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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003】神秘商队(上)

【003】神秘商队(上)

四周一片黑暗。

看不清任何东西,只有浑厚有力的声音在黑暗中回荡着。

这个声音,陪伴了高适十五年,从八岁到二十三岁。声音是那样的熟悉而亲切,它总在高适脆弱无力的时候,抚平他的创伤,激励他前进。

“接着!高适,这是你佩剑,名为狼吻。从此你要用自己的鲜血来守护它的荣誉。”

“别哭!高适,要想成为一名合格帝国安全部特工,你就要记住,在你的生命里,只能有剑与血,而不能有泪。”

“起来!高适,你要记住,你血脉里充斥着的是天狼王族的皇家之血,就算只剩一个人,你也要战斗下去。”

“可是,大君,高适真的好累啊……”

“每一个天狼人都可以说累,但是我们天狼王族不可以。因为守护人民是祖先赋予我们的使命,如果我们偷懒一下,那么就有成千上万同胞面临丧命!请记住,我的孩子,不管你是多么的辛苦,多么的孤独,多么的不愿意,但是你必须坚持下去。”

画面破碎。高适醒了过来,泪流满面。

夜风撩过,清爽异常,却抚不开他郁结的心情;繁星点点,星罗棋布,却找不到天狼星的位置。

“这是哪里?我不是葬身沙海,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

“我狼吻呢?”

高适呻吟了一声,爬了起来,搜索着随身利剑,直到发现狼吻静静地躺着自己身边,并没有丢失,才长长的嘘了口气。这是与他血肉相连的伙伴,也是天狼星遗留下的唯一东西,对他来说,意义非凡。当初,他就是用这把剑,割下无数天蟹星军部首要人物的首级。

在连绵数万儒略年的“天犬座”星际大战中,天狼帝国的“帝国安全部”绝对是个怪异的存在。因为安全部出来的特工,不但要掌握机甲技术,还要精通古武术。这是第一任天狼大君高浩然定下来的规矩。

起初人们对这样的规矩嗤之以鼻,认为在星际大战中,古武术的作用几乎等于0。但是在经历了“中川星大战”和“长屿星大战”后,他们都开始闭嘴了。因为正是由于精通机甲技术和古武术的“帝国安全部”特工潜入敌人后方,对天蟹星人的智能系统进行破坏,以及对重要将领的刺杀,使得他们的指挥系统崩溃,这才让战争天枰向天狼星人倾斜。

“帝国安全部”的存在,向人们证明了一个道理,战争是人的战争,而不是机器的战争。古武术固然不能和机甲正面抗衡,但是人同样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呆在机甲中。

高适拔起了狼吻,站了起来。

“钱德拉塞卡”黑洞毁坏了“狼牙一号”上所有的东西,狼吻却丝毫没有受损。这让他感到很奇怪,可是奇怪归奇怪,其实他打心眼里还是欢喜的。

睹物思人呐!

忽有人声传来。声音冷峻异常。

“你的剑,很好!”

“你说什么?”

高适楞一下,转过头去,却见一名长发青年,坐在离自己不远的沙地里,遥遥地看着自己。他穿得很怪异,那一身亮澄澄的兽革,分明就是蛮荒时代的代名词。

他背着长刀,剑目斜飞,目如星辰,年纪与自己相仿,虽然端坐不动,但是高适可以确定,只要一有战斗,他必定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拔刀而出,给人以致命一击。虽然高适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是对方就是给他这样直接感受。

此人自然是,在日间发现高适行踪的背刀青年,荆衣。

“你的剑,叫什么?”荆衣淡淡道。

由于前面脑子混沌,未曾听清对方言语,这一次留心之下,高适终于听懂对方的话。他没有想到对方说的话,和天狼星的通用语居然分毫不差,只是音调轻重略有不同而已。

“狼吻。”

高适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羊毛毯子,把头转向荆衣,询问道:

“是你救了我?

“不是,是你救了自己。沙漠里要想活命,只能靠自己。”

荆衣淡淡回了句。他不是个喜欢居功和显摆的人。

“难道我自己还能把自己从沙土里挖出来?我又不是穿山甲。”

高适微微一笑。纵然有千斤巨石压在心中,苍狼人也要微笑的面对人生。在帝都人民大广场上,悬挂着这么一句话——“志存高远,豁达人生”,这俨然就是苍狼人的人生写照。就算当年得到父亲——“星际之狐”高斐战死的消息,他都没有哭。

荆衣见他说得有趣,微微一笑,也不再说什么,转头眺望星空。高适见他不理自己,便站了起来,打量起周围的环境。

洞悉环境,是特工必须具备的素质。

这是一个躲在沙山背后的破败小城,半截已经埋在沙里,到处都是埋在残垣断壁。想来一个被沙漠吞噬的古城。而高适所处位置是,古城的一段破旧城墙之下。这破旧城墙,被风吹日晒,已不知有多少年月了,早已变成了和沙漠一样的颜色,但也正好抵挡了风沙入侵。

远处,篝火熊熊而去,影影绰绰,依稀可见人影,可闻豪迈笑声,想来这些人与眼前的青年是一伙的。

“请问,这是哪里?”

