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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认亲

过年串门子,小蒙从七大姑的嘴里得知潘总是他的远房亲戚。论起来,他该叫潘总“老舅”。这事挺意外,也让他暗自高兴。不过他并没有冒冒失失地马上去认这门亲。小蒙是个有心计的人,他知道要把这张牌留到关键的时刻出。

公司要派人去美国接受培训。这是地地道道的“美差”,人人都争着去。小蒙当然也不想错过这机会。他几次走到潘总办公室门前都收住了脚步。他觉得好像还是不到那个“关键时刻”。

去美国的名单上居然有小蒙。大喜过望之余,小蒙不禁思忖:潘总没准儿心里也有谱。要是这样的话,可就太棒了。

在美国镀金之后,小蒙带着不凡的气度回到了故土。但是这过分良好的感觉却让他立马载了个跟头──刚刚升任部门经理的他,因为经验不足让一个奸商给骗了。公司赔了一大笔钱,找不到债主,自然要和他算帐。小蒙风闻董事会里已经有人提议解雇他。

小蒙发了毛,心想这可是到了节骨眼,不用这门亲戚更待何时。他耐下性子等到了一个总经理室只剩下潘总的机会,跑进去叫了一声:“老舅!”

潘总给吓了一跳,怔怔地看他。

小蒙赶忙如此这般地解说了一通,最后总算看到潘总点了点头。小蒙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他知道潘总的脾气,平时不论你跟他说什么,他是从不轻易点头的。

小蒙真的没想到潘总这么就变成了他的“老舅”。老舅不但离开他的大班椅和他一块坐到了长沙发上,而且亲自替他倒了一杯茶。小蒙虽然如坐针毡,可心里还是越来越舒坦了。他还是知趣的,没坐多久就告退了。临带门时又特意说了句:“老舅有空一定到家里坐坐。”

送走了这个大外甥,潘总又拣起那份关于小蒙的报告。他想了想,然后把小蒙进门之前刚刚写就那段话仔细涂掉,在上方重写了一句话:

“此人留不得。”

克制

枚星期天去小青家。小青的父亲应的门,告诉她小青买书去了,请她进屋等一会儿。她想买书不会太久,就进了门。

她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小青的父亲给她接了一杯矿泉水。他的手有一点儿抖,杯子放在玻璃茶几上时发出一连串轻微的磕碰声。枚用心地看了他一眼。她在小青父亲的脸上发现了一种类似窘迫的表情。她暂时弄不懂他为什么会这样。从相貌上看,小青非常像她父亲。以前她来过一次,那次只有小青在家。

枚把水杯挪了一下。她看到小青的父亲停在茶几前边,顿时感到非常不得劲儿。

“叔叔,您坐啊。”

他恍然大悟般地连着点点头,急急忙忙坐在离他最近的单座沙发里。那只沙发与枚坐的长沙发斜对着。

“叔叔,您不用管我,忙您的去吧。”

“没事没事,连着在家待两天,没什么好忙的了。”

枚想要是先打个电话就好了。她真希望小青马上就回来。

小青的父亲问起学校的情况。

枚简单而得体地一一回答。她老想着这些东西小青可能早就说过(她跟小青同班),说的时候就有些无精打采。

可小青的父亲却听得好像很认真,而且越来越激动,竟至于在沙发里颤抖起来。

枚没法对此视而不见。她停下来,小心翼翼地直接问:“您不舒服吗,叔叔?”

小青的父亲非常难为情,也非常虚弱地摆摆手。

枚很害怕,连忙起身来到小青父亲的身边。她抓住他的手腕,找寻脉搏。

“叔叔,您有心脏病吗?”

“没有。我只是在跟自己较劲……我在克制自己。”

枚不知所措地僵在那里。

“也许你说我无耻,但现在就是这样。”他顺势反过来抓住枚的手,“就是这个动作,快把我折磨死了。”

这时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枚迅速抽出手,向门口跑去。

小青一进门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来的?”

