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109700000028

第28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1)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22条规定:“司法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不同的具体管理教育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进行。”本章结合近年来的社区矫正试点实践,重点讨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的依据、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第一节 监督管理概述

一、监督管理的概念和特征

(一)监督管理的概念

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是指社区矫正执行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服刑过程依法进行监督、考察和管理,以保障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得到严格执行的具体活动。

监督管理工作既是保障刑罚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防范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区矫正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监督管理的特征

1.惩罚性

社区矫正执行机关是国家非监禁刑罚执行机关,其主要任务就是执行刑罚、实现刑罚效应。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过程中,主要依靠监督管理的具体活动来体现刑罚的惩罚性,使刑罚的惩罚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惩罚性主要表现在:(1)社区矫正执行机关通过监督管理活动,把社区服刑人员的权利义务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2)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和制度,设定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行为模式及其活动方式,并通过各种管理措施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各种行为。(3)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相应的惩治和处罚。

2.强制性

监督管理的强制性与其惩罚性一样,是由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刑罚是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国家法律对犯罪行为所作的否定评价,不论罪犯愿意与否都必须接受,为了保证刑罚目的的实现,必要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与手段。社区矫正执行机关通过监督管理活动,强制社区服刑人员接受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刑事制裁以及社区矫正执行机关的教育和管理,最终实现执行刑罚的目的。

3.防范性

监督管理的防范性,一方面是指社区矫正执行机关通过日常监督管理活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控制,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是指通过监督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构建安全稳定的社区矫正工作环境,确保社区矫正各项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监督管理的原则和任务

(一)监督管理的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

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2.严格管理原则

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前提下,通过制定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严密的监督管理及帮教组织,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提出严肃的行为要求和实行严明的考核奖惩制度,从而实现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在实际工作中要制定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组织,实行严明的考核奖惩制度。

3.科学管理原则

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在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在社区矫正理念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实施监督管理,以获取最佳的管理效果。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运用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实施监督管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学知识,提高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效果;遵循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的发展规律实施监督管理。

4.文明管理原则

坚持人是可以改造的,大多数罪犯是可以改造好的指导思想,在落实和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在实际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改造人、教育人、挽救人的思想,充分体现和运用人性化管理理念,从有利于、服务于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监督管理理念出发,制定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努力创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矫正执行环境。

5.直接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

直接管理是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赋予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运用社会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矫正行为进行监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也是重要的工作方法。直接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亲历亲为,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学习、生活现场,了解和掌握动态情况,针对性地实施监管;另一方面,社区矫正执行机关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行刑社会化的本质特点及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监管帮教组织和工作网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协助、配合社区矫正组织实施监管。

(二)监督管理的任务

1.保障依法、准确、有效地执行刑罚

社区矫正执行机关通过建立和落实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及程序,保障刑罚执行的始终及其每一个过程依法、规范,使刑罚执行过程成为一个良性控制的过程。同时,通过建立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纪律、守则、规范等,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始终严格地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2.创建良好的社区矫正执行环境,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矫正

社区矫正执行机关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依法、严格、科学、文明以及人性化的监督管理,为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矫正创造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

3.防范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甚至走上再犯罪道路,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这是监督管理经常性、根本性的任务,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

因此,要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并以此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职责。要把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和规定与依法、及时惩处社区服刑人员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结合起来,努力确保社区矫正秩序以及社会安全稳定。

三、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39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刑法》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58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54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第84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刑法》第85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百元以下罚款:(1)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2)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3)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4)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部门规章及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1995年2月21日,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监督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宣布,在服刑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2)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或者工作;(3)定期向监督考察小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迁居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时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5)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监督管理规定》第12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2)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4)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5)不得在境内外发表、出版、发行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书籍、音像制品等;(6)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7)不得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8)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监督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宣告缓刑或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宣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2)定期向监督考察小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迁居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时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罪犯必须遵守本规定第12条的规定;(5)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商贸法律实务

    商贸法律实务

    《商贸法律实务》是为解决高职院校商贸、财经类专业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而编纂的一本新型项目化教材。其着重体现了“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基本思想。全书分为法律基础知识、市场行为法、市场主体法、公平竞争法、工业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商贸争议解决法七大模块。我们期冀学生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来考虑解决方案,并能将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去。
  •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主要立足于农民如何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及链接最新法律,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让农民群众从一个个鲜活、真实的法律案例中学懂法、会用法。全书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设立、经营纠纷案例,介绍农民开办公司可能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二部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经营纠纷案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设立及经营会遇到与公司不同的法律问题;第三部分是经商税费纠纷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介绍农民如何避免经商理财过程中的税费纠纷;第四部分是合同纠纷案例,该部分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让农民学会如何签订、履行合同;第五部分是防范投资风险案例,目的是教农民学会防范投资风险。
  • 西方法律十二讲

