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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绿色的秘密(2)

正要离开房间时,他突然想到罗伊临死前的请求。他走到写字台取出里面的信封,抽出一张打在白纸上的短信,看完后又轻轻地把信塞回信封里。然后对房间扫视一下,打开门看了看外边离开了。

考里昂是个没有耐性的人,当格登从西班牙完成任务回来见他时,他跳到格登面前抓住他的手:“啊!你终于回来了,你终于去了我的一块心病!只要那人活着一天我就如鲠在喉。现在一切都好了,我得感谢你,我想看看你拍的照片。”

格登一语未发,取出照片给了他。考里昂一把抓过照片,从头到尾反复看了几遍,脸上露出了笑容,看得出他对此很满意。然后他对格登说:“你的全部酬金,我已经给你汇入你在瑞士银行的户头,我向你致以最大、最深的谢意。在你走之前,我想再问你一件事,告诉我你开枪前他是什么表情?他有没有哭,或者乞求你手下留情什么的?我敢打赌,这个胆小鬼一定会那样做的。”

格登没有表情地回答:“不,正好相反,他很从容。他对死亡的态度,比我所知道的所有人都好。”

考里昂对格登的回答很不满意,因此粗鲁他说:“我想你一定相当累,你应该休息,我就不挽留你了。”

格登冷冷地一笑:“在我走之前,我得把这封信给你。是罗伊写的,我希望你能读一下。”

考里昂困惑地接过信封,抽出了信。信是用打字机打的,打得很整齐。考里昂念道:“我知道你会花钱雇人来杀我。为了公平起见,假如那个人把这封信交给你的话,那说明他已经接受了我装在信封里的两万块钱,并且同意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再见了,考里昂先生。”

那信从考里昂的手里掉了下来,他像惊弓之鸟一样扑倒在地上。但是在他还没有着地之前,他的前额出现了一个大大的洞,和罗伊的一模一样。

小偷

〔美国〕雷蒙德·卡弗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光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那男人想象它放下来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样子——并在穿着皮衣的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他设法一睹她的面容——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她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二十五岁吧——买了一张到东部某城市二等舱的往返票。他的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士忌,然后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认为还是待字闺中的美丽少女,穿着流行杂志上的服饰。后来,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机飞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请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即使她朝他这边看,酒吧间的阴影可能也很难让她看见他。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但没有一个朝他这边走过来。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士忌。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在飞机上看,他觉得有人挤着他。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说。她抬头看看他——她脸红了吗?——她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是在哪儿掉了呢?他想。他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现金、会员卡和身份证件。他的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夹。他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他伸手进去摸一下那个信封,确定还在。他可以搭这班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打个电话叫人来接他——因为他连搭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然后处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打电话回家,叫他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再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直令人窒息。他该怎么办?首先:找个警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轻女子的样子。她真该死,他想,她装出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钱。她的脸红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识破,这点最令他受不了。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将对警察隐瞒一些细节,只告诉他她做了什么,皮夹里有些什么东西。他咬紧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那黑发女子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时,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X光机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计程车和私家车在她身后逐渐聚拢的暮色中缓缓移动。她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那男人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他说。

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

“我不认识你。”她说。

“你当然认识。”

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拾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夹。”他说,并且为他用了“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认为比偷、窃,甚至抢字,更口语化。

“你说什么?”那女子说。

“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详他。“好吧。”她说,然后从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个皮夹。

他接过来。“等一下,”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那个黑发女子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

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已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的一个邮包寄回来了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独角兽

〔美〕詹姆斯·瑟巴

从前,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有一个男人坐在厨房角落的小饭桌旁,刚从他的炒鸡蛋上抬起眼来,就看见花园里有只洁白的头顶长着金色角的独角兽,在安详地嚼着玫瑰花。

这个男人上楼到卧室去,见妻子还在酣睡,他叫醒了她。

“花园里有只独角兽在吃玫瑰花呢。”他说。

她睁开了一只眼睛,不高兴地看了看他。

“独角兽可是神兽。”她说完就又转过身去。

男人慢慢下了楼,走出屋子来到花园。

独角兽还在那儿,正在郁金花丛中慢腾腾地嚼着。

“来这儿,独角兽,”男人说,他折了一枝百合花给它,独角兽悠然自得地把它吃了。

由于花园里的这只独角兽,这个男人喜出望外,又跑到楼上叫醒妻子,“那只独角兽吃了一枝百合花,”他说。

他妻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冷冷地看着他。“你真是个神经病,”她说,“我要把你关进疯人院里去。”

这个男人从来都不喜欢“神经病”和“疯人院”这种字眼儿。在这阳光灿烂的早晨,花园里还来了只独角兽的当儿,听来就更不入耳了。他想了想说道:“等着瞧吧。”他走到门口时又对她说,“它前额当中还有一只金色的角。”说罢,又回到花园去看那只独角兽了。

