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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在十一点之前的一个小时里,金万章做了两件事,一是浑身上下新换了一套衣服,二是和朋友换了一辆车。这样,他冒充一个子虚乌有的弟弟,就不会穿帮了。至少在短时间内不会暴露。

约会很顺利,小娅也的确不像那天喝咖啡时那么散漫和随意,而是有一点小小的淑女的风姿。只是有一阵,小娅盯着他,噗哧一笑,说,你和你哥哥太像了。金万章说,是啊,我到我哥哥的单位,他们都叫我金总哈哈哈。小娅好奇地说,不叫你金条?金万章说,不叫,那是你姐姐的专利,我公司的人会叫我金砖哈哈哈。小娅也笑了。随着谈话的深入,小娅逐渐显露出活泼、多情而又知性的一面,也会说些同学们之间的趣事或老师的段子,气氛越发的轻松愉快了。午餐他们喝了一点法国葡萄酒,小娅脸色绯红,话也多起来,每一句仿佛是诗,或格言警句。比如,小娅说,若大的地球上,能和你相遇真不容易,感谢上天给了我们这次相识,这次缘份,也感谢姐姐和金条。小娅甚至还轻轻唱起了歌:

……

换了新的照片

同样的背景和笑脸都没有改变却少了我的脸

night

有了新的改变

换掉了香水和房间里的白色床单但我却不习惯

迷迷忽忽进进出出

越来越无助

我开始想念

也开始怕黑

有你在身边

不曾停过电

我开始后悔

也开始心碎

跺进这棉被

偷偷掉着泪

你不在我身边

金万章感觉时机已经成熟了,他把用在姜乐乐身上的那一招试图用在小娅的身上。根据他的经验,应该是百试百爽的。有些醉意的小娅真的也很配合,她略做羞涩状,便随着金万章来到云台宾馆五楼贵宾套房。他们迫不及待地拥抱接吻了。但是,当金万章想进一步深入时,小娅却推开了他粘在她乳房上的大手,说,金块,今天我感觉不好……而且,这事,我还得想想……

小娅坚决离开了宾馆。

金万章虽然有些失望,觉得这出戏还能继续演下去。

金万章一边和小娅约会,一边和姜乐乐保持密切的交往。他一个人扮演两个角色一点也不觉得累,相反的,还有一种别样的刺激。只是,他现在考虑的是,如何抛开姜乐乐而一心一意和小娅好。不然,迟早会穿帮的,那样的话,很可能鸡飞蛋打,一个也捞不着。而且,现在的问题已经有一些危机了,姜乐乐已经知道他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了,已经知道这个弟弟正试图接近小娅。金万章虽然见过大世面,虽然胆识过人,什么事都能做出来,但在这件事情上,他还是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办法来,实事求是地和姜乐乐摊牌吗?他拿不准那是个什么样的结果,就这么演下去吗?显然更不是长久之计。

一天下午,在金万章金碧辉煌的大房子里,姜乐乐正和金万章讨论婚期,金万章的电话响了。这是金万章和小娅的专用手机,他边接边走进卫生间,小声地告诉小娅,他现在有事,不方便接电话。恋爱期间女人的敏感是无与伦比的,姜小娅早就感觉金万章的鬼鬼祟祟了,加上小娅说好只呆三天就回南京的,可已经一周了,小娅还没走。因此,姜乐乐怀疑金万章的双胞胎弟弟就是他假冒的。有了这个想法之后,姜乐乐开始对金万章多方面的信息进行监控和留心,特别是昨天,姜乐乐从金万章竞争对手那里了解到,他并没有什么双胞胎弟弟时,已经基本证实这个弟弟不过是空穴来风。但是,姜乐乐也拿不准,万一真有这个弟弟呢?所以,在征得小娅的同意后,姜乐乐跟金万章说,我今天有空,晚上约小娅和你弟弟吃顿饭吧。小娅明天要回南京了,我也想见见你弟弟,他叫什么?金块?有意思哈,我看他对我这个做嫂子的认可不认可啊。金万章当然没有理由拒绝了,他当即同意。姜乐乐说我们几点走啊?金万章说,我怕是没空了,今晚余市长约我谈事情的……余市长我可得罪不起啊,就你去吧,没事的,我弟弟挺好的,你看了就知道了。

晚上,在五味咖啡馆里,小娅和金块正在说笑,姜乐乐来了。姜乐乐跟金块打一声招呼,便坐在他们对面了。金块虽然勉力装出自然的样子来,但还是略显得慌乱。他翘起的腿不停地颠动,以掩饰内心的紧张。其实,姜乐乐一眼就识破了他的诡计,他的袜子上,有姜乐乐用红笔做的一个暗记。

