像正式演出那样认真。

正式登台亮相的时间眼看就要到了。孩子们突然被告知,为了确保演出质量,他们必须得“假唱”!

孩子们傻眼了,怯生生地问带队老师:“老师,我们为什么要‘假唱’?我们嗓子好,完全能够‘真唱’的呀!不是只有那些道德品质有问题的歌星才会‘假唱’的吗?要是电视机前的爹娘知道我们在北京‘假唱’,他们该多么伤心失望啊!老师,我们不想‘假唱’……”

老师当不了家的。他只有无力地把刚听来的关于“必须假唱”的理由说给孩子们听:“演出太重要了,高层领导要来,不能有一点儿闪失;礼堂太大了,观众太多了,‘真唱’出不来效果。万一有人唱错一个音儿,就会在外国人面前丢面子……”

他们真的“假唱”了。

他们的“假唱”很完美。

在他们后面登台的,是来自美国的一个普通小学的音乐组合。

七八个孩子,黑白、高矮、胖瘦、丑俊各不相同,服装也没有统一,嘻嘻哈哈地站在舞台上,不时冲着观众扮鬼脸。最气人的是,居然一开口就唱错了,不得不重来一遍。

展演是不排名次的。但是,演出一结束,操办人员就笑呵呵地向我们的孩子伸出了大拇指。可孩子们却笑不出来。

讲这故事的人对我说:“看着我们那些打了一脸问号的孩子,我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你想啊,那么天真烂漫的一群孩子,又是来自那么偏僻遥远的农村,他们当中很多人今生今世可能仅有这一次进京的光荣经历了,却猝不及防地被一个任凭怎么挣扎都甩不掉的肮脏屈辱的叫做‘假唱’的词给劫持了!你说,我们怎么就那么迷恋‘完美’呀?哪怕是虚假的完美,我们也会不由分说地傍上它!与此同时,我们差不多是本能地反感着‘有瑕的真实’。如果让我在这两者之间做个选择,我会不假思索地一万次选择后者,因为我明白,真正的演唱是不回避缺陷的。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的‘假唱’,都是既‘辱人’又‘辱己’的一种行为,因为那不是一个演员在唱,那是一个‘演员虚拟体’在唱啊!我愿意看到音乐与人的高度和谐,我愿意看到音乐与灵魂的浪漫共舞!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看一个琴童无比痛苦地演奏《欢乐颂》更令人痛苦的事情了。所以我要说:拯救音乐,让我们从拯救人心做起吧……”

§§§第2节呢喃的权利

最近,荷兰一个研究小组首次对大量鸟类进行观察,结果发现,那些在主要街道和繁忙的交叉路口活动的鸟儿叫声更大,它们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同伴能够在喧闹纷乱中听见自己的叫声。而生活在安静的环境中的鸟儿,则经常放低歌喉。汉斯·斯拉伯克恩博士遗憾地说:“鸟儿都希望用最迷人的声音唱最动听的情歌,但是,在城市轰隆隆的噪音里,它们如果不声嘶力竭地鸣叫就不可能追逐到异性。”

城市的鸟儿,连情话都要高声去讲!可怜的它们,悲哀地失去了呢喃的权利。

如果鸟类也有互联网,我一定要设法在上面发表一个帖子,告诉那些乡野中的鸟儿,千万不要轻易飞临城市的天空!如果你仅仅是随身携带了美妙的八音盒,如果你无力架起高音喇叭,你就千万不要轻易飞临城市的天空!美丽的冠毛云雀,可爱的金莺,它们从散发着花香草香的乡野中飞来,在高楼林立的城市,它们用温柔的声部优雅地鸣叫,以为这样动情的表达不可能被那渴望爱的耳朵忽略,但是,城市噪音的海洋,无情地吞没了这一声爱的呢喃。于是,冠毛云雀与金莺在城市空荡荡的天空孤独地飞翔,只有白云能够读懂它们忧伤的心事。就这样,它们错过了爱的季节,也错过了爱的收获。冠毛云雀老了,死了;金莺老了,死了。它们的巢是空的。它们没有给这个世界留下后代。