但是,这时独角兽已经走开,这个男人就坐在玫瑰花丛中睡着了。

妻子等她丈夫一离开屋子,就飞快地起了床,穿好衣服。

她兴奋激动,眼里闪出幸灾乐祸的亮光。她打了个电话给警察,接着,又给一位精神病医生打了个电话。她叫他们马上来她家,再捎上一件给疯子穿的紧身衣。

警察和精神病医生来到她家,坐在椅子上,颇感兴趣地看着她。

“我的丈夫,”她说,“今天早晨看见了一只独角兽。”

警察瞧瞧精神病医生,精神病医生瞧瞧警察。

“他对我说,它吃了一枝百合花。”她说。

精神病医生瞅瞅警察,警察瞅瞅精神病医生。

“他对我说,它的前额当中还有一只金色的角。”她说。

这时警察见精神病医生发出的一个正式暗号,便一跃而起抓住了那个妻子。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制服了她,因为她拼命挣扎,但是最后还是把她镇住了。

就在给她穿上紧身衣的时候,她的丈夫走进了屋子。

“你对你妻子说过你看见一只独角兽了吗?”警察问道。

“当然没有啦,”那丈夫说,“独角兽可是神兽。”

“这就是我要知道的一切,”精神病医生说道,“把她带走吧。对不起,先生,你的妻子疯了。”

她骂着,喊着,但她被他们带走了。他们把她关进了疯人院。

三山夹峙的谷地

〔美国〕霍桑

在那怪事迭出的古老年月里,种种荒诞不经的妄念和疯子狂人的幻想竟都会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就在那样的年代里,有两个人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见了面。一位是夫人,仪表大方,体态娇媚,但却苍白憔悴,焦虑不安,所以虽然正当盛年,却已未老先衰;另一个老妇,衣着寒碜,面目可憎,她是这样干瘪龙钟,以致使人感到她进入暮年的岁月必已超越了人生在世的正常时期。她俩相会的地点,是个人迹不到之处。三座小山鼎足夹峙,中间是下陷的谷地,几乎呈精确的圆形,有两三百英尺宽。其深度呢,即使其中有一株高大的雪松也只能到了山顶才瞧得见。三座山上有着数不尽的虬松,有些一直延伸到中间谷地的外缘,而谷内却一无所有。唯见十月的枯草,随处能见躺倒多年的树干,日趋腐朽,再也没有绿叶生长出来了。其中有根枯木,昔日曾是枝叶繁茂的橡树,而今却紧卧在谷底一池发绿的死水旁边。这样的地方(根据老辈们传说)曾是驱神役鬼的佳处。据说,就在这儿,每当午夜或黄昏,恶魔邪道们围绕着这个泛起泡沫的池塘,用一阵兴妖作怪的洗礼仪式,搅动这一池臭水。现在嘛,西下的秋阳在山顶留下了一抹夕照,美得凄凉,自山坡到山谷的余晖愈往下愈晦暗。

“咱们的这次欢聚马上就得结束啦,”老婆子说道,“这本是你的愿望。你快说吧,你要我干些什么,因为咱们可以在这儿逗留的时间不多了。”

干瘪老太婆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隐现一丝微笑,恰如墓壁上的幽光。夫人颤颤发抖,举目望望山谷之巅,似乎在担心没有了却心愿就得回去了。然而事情总算并非注定如此。“我对这个地方是陌生的,这你是知道的吧?”她终于开口了。

“我什么时候来,那没关系。不过我把至亲骨肉全都抛弃了,永远撇下了他们。我一直牵肠挂肚,放心不下,所以我到这儿来打听他们的情况。”

“在这一潭绿水池边,谁又能把那如同隔世的消息带给你呢?”老太婆一边嚷,一边觑着夫人的脸色。

“从我的嘴里,你是听不到这些讯息的;不过,你且放宽心,在那山顶全暗下来之前,你就能如愿以偿的。”

“我宁死也听你的,要我怎么办就怎么办。”

夫人斩钉截铁地说道。老太婆往倾倒的树干上一坐,把那顶遮住她灰白头发的兜帽摘下,招呼对方靠近些。

“跪下,”她说,“前额伏在我的膝盖上。”

她犹豫了一会儿,然而长期以来的焦虑的情感在内心深处猛烈地激荡起来。她跪下去时,大衣的边缘浸入了池水中,她前额伏在老太婆的膝盖上。老太婆拉过斗篷把夫人的头遮了起来,这样她就蒙在一片漆黑之中了。接着她听到了喃喃的祈祷声,听着听着,她蓦然一惊,直想蹦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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