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109700000032

第32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1)

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社区矫正始终。《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司法所应当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被判处管理、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类别和不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计划和措施,并根据矫正效果和需要,适时作出调整。”本章着重讨论现阶段的教育矫正制度及其加强和改进等问题。

第一节 教育矫正概述

一、教育矫正的概念

教育,广义泛指社会上一切影响人们思想品德、增进人的知识和技能的活动,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等;狭义专指学校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是指国家非监禁刑罚执行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以转变思想观念、矫治行为恶习为目的;以思想、文化、技术等教育为主要内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心理及其人格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系统影响活动。

二、教育矫正的特征

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既有刑罚执行工作的共性特征,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刑罚执行工作的共性特征

1.法定性

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是法律赋予刑罚执行机关的重要职能。社区服刑人员在社会上服刑,只是刑罚执行场所发生了变更,社区服刑人员的罪犯身份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并没有改变。如《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社区服刑人员属于“其他场所执行的”罪犯,《刑法》第46条规定同样适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因此,在教育矫正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参加公益劳动是社区矫正执行机关的法定职能。教育矫正的法定性,要求社区矫正执行机关一方面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保障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以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允许的方法、手段和措施,实施教育矫正,达到教育矫正罪犯的目的;另一方面,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对其进行的各类教育矫正活动。

2.强制性

教育矫正的强制性是由刑罚执行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这一性质决定了社区矫正执行机关与其他刑罚执行机关一样,是国家的专政机关。同时,教育矫正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实施的,是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社区服刑人员的罪犯性质也决定了教育矫正的强制性。

3.再教育性

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对罪犯进行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再教育、再学习以及职业技能再培训等再社会化教育活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缩短再社会化过程,尽快适应社会生活,早日回归社会。

与监禁刑罚教育改造工作相比,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具有其鲜明的非监禁刑罚执行特点。

(二)非监禁的刑罚执行特征

1.开放性

社区矫正行刑社会化的执行方式,决定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必须面向社会公开、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公开,在公开、公平、公正的非监禁刑罚执行环境中教育人、改造人和挽救人。

2.广泛性

在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中,社会资源及其力量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是监禁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工作所无法比拟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更多的是依靠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直接参与、支持、配合和帮助实现的。

3.灵活性

由于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提供服务的社会资源及其力量更为直接、更为便捷和更为丰富,从而使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措施、方法及手段更具多样性和灵活性。比如运用大众传媒、无线网络和信息技术等手段和方式开展教育矫正,等等。

三、教育矫正的作用

教育矫正在转化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矫正行为恶习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

(一)转化思想

转化思想是教育矫正的首要任务,也是教育矫正的重点和难点。任何犯罪行为都是犯罪主体内在的思想意识在特定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和具体化。消除犯罪人的犯罪思想及其意识是一个长期而又十分艰苦的过程。与被处以监禁刑的罪犯相比,当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在犯罪思想、犯罪意识、犯罪恶习的恶性程度方面相对较弱,即便是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经过一定期限的监禁教育和改造,其犯罪思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弱化。当然,监外执行对象或老弱病残对象是由于生理等方面的因素而被执行社区矫正,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社会危害性明显减弱。上述这些相关情况,为社区矫正组织开展教育矫正提供了相对较好的前置性条件。同时,由于社区服刑人员构成的特殊性,决定开展思想转化教育应当因人而异,突出针对性和个性化,根据对象不同的犯罪动机、犯罪性质、犯罪情况以及当前的工作、生活、家庭等情况,确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手段和方法,增强教育矫正效果。

(二)构建良好的社区矫正秩序

社区矫正秩序是社会环境、执法水平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表现等相关因素互动的结果。其中,社会环境是外因,社区矫正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规范文明执法以及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是内因。通过积极有效的教育矫正活动,把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及要求,逐步内化为社区服刑人员的自觉行为,是构建稳定和谐的社区矫正环境、确保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三)传授知识、培养技能

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工作、生活、就业、法律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体现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的关怀,是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之一。从社区服刑人员的构成情况及犯罪原因分析,导致犯罪很大程度上与其文化素质低、认知能力差、法律意识弱以及就业技能缺乏等因素有关。开展教育矫正,一方面帮助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打好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帮助其解决就业问题等方式和途径,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择业、就业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教育矫正,矫治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心理及其人格,使其成为守法公民,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四、教育矫正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