我知道噪音是“尊严”的大敌,可我依然活在噪音刺耳的城市里。我不晓得在这样不适合鸟儿居住的环境中,我该怎样历练自己心灵的耳朵,才能使它不至于漏听许多重要的声音。当然,我比鸟儿有福,我可以躲在一个水泥壳子里与心爱的人喁喁低语;可是,在灯红酒绿的喧嚣世界里,我还能不能听到羞于高声表达的爱意、善意与美意?我还能不能听到花开的喧闹、叶落的轰响?欲望的城市剥夺了鸟儿呢喃的权利,也威胁着人们从容优雅、诚挚温和的心态。有一次,我和一位新闻界的朋友坐在一起喝茶,聊得十分投契,突然,我们的手机同时响起来,相视一笑,心照不宣地同时接听起电话来。他在说一篇稿子,我在说一趟列车。因为有对方声音的干扰,我们不由自主地提高了音量。待到放下电话,两个人竟无论如何都回忆不起刚才究竟谈到哪儿了。朋友笑着说:“奥运会上,陶璐娜举枪瞄准的时候,所有观众凝神屏气。就在这时,响起了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全场观众无比气愤,有人小声说:‘是中国人的手机!’果然,一个中国记者在众人谴责的目光中恬不知耻地接起了电话……”我说:“上帝,你居然用了‘恬不知耻’这个词!那我们两个……”朋友也恍悟地笑起来。事后我想,这真是一个击中了要害的词呢。太多不期然的声音会无理冲击我们有价值的状态和有价值的对话。有谁,愿意为冠毛云雀和陶璐娜的尊严而战?有谁,愿意去安抚冠毛云雀那颗受伤的心和陶璐娜那颗受惊的心?

——救起那声失落的呢喃,听清他人与自我美妙的心音。

§§§第3节“幸福”的档次

听一个小学语文教师讲公开课,教学对象是二年级的孩子。孩子们一律很天真的样子,高高地举起小手,抢着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当老师问到“你认为幸福是什么”的时候,一个胖胖的小男孩儿第一个举手回答道:“幸福就是——得劲儿!”老师似乎愣了一下,继而评价道:“你回答得真是太好了!还有谁愿意再说说?”

一个小女孩站儿起来回答说:“幸福就是——实现愿望。”老师开心地笑了,赞美道:“你回答得真是太妙了!——还有吗?谁再说说?”一个瘦小的男孩儿很腼腆地站起来,说:“幸福就是——帮助别人实现愿望。”老师笑着夸奖道:“你回答得真是太棒了!”

我以为接下去她会就以上三个同学的回答做一下总的点评,但不想竟就这么过去了。她喜笑颜开地带着她的小鸟们进入了下一个议题。

真的很为这个老师遗憾。这么好的教育机会生生让她给错过了。以上三个关于“幸福”的答案,有着那么明显的区别,岂是“太好了”、“太妙了”、“太棒了”这样含混笼统的、毫无差异的评价所可以说尽的?

我所在的城市正在全力打造“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都”。政府开通了一部热线,号召老百姓将自己“不幸福的事”告诉政府。接热线的人于是过起了啼笑皆非的日子。

有人说:“我不幸福,因为我弟弟得了尿毒症,花费太大,我们承受不了了。”

有人说:“我不幸福,因为单位要求坐班。共建和谐社会嘛,就该多给我们一些休闲的时间,取消坐班制。”

有人说:“我不幸福,因为邻居家有条狗,总叫总叫,特别烦,吵得我心脏狂跳,都离不开速效救心丸了。”

有人说:“我不幸福,因为好不容易下决心买了些股票,本以为可以赚一些的,结果赔惨了。”

有人说:“我不幸福,因为我老婆红杏出墙了,政府给个说法吧。”

有人说:“我不幸福,因为我面临着一个非常痛苦的非此即彼的选择,但那两个,我偏偏都不愿意放弃。”