“到一会儿了。”枚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我在等你。”

小青看到了摊倒在沙发里的父亲,“他怎么啦?爸你怎么啦?”

“你爸没事。”枚说着回头一看──吓得用手捂住自己的嘴。

小青奔过去搂住爸爸,哭叫起来。

枚拿起电话,拨了“120”。

救护车来了之后,枚从小青和救护员的对话中知道,小青的妈妈12年前就去世了。

手术室外的走廊上,小青目不转睛盯着枚,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枚说没发生任何事。

后来医生们都出来了。一个护士告诉她们:病人死了。

岐河峪

终于在地图上找到了它。他给妻子指了两次,她都没有看到,只好用笔把那个小点儿

圈了起来。

妻子瞄了一眼,表情严肃了许多。

一个星期之后,肖祁来到岐河峪。村长在山坡上给他找了一间被遗弃的石屋,岐河峪便有了她的第一所学校。全村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孩子一起都来了。小的七八岁,大的十八九,全在一起从识字学起。开课之前,他把所有学生叫到教室前拍了一张“全家福”。孩子们都喜滋滋地看着他的镜头。上次他来拍片的时候,他们把镜头看成某种奇怪的猎枪,他一举起便四处逃奔。自动快门响过,孩子们欢声雷动。这一瞬间肖祁从心头涌过一丝感动:他觉得自己在创造历史。

从他“创造历史”的第一个晚上起,他就感受到了难以忍受的冷寂。空寞的大山似一个黑糊糊的谜团,藏着什么,但又无从揭开。他发现他和外面世界的关联只剩下了半导体收音机的那根细细的天线。一些学生常来跟他做伴。这对他来说自然也是一种需要。但他从一开始就感到了一丝恐惧:他懂得山村女孩子的特殊的目光,他更知道自己。

他教会了孩子们几百个字的时候,一直令他担心的事到底发生了——总来给他生火做饭的村姑(他的大龄学生之一),经过一个多月的火烧火燎,终于点燃了他们之间的熊熊欲火。这干柴烈火般的片刻放纵立即唤来了兜头二瓢冷水——几个山里汉子冲进石屋,把肖祁赤条条地捆了起来。他们早就垂涎那个村姑,也都提防着这个“没安好心”的城里人。

送他下山的路上,老村长一言不发,只是不住地叹息。几个男孩儿眼泪汪汪地跟在后面。(女孩子都被老乡严令留在家中。)从这一天开始他们又没法上学了。,

肖祁带着一身的伤痕和羞辱回到了都市。妻很平静地迎接他回家。她大度地制止了他艰涩的忏悔。

“这是很自然的。”

她把他的头揽在怀里,轻轻抚摩着那一头略微卷曲的黑发。

“可是……我是真想帮帮他们啊……”他有点儿心力交瘁的样子。

“在你变成圣人之前,你再想帮他们的话,只管寄些钱去就是了。我想他们不能接受你带去的所有东西。”

风景

我对于旅行的惧怕主要是在动身之前。候车大厅和月台的慌乱气氛似乎要强调这种恐怖感,但实际上这时已经无所谓了。白天的车,又只有大约5小时的行程,所以我只买了一张

硬座票。往江城去的车并不太挤。我的位置是一张三人长椅的中间,这应该说是这列车上最不舒适的那个位置了,但另一个条件马上使我较愉快地接受了这个现实──靠窗的坐着的是一个顶新鲜的女孩儿。我落座的时候她往里边挪了一下。这举动被我的下意识视为一种拒绝或逃避,而我的“上意识”则乐观地将其解释为对我的宽容与忍让。但我只是坐了下来,什么也没表示。

