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109700000031

第31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4)

一、关于监督管理主体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类罪犯”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如《刑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人民警察法》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2003年7月,两院两部《通知》决定在我国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通知》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牵头组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由此,“五类罪犯”监管体制从过去的单一执行体制转变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等多个职能部门共管机制。从形式上说,“五类罪犯”的监管工作在机制上、制度上得到了强化。但是,由于两院两部《通知》关于部门职责的规定过于原则,责权也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够强,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执法与执行相分离、责任与权利相脱节的现象: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具体承担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但仍然是“五类罪犯”监督管理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执行主体或称工作主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又没有刑罚执行权。“执法”与“执行”事实上的分离状态既弱化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威慑性及其效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刑罚执行效率。尽管2004年5月司法部出台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但也只限于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执行,对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没有约束力。实际工作中,作为社区矫正牵头单位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还是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或政法委进行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社区矫正共管机制优势得不到充分体现。

因此,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迫切需要通过社区矫正立法解决监督管理主体问题,实质上也就是解决社区矫正执行机关问题,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执行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为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行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主体职责提供法律保障。

二、关于人户分离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问题

人户分离是指社区服刑人员因就业(经商)、就学、投(探)亲、就医、房屋动迁等因素,出现其户籍地与居住地跨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状况。按户籍地与居住地所跨行政区域不同,社区服刑人员人户分离状况可分为县(市、区)内跨乡镇(街道)、省内跨县(市、区)以及跨省三种情形。《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办法》第16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由其居住地的司法所接收;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协助、配合居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根据这一规定,《暂行办法》实质上明确了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监督管理原则,为解决人户分离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问题提供了制度性的参考依据。

从近年来浙江部分地区的试点实践来看,在乡镇(街道)和县(市、区)之间甚至于省(市)之间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机制,是解决人户分离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问题、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现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异地委托管理是指当社区服刑人员因就业(经商)、就学、投(探)亲、就医、房屋动迁等因素,离开其户籍地或居住地需要在其他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工作、学习、生活和居住一个较长时期时,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可以委托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目的地的社区矫正执行机关代为实施监管教育的管理方式。异地委托管理是社区矫正执行机关之间涉及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委托,而不是社区矫正执法权的委托。根据“五类”社区服刑人员刑期构成情况,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因就业(经商)、就学、投(探)亲、就医等情形确需离开户籍地或居住地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实行异地委托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异地委托管理可以由执行机关指定办理;也可以由社区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并向司法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1)个人申请书;(2)个人保证书;(3)有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的担保书;(4)就业单位聘用证明或工商部门登记证明、院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有行为能力的被投(探)亲亲属的担保书或县级以上医院转院治疗建议书及相关病历证明、连续或固定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等等,司法所调查核实后,会同公安派出所报县级司法局和公安局办理审批手续。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期间,由受委托的司法所负责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和帮助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实施异地委托管理,委托与被委托的司法所之间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走访考察、管理衔接等制度,确保异地委托管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一般来说,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期间,委托的司法所应当每月与受委托的司法所联系1次,询问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相关情况。异地委托管理时间在1年以上的,委托的司法所应当每半年实地走访考察1次。受委托的司法所应当每季度向委托的司法所书面通报1次情况。县(市、区)内跨乡镇(街道)委托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每季度、省内外跨县(市、区)和在外地就学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每半年返回原籍地司法所当面报到1次,报告异地接受社区矫正情况。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期间,符合减刑、假释法定条件或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需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由受委托的司法所提出意见并附相关材料,移交委托的司法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受到警告或治安处罚的,应当中止委托管理,责令其返回原地接受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在异地委托管理期间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或脱管的,由受委托的司法所承担相关责任。

当然,实施异地委托管理制度还面临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如经济发达地区如何解决大量外来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压力问题;如何解决经费保障等问题。