在突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法定性、强制性特点的同时,教育矫正措施、方法及手段还应当充分考虑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环境及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要,体现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的属性要求,彰显“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在具体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摆事实、讲道理,善于疏通、引导和说服;善于把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思想问题与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和巩固教育矫正成果。

(二)因人施教

教育矫正要从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出发,根据个体的不同特点,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教育矫正方案和措施,开展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活动。从社区矫正执行场所、执行方式以及提高教育矫正的实效性来看,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个案矫正更符合社区矫正规律,矫正效果更加明显。

(三)分类教育

“五类”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构成情况,决定了教育矫正的内容、方法及手段必须体现个性化和针对性。要综合分析社区服刑人员年龄、犯罪动机、犯罪类型、矫正表现以及心理状况等相关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制定落实相应的教育矫正措施及目标,大力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活动。

(四)循序渐进

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必须有计划、有步骤、有系统地进行,逐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思想、文化等素质。要根据思想转化规律和矫正目标,有意识、有目的地把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执行期分解为若干个递进式的教育阶段,如入矫初期、矫正中期和期满解矫期,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设置相应的教育重点、教育内容和教育措施,积极有序地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分阶段教育活动。

(五)社会参与

社区矫正是国家专门机关与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结合进行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会参与原则,是非监禁刑罚执行区别于监禁刑罚执行的显着标志。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是社区矫正执行机关的重要职能和工作方法。

第二节 教育矫正制度及经验

综合近年来各省(市)的试点经验,目前,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主要有以下七项制度性建设成果及其经验。

一、入矫教育制度

主要指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纳入社区矫正时所进行的相关教育制度。

入矫教育内容大致包括:(1)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及制度的学习教育;(2)形势政策教育;(3)社区服刑人员权利、义务的学习告知等。《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21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剥夺的权利。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目前,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一般选择在其到司法所报到时,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到接收仪式一并进行,并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公安民警或社会志愿者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的方式为主。当然,在试点实践中,也有部分试点地区尝试借鉴监狱罪犯入监教育的方式,定期将刚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起来开办法制学习班,入矫教育的内容不仅包括法制教育,还有队列会操、集中公益劳动等活动。

二、思想教育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28条规定:“司法所应当采用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目前,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主要包括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等内容。具体形式主要有:

(一)集中教育方式

集中教育主要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共性问题,教育内容具有普遍性和系统性。

具体实施中,主要由司法所定期组织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也称课堂化教育方式。如浙江省规定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2006年3月,上海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工作的意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及教育资源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该《意见》规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教育;缓刑、管制人员每季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每次集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二)个别教育方式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司法所应当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个别教育主要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个性问题,针对其年龄、罪错、矫正类别及不同矫正阶段,结合集中教育的内容开展个别教育。个别教育应当具有连贯性,整个矫正期内的个别教育应当清晰、全面、客观地反映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全过程。在试点实践中,个别教育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家庭走访等形式进行,特殊情形下如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期间,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开展个别教育。在个别教育时机选择问题上,部分地区总结形成了个别教育“五必谈”制度即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必谈;有思想波动时必谈;遇到实际困难和问题时必谈;受到奖惩时必谈;期满解矫时必谈。在个别教育时间性要求上,《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矫正暂行规定》要求,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个别教育;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个别教育,每次个别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小时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社会化教育方式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31条规定:“司法所应当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帮教活动,并通过社区服刑人员的亲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试点实践中,主要有三种形式:(1)基地式社会教育活动。如近年来浙江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监管场所等,建立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文化、法制(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各类教育活动。(2)志愿者帮教活动。在试点实践中,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思想教育主要还是通过社会志愿者“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经常性帮教活动实现。(3)亲情帮教活动。社区服刑人员监护人或亲属的日常监管帮教。

同类推荐
  • 哈耶克法律哲学

    哈耶克法律哲学

    对我来说,最富启示性的发现之一就是,越趋近西方,亦即越趋近自由制度依然比较稳固、信奉自由信念的人数依旧相对众多的国家。那里的人们越不真正准备对他们自己的信念进行重新考察,越倾向于作出让步或进行妥协,也越倾向于把某种他们所知道的自由社会的偶然历史形态视作一种终极标准。另一方面,我也发现,在那些直接经历过全权式政制(a totalitarian regime)的国家抑或在那些类似全权式政制的国家中,只有为数极少的人从这种经验中更为明确地认识到了自由社会赖以实现的条件和自由社会的价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听律师讲故事

