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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故园之恋

在故乡的正午

几天前,我从别人的城市回到我的故乡。回故乡的理由很简单:方便。

在别人的城市里,有我的家,有我病着的母亲。一上车,同学就问我,为什么两年多没有回来了?在校园里我们总这样写诗,故乡是我的母亲,现在呢,我的母亲是我永远的故乡。

我姐来短信了:这么急着回乡?进入故乡,我的手机没了信号。这是不是一个暗示呢?它想告诉我什么。

路过我大姑住的园屋,车停了。我一弯腰就进去了。她的园屋就在大路边,原先是看菜园的小屋,后来听小舅幽默地称这种建筑为“开发区”,说哪天不中用了,就住开发区去,图个耳朵清净。大姑一见我就问我母亲的病情,接着用衣袖不停地擦自己的眼角。这样的场景在故乡重复了几次,只是人物在变:二姑、二婶、舅母、妹妹。我总是说一句话,我得走了,我同学在外面等着呢。时间短得连自己的感情都来不及发动。

我和我的同学同时看到了那座小桥。我不自觉地直起了身子,我看到了我的一个表姐,好像在等什么人,我没有下车。我同学记起了往事,1991年春节,他赶了60里路,就在这桥头买了两瓶“老黄皮”(故乡对一种白酒的爱称,酒的包装是黄色的),别在自行车的后架上去了我家。

我同学现在是这个镇上的党委书记。经过镇上时,我记起了他的身份。小镇不过是放大了的村庄,也有一条主要的街道,不过这街道将派出所、电信局、政府大院、农业银行、我曾经教书的中学和大大小小的商店穿成一串,样子像极了插在竿子最上方的冰糖葫芦,在正午的阳光下,我看到了它亮亮的,车在动,我看到了细碎的舞蹈。碎的,拾不起来,许多年前没有发现的美。那时的我总觉得生活在别处。

我还记起了我此行的缘由。车平稳地驶入村前的道路,我想到了一个新兴的词语:村村通。故乡通过一条道路给了我崭新的感觉。是的,故乡的道路,是新鲜年轻的表情,是老树的一枝新绿。庄稼和风,流动的彩虹。我被正午道路上流淌的时间缠住了思绪。你该写写这道路的,是你小舅干了村支书以后带领村里人修的。同学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时空跌落。

我看到了我家的老屋。说白了,是老屋曾经存在的地方,上面矗立着别人的新瓦房。老屋倒下的那天,父母哭了,我想我已经没有泪水了。老屋的炊烟是和母亲融为一体的。如果有一天,母亲再走了,失去了生命的源头,我不知道我还有多长的流程。无家可归。

出门迎接我们的,先是小舅家的黄狗,然后是表弟,是小舅,还有两手油腻系着围裙的舅母。小舅很高兴,他看上去很阳光。从他的笑容里我看到了我母亲。他看到了什么?他姐姐?他上司?我同学说好的,我们一起聚聚,没有其他的内容。我的同学崔也来了,他和我一起离家上学一起回乡教书。1990年放秋假了,我俩还呆在学校里,吃了他煮的面条,我闹肚子回家了。他依然以留守生活的方式培育着故乡新鲜稚嫩的书声。

我们开始不停地碰杯,没有话说的时候就碰杯,互相敬完了再敬各人的长辈。崔说我瘦了我说熬夜鼓捣稿费呢。小舅说今年书记多扶持一下俺村啊,我于是喊着“书记”和同学碰杯,同学说咱是同学你别折腾我。三舅也来了,还好,他没有问我的母亲。这种情状,有些酒一碰就得喝光,有些话题一碰就得心痛。喝着喝着,我换成了茶水。我很清醒,见了故乡的人,我还是沉浸在了童年的语境中。

走的时候,很娴熟地一弯腰,钻进车里,就这样迅疾地离开了我的故乡。不过两个小时,蜻蜓点水一般,而这是滋润着我生命的水,一生的水。

在我寄居的城市,正午我是睡着的。在故乡,我醒着,也仿佛行走在梦中。看到故乡的屋顶鱼鳞一样闪着点点的白光,我忽然想起这样一句话:

只有回头的风景,没有回头的命运。

鞋垫

母亲健康的时候,每年冬天,我都会有两双崭新的棉鞋垫。上面是长长的线头,就像春日茸茸的草地。下面是密密的针脚。一段绵长深邃的时间。

母亲把做鞋垫叫“割鞋垫”。割,其实是做鞋垫的最后一道工序,好比割小麦收玉米一样。乡村很看重最关键的一步。

母亲先把平日节余的碎布片找出来,平铺在桌子上,然后在上面均匀地抹上面糊,再铺好一层布片,如此三次,布片就厚厚的,像一面挡风的墙。冬日的阳光看似不紧不慢地晃着,厚布片却越来越硬实坚挺了。鞋垫样子,母亲早早画好了的。我的脚在废弃的报纸上一踩,母亲拿笔环绕着我的脚划拉一圈,就是最合脚的鞋垫样子。按照鞋垫样子,母亲的剪刀,在厚布片上弯弯曲曲地走上两圈,就像大蒜褪去外皮,留下物质的核心。把一双鞋垫的雏形对折,重合,中间夹上四层麻袋片子,用洁白的布片包裹了,再笔直地走上一条白线。两只鞋垫,就像菜园里的萝卜和白菜,隔着一些些篱笆,通过来来回回的风,倾吐着心事。