……“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幸福”一词的解释。随着“幸福指数”一词的普及,老百姓也开始被引导着试图将自己拥有的“幸福”放到一个秤盘子里认真地称量一番。但问题是,这些秤多是根据个人的意愿靠冥想“自造”出来的,称量的结果当然免不了荒唐滑稽,令人啼笑皆非。

最近,一个恰切地使用“幸福”这个词的人让我心生钦仰。

那是一个濒死的年轻病人,当他读初中的儿子带着几个同班同学来到他的病床前,齐声合唱起他们学校也是他当年就读的学校的“校歌”的时候,他流着眼泪说:“我是个多么幸福的人啊!”其实,在场所有听到他说这句话的人,又何尝没有感受到巨大的幸福呢?

幸福,绝不仅仅是物欲的满足。如果一个人抛开一切,只是一味地追求所谓的“得劲儿”,那就是对“幸福”这个词的亵渎。检点一下,假如我们不幸福的感觉是由于自己的心欲望太多、蒙尘太厚,那需要修正的,不是我们自身,还会是什么?

在物质之外,我们的心也该有个居所,哪怕是“廉租房”,也要让它住进去,让它“知足”,更要让它“知耻”,别再听任它四处流浪,与“可怜”这个家伙为伍。心安居下来,你就可以指望头顶的天空越来越蔚蓝。

区分“幸福”的档次,确乎要“从娃娃抓起”。面对孩子五花八门的回答,大人们装聋作哑固然是不应该的,但在我看来这尚不十分可怕,更可怕的是,在大人们那里,“幸福”的概念原本就是混沌的,大人们根本无心区分甚至无力区分小学课堂上那三种答案的高下。这,才是最最可怕的啊!

§§§第4节轰不净的乞丐

有一段时间,校园门口总跪着一个乞丐。他似乎是掐着点儿来的,正值孩子们上下学的高峰,他橛子般地跪在那里,捣蒜般地迎着孩子们磕头。孩子们被这阵势吓坏了,绕着他走。也有的孩子手里正举着半个面包往嘴里填,看见乞丐朝他“捣蒜”,毅然舍弃口中食物,径直将半个面包送过去。但那乞丐很牛,摇头摆手地不要那面包,却朝孩子指指他面前脏兮兮的小铁桶,那意思分明是:

“我要钱!”

可是,走读的孩子多是不带钱的。

路人看着孩子们若无其事地甩着手从乞丐面前走过,难免要叹气的。我不愿意看到这个老乞丐每天在校园门口公然拷问孩子们的同情心,便决定给他一张钞票为学校门口买个清净。我掏出钱的一刹那,却被一个同事急赤白脸地给拦住了。他说:“这样会更糟!他在这里尝到了甜头,以后来得更有劲了!你要真想让他走,还不如让他皮肉受点儿苦呢!”

“——打人?那哪儿成啊!”

可我真的是再不能忍受这个乞丐天天在这里给学校添堵了!

我终于想出了一个无奈的办法。那天,趁着没人,我拿出一张钞票给了那个乞丐,告诉他说:“这里有个人盯上你了,昨天就非要揍你,幸亏我们给拦住了。以后你可千万不要再来了!”打那以后,那个乞丐果真再没来过。

面对形形色色的乞丐,我们常常没了主张。给钱吧,担心成全骗子;不给吧,担心错伤无辜。走过乞丐的人很多,但真正能够“坦然”走过乞丐的,大概没有那么多吧?反正每当我看到老年男乞丐时,总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的祖父;看到老年女乞丐,总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的祖母。还是给一点儿吧——就给一点儿,即便他是真骗子,也没骗走我的名车豪宅;万一他是真穷人呢,这点钱不刚好可以让他找到自己的归宿了吗?