开车之后,我发觉我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一直看着她──景色全在她那一边。大地一片葱翠,旋转着的山丘尽兴展示着秀媚的造型。而她的侧影也是那么迷人,恰好可以视为那自然景致的一部分。周围的一些人已经开始进行旅途式的社交了,彼此问问到哪儿下车,干什么营生之类。而这女孩儿和我一样不喜欢主动开口。或许也是我的位置阻隔了她与其他人的联络,因而他们虽然也对她频频侧目,却也没有人和她搭话。这让我在心里暗暗地有一丝得意。我就这么一面望着,一面进行着“思想活动”……

这女孩儿当然算不上国色天香,甚至于我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这节车厢里最出众的女孩子。(我还没来得及做这种比较工作。)我只知道在所处的这个“单元”里,只有她还顺眼。现在还拿不准我在她眼里是一种什么形象……一个完全被漠视的路人?还是她心目中渴望已久的“样本”?我的存在让她感到不安吗?虽然她还没有像我注视她那样看过我,但一定不会觉察不到我的目光。她对此是反感还是自得……看起来好像都有一点儿。

因为这种“关注”和“思想”,旅行的乏味和疲劳已经减轻了许多。于是我自我安慰道,这便是此举的全部意义。

我是不是该和她说点什么了?这个念头竟让我怦然心动了一阵子,然后又打消了。我觉得不可能说出什么名堂来。无非是“周边”那些废话的重复而已。再说我干吗要和她说话?我需要结识她吗?她也许会急不可耐地告诉你她有个什么什么样的男朋友……那有意思吗──或者她没有呢,岂不是更麻烦?

这时我的腿无意间碰到了她的腿。我心里异样地一动,正要移开,忽然感觉到她并不反感,就让那条腿在那儿多呆了一会儿。不过因为没找到继续呆在那儿的足够的理由,我还是主动撤退了。

女孩儿依旧望着车窗外,但那姿态显得比刚才僵硬了些。我看了看刚刚接触过的那条腿……她穿着黑色的短皮裙,坐在那儿则差不多变成了一条短裤,整个的大腿都露在外面。我回味着它的质感……柔嫩?滑爽……然而又不甚分明。一种探究的好奇驱使我再去尝试……

这一次我的腿便是有意识地向她靠拢了。她依然没有移动她那条腿,但也决非表现出一种麻木,实际上我能感觉到她肌肤的轻微颤动。起先获得的那种滑爽似乎只是来自那长丝袜,可那柔嫩却是实实在在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了一点儿?我不想显得太过分,又把腿微微挪开了几公分。可转瞬之间又和女孩儿的腿碰在了一起──我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回是她主动碰了我。不用说我的兴致由此大增,专心致志地和她玩着“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游戏。

到了这个时候,所谓舟车之苦已经完全不存在了,这旅途纯粹变成了一种悠悠忽忽、似有似无的享乐。剩下的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了。

到站之后,车厢里众人在忙忙乱乱地收拾行李,抢占先下车的有利位置。我们的腿略微表现出了一丁点依依不舍。但是当身边的人流开始涌动时,我们也都同时站了起来。我看了看她,在犹豫是不是该有一个简单的仪式来结束这次萍水相逢。比方说,握握手,道一声再见;或是简单地相视一笑……她的脸向两边交替转着。我明白她连这样一个小仪式也不打算进行。也就是说,她不愿意承认这一切,不想把这一路的“消遣”记录在案。

等过道里松快了一些了的时候,她拎着一只小小的皮包走在我前面。在车厢走廊和长长的月台上,她一次也没有回过头来。我也放慢了脚步,让她在我的视野里消逝了。

阅历

电视上播出了他的专访之后,阿蒙终于获得了隔壁老干部的尊重。

董老曾经对阿蒙的职业有过许多判断,但就是没想到他会是作家。这的确是件难度挺大的事。在阳台上隔着窗户就能看见阿蒙家摆满了书。可看他的模样儿,一点儿文化人的气质也不见,而且有时说话还带脏字。他把阿蒙当成过流氓,还因为经常看到他领着不同的女人回家。当知道他是作家以后,这一切才豁然开朗了。人家是作家呀。