鞋垫上的图案,是母亲带着我的圆珠笔,托一个婶子画的,是盛开的桃花或者牡丹。红的,紫的,绿的,蓝的,无数根彩色的棉线在鞋垫上穿梭,这似乎意味着,脚下的路五彩缤纷。用菜刀从鞋垫对折的中间,均匀地小心地切开,两只鞋垫便灿烂在阳光下了。割好的鞋垫,大红大紫着,朴素饱满,是乡村堆砌出的节日的颜色。鞋垫对折着,塞了麻布片,也就留了足够的空隙,使得线头像茂盛的草,柔软,细腻。这是任何一种布料都难以企及的品质。

母亲给我割一双鞋垫,一般要用一个月的工夫。每年都是这样。我把去年的抽出来,塞进新的鞋垫,就一脚踩在地上了。

鞋垫很轻,没有负担。18岁的时候,我曾经陷溺的天地开始向外界打开。我竖着衣领,像一只误入城市森林的黑乌鸦,把鞋子交给了异乡陌生的街道。我可能提着简单的行李,或者腋下夹了一本诗集。现在想来,这些年,我一直拎着的行李可能只有两件:我的梦和母亲的鞋垫。

是的,我以前是个诗人。我把鞋子写作船,停泊或者航行。我把双腿夸张成了桅杆,蔑视着地平线。我记得我没有写过鞋垫的。在脚底下,被油亮的皮鞋裹着,它不动声色,仿佛一直睡着,睡在乡村静谧而缓慢的时光里。

鞋垫不是诗,它是脚踏实地的生活。

冬天的风景是单调而枯燥的。母亲的鞋垫,与春暖花开的季节构成了一种颜色上的呼应。常常,一双踩在脚下不见天日,一双花朵一样绽放在窗台上的阳光里。好比我的两张面孔,一张面对自己,一张笑对别人。其实,鞋垫就是鞋垫,它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定的含义。母亲不是精于女红的那种,她之所以中年以后去努力掌握割鞋垫这一繁复的工艺,完全跟我的脚有关。

以前,寒冷总能从我的脚上打开缺口,然后顺着脚心直往上走,我的身体便晾在异乡的冷漠里。脚上满是裂口,像锉刀,一截坚硬粗砺的岁月。最难捱的是春天。柳树发芽以后,我的双脚也有一种蚯蚓一样的东西,在脚底游动。奇痒无比,心烦意乱。赤着脚,施施然走在冰凉的水泥地上,缓和着一时之痒。

显然,母亲用一种棉质的关怀和绵密的体贴,在塑造着我的形状。我是一棵树,直根须根都浸润在柔软的水里。

走了这么些年,我一直走在母亲的鞋垫上。

后来,我恋爱了。

看到了我的鞋垫,女友秀问我,哪里买的?真好看!我想我的反应一定很快,我母亲纳的。

秀是穿着母亲的鞋垫出嫁的。那是一个女人最灿烂的时刻,一朵东风枝头雍容华贵的牡丹。结婚的那天,我忽然呆呆地看着我的母亲。她微笑着,迎来送往着每一个客人。新娘是婚礼的焦点。我的母亲,是秋日收获后的土地上一朵兀自开着的喇叭花,在不为人注意的角落,装扮着大地的颜色。

结婚八年,孩子六岁,生活并不浪漫。吵了,闹了,笑了,好了,婚姻有点磕磕绊绊。母亲一直跟着,哄孩子,掌勺子,缝缝补补着家庭的裂痕。我呢,看看书,也写写诗,偶尔也给过去的女生发发短信。

针与线,在我的母亲所表现出来的最炫目的成果是她的鞋垫,细腻艳丽。而我,走了这么多路走了这么些年,一脚踏着的是母亲健康的岁月。

母亲是孩子的鞋垫,磕磕绊绊拉拉扯扯的,是一生的呵护。

月亮在天上

祖母走了,月亮便圆了。

中秋节这天,父亲特意用三斤小麦换了一斤月饼。饭桌摆在敞亮的天井里,月饼放在圆圆的盘子里。

月亮,是一颗硕大的泪珠,挂在天上。

祖母走了,家里一下子变得冷清起来,好像突然少了很多人,空空荡荡的。我父亲不满周岁的时候,爷爷病故了。祖母就颠着小脚颤颤巍巍地围着锅台转,也跑到地里捆捆麦个拔拔杂草。哪里都是她忙碌的身影,就像皎洁的月光,一声不响的,天井里明明亮亮的,菜园的扁豆架下也有细细碎碎的花影,如一些些银币。

