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929400000036

第36章 立法文件(4)

八、关于法律责任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十四条规定了违法出具邀请函件的法律责任。有的代表建议增加规定“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再出具邀请函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被遣返的,自被遣返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将“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修改为“一年至五年”。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情节严重的,处罚款或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有的常委委员提出罚款和拘留是不同的处罚种类,建议明确什么情况下适用罚款,什么情况下适用拘留。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监护人或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非法居留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有些常委委员和代表提出,罚款数额太低,建议修改为“五千元以下”或者“一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八十二条规定,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给予警告、罚款处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这种行为很可能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还可以考虑给予拘留的处罚。

有些常委委员和代表建议加大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违法出具邀请函件、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就业外国人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十一条到第八十条的法律责任中增加规定限期离境和遣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规定几年内不得入境。

九、关于附则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八十九条界定了“出境”、“入境”的概念。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表述前增加“中国”。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有的常委委员建议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或者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十一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同毗邻国家接壤的省、自治区可以对边民往来作出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有的边民越境后非法打工,建议从政策上予以研究。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十二条规定,外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成员以及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其他外国人入境后的管理,按照外交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将“按照外交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修改为“按照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外交部、公安部的规定办理”。

十、其他

有的常委委员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本法的配套法规措施。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尽快启动修订本法实施办法,放宽中国绿卡制度的门槛,对华人回国签证给予一定的优待,在签证政策上提供变更签证种类和增加出入境次数的便利。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加强外国人就业方面的立法工作。有的提出,本法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主体,有的是国务院,有的是国务院部门,建议统一由国务院制定。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一些移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取得了外国国籍,但没有注销户口,造成事实上的双重国籍,建议研究。

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将“驻外签证机关”的表述修改为“我国驻外签证机关”。

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将本法中的“外国人”修改为“境外人”,有的代表建议修改为“外国公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二次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广西和北京市调研,并就主要问题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法律委员会于6月1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外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6月13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是必要的,草案经过常委会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一、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会同公安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申请普通签证的事由包括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多个方面,涉及部门较多,其中人才签证是本法新增加的签证类别,涉及我国引进海外优秀人才战略的实施,应当由国务院规定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六条第三款)。

二、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有的外国人来华短期工作,期限经常在半年以下,对这类来华短期工作的外国人,按照现行管理制度可以签发有效期短于一百八十日的居留证件,这种做法比较符合实际情况。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建议对工作类居留证件有效期的最短时限规定为九十日,将这一款修改为:“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但是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条第三款)。

三、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一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应当查验应聘外国人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按照现行管理制度,外国人来华工作,首先应由拟聘用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作许可,其工作单位必须与工作许可注明的单位相一致,不能持该许可到其他单位工作。建议维持现行做法,并在该条中明确由国务院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办法。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四十一条)。

四、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十条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此项规定涉及国际法同国内法的关系和国家法律主权,不应笼统规定国际条约在国内优先直接适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我国已明确对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有关内容通过转换为国内法的方式适用。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建议删去这一条规定。

五、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十一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同毗邻国家接壤的省、自治区可以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的边界管理协定对边民往来作出规定。现实情况是,现有的依据边界管理协定制定的边民往来规定,有的是法规、规章的形式,也有的是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边民往来是国家出入境制度的重要方面,应当将地方制定的规定限定为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经国务院批准,同毗邻国家接壤的省、自治区可以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边界管理协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对两国边境接壤地区的居民往来作出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九十条)。

此外,还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草案三次审议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法律委员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草案三次审议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2012年6月2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26日下午对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同时,有些常委委员和代表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6月28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涉及个人权利,不宜笼统授权有关部门规定。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草案建议表决稿第七条第一款)。

二、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但是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为了避免表述歧义,应当对工作类外国人居留证件和非工作类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分别加以规定。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最长为五年;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草案建议表决稿第三十条第三款)。

此外,根据常委委员的审议意见,还对草案三次审议稿作了个别文字修改。

草案建议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草案建议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2012年6月30日

同类推荐
  •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损害赔偿类型之一,也是司法事务中引人关注的损害赔偿。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在《民法通则》中确立下来的。在这个制度建立之初,尽管提出了人身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但是在采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问题上,还是极为慎重的。2001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以精神损害赔偿对人身权进行保护实现了重大的突破和进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当代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刑罚适用研究

    当代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刑罚适用研究

    我国立法中明确了对未成人犯罪采取的处理原则,即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本书着重研究当代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现状,并进一步寻求适当的刑罚适用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2012年10月26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精神卫生服务,预防精神障碍发生,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热门推荐
  • 女人香:我那无法抗拒的青春

    女人香:我那无法抗拒的青春

    一种深入骨髓的香,叫女人。扎在心里,挖不出,埋不掉。“斌,你真的要这么做吗?“要,我爱她至死不休。”一种厚重深沉的亲情,叫父子。他的臂膀扛起一片天。“老许,你已经老了,还要拿起刀?“要,因为他是我的儿。””一种两肋插刀义气,叫兄弟,扛的起,难放下,随你一世。“斌,你真的要这么做吗?要去杀人?”“我可以搭上我的命,因为他是我的,兄弟。”“斌,我跟你,兄弟齐心……”
  • 倾世花魁:太子,乖乖听话!

