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931200000026

第26章 所有权(14)

为了共有物的保值和增值,共有人必然要对共有物进行妥善的管理,与其他单独的所有权一样,对共有物的管理行为,主要包括对共有物的保存、改良、利用等行为。当然,由于对共有物的管理行为涉及到全体共有人的利益,共有人所进行的各种管理行为,没有单独的所有权人自由,而是要受到共有人相互之间的限制。关于共有物的管理,多数国家的民法都以明文予以规范。例如,《日本民法典》第252条规定:“关于共有物的管理事项,除前条情形外,按各共有人应有部分的价格,以其过半数决定。但保存行为,各共有人均可为之。”又如,《瑞士民法典》第647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共有人得共同管理其物。重要管理行为之决定,须经半数并由代表共有物之大部分的共有人决定。”由此可见,由于管理行为的差异法律对共有物管理的规定也有所区别。兹将共有物的具体管理及费用负担问题概述如下:

(1)共有物的保存。是指为共有物保值,防止共有物灭失、毁损或丧失其价值而实施的行为。如对共有物进行简易的维修,将易腐烂的共有物变卖并保存其价金等。由于这些行为只会给其他共有人带来利益而没有任何损害,而且保存行为往往是在比较紧迫的情况下为之,所以共有人可以单独进行,无需其他共有人同意。因保存共有物而发生的费用由全体共有人承担,行为人可就其超过自己份额所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的性质的前提下,为了增加共有物的价值和效用,对共有物进行加工、维修等行为,如为了使共有房屋更加美观,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行为。经法定人数同意的改良行为所产生的费用由全体共有人按照其份额比例分担。虽然共有物的改良行为一般会有益于全体共有人,但由于共有人对共有物可能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并且改良行为常常会有较大的费用支出,时间上也不如保存行为紧迫,所以不能由共有人单独进行。不过,改良行为毕竟不像处分行为那样重大,故不必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只要拥有共有物的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

(3)共有物的利用。共有物的管理也涉及共有物的利用。从管理的角度看,共有物的利用是指为满足共有人的共同需要,不改变共有物的性质而对共有物加以使用、收益的行为。如将共有房屋出租供他人居住;共同使用共有汽车等行为。共有物的利用,一般由共有人全体进行,在共有人全体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执行。

三、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是指共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对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第三人的权利

按份共有人对内是按照一定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由于其应有份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因此在对外关系上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与所有权无异,当共有物遭受外部侵害时,各共有人均可对第三人主张物上请求权和债上请求权。例如,对于无权占有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对第三人妨碍共有物的行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当共有物有被妨害之虞时,可以行使妨害预防请求权。

(二)对第三人的义务

按份共有人在对外的债务关系上,各共有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分别对外承担按份债务或连带债务。一般而言,如果共有人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是可分的,如可分之债,则共有人承担按份债务,各共有人仅就自己的份额部分对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第三人也只能请求各共有人依其份额承担义务。例如,对共有的房屋进行修缮所发生的债务。如果共有人与第三人所发生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不可分的,按份共有人承担连带债务,各共有人应就全部债务对共同的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例如,甲、乙共有的一匹马致伤他人;丙、丁共有的一辆汽车撞坏他人的房屋。则甲、乙二人,丙、丁二人对第三人负有连带的赔偿责任。如果其中一人或数人超过自己的份额部分履行了义务,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四、共有物的分割

按份共有关系因共有物灭失、共有物归于一人所有,共有人之间的协议等原因而消灭。除共有人有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分割共有物以外,共有关系消灭时,共有人都要对共有物进行分割。在不损害共有物的价值的前提下,可采取以下方法对共有物进行分割:

(一)实物分割

在不影响共有物的价值和用途时,可以对共有物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为可分物,如食油、布匹等。

(二)变价分割

如果共有物不能进行实物分割,如共有物是一匹马,一辆汽车等,或者共有人都不愿意接受共有物时,可以将共有物变卖,由共有人取得价金。

(三)作价补偿

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可以由共有人中的一人取得共有物,但对于共有物超过其应有部分的份额,应当对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另外,即使共有物虽可以分割,但如果由共有人中的一人取得共有物,更能发挥物的效用,或者该共有物对某个共有人具有特殊意义,在该共有人提出愿意一人取得共有物的要求后,通过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也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对其他共有人予以补偿。