三、关于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问题

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根据社区矫正行刑社会化的特点,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2004年10月,北京市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试行)》,在全国开了先河。2008年6月,浙江省结合奥运安保工作开展了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演练,有效地提高了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安全防范意识,推动了全省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目前,浙江已有部分县(市、区)制定了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是指社区矫正工作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大致有以下四种可能性情况:(1)社区服刑人员正在或准备实施行凶、杀人、放火、爆炸、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暴力犯罪;(2)社区服刑人员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而实施或准备实施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3)社区服刑人员挟持人质,或对其犯罪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亲属实施暴力报复行为;(4)社区服刑人员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属于公共突发事件,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中主要是协同、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工作。发生或发现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后,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立即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并通报公安机关。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可先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一般包括以下相关措施:(1)核查事实,查明涉案社区服刑人员;(2)对涉案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重点监控,防止事态恶化;(3)运用教育疏导方法,稳定涉案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情绪;(4)组织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等。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还应当严格遵循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原则,按照社会公共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决定是否对外发布信息。需要对外发布的,应当拟定信息内容,组织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办公法律好帮手

    办公法律好帮手

    《办公法律好帮手》一书正像一个能随时随地指点、帮助您的法律顾问,在最短的时间内告诉你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帮助及时解惑。本书从如何组建公司、企业开始,由表及里,逐渐深入地介绍企事业单位经常涉及到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知识,包括:如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怎样处理合同纠纷、如何让经营、交易秩序合法发展、怎样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如何讨债、还债、防作以及涉外经营要注意的问题等。每个章节都进行了详细、深入地探讨,可以说是一部办公法律大全。
  • 台湾行政法论

    台湾行政法论

    200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本书通过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共分十一章的内容,系统地论述了台湾地区行政法的理论及法律规范。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在工作中树立个人品牌

    在工作中树立个人品牌

    美国首屈一指的个人品牌大师彼得·蒙托亚指出,品牌并不是名人的专利,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个人品牌。如果说市场是战场,工作是夺取阵地的话,那么个人品牌则是你在夺取阵地的过程中形成的英勇无畏的精神。也就是说,个人品牌只有在工作中才能树立。本书教你"朝三暮四"工作的核心,让你品牌打出去。
  • 圣域苍穹

    圣域苍穹

    踏至巅峰,一朝陨!至圣之道,崎岖坎坷!天纵之资,命转乾坤!亲情,友情,爱情,情深似海!圣道情道,辗转徘徊!鏖无数星域,成寰宇圣业!圣道至尊,成圣成主!启示圣录,幡然顿悟!内容中很多情感故事以及人生感悟都是作者亲身经历有据可考!希望此书能让各位兄弟姐妹品阅之时能引起共鸣!但愿各位兄弟姐妹在此书获得娱乐的同时也能学到有用的东西!那样也就不枉我写此书的初衷了!在此谢谢各位推荐、收藏、留言、建议的兄弟姐妹!已有两部完本作品共计500万字,请各位兄弟姐妹放心收藏。即使仅剩最后一名读者,作者也不会TJ!借推荐、借收藏(移到书架)、各种借!圣录读者群一:250929978圣录读者群二:250928487
  • 史上最强抗战军

    史上最强抗战军

    逍遥自在习惯了的雇佣兵王赵月亮发梦也想不到,自己不但被杀手组织追杀了,而且还悲催的穿越重生到了一个远在万里迢迢的德国的纨绔子弟身上。那么在1936年开始的这乱世的年月里面,赵月亮的人生究竟会是怎么样的呢?是成为英雄,还是狗熊?还是籍籍无名,还是一夜成名?还是……
  • 愤怒的乡村:鲁彦作品精选

    愤怒的乡村:鲁彦作品精选

    文学大师是一个时代的开拓者和各种文学形式的集大成者,他们的作品来源于他们生活的时代,记载了那个时代社会生活的缩影,包含了作家本人对社会、生活的体验与思考,影响着社会的发展进程,具有永恒的魅力。他们是我们心灵的工程师,能够指导我们的人生发展,给予我们心灵鸡汤般的精神滋养。
  • 惊天凌云志