董老在犹豫了六个晚上之后,终于敲响了隔壁的门。

阿蒙显然对此很意外、很不解。经过一番不尴不尬的寒暄,董老终于说明来意——他正在写自己的回忆录,希望能得到作家的指导。这么久的邻居了,阿蒙也不好回绝,只能直着眼睛点头答应。

没想到董老反身就去取来了稿子。他再次出现的时候,阿蒙的目光全被他捧着的三个大个的档案袋吸住了。我的天!阿蒙心里暗暗叫苦。董老的注意力也在袋子上,所以没看见阿蒙的表情。

“这是上卷。下卷我还没写完。”

“您老真能写啊。”阿蒙知道这话听起来不会有什么毛病,所以放心说。

“哪里哪里,班门弄斧了……”

第二天在走廊碰见,阿蒙感觉董老的目光里就有一种询问。他只好躲在屋里硬着头皮加劲儿“拜读”。还好,因为写的都是实事,也能看得下去。只是阿蒙边看边摇头——这么些个年头,过得是些什么日子啊。

又过一天,阿蒙终于不怕再见董老了。他已经基本上“浏览”了这部十多万字的“上卷”。但他去院子里晃了一圈,没见到董老,干脆重新上来,敲董老的门。董老见了他,却有一种小学生似的羞怯。端茶倒水时还挺不好意思的。这让阿蒙觉得更加难以“直抒胸臆”,只好加重预谋中的“迂回战术”,好好夸了董老一番。董老听得非常专注,并且突然叫停,拿来了纸笔做记录。为此阿蒙不得不又多说了几句好话——多到了董老也感到“大事不妙”的程度,老人家不再记了,直接说:“说说我的毛病吧。”

阿蒙也觉得“仁至义尽”,可以“变脸”了,“我想董老经过这么多事,总会有许多更有趣的事情吧,为什么不拣有意思的事写呢?”

董老一脸诚恳的笑容全僵在脸上,这显然超出了他的承受力。

阿蒙看到这种表情,无法继续“下手”,小心探问:“您懂我的意思了吗?”

“不懂。请问什么叫‘有意思的事’?”

阿蒙发觉还真不太好说,“……这个嘛,这么说吧——我就是觉得你写了太多的干过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开过什么会议之类,而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却往往一笔带过。你看这一段……”阿蒙翻开自己做了标记的地方,“‘1957年3月,娶妻刘爱萍。’然后就写别的事情去了。这是你的回忆录里惟一一次出现刘爱萍这个女人。怎么认识的?怎么恋爱?怎么结婚?后来哪去了?你看后边这章,又写‘娶妻王庆芳’。这都解放后的事了,想必不是二房,那么前妻呢?怎么离的婚?这里边难道一点可写的故事也没有?”

“她死了。”

“怎么死的?这就更不该不写了!”

“不过就是得病死的,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又不是什么英雄人物……”

阿蒙目瞪口呆。

董老其实也很失望,“我懂了,你感兴趣的都是‘那方面’内容。现在出的书我也常翻翻,我知道。”

话不投机,董老也不再指望能从阿蒙这儿得到什么“有益”的帮助。他随便说了几句客套话,拿着自己的回忆录走了。

刚出了阿蒙的门,就碰见一个光艳照人的女孩子。是来找阿蒙的。董老正为稿子憋气,见了这场景忽然按捺不住,明显地表现出了一种鄙夷。

等老人家进了自己家门之后,女孩儿小声问阿蒙:“他这是干吗呀?”