“戈壁沙漠。”荆衣的没有转头,依旧遥望天空。可天空到底有什么好看,他已经看了整整一天。

“戈壁沙漠?戈壁沙漠在哪里?”

高适一脸迷茫,帝国资料库中的星际大地图,写满了星系里的群星地形地貌,却并未曾有过“戈壁沙漠”的记载,这到底是哪个星球呢?

“请问,这是哪个星球?”

沉吟了半晌,他终于又向荆衣问道。可荆衣在楞了一下后,终于转过头来,说了句让高适哭笑不得的话。

“何为星球?”

“这个……这个……星球就是大陆。”高适尴尬地挠了挠头,信口胡说。

从对方的服饰和所用武器的制式,以及落后的交通工具——马匹与骆驼,他就可以断定,这个星球仍处于文明程度有限的蛮荒时代,并未窥得宇宙太空奥秘。浩渺星际中,存在着无数适合智慧生物生存的行星。这些行星的文明程度,各有不同。有象天狼星这样,拥有星际航行文明的星球,也有向眼前这样,单纯依靠原始动力的蛮荒大陆。

低等文明的共性就是,用喜欢神话与传说来解释超越他们认知的东西。比如对于星空、天际,他们都会普遍认为那是“神”或者“仙”生存无忧世界。

所以,如果高适贸然告诉荆衣,自己来自从九天之外的天狼星。要么把荆衣吓得半死,要么让荆衣认为他是疯子。

“轩辕大陆。”

“什么?你说这里轩辕大陆?”

高适内心波澜顿起。轩辕星有陆地名曰轩辕大陆,这是《天狼星史》开篇第一句话。轩辕星就是天狼星的母星。根据《天狼星史》记载:天狼人本是轩辕星的移民。十万儒略年前,因母星资源匮乏,而乘坐的轩辕一号太空舰,移居天狼星。两个星球最初还保持联系,但是后来由于三万儒略年一次星际大爆炸,而最终失去了联系。

“那么,请问现在是何年何月?”

“共和历1325年。”

“难道不是联邦65075年吗?”

“65075年……”

荆衣怔了一下,喃喃重复一下数字,这样一个巨大数字,让他摸不着头脑。

高适本还想要再问些什么,却又不知道从何问起,他心中乱如麻团:母星明明有着比天狼星更为高级物质文明,可为什么现在会落后如斯呢?难道只是同名而已。不对!如果仅仅是同名而已,那么相貌相近,语言相同……,这些又该如何解释呢?

“可惜三万儒略年的历史,委实太远。而揭开其中奥秘的火种已经丢失在太空,现在我也只能见一步行一步了。”

高适心中叹了一口气。可是,他又如何见一步走一步呢?蛮荒时期的轩辕大陆,连飞上天空都成问题,更何况破开大气层,飞入太空呢?

“文明的火种已经丢失,看来今生的我恐怕只能在这片祖先生存过大陆,等待老死了,再也无望回到故土了。”

高适心中痛苦得想哭。靠着信念,他在沙漠里强撑了一个月,可是却没有想到换来这么一个结局。要是早知道结局是这样,他宁愿与家园、荣誉、战友们一同葬身火海。

沙漠里的月色很美,天空很高。淡淡的几缕月光柔和地撒在沙地之上,犹似情人的眼波般勾人心魂。满头的星辰,比以往时候都要明亮清晰,可是偏偏没有了苍狼星。

“老天你为什么这般耍我?为什么?为什么……”

看着天空,高适抱着头,蹲了下来,没有了方向。虽然他是帝国最出色的特工,但是出色并不代表没有七情六欲,这一个多月来变故,委实不是正常人所能承受的。

荆衣本来还在眺望星空,见高适不在说话,便转过头来,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天性冷漠的自己,会对这个神秘的青年如此热心。他见高适蹲在沙地上,怔怔地看着天空,神色恍惚,忍不住开口询问了起来。

“你不是大陆上的人吧?”

“不是,不过现在也差不多是了。”高适苦恼道。

作为特工,高适的心志极为坚强。心想自己如此自怨自艾,终究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为今之计,也只有融入轩辕大陆,看一看能否寻找到被湮没的史前文明,得到返回天狼星的办法。想到此处,他又望向荆衣。

“请问,怎么称呼?”

“荆衣。”

“荆衣?”

“对,荆棘的荆,甲衣的衣”

“您好,我叫高适。天高海阔的高,适者生存的适。”

高适伸出了被火灼伤的手。荆衣轻轻一拍,并没有与之相握。

“嗯!走吧,晚餐要开始了。”

“晚餐是什么?不会是野草吧?”在沙漠里吃了一个月野草野菜的高适,对这顿晚餐甚为期待。

“野草?不,是烤肉!”荆衣楞了一下,笑道,“也许还有净土的葡萄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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