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竟到了爱屋及乌的地步。
小时候,因二叔是学区的会计,兼管图书,便有机会接触到很多书。记得那时的图书,跟其他杂物一齐堆在学区的库房里。每逢二叔开门取东西时,我便悄悄地偷上几本,跑回家去看。日子长了,自己也就有了不少的书。但也就难免露馅。二叔发现了我的秘密,很有些愠怒,还把我的小人书全都抄走了。不过,他又补了一句:“想看就去拿,看完了就送回去。这是公家的财产。”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只要有书看就行。那时的我并不分好书坏书,好在坏书并不像现在这么多。我只知道抓紧时间读完一本,再换一本。看着库房里一堆一堆的书,我心里很是着急。什么时候才能读完它们呢?于是,我走也读,站也读,坐也读,睡也读。一直读到天昏地暗,头昏脑涨才肯罢休。久而久之,我养成了寒暑假和星期天不愿出门的习惯,也就养成了不会玩耍的习惯。
家人们叫我小书迷,就连邻居们也说我看书的样子真奇怪,就像一个一个的小黑字往我的眼睛里钻。说来也的确是。我因读书还误过不少事呢。记得一次,母亲让我看好门,别让鸡呀狗呀地钻进厨房里去,案板上还有一团发酵的面呢。为了保险一些,我干脆就跨在门上看书,量鸡鸣狗盗之徒不敢越雷池一步。可是,这帮家伙很不仗义,趁我入迷的当儿,从书底下,我腿之上堂而皇之地光顾厨房,开它们的盛宴。母亲回来,一阵鸡飞狗跳,才把我从书里惊醒。可是已经晚了,那团面被弄成狗食不说,令人可气的是鸡们竟然随处大小便。老爸知道后把我的书全给拿走了。他说:“连个狗都看不住,读它干啥?”可是,我怎么能没有书呢?现在想起来读书真是没用,不能把它当饭吃,当钱花,还花费了我那么多的精力。
有好一阵子没书可读了,我就手痒心慌闷得难受,跑过朋友家,见有一本很厚的书,只是没了书皮。朋友的母亲拿它给娃娃们擦鼻涕和屁股。我看着她一页一页地撕着,心就像刀绞一般。我跑回家,把自己攒下的好几本作业抱去跟她换。她答应了。我捧着这本没头没尾的书,也就没头没尾地读起来。快读完了,也明白了,那是一本浩然写的《艳阳天》,我看过它的电影。
上初中的时候,我读过《三国演义》和《红楼梦》。我把里面的诗词抄在一个笔记本上。后来被一位老师发现,他指着里面的一些“樱桃小口”类的句子,很不屑地批评了几句。其实,我也是似懂非懂的乱抄一通,良莠不分。但让一个初中生从《红楼梦》里作出评判来,岂不也是一件难事?等上了师范,又迷上了外国诗歌,一本一本地抄,一本一本地买,一本一本地读。想起来那时候还算勤奋。下了晚自习跑到路灯下看书,路灯不熄还不肯回宿舍的。更有趣的是去书店。书店是开架的,这就给我这个囊中羞涩者以可乘之机。我装出挑书的样子,对厚书只看扉页的简介,对薄书则进行快速“偷读”,尤其是诗歌,几乎是“全部歼灭”。后来,我写了一些诗歌发表,应该说得益于那个书店。现在有机会到吴忠,就有到那个书店去买几本书作为回报的想法。
我的读书似乎是没有计划的,全靠与书的缘分。遇上啥书读啥书,弄到啥书读啥书,能买得起啥书读啥书。当然,也尽可能地借一些大部头的名著来读。在我的书橱里,买来的和借来的几乎各半。但精装豪华本一本也没有。这使我对那些书充满了渴望,也更使我浸在这些泛黄的书里不能自拔。
我的不挑不拣,随遇随缘的读书,使我感觉到自己就像一只书虫。只要是书,只需把书打开,我就会钻进去咬文嚼字。当我爬出书面时,蹲在书的表情上,回味的只是一堆一堆的思绪。
我知道书虫似的读书,只是一些小打小闹,做不出啥名堂来。但我心甘情愿做一只书虫。钻进去是一本书,钻出来是一种心情。每一本书,对我来说,只是一扇又一扇虚掩的门,无须去敲,就可以走进一个世界。比起唐代诗人杜甫的“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来说,我更像晋时的陶渊明。我一边教书一边读书,偷空写一些文字,似乎用不着去留心坐落在世俗间的豪门。
但愿我信笔涂鸦的这些文字,也能成为世俗间的一扇门,简易,朴实的栅门。门里的一切是无须遮掩的,也不用竞奢的。它的风光是自然的,哪怕因此而简陋。
这也许就是书虫一生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