阿蒙把女孩儿揽在怀里,轻描淡写道:“一个老小孩儿,你别在意。”

润物细无声

她对自己说,再看一页吧,这一天太不像样子了。做到之后她悉心玩味一下那份小小的自我满足。然后顺手拈起搁在桌上的一支没扣笔帽的钢笔,手伸得很直,差不多一直伸到桌角了,她的尖下巴杵在这条胳膊上。因而她漫不经心地写那几个字的时候很有那么点儿想入非非的模样儿。她歪着头看了它们好一会儿,然后收好钢笔,直起身来。

这时她发觉有人在看她,这使她没把那本书忘在桌上。书是图书馆的,丢了要按五倍赔,她在心里对那目光支付了一定的报酬之后,明白了这并非那目光的本意,那就这样吧,她走出教室时心里很舒坦。她可没有回头看一眼。

留在教室里的人读着,写着。系里的十几个教室是各年级混用的。在自习时间坐在教室里的人大多都不熟悉,因而很少有人相互打招呼。

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大家纷纷离席,抖擞精神准备去食堂争食了。坐在后排的一个男生最后离开教室,他是在那个马尾辫女生收起笔走开时就打定了这主意的。

桌角上的那几个字是——“广场见。”

他的心狂跳着。他在桌边站了一会儿,然后迟迟疑疑地用右手的中指蹭掉了那几个字。

这次他在食堂里显得挺斯文。他远远地站着,等别人把米饭和好菜抢光之后才去打了两个馒头和一饭盒白菜汤。他一小块一小块地揪着馒头慢慢往嘴里塞,等到明显噎住了才捧起饭盒猛喝几口。不过他这会儿已经不那么激动了。因为他想起那几个字并不是写给他的。那么她要去广场见谁?也许是随便写写?他心里这会儿沉重极了。他不想让自己低三下四地跑到主楼前的广场上东瞅西瞧。吃到再也吃不下去的时候,他回到宿舍。同屋的几位出去打排球去了。他闷坐了一会儿,从床上拿起英语教材出了门。他决定到主楼前的广场上去背英文单词。

上了楼梯,她顺着敞开的门往30l教室望了一眼,见里边有许多空座,就走了进去。她还是像她喜欢的那样在头一排找了个座位。刚刚坐下。她瞥见抽斗里有一只花布书袋。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不打算离开了,那只书袋的女性气息很浓。如果不是这样,她会马上走开的。她就是不愿意对那些爱占座位的女生让步。

她拿出那本晚饭前没读完的书,翻到折起的那一页。但是她忘记自己读到哪一行了,只好从这页开头读起。读到大约三分之一处主人公的一句话——“广场见。”——她想起来。不过她可没想起她还把这几个字写在另一问教室的课桌上了。

这时一个披肩发女生走进教室。她走了好几步才发觉那个位置上坐着一个人。披肩发不认识她,也没有认识她的愿望。她这会儿应该走过去说声对不起,然后从抽斗里取出她的花书袋,找个空座坐下来。但她有点儿窝火,既然有这么多地方,你干吗偏要拣有人占着的座位?披肩发一赌气转身走出了教室。

天色渐渐暗了。广场上还挺热闹。披肩发走到这儿,心情刚刚开始变好一点儿。一只突然飞来的排球使她惊慌之下碰掉了路边一位男生手中的英语课本。她说着对不起,屈身去捡那本书,不想正好和弯下腰的他碰了头。结果他俩都不去捡那本书,面对面笑了起来。一问才知道他们还是一个系的……

到了不得不回各自的宿舍时,他们都觉得这是个几近完美的晚上。她答应明天晚上还在这儿见。

教室里的学生纷纷离席了。她打了个哈欠,合上书。手举到脑后摸了摸那把漂亮的马尾辫儿,起身走出教室。这一晚上她没往任何地方写一个字。其实往桌上写字本不是她的习惯,她很爱清洁。

走在路上,她意识到这一天又要过去了,心里腾起一股莫名的怅惘。她觉得这一天太无聊了。至少是内容不多。脚下的地球也太缺少弹性,连自己的足音也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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