有个女作家,写她初春时节和朋友一道去踏青,回来后发现,装在衣袋里的两张百元钞票掉了。她对朋友们说起这事时,却丝毫也不懊恼。大家疑惑地问:“怎么掉了钱反而那么开心?”她说:

“一想到拣到那钱的人惊喜万分的神情,不由你不开心啊!那或许就是个地道的农民,拿着那意外飞来的两张钞票,快乐地想:‘哎呀,准是我做了好事,老天爷要赏我吧!’他或许会用那钱去买些种子,播在他的田里,然后,看着他的庄稼茁壮成长。每天每天,他都要幸福地温习拣钱的情景,内心充满神秘的感激——这多好啊!”

真佩服这个女作家,她把丢钱的喜悦表达得可谓淋漓尽致!想她走过乞丐时,一定会慷慨解囊的吧。反正,我向乞丐施舍的时候常想到这个女作家掉钱的欢跃,想象力牵引着我,我的心,比女作家笔下的“种子”走得更远。

有个父亲带着他的女儿路过一溜地摊。刚刚学着看世界的孩子居然指着一个乞丐和他面前讨钱的小铁桶说:“爸爸,这个爷爷卖钢儿呢!”——孩子小小的心,竟以为所有摆在自己面前的都是待售的商品,所以,她天真地认定了“这个爷爷”是在卖钢儿。

但是,孩子迟早会悲凉地否定她的这种认定,这是毫无疑问的事。

在塞那河畔,我曾见过化装成雕像的乞丐。没人给钱,他便死人般在那里戳着;丢一个硬币给他,他便“活”了,向你点头弯腰的。因为同情他辛苦的站姿,许多人愿意花钱买他动上一动。我自然也不例外。

说到底,天底下的乞丐是轰不净的。不在校园门口就到别的门口,不拷问孩子的同情心就拷问大人的同情心。走过乞丐的时候,有人解了囊才坦然,有人不解囊才坦然,这真的不能强求一律。

§§§第5节暗恋走光

闲来无事,窝在沙发里翻开一本杂志,看到一个文友的名字,忙找到相应的页码,想一读为快。看了几行,觉得不对劲儿,竟然写的是她的暗恋。就那么一无顾忌地使用了第一人称,写她一直暗恋本城的一位诗人,那诗人高高的,帅帅的,说一口南方普通话,将“女”说成“吕”……天哪,我已经猜出那人是谁了!老公听到我一声惊呼,扑过来,抢走了我手中的杂志。他粗粗浏览了一遍,显然也“认出”了那位被暗恋击中的、一向以婚姻美满著称于世的诗人。他万分困惑地望着我说:“这个女人,咋就不弄个笔名啊!”

“情感走私到这地步,竟好意思嚷嚷,也不担心他老公看了会想不开?——疯了吧!她?”

想起前不久出席一位老领导的离职宴会,席间,一位自称该领导“婚前好友”的高龄女士竟然借着酒劲向众人说道:“三十年了,我一直暗恋他!”举座哗然。我猜她的话包含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她在胡乱诈唬,只将这句话当成了一道“精神下酒菜”;还有一种可能是,她确实是认真的,她以一种玩笑的口吻说出了在心底憋了三十年的一个声音。不管是哪种可能,我都觉得她贱卖了这个句子。

好像是一种风气,目下的人们喜欢急猴猴地说出自己的暗恋。

大家揣不紧一份情愫,衣襟一抖,一个秘密就如成熟的蒲公英一样漫天飞散了开去。

曾经不是这样的。暗恋嘛,那个“暗”字原很值钱的。在心灵一隅,一个狂乱、狂野的念头不可遏抑地滋生出来,世人用肉眼看不到它的存在,那么隐秘,那么幽悄,鬼火一般,只魅惑一个人的眼。当一页纸赶来测量情的轻重,当一杯酒赶来试探爱的深浅,握笔或擎杯的手也未必不会被说穿的欲望轻轻折磨——毕竟,笔善剜心,酒善窃智。但是,有一种守身如玉般的自我约束,有一种守口如瓶般的自我辖制,使那临纸临杯的人儿生生浇熄了描摹一朵花的强烈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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