    惊天凌云志

    有一个神秘的宝贝,学什么法术一看就会,而且威力还比别人的厉害三分之一!
  • 不悟

    不悟

    初相见他是人人欺负的落魄皇子,而她也只是洗衣局里小小的宫女。二十年的相伴,她只为他痴狂,为他双手沾满鲜血,助他君临天下纵使他爱的不是她,娶的人也不是她,她也要陪在他身边,成为他身边第一个站在朝堂上的女人和他后宫里唯一的女人,即使受尽天下人谩骂可那个自己最爱的人,为了他做尽所有荒唐事的人,却想置她于死地。“可若还有来世,我要你自幼便要爱慕我,崇敬我,为我扫除一切障碍,却要眼睁睁看着我,爱着一个,娶了另一个,两个却都不是你。你要爱我爱到痴狂爱到人尽皆知,却始终得不到我的全心全意,你要被我无数次的误会,伤害,为我流这一生仅有的几次眼泪,最后还要为我而死,死后也不得安宁这样,方才不负我这一生。”
  • 农民混迹修灵界

    农民混迹修灵界

    杨天大难不死,偶入修灵空间,踏入修灵界,开始了一段搞笑的传奇之旅。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农民,杨天非常的有个性。口号:求知、求药、求种。口头禅:别看今天跳的欢,回头天哥拉黑单。优秀品质:我是活雷锋,做好事从来不留名。没有节操,只为搞笑,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请在家长陪同下观看,否则笑坏肚子概不负责。麻烦点击下左侧的加入书架,新书需要收藏支持,月亮在此拜谢。
  • 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

    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

    露·安德烈亚斯·莎乐美,一个不起眼的名字,但只要把与她相关的名字罗列起来:尼采、里尔克、弗洛伊德……“莎乐美”便会如雷贯耳。这位出生于俄国,夹杂着法、德、丹麦、俄国四种血统的女子,一生之中,所到之处无一例外地吸引并征服了众多“时代名人”,直至生命末年,依然光彩照人,熠熠生辉。她凭借的不是超人的美貌,而是迷人的思想、广博的学识、非凡的领悟性和异常的理解力,更重要的,是她与生俱来的自由精神和无可妥协的独立灵魂,本书讲述的就是莎乐美充满传奇的一生,由法国知名女作家、国务秘书弗朗索瓦丝·吉鲁完成。
  • 梦回中国古城

    梦回中国古城

    国家地理·神秘中国是一套以地域事件为单元散点透视、实地实拍、实证实录的图书,从地理人文风貌,到社会历史心态,有记录,有拍摄,有考察,有论证,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把历史之树的绚丽风采展示给大家。从社会生活的细节上,揭开历史的面纱,看一看神秘中国的精彩。每本书中围绕同一主题生发出的不同故事,就像几片相似的树叶,为中华历史的大树平添几抹生命的绿色。在这里,我们即将看到:秀丽的山川,古老的城镇,尘封的遗迹,神秘的陵寝;我们将接触到:奇石美玉,奇异建筑,珍贵遗产,传奇人物……
  • 《21世纪大学英语》配套教材:阅读1

    《21世纪大学英语》配套教材:阅读1

    本系列教材是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重点教材《21 世纪大学英语》的配套系列教材, 包括《阅读》、《口语》和《词汇》三种, 每一种分一、二、三册, 供大学非英语专业的基础英语课堂教学和练习使用。《阅读》以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为目的。第一册和第二册每册十单元。每一单元介绍一种阅读技能, 并带针对性训练。各单元还配有三篇快速阅读, 旨在通过反复训练以帮助学生掌握阅读技能, 提高阅读速度。第三册以介绍文学名著为主, 通过对各种不同文体和风格的文字进行讲解与分析, 以增强学生对文学作品的欣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