通过分割共有物,共有关系归于消灭,各共有人即取得了自己的应有部分,成为该应有部分的单独的所有权人。各共有人因分割而取得的所有权的范围原则上应与其应有份额相一致。如果分割后属于某个共有人的财产,因为分割以前的原因而存在权利上或质量上的瑕疵,则该共有人分得部分与其应有份不相符,从而使该共有人遭受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共有人的利益,各共有人之间互负担保责任,包括权利瑕疵的担保责任与物之瑕疵担保责任。所谓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共有人中一人或数人所分得之物因设有限制物权而被第三人追夺时,其他共有人应负的担保责任。所谓物之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共有人中一人或数人所分得的物在分割前已存在瑕疵,其他共有人应负的担保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协议分割共有的字画,分割后甲发现自己所分得的字画是赝品。共有人一旦发现分割的财产有瑕疵,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或要求其他共有人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三节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人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同一物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对共同共有财产确定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需要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因此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的份额只是一种潜在的份额,部分共有人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擅自划分份额并处分共有财产,一般应认定为无效。第二,共同共有以一定的共同关系为前提。这种共同关系,通常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如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家庭关系等,但共同关系也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如合伙合同。没有共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共同共有便没有产生的基础。如果共同关系丧失,则共同共有必然解体,如夫妻离异就会导致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第三,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必须以一定的共同关系为前提;而按份共有则无这样的限制。②权利的享有方式不同。共同共有的共有人是不分份额地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按份共有的各共有人按一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③处分和分割的限制不同。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应有部分。同时,各共有人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有财产,其他共有人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而对于共同共有,各共有人既然无应有份额,也就不存在处分应有份额的问题,并且在共同共有存续期内不能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二、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一)共同共有的内部关系

共同共有基于共同关系产生,相对于按份共有,共有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更为密切亲近,共有人之间容易协调,内部关系不如按份关系复杂。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共同对共有物进行管理。共有人对共有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应认定为无效。但是,如果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共有人之间的约定,由共有人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全体共有人管理共有财产,则该共有人依法或依协议对外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有效。例如,在夫妻共有中,由夫或妻一方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管理,当夫或妻一方对外处分共有财产时,如无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共有人是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该处分行为已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为有效的处分行为。共有人在对共有物进行管理时,所发生的管理费用由全体共有人承担。

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得要求分割共有物或转让自己在共有中所具有的潜在的份额。共同共有因共同的关系而发生,一般说来,共有人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通常共同生活,而共有财产往往是共有人共同生活的物质基础,因此,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共有人不能像按份共有人那样随时分割共有物,也不能转让自己的份额(一种潜在的份额)。

同类推荐
  •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释义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释义

    《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本释义主要由序言、释义正文和后记组成。同时,为了便于学习和运用,本书还收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说明。
  • “打黑除恶”审判参考

    “打黑除恶”审判参考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精选典型涉黑案件,并对此类案件适用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方面加以点评,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具有现实的参考和指导意义。书中收集的常用刑事立法及其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相关重要讲话,为刑事办案人员查阅和使用提供了极大方便。另外,书中还精选了部分负责起草立法、司法解释的专家撰写的对这些立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文章,著名法学家、资深法官关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专论以及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的会议综述等,对刑事办案人员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有很大帮助。
  •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本书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颁布的,它对于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和理要意义。本书正是为了配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而编写的。全书紧紧围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监督管理和事务管理实际,分别阐述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理论、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条文释义等内容。
  • 青少年犯罪预防一本通

    青少年犯罪预防一本通

    本书将整个青少年犯罪学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青少年犯罪学的一般性问题,包括青少年犯罪的概念、青少年犯罪学的定位、青少年犯罪学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等问题。第二部分现象论,主要从青少年犯罪的本体角度,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概况、发展变化,并对青少年犯罪及犯罪人的类型进行研究,使我们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能够更为清晰地了解青少年犯罪现象。第三部分原因论,注重介绍青少年犯罪原因的重要观点和学说,并进而地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系统性、复杂性,进行宏观和微观的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论是青少年犯罪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只有在正确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机制前提下,才能够提出科学理性的预防体制。
  • 敦煌吐鲁番法制文书研究