    西方法律十二讲

    《西方法律十二讲》以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为基本线索,从制度和思想两个方面,对西方法律的面貌和精神进行讲述。在书中,你会看到古代希腊城邦和西方法治的关系;多元统一的话方法治结构;不断超越和批判的自然法思想;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千丝万缕;英国的大宪章和美国宪法对权利和自由的保障;神明裁判、陪审团,乃至现代的沉默权的司法运作;古罗马和近代德国的伟大法学家;戴马尾头套的英国法律贵族和四大律师学院的出庭律师等等。西方法律源远流长,支脉纵横,但是本书采其主流和精华,既有一定的学理分析,也有浅显易懂的历史描述,并配有大量历史图片,力求雅俗共赏。
热门推荐
  • 香港十大企业家财富传奇

    香港十大企业家财富传奇

    本书的写作目的,就在于从一个个闪光的名字——李嘉诚、霍英东、曾宪梓、郑裕彤、邵逸夫......以及他们创造商业帝国的历程背后,解密他们商业基因,揭示他们的经商之道、做人之道,为与香港有密切商业联系的经营者提供更直观的商业逻辑。
  • 七海之光.

    七海之光.

    >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她的仇人是龙族之王,无论是地位还是修为都冠绝天下,所以她一直努力修炼,坚决不当小白女主!>她带着许多的秘密,一步一步走到了龙王身边。>为了复仇,她放弃了仙姿出尘的温情暖男,她与桀骜不羁的霸气魔子若即若离,她伤害了那个冷漠骄傲的美男子,令他的心再次冰封。>当她即将手刃仇人的时候,才发现一切才刚刚开始!
  • 二嫁豪门:前妻很纯很腹黑

    二嫁豪门:前妻很纯很腹黑

    为了偿还爹地欠下的六百万巨额债务,她把自己卖给了赌场老板。原本以为一切不会再糟糕了。但想不到的是,倒霉的她喝醉了酒,没去指定房间,而是意外地非礼了TLB总裁宫三少。“杜小姐,你知道什么是完美男人吗?”“温柔、阳光、乐观、大度、最好会做菜,而且疼我。”“温柔的男人没男人味,乐观的男人缺心眼,会做菜的男人没出息!”“……”“杜若熙,你知道什么是完美男人吗?”“不知道。”“那好好看看我吧。”
  • 真理的耳光

    真理的耳光

    地底的深处在孕育着让人不安的东西。如果喜欢的话,请推荐给十个朋友√
  • 重生之别惹恶妻

    重生之别惹恶妻

    江东府的”恶妇”陈素月死了,人们都说,活该。陈素月的相公娶了新妇,从城南到城西摆了三天流水席,人们都说老天开眼。只有林花枝在一旁冷笑,穿了我的衣,住了我的房,霸了我的财,凭什么好事都让奸夫淫妇给占了?天底下可没白吃的事,总有一天都给我吐出来。
  • 回翳是思念

    回翳是思念

    毫无缺点的天才少年偶遇心理天才少女专家医生,少年唯一缺点也逐渐显露。
  • 梦花劫

    梦花劫

    他深信自己不会是一辈子的贱命。奈何一张黄纸却预示了他的命运。死亡是否仍是结局?还是早就埋下了因果?
  • 神裔奇侠传

    神裔奇侠传

    您——有没有厌倦了千篇一律的小说套路?剧情发展一猜即中?是谁剥夺了我们的创新理念?我——就是不走寻常路,恭候愿意尝鲜的您大驾光临!看——不懂爱的小仙女如何周旋于各界大神之间?读——人魔大战的宏大场面,仙法神功,无与伦比……美丽的蝴蝶,亦能暗藏杀机……阅——真情并蒂的真理!天地爱神、帅气的白雕小生又将如何与你周旋?缘——只有佛才能真正渗透吗,非也……看过此书,便能明白其中真谛。推理成就科学,而科学=神话。那么,你完全有理由去相信发生在上一个文明时代的神仙传。神仙创造了我们,即=我们创造了机器人。那么后来,神却是为何而离我们远去?……
  • 神医下堂妃

    神医下堂妃

    她本是现代纵横医商两界的妙手神医,一朝穿越,被无情卷入王室夺嫡的风波中,和彪悍的六爷亲密之后,肚子里竟留下三个小包子。她手握空间法宝,驾御神兽大军,掌控神奇的炼药术,与三个腹黑可爱的小包子,一起纵横四方。推荐九月的完结文:《神医下堂妃》、《弃妇重生豪门:千金崛起》;连载《火爆小医女:天下第一绝宠》,微博请关注:云起-龙九月。
  • 总是宋词最关情

    总是宋词最关情

    《阅读中国——总是宋词最关情》这本书,采用了词中有故事、故事中有词的写法,向热爱宋词的朋友吐露一段段或简单、或凄美、或沧桑……的故事,带着读者朋友一起在宋词的情感世界里去放松、去畅想、去漫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