月饼是完整的,犹如一个梦。父亲收拾了桌子,横一下竖一刀,把月饼均匀地分成四份,说;“你祖母不舍得吃,把她的那份留给大家了。”我,咽下去的却只有泪水。

上小学时,课间有同学从书包里掏出一块月饼,炫耀,他很夸张地咬了一口,然后就听到了冰糖咬碎的声音,脆生生的。放了学,我拽着父亲的衣角要。父亲瞪了我一眼,吓得我缩回了手。

祖母开始张罗起来。馅子是瓜干面,用油拌了,掺上红糖,把面团揉搓得绵软软的,再塞上几块硕大的冰糖,让人眼瞅着直流口水。面,是白白的小麦粉。做好的月饼馅包在白面里,就像冬天的大白菜呵护着内心的甜蜜。月饼“卡子”是我跑到邻居家借来的。那天我格外勤快。大把大把地从草垛上撕着麦穰,小跑着抱回灶屋,在天井里撒了一溜,金黄金黄的,是秋天的阳光。

那年中秋真好。咬一口祖母做的月饼,看一眼天上圆圆的月亮,口里心里是蜜一样的甜。月亮也是香酥酥甜腻腻的吗?

祖母走了,一只小鸟从此失去了一片浓密的树阴。以前犯了错误,我总是把祖母请出来,遮挡着父亲严厉的目光。

生前,祖母信佛,闲着的时候,口里就念念有词。她说,她已经念了几十包袱,用包袱把佛经包好,人死了就可以带到天上去。

祖母在天上看着我呢。

她总是省下自己的那份月饼,塞给我:你吃吧,你吃了长劲呢!

我低下头,啃手里的月饼,像咬着一句誓言。长大,有时就在一夜之间。

抬起头,天上的月亮真圆,那是祖母的笑脸。

陪母亲吃饭

母亲病了,肌肉萎缩。她的胳膊,瘦得皮包着骨头。从前读过的小说里描写穷苦人的情景,在母亲身上真实地出现着。她躺下自己就起不来,解手提不上裤子,吃饭拿不了筷子。父亲是母亲的手。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好儿子。

我很小的时候,母亲怎样用乳头堵住我饥饿的哭声,怎样把窝窝头嚼碎了送进我的嘴里,我都不记得,它们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却没有存在我的记忆里,就像梦里窗外皎洁的月色。只记得母亲炒出的青菜没什么味道,萝卜萝卜味,白菜白菜味,便渐渐远离了故乡的老锅,在城里另起炉灶,娶妻生子,西装革履地做起了城里人。

像扔掉一件穿旧的衣服,一本过时的书,我扔掉的是多么奢侈的时光。我是“瞎忙活”,父亲当初这样说我。

当初以为人生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离开村庄活出人样,让母亲为我骄傲。经历了一些岁月,蓦然回首,却发现最成功的事情莫过于耐心地陪母亲吃完一顿饭。

陪伴在母亲身边,一顿饭原来可以吃得这样地久天长。

去“放心肉店”割了一斤猪肉,在菜板上切成细片,然后一刀一刀地剁碎。刀落在猪肉上,声音很厚实很粗重,听起来更像是早年母亲在乡间的捣衣声。时间也是一把刀吗?它切割了我与母亲的联系,又以一种细腻柔软的形式粘合了我们。剁猪肉丸是细致活儿,好比耕地,一遍有一遍的成色。以前只知道张口就吃,吃饱了一抹嘴就走。母亲剁了馅和了面擀了面皮包好了水饺,对于我,不过是张嘴又合上,连细细咀嚼的时间都没有,总觉得时不待我,学业又事业,没完没了。现在想来,即使自己万众瞩目,没有了母亲的注视,也是无法弥补的最大的缺憾。儿子的荣誉,在母亲眼里是成倍放大的,于时间,不过是过眼云烟沧海一粟。

饭是路上买的,“阁外香”的油饼,母亲爱吃。两个开锅以后,肉丸熟了,撒上芫荽末儿,香味跑得满屋都是。太热,我用汤匙舀了,冷着,用口吹着,热气没了性子,不再满世界乱闯,我才小心地端着汤匙,把肉丸送进母亲嘴里,看到母亲的喉头一动,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母亲要喝肉汤,我舀得有点多,有几滴撒在母亲手上了,母亲显得有些慌乱,急急地拿手在毛巾上磨来蹭去,毛巾是早早搭在椅背上的。母亲一向不喜欢吃饭没里带外。母亲每吃好一口,我觉得,仿佛完成了一件光荣的任务,一顿饭吃下去,就是一项惊天动地的事业。

我一个同事的父亲,得了肌肉萎缩,听说只活了几年,最后只能注射葡萄糖,维持着。我没有再问下去,只想下了班,赶到父母那里,陪母亲吃饭。我只有一次做儿子的机会。

不写了吧。去卫生间洗把脸,该去陪母亲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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