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她瞪着信封上的地址,几乎不太情愿去拆穿里面的秘密。犹豫了一会儿,她终于拆了。好大一张情人卡!她曾经在学校附近文具店看到过的很贵的那种。上面印着一颗红心,一支银色的箭穿心而过,用纸做的彩带装饰着。可是卡片里面却没有签名,只写了一个问句,用信封上同样的绿色墨水写着:“身为联合中学的一分子,你不能给我们一些机会吗?蒲!”是谁寄的呢?
钻石与气味
〔美〕希区柯克
丹尼尔一打开门,就看到乌黑的枪口,他马上意识到,这可不是普通的客人。拿枪的那位不速之客是个独眼龙。他打开门,一辆黑色汽车停在公寓外的停车场,丹尼尔还没有来得及打量司机,就被戴上眼罩,绑住双手推进后座。
汽车向右转了六次,向左转了三次,做了两次U形转弯。一分钟后,丹尼尔被粗鲁地带下车,他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
丹尼尔觉得,这地方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一种声音,一种气味,或一种无法确切说出的东西。
取下眼罩。他看清那里坐着的一个人,大约五十岁,头发灰白稀疏,一张脸僵硬地笑着,露出一颗金牙。
“你是切割钻石的专家?”老头儿取出一个灰色的铁盒,放到丹尼尔面前说,“打开它!”
丹尼尔立刻认出了它。
“这是明克斯家的钻石!”丹尼尔说,“这么说,你们是——”
老头儿点点头。
三天前,明克斯家被窃一事,成了本地的头条新闻。这钻石项链如果不是全世界最美丽、最昂贵的钻石项链,那也是全美国首屈一指的。它重达一百五十克拉,另外还有一百多粒的小钻石,镶在大钻石的四周。
“我要你切割这颗钻石。”
丹尼尔差点儿跳起来:“为什么?”
“明克斯的钻石太出名。我必须分割零售。”
“可这钻石根本不值钱,这是假的,做得非常好,但是是假的。”丹尼尔说。
“不可能,”老头说,“你胡说。”
丹尼尔又拿起项链,仔细看了看说:“这东西是亨利做的,”他说,“这是按保险规则做的,真品从来没有戴过。我们干切割这一行的自成一体,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亨利和我交情不错。至于保险规则嘛,那是很普通的常识。”
“可是,就我所知,这些钻石是真的。”
“好吧,”丹尼尔说,“如果你要我证明,我可以替你切开。切开后,我愿意花十万元从你手里买下它。这条项链骗过大部分人,甚至专家。”丹尼尔停了一会儿,看着那老头儿,“如果你要找个人到这儿来鉴定,那人告诉你,这是真的。那么你就把我再带来,帮你切割,然后杀我灭口。你知道我是这一行中最好的。像这种钻石,你不会轻易找别人去切的,手一滑,它就是一堆不值钱的废物。坦白地说,我很高兴它是假的,我还不愿负破坏五百万钻石的责任。”
老头儿骂了一声,对独眼龙说:“把他送回家,我们可能还需要他。”
很快地,丹尼尔又被绑起来,罩上眼睛。当丹尼尔在等候开门时,他又嗅到了那种熟悉的气味。这时,丹尼尔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摘下眼罩,丹尼尔发现自己在一条胡同里,距离自己的住处并不远。当丹尼尔把钥匙插进钥匙孔的时候,瞥了一眼对门让他心动的那个公寓。对面没有一点动静。他走进屋里拿起电话。
“抢劫科,我是霍克警官。”
“关于明克斯钻石,它的新主人住在海洋车道139,2G。”
五分钟内。警察就到了丹尼尔的公寓。丹尼尔从门缝里看到两个穿制服的人大步走到对面,在敲2G的门。
丹尼尔听到对面一阵骚动,紧接着大楼后面传来响动。几分钟后,那个老头儿和独眼龙出现了。警察押着他们,他们的手被铐着。
第二天,明克斯钻石失而复得,成为头条新闻。警察很快就会捉到那个租公寓的可爱女人。丹尼尔内心深处,并不希望她被抓到,因为那两个歹徒的被捕,她有很大的功劳。正是她身上昂贵的香水味儿,向丹尼尔透露了消息。在那个城市,能用得起那么名贵香水的人不多。
当然,那是真正的明克斯钻石,谁也无法伪造。说到亨利,他只会做菜,他是那个城市波蜜餐厅的大师傅,有时间你可以尝尝他的手艺。
致命的信
〔美〕希区柯克
为了稳妥起见,哈德森提前赶到那儿。
天色昏暗,下着毛毛雨。当他从紧急楼梯爬到三楼时,有点儿喘气,他在楼梯上蹲下来。过了一会儿,他爬到窗户边,窗户没有锁。既然窗户没有锁,他就不必费心去撬开它了。
哈德森觉得芭比太大意了。屋里有些值钱的东西,这一带治安又不好,她至少应该把卧室的窗户锁起来。可是,芭比没有锁。
哈德森撩起窗帘,屋里黑乎乎的,有一股香水味儿飘出来。他不想进去,他发现也没有必要进去。公寓前门右边有一盏灯,昏暗的光线照了过来,这表明卧室的门是开的,通向客厅的门也是开的。
哈德森跪在湿漉漉的防火楼梯上。从外套口袋里取出一支左轮手枪,那是前两天买的。然后,从另一边口袋取出消音器,这是在一家当铺买的。他把消音器套在枪口上,然后,左手臂放在窗台上,手枪架在左手臂上。