    听律师讲故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 商贸法律实务

    商贸法律实务

    《商贸法律实务》是为解决高职院校商贸、财经类专业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而编纂的一本新型项目化教材。其着重体现了“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基本思想。全书分为法律基础知识、市场行为法、市场主体法、公平竞争法、工业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商贸争议解决法七大模块。我们期冀学生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来考虑解决方案,并能将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去。
  • 为了孩子:未成年人保护

    为了孩子:未成年人保护

    本书对国家颁布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进行宣传的同时,列举了若干侵害现象探索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热门推荐
  • 圣经故事

    圣经故事

    《圣经故事》是生活在亚、非、欧三大洲交界处的古代希伯来民族数千年历史长河中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犹太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共同的正式经典。它构成了西方社会两千年来的文化传统和特点,并影响到世界广大地区的历史发展和文化进程。《圣经》不仅仅只是一本宗教读物,其中融合着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它与希腊文明一起,形成了今天的欧美文化。
  • 桃运来

    桃运来

    桃花谨守着爹爹最后的遗言,尽心尽力地操持着这个家,没想到,到后来却被无良娘亲和姐姐,换成二百六十两银子。桃花也只能在心里自我安慰——还挺值钱!在半路上,桃花侥幸逃脱了。可不幸的是遇到了一个古怪的小男孩,而且总是时不时地用男性侵略的眼光瞅着她,欺压着她。桃花怒了,本小姐对所有雄性动物过敏,所以请滚开!你不滚?好吧!我滚!我要带着猫儿滚遍天下!└(^o^)┘
  • 天帝玺

    天帝玺

    家传破旧信物竟是帝玺神印。少年叶羽执印闯向大千世界。这是少年手执天帝玺掌控大千世界的故事。
  • 亘古谜缘之天域

    亘古谜缘之天域

    多年后,离生在想,当初定是脑子抽筋,一念之差才答应沔东从幽冥来到凡世。好嘛,来就就来了吧,这已不是重点,重点是,偏生与叶无落就摩擦出了一桩情缘,以至于后来生生暴露了自己矜持了几万年的小心思……兜兜转转,一眼数万年,无论前世或是今生,却不知早已是魂与魂,心与心的相缠……说的如此矫情,其实呢,这就是一个被遗忘的上古神明与幽冥一个小鬼甜蜜又矫情又有那么一点点曲折的爱情故事~
  • 仙魔修仙路

    仙魔修仙路

    人若阻我,我必杀人,天若阻我,我必诛天!人若阻我,我必杀人,天若阻我,我必诛天。局中局,计中计。九掌轮回,是沦陷?还是超脱?面对诸多布局者,被引领上修行道路的少年如何破开万古大局?一切精彩,尽在仙魔之中!
  • 天武九界

    天武九界

    苏迟前世想当一名纨绔,可惜到死都是劳碌命……再世为人,苏迟看着这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生在小豪门,他自信的说:劳资要天下第一!特么的竟然又是废物之身!苏迟跪伏在天仙脚下,哭喊道:“上天为何这么折磨我!”天仙一脚踢来:“叫你特么这么跳!!”新人求抱抱,要么要哒随大爷!
  • 家电就该这样卖

    家电就该这样卖

    本书通过情景模拟的实战方式,解决了家电销售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他们切实提高销售业绩。主要内容包括:如何迎接顾客,如何探寻顾客的需求,如何专业地介绍产品,如何增加顾客体验,如何引导顾客转变需求,如何应对顾客的拒绝和责难,如何应对顾客的价格异议和技术咨询,如何促进成交,如何解决售后服务问题,如何应对不同类型的顾客等。本书将为各种家电卖场和商场的销售人员提供切实的实战销售技巧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技能,从而成为家电销售精英!
  • 《回望轻尘》

    《回望轻尘》

    一年前,她不辞而别,一年后,她悄然归来。是要重新开始拾起当初被她扔下的感情,还是来做最后的告别?
  • 武媚娘传奇番外

    武媚娘传奇番外

    很多人吐槽说武媚娘拍的烂透了,剧情没头没脑,进度太慢。可我觉得,它起码演出了武媚娘前期的个性和朦胧的爱情。尤其是当我看了李牧那一段时。觉得这么痴情的男人死了太可惜了。于是,我便为他们,在书中重造一个未来。这是我的第一本书,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 最强王者修真记

    最强王者修真记

    游戏里他是最强王者,吊打主播代练,游戏外他是全能修士,碾压八方敌,装尽天下逼。且看一个普通高中生,如何一步步成为大千世界最强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