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109700000029

第29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2)

《监督管理规定》第24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宣布,在保外就医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4)进行治疗疾病以外的社会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5)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第25条规定:公安机关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原关押监狱及时收监:(1)骗取保外就医的;(2)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可以收监的;(3)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4)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第26条规定:对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违反本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5月,司法部出台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24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暂行办法》第25条规定: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27条的规定;(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暂行办法》第26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公安机关批准;(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暂行办法》第27条规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4)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5)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6)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7)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8)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9)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节 监督管理制度及经验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内容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一是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情况。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类罪犯”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二是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被剥夺或被限制的权利的实际执行情况。如《刑法》第39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三是社区服刑人员被限制的人身自由及其活动范围的实际执行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管制、缓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市、县(市、区)或迁居必须报告执行机关批准。四是社区服刑人员遵守具体监督管理规定情况。如管制、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在执行期间必须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治疗疾病以外的社会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等等。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上述监督管理内容及要求,各试点省(市)在实践中,相应创设了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制度及措施,形成了现阶段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模式。

一、报到管理制度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20条关于“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判决、裁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或者离开监所之日7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的规定,在试点实践中,为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能够及时主动地到执行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现象,各试建设方面出台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措施,收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主要做法有:一是以制定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为抓手,着力在法院、公安、监狱和看守所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建立法律文书和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无缝对接机制。如浙江省2009年5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工作与社区矫正衔接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监狱在假释、保外就医和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类罪犯”离监时,可会商执行地县级司法局到场衔接。

同时,要求各监狱在每月10日前把次月即将离监的本省籍“三类罪犯”的姓名、离监日期、非监禁刑罚执行类别、户籍(或居住地)地址等详细情况统计表,按地区分类寄送有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由市司法局逐级转递基层司法所,提前做好“三类罪犯”社区矫正衔接管理准备工作,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又如,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专门在当地法院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法院审前调查、法律文书送达和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等衔接管理工作。二是落实行政和司法奖惩。如江苏和浙江制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均把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按时报到纳入了考核。三是创新惩罚措施与手段。如浙江省丽水市和金华市制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时间“不列入社区矫正执行期”,对违反报到管理规定时间3个月以上的以“脱逃”论处,列入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名单。

二、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管制、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在执行期间必须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目前,各试点省(市)主要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报告一次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活动情况,同时上交当月思想汇报。在试点实践中,社区服刑人员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因素经批准较长时间离开执行地的情况比较普遍。因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须到司法所当面报告的规定实际执行时有一定难度。从实际操作层面看,部分省(市)对异地就业、就学和就医社区服刑人员采取每月电话报告、每季返回执行地当面报告的做法比较好地体现了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的特性。但是,要真正解决在异地的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等问题,最终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因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毕竟有别于监禁刑罚执行方式。而且,依法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其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是社区矫正的题中之意。

三、监督考察制度

主要监督考察社区服刑人员在执行期间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以及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监督考察制度大致由以下三部分制度组成:

(一)社区服刑人员监护人制度

社区服刑人员监护人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发挥亲情帮教、家庭帮教作用。从试点实践看,创设这项制度对于做好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帮教工作效果更为明显。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后,司法所根据其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等相关情况,指定一名家庭成员或其亲属作为监护人,协助司法所开展该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帮教工作。如果社区服刑人员没有直系亲属亲友或直系亲属亲友不具有实际监管能力或条件,一般由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的企业、单位、学校或村(社区)等相关人员中指定一名监护人。确定监护人后,司法所与其签订《社区矫正监护责任书》,明确其权利、义务和职责。监护人的基本条件是:(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群众反映良好;(2)具有监管能力和履行监管职责相应的身体条件;(3)愿意承担监管义务及相应的监管责任;(4)系直系亲属或亲友。监护人的基本职责是:(1)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和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2)与社区服刑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发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情况。(3)每月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司法所反馈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情况。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及时反映。

(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帮教制度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改造,是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基层司法所监管教育力量不足的现实举措。当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司法所组织社会力量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的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该小组在司法所指导下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及日常活动进行监管帮教。从试点实践看,建立健全以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为基础架构的基层社区矫正管理网络,是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实地监管帮教的重要基础性工程。

目前,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一般由2~3名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或其他社会力量组成。监督考察小组成员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基本职责有:(1)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和帮教等工作;(2)参与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评议;(3)反映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4)完成司法所布置的其他任务。近年来,浙江省在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过程中,探索形成了社区服刑人员“5+1”监管帮教模式即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乡镇(街道)驻(联)村干部、村居(社区)干部、社会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亲属等力量结对监管帮教,“5+1”监管帮教模式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三)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考察制度

走访考察是指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到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及其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学校等场所,向有关人员和群众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行为表现以及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活动。走访考察是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情况及矫正成果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直接管理的重要措施。同时,走访考察也是司法所了解、掌握和检查、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履行职责情况的重要手段。

综合各地的做法,走访考察工作一般每月开展一次。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要时期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受到惩处、有家庭矛盾或变故、有思想问题、心理问题或工作、学习、生活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司法所需要及时开展走访考察活动,并根据走访考察情况,调整、修改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个案的矫正方案和措施,增强社区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化和发展,社区服刑人员走访考察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如浙江省2007年7月出台了《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动态情况季度通报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对走访考察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四、外出和迁居管理制度