十五分钟后,公寓的门会打开,然后,芭比会出现在那里,借着走道的灯光,很容易击中她。
哈德森静静地等着。雨从黑漆漆的天上飘落下来,风吹着下面的垃圾桶盖咚咚直响。芭比那浓烈的香水味儿从窗户飘了出来。这香水曾经很能激起他的性欲,现在却让他感到厌恶。
他等待着,心里想起家中的妻子伊丽莎白。
他到这里来,全是为了伊丽莎白,亲爱的伊丽莎白。他怎么会这么笨呢?伊丽莎白是他生命中唯一的爱,可是他却去跟芭比鬼混。芭比的年龄只有他的一半,是个大眼睛、高胸脯的金发女郎,她靠傍大款为生。哈德森知道,他绝不是第一个养芭比的男人。
但是,他将是最后一个养她的男人。
她胆子真是大。前几天,当他表示要结束这种同居关系时,她居然敢威胁他。
哈德森从来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大胆。就在此时,一想这事,他的心就怦怦乱跳,戴手套的手也愤怒地发抖。他记得她噘起血红的嘴唇,唇边有一抹幼稚的微笑,眼睫毛一眨一眨的,冷冷地说:“不!亲爱的,我要你留在我身边,否则的话,我要去见你老婆。她叫什么名字?我想那样做,不过……”
不过她会做的,这一点哈德森很肯定。
就在第二天,哈德森回到家中,发现太太躺在卧室的床上,两眼哭得又红又肿。她接到一个匿名电话,那电话很下流,那些脏话是一个年轻女人说的。
在此之前,哈德森就不安地感觉到,他太太好像在怀疑他有不忠的行为。但是怀疑是一回事,接到电话又是另一回事。哈德森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他只有采取行动。他从来没有想到要干掉她,但现在不得不那么做了。
起初,他想到下毒,他甚至想办法弄到了一粒毒药,但是下毒并不容易。芭比会防备,他想到其他方法,可是都不满意。
最后,他看到一条新闻报道,这给了他灵感。最近,城东的某一地区,发生了一连串妇女被枪击的案子,这位枪手总在夜里向没有拉下窗帘的女人射击。很巧的事,那一地区离芭比的住处不远。他扔下报纸。过了一会儿,又拿起报纸,看看上面的天气预报。天气预报说,以后的几天里有雨。
今天下雨了,又刮了风。天色已经暗下来,街道上空无一人,这真是一个作案的好机会。
他等候着,虽然很不舒服,但是一想到这事一了百了,他就感到很高兴。他轻声低语道:“伊丽莎白,我已经接受教训了。从今以后,我的生活中只有你一个。”也许过几天,他可以带伊丽莎白出去旅行,算是第二次度蜜月。对,就这么办。
忽然,黑暗中闪过一道黄光,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公寓的前门开了。他没有料到芭比会这么早回来。他知道她通常在市中心的餐厅吃饭,总是在八点钟左右回家,今天她回来早了一些。这样反倒更好。
他眯起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瞄准手枪的准星。由门口照过来的灯依稀可见。她在那儿,穿着雨衣的侧影,她在门槛那儿有些犹豫,然后,她举起一只手在摸索公寓里面的电灯开关。哈德森射出一发子弹,那女人向后晃了一下,双臂向上举,他又向那黑黑的人影连开了几枪,那人影慢慢地向前倒下,一动也不动了。
哈德森再仔细地瞄准,向尸体又开了两枪。实际上,那两枪并不需要,因为他是个优秀的射击手,他自信第一枪就已经完成了任务。当他开车回到郊区的别墅时,时间是八点三十分,雨势已经减弱。他意外地发现,太太的车没有停在车库里。
或许她开车到购物中心买东西去了。
哈德森在汽车里坐了一会儿,把他的行动重新回忆一遍:他在回家的路上,把手枪拆成零件,扔进河里了。芭比之死,没有什么线索会牵连到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他曾认识那个女人。他们的交往非常秘密,甚至每次偷偷去看她时,他总是悄悄地擦拭他摸过的每一样物品,生怕留下指纹。
当然,他之所以那样做,为的只是普通的谨慎,而不是有朝一日他要杀她。现在,哈德森和芭比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了。
他愉快地轻轻哼着歌曲,离开汽车,走向屋子。
一进屋里,他第一眼看见的,是放在客厅小茶几上的便条。字条是伊丽莎白写的,当他拿起字条时,嘴里仍然在哼歌。
句子从潦草的字迹中跳到眼前:“对不起……可是,受够了……我早知道芭比这个人……跟踪你……我必须面对她……和她谈清楚……我发现钥匙……”
哈德森发出一声低沉的,似哭非哭的呻吟,心里想起那天早上,他把芭比公寓的钥匙从钥匙环里取下来,塞在五斗柜里的一堆裤子下面。
“……钥匙,现在,我就要去找她。假如她不在的话,我要到公寓里等她,……必须了断……我太爱你……哈德森……我不能把你拱手让给别人,而不加……”
字条突然从哈德森麻木的手中滑落,缓缓地落到地毯上。
“不,”他低吟一声,然后大叫,“不!不可能!那不可能!”