    倾世花魁:太子,乖乖听话!

    她——是颓废不知上进的酒吧驻唱女。一次穿越,让她成为了集聪慧美貌于一身的花魁娘子。名震江南以后,被迫入读皇家学院。由于她古灵精怪的出色表现,不仅引得各位儒雅学师的垂爱,更招致同窗姐妹的嫉妒。在重重陷害与波折之下,且看她是用怎样的手腕,排除万难,成为一颗璀璨明珠?
  • 机构股东、公司治理与治理效率

    机构股东、公司治理与治理效率

    本书探讨了机构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现状,关注了机构股东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中的作用,并对公司治理的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
  • 我最想要的亲子情商游戏书

    我最想要的亲子情商游戏书

    提高孩子情商的意义,并不止于让孩子成为一个成功人士,更重要的是孩子可以从小做一个“快乐宝贝”,长大后成为一个性格积极、身心健康的社会人。高情商与后天的培养息息相关。孩子在儿童时期的可塑性最强,这一时期有意识地科学、合理地培养孩子的情商,将使他们受益一生。本书是科学、合理地培养孩子高情商的智慧锦囊。它依托于最新、最实用的教育理念,结合孩子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通过游戏的趣味形式调动孩子的兴趣,还可以充分培养孩子的意志力、沟通能力、个人情绪调节能力等情商能力,也可以使亲子关系在游戏中得到进一步提升。
  • THE CONDUCT OF LIFE

    THE CONDUCT OF LIFE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仙乐集

    仙乐集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气节不改(中华美德)

    气节不改(中华美德)

    中华美德的形成和发展历经五千年,内容博大而精深。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重德行、贵礼仪。自古以来,中华传统美德始终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道德根基和思想基础,是中华民族发展的精神支柱和文化动力。青少年时期是品德形成的重要时期,对于以后的道德观的树立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从青少年时期就要给他们正确的引导,使之逐渐形成正确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和道德意志。本书通过故事告诉青少年孝、义、节、礼等传统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青少年学习传统文化的同时,也重新认识了“中国的美”。这对外来文化充斥审美和阅读的今天,有着一种增强民族自豪感,了解中华文化,从浮躁到宁静的“回归”的意义。
  • 大园林师

    大园林师

    什么叫有如神助?老天随便放个屁,出来一株奇异的植物砸到头上改变人生轨迹就是有如神助。什么叫如日中天?齐天随便放个屁,众人欢呼雀跃齐声拍手称香就是如日中天。父母离异的窘迫少年偶然间得到一株奇异的外星植物,凭借外星植物赋予的神奇能力,他崛起于园林界,叱咤于天地间。黄金有市,名花无价。翡翠易寻,一树难求。嬉笑怒骂中,阅尽世间百态。举手投足间,敌人灰飞烟灭。名贵树种、奇花异草、如山财富、如云美人,纷至沓来。行文简洁流畅,搞笑天马行空一切精彩尽在《大园林师》。
  • 凶兆:黑白照片

    凶兆:黑白照片

    【原创作者社团『未央』出品】一张诡异的黑白分离照从天而降,永晨最好的朋友在最近的几天内出车祸死亡,是意外还是诅咒?顾月妍自从搬入学校宿舍之后,寝室室友接二连三的遭遇不测,这到底是为什么?一位老师的自杀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市二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还是一些不为人知的隐情在被黑暗慢慢的掩盖?和黑子一模一样的少年禹立钰的突然出现,给扑朔迷离的案情增添了什么样的难度......
  • 妃色难为

    妃色难为

    一个是皇家的六皇子,一个是无权将军的大女儿,他们的相识源于皇子一时的兴趣,他们的姻缘来自皇上的补偿心理。本以为姻缘很快会索然无趣,不成想两人都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他爱她,一直不甚明了,等到她离开后,才知心中痛。正印了那句话,真正失去才知珍贵。她爱他,清清楚楚,明白他的困难,一再纵容。心被困住,只求身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