在实际执行中,社区服刑人员因就业、就学、就医和房屋拆迁等因素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市、区)或迁居的现象比较普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管制、缓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市、县(市、区)或迁居必须报告执行机关批准。但是,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时间的限制性要求却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给实际执行造成了一定困难。目前,各省(市)对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的时间性要求标准不一,在区域限制问题上也有相类似的情况。当然,尽管存在具体操作困难等问题,但在试点实践中,各省(市)还是从加强监管的角度,尽可能地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和迁居管理制度。

同类推荐
  • 村民自治与农村治安纠纷

    村民自治与农村治安纠纷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这给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亿万农民的伟大创举,是中国现代史上第一次农村基层社会真正的、全面的直接民主实践,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 冤错案件的防范与纠正

    冤错案件的防范与纠正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与其相关条例、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本书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颁布的,它对于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和理要意义。本书正是为了配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而编写的。全书紧紧围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监督管理和事务管理实际,分别阐述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理论、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条文释义等内容。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热门推荐
  • 小爷爱上一名男子

    小爷爱上一名男子

    待到权倾朝野君临天下又是忙于百姓社稷,以冠明君千古,终了却是一生用尽青丝蘸了白雪那时允出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今也已是百枕孤寂淌一滴泪,谁人晓知人君华富一生的无可奈何,随波逐流的恋恋不舍其实他呀跌跌撞撞走来心头一直有个记挂的人,怎奈事与愿违。
  • 守护甜心之淡蓝色回忆

    守护甜心之淡蓝色回忆

    都说樱花笑时如美人,不一定。每个女孩都是樱花,笑得却不同,苦笑,冷笑,真心的笑也许会淹没。“我只希望在困着金丝雀的牢笼里,能看见最后的花火在我生命中燃尽。。”金丝雀无法获得自由,就如人的心被困在枷锁中。
  • 魔域七君

    魔域七君

    在允和华的庇护下繁衍生息的人类世界,在安静的生活下涌着怎样的洪流。是魔的降临还是神的争斗?恶魔与天神的争锋,孰赢孰输?妖,神,魔,人一场戏!!!
  • 先秦时期的权谋游戏

    先秦时期的权谋游戏

    此书淋漓展现了历史的治乱兴衰、人物的成败得失:最深刻的儒家智慧,从征服人心入手,谋圣而不谋智;最刻毒的法家智慧,以法、势、术为核心,用阴谋和强权控制民众;最圆融的道家智慧,通过“不争”,以心智王天下;最超脱的佛家智慧,在面对在世与超世、做人与成佛、求佛与求己中选择追求内在本心……
  • 逆战故事:逆世者

    逆战故事:逆世者

    末日来临,我们感染病毒,但是却没有变成僵尸。我们在末日中存活了下来,却被世人所不容。无人来救,我们自救求生!漫天僵尸,我们浴血奋战!世人不容,我们逆世而存!我们自称---逆世者!
  • 网游萌恋:大神的小透明

    网游萌恋:大神的小透明

    网游悬赏巨资寻某游戏玩家。“100J找逝水名花方位,杀者截图赏500J。”身为游戏代言人,洛洁不得不去游戏中打打酱油,奈何玩个游戏被人当作人妖截杀,被踢出帮派,号被轮白了,最后又告诉她若是不甘的话可以借个大号去决斗,乖乖,等到她上大号的时候却惹了个竹马BOSS哥哥。腹黑的BOSS哥哥明明就是爱着她的,偏偏闷骚,不说爱她却以‘为了不和陌生人成亲’的理由和她完成千年情缘任务,一步一步的把她给弄进爱的陷阱中,可她却以为在攀豪门不敢见面、不敢多上线,哪知又引起了一连串的误会。
  • 都市至尊邪少

    都市至尊邪少

    半路被踢出来的特种兵,实力一流的实习杀手,化身校园小屌丝的贴身高手,不一样的剧情不一样的风格。
  • 守望黎明

    守望黎明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我答应过她:要在这污浊的末世里给她一场最注目最唯美的婚礼。当全世界都充斥着丧尸的味道的时候,如果还有一个安全的地方,那就是学校。我可以告诉你,但你不一定能够进的来!
  • 见到鬼别说话

    见到鬼别说话

    都说见到鬼别说话,一旦开口,便追随你,阴魂不散。但事情往往不像你所看到的那么简单。鬼也有正义的,人也有邪恶的。阴阳人是带着使命来到人世间的,他的一生就是在重复着把鬼送入轮回的工作,无法逃避。可是往往在工作的同时却避免不了真实的感情,虽然是老土的人鬼情,但是只要是真情,便会有感动,只要是付出,便会有收获……
  • 夫人威武

    夫人威武

    千里之外的燕州,荒凉之地,身为礼部侍郎千金的顾秋澜在这里耀武扬威,霸道凶悍。京城里,国公府的小少爷秦慕川得知父母为他订了一门婚事。在听说对方是礼部侍郎的千金后,秦慕川顿时没了兴致——名门闺秀是这世上最没意思的女人,呆板又无趣。于是,当顾秋澜被燕州人民欢送回京与秦公子完婚的当晚,秦公子——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