站在房门口的那个女人的身影,是不是比芭比高一点,瘦一点?他开枪时,心里就隐约有点不对劲的感觉。现在,那种印象被重新拾回来,而且在他焦躁不安的想象中,越变越大,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一定错杀人了!他一定是错杀了自己的太太——伊丽莎白!
双重杀手
〔美〕希区柯克
“罗伊。”一个温和的声音突兀地叫出了他的名字,把他从梦中惊醒。他从床上坐起来试着清醒一下。当他的眼睛习惯于黑暗的时候,旅馆房间里的灯突然亮了,天花板中间垂下的灯射下耀眼的光芒,他的视觉暂时茫然了。慢慢地当他的视线变清楚时,他看见一个衣着整齐中等个头的人站在床尾。
罗伊迅速地眨了几下眼睛,调整了一下眼睛的焦距,这才看清这位不速之客手中正握着一把大口径的自动手枪。枪口因为加了消音器而显得格外长。
“该发生的终于发生了,”罗伊痛心地说,“这场追杀终于要结束了。谁会想到事情会这样结束——在西班牙巴塞罗那这地方,这样一个破旧肮脏的小旅馆里。”
那个人冷冷地回答道:“这只是时间问题,从考里昂先生雇佣我到现在已经九个多月了。这可是一段艰苦的日子,好几次我还以为把你给追丢了。但是我得承认,这是一场精彩的‘狩猎’——加拿大、墨西哥、中美洲、南非、摩洛哥,然后是这里。”
当那人以一种自我欣赏的口气说话时,罗伊正把手缓缓地一点一点地伸向枕头下面,那儿有一把上了子弹的左轮手枪。他在绝望中幻想趁那人说话时能抓到手枪,然后在那人——杀手出手之前,把子弹射进他的胸膛。
“罗伊,我早就把你的左轮手枪给拿走了,”杀手以一种不耐烦的声音说,“我们不要再玩这些无聊的把戏了,好不好?”
罗伊的手骤然停了下来,心顿时凉了下来,他的手只差一点就可以碰到枕头了。“我是一个非常警觉的人,”罗伊带着敬畏地说,“你能进入我的房间,又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我枕头下把枪拿走,你真是一位一流的高手。你究竟是谁?我想至少我应该知道一位即将杀我的人的名字。”
杀手点了点头说:“威廉,格登·威廉,我自信我是此行中的佼佼者,我的酬金很高。考里昂先生肯定很在乎你,方肯出那么多钱干掉你。”
罗伊无奈地笑了:“那是该事件中最好笑的部分,考里昂先生实际上没什么好怕的。只是我厌恶帮会里的勾当,所以我想离开。我根本就没打算去出卖他,但考里昂却不这么想。”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罗伊,”格登有礼貌地说,“我仍必须执行我的任务,你的时间不多了。”
罗伊意识到死神在向他招手,大颗的汗珠从额头上冒了出来,脸上露出哀求的表情,他突然央求说:“如果有任何可以挽回的方法,请您提出来。你要什么,我给什么,我有的是钱。”
格登摇了摇头,平静地说:“对不起,我已经接受了这项任务。假如我不完成的话,这会对我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我想你会明白这一点。”
“那好吧,”罗伊温和地说,“在你杀我之后,请帮我做件事。在你身后的写字台中间抽屉里有一个信封。我希望你能打开它,读完后再送给考里昂,你能帮我这个忙吗?”
“我会的。”格登回答说。然后在没有任何警告下扣动了扳机,手枪沉闷地响了一声,罗伊的前额中间出现了一个洞。子弹的力量使罗伊身体向后倒去,脸朝上四肢张开躺在床上。
格登收好枪,取出一个带闪光灯的袖珍照相机,拍了许多张罗伊的脸部照片。这是他应该做的,他需要任务完成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