    敦煌吐鲁番法制文书研究

    本书是我在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扩展而成的,也是 学习研究敦煌学的初步总结。敦煌学是国际显学,在其百年的辉煌历程中,众多前辈先师为 敦煌学的发展呕心沥血,为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作出了 贡献,他们不仅筑起了敦撞学发展史上一座又一座学术丰碑,而且 留下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勤奋朴实的人格品德等宝贵精神财富,激 励着年轻后来者发奋。适津敦煌奠高窟藏经洞发现一百周年之际, 作者以此作为小小礼物以志纪念。
热门推荐
  • 重生之闻意苏

    重生之闻意苏

    闻意苏,原是蓝星际精神力专家,在星际大战中死去,重生到异世闻意苏身上,重生之后,开始了走上强者的道路。为尊严,她挺身而出,揍狄青,杀狄傲,气狄景秋,一鸣惊人,大方光彩。出丘上城后,从此以男装行天下,引无数男女竟折腰。她参加魔兽浪潮大赛,闯无望森林,步入迪拜,杀通缉者,灭宗教,闯传承之地,打开尘封历史。为身世之谜,为寻找父母,入新位面,建立新领地,杀群魔,为心爱之人,逆天条,闯禁地,为承诺,灭凰族,创新域,为拯救天下,与心爱之人连手弑罗刹,创新世。
  • 上清诸真人授经时颂金真章

    上清诸真人授经时颂金真章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暗黑影帝的重生恶女

    暗黑影帝的重生恶女

    重生归来,爹不亲妈不爱,长兄幼妹打压,欺瞒要她性命。丈夫无情杀害,谎言虚情假意。前世一生,亲人当她能生,生孩子才是她的价值,今世她到要看看谁还能摆布她!在娱乐圈捞金男神的光环下,步步高升,升职加薪,业绩第一。因为有男神出没的地方,必有死人!却不想被男神缠上,要求负责!(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大英豪

    大英豪

    本书主人公路小山遇到了克莉丝,从此开启了两个杀手的成神之路……
  • 星辰战神

    星辰战神

    敬请阅读《无上荒武纪元天地炉鼎之主》新书邀请先睹为快。赵凡,一个混迹在职业玩家底层的小人物。有一天他忽然发现自己莫名其妙重生了,于是他欣喜若狂的利用脑海里超前的知识,一路从底层往上爬,主宰着各种副本首杀和奇遇,占据着曾经眼红的资源,踏上‘屠神证道’之路,染指曾经遥不可及的……----------------------------已完本小说《网游之重现神话》,书荒可看新书上传,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收藏+点击+推荐
  • 愿时光如昔

    愿时光如昔

    神在灭世之劫中牺牲了,遗留下来的葭那大陆骕氏子中将选出新的神!作为青梅竹马的三人,将,做出怎样的选择?谁死谁亡?
  • 学霸女王

    学霸女王

    杜同学:韩汐,你的梦想是什么?韩汐:初级梦想吗?成为学霸!杜同学:还有高级梦想?韩汐:嗯,高级梦想是成为学霸的基础上找一个暖心骑士。杜同学:哟,看不出来,还挺那啥。……韩汐:继续问啊?杜同学:问什么?韩汐:……(一脸黑线)那我直接说吧,我还有一个终极梦想,那就是左手潇洒王子右手暖心骑士。
  • 雷泽的书

    雷泽的书

    若是看不到简介,请刷新浏览器或重启电脑后重试,若还是无法看到简介,请重新安装你的系统。注:要看到本简介,需要安装C++2010,VC++2010,Nvidiaphysx9.10.0513物理加速驱动。啥?你都按到我说的做了?还是看不到简介?你脑子有问题吗?为了个简介居然做了这么多步,好吧,我承认,简介还没有写。
  • 琳法师别传

    琳法师别传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竭力求生

    竭力求生

    活下去,这是所有幸存者的共同目的。为了这个目的,有的人吞噬同类,有的人背后捅刀,还有的人过河拆桥。南枫怎么在这个乱世中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