这个故事到这里已经结束了。

需要简单交待的是,两天后,姜小娅回南京继续她的研究生学业。到了秋天,她又考上了剑桥,到英国读书去了。而姜乐乐还在她会计事务所上班,至今单身。

乒坛高手

朋友打来电话,说,打乒兵球啊。我说,打啊。朋友说,是比赛。我说,比赛就比赛。

朋友来了,A君。A君还带来一个朋友,B君。二人一身短打,包里装着球拍,一副专业的样子。A君说,这些年,还不知道你老兄是乒坛高手。我说,我可也不知道你呀。B君说,可不是,要不是A君说要来找你打比赛,我还真是高手寂寞呢。如此,互相吹捧一番,A君和B君迫不及待地热身。我是旁观者,一眼看清,这二位,都是业余当中的高手。

热身后,比赛开始。如我所料,二位水平难分伯仲。打满两局,胜负各半,而且比分也相当接近。第三局分胜负,A赢了。

接下来,轮我上场了。

A君胖,汗多,气喘。他说,B君,你先和他搓一把,等会我再上。

到这时,我知道,再隐瞒也没用了。我说,二位,中午我请你们吃饭。

A君说,吃饭不慌,先搓几把。

我只好说,我不会打啊。

B君说,别逗了,你能不会打球。

真的不会。我说,眼睛里大约流露出极多的诚恳。

少废话,A君说,早就知道你是高手,走起来。

我说,好吧,看来,不当众现丑,你们是不会相信了。我从后腰的皮带上拔出球拍。

A君惊呼一声,还是横拍。

我挥拍上阵,有些张牙舞爪。

练几球。B君吆喝一声,底气有些不足,可打过来的球我还没反应就从我腋下钻过去了。我捡起球,一拍子扇过去。

A君B君看着球从屋顶上弹下来,大笑。

他们以专业的眼光从我的击球中看出我真的不会打球。

但是,此后,在文艺界,我却是人们公认的乒兵球几位高手之一。高手里自然有A君和B君。最初宣扬我名气的也是二位先生。那是一次多人聚餐。席间,有人夸我诗歌又有精进。尔后,A君说,陈先生不光诗好,乒兵球也棒!一旁B君马上佐证,不错,这家伙,打起球来属于现代派的,或者叫新感觉派,在文艺界,怕是没有敌手啊。AB二君乒兵水平早就名声在外,既然这两个家伙不遗余力地夸我,我自然也就是名正言顺的高手了。

只是,再有携拍来挑战者,都被我一口回绝。

大师

朋友们都说我是个话涝。可话虽多,却并不幽默。平时虽然呱呱叽叽喜欢说说笑笑,基本上都是些平常的大白话,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不过有几句话,朋友们都牢牢记住了,并在坊间流传,比如,鄙视我的人那么多,你算老几?比如,我不但手气好,脚气也不错!再比如,你说什么?你喜欢我?其实,我一开始……跟你说实话吧,我也挺喜欢我自己的。更经典的是这一句,世界是我们的,也是儿子们的,但最终,是那帮孙子们的。

我朋友老夜,在报社当副刊记者。他平时倒是个挺幽默的人,经常讲一些好玩的段子,比如他讲两个记者,一个是晚报的,一个是日报的,到农村采访一老农民,老农民先问那个漂亮的女记者,你是哪儿的?女记者不想说是晚报的,因为一般的老百姓,都觉得晚报比日报矮一截,因此女记者含糊其辞地说,报社的。老农民又问男记者,小伙子,你哪里的?小伙子习惯了优越感,随口说,日报社的。老农民忍不住噗哧一笑,说,你们城里人真会罗嗦,干脆说是两口子不就得了嘛。

可见老夜的幽默细胞是何等的强大啊。但只要我在场,他一般都不讲话,因为他的幽默,有时候并没有我偶尔的大白话更有趣味。

不过,老夜讲话没有趣味,并不能说他本人没有趣味。他的趣味,体现在不同场合的大师级风采上,这是谁都否认不了的。有几个关于老夜的段子佐证如下:

段子之一

老夜不光是晚报的副刊记者,他还是作家,写小说,也写散文,还是市作协理事。不过他的作家头衔实在有些名不符实,说是沽名钓誉也不为过,因为他除了在本市的杂志上靠几顿吃请发表一两篇所谓的小说而外,另外发表的散文和所得的奖项,基本上都是在他自己编辑的版面上了。好在,老夜自己还算有自知之明,他在有影响的作家面前,从不谈自己是作家,连记者都不说,而是拿出能镇得住对方的东西来摆摆显。一次,他和著名作家老杜在某宴会上相遇,同席都是文艺界的虾兵蟹将。老夜见大伙都围着老杜转,有些受了冷落,不屑一顾地说,我今天怎么跟你们这些酸文人鬼混到一起啦,真没劲,我约好要去打乒乓球的,拍子都带来了。又得意地说,你们不知道吧,谁他妈现在吃饱了撑的还写作啊,写那些狗屁垃圾,谁看啊,是不是老杜?我早就不玩那个了,我玩乒乓球了,哈哈,我还得过全国第三名啊。见没人相信他的话,只好自潮地说,不过,是旅游城市乒乓球比赛第三名,哈哈,我还是报社团体赛的三号主力啊。

果然,他的话一结束,许多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了。

段子之二

某天,几个人在某俱乐部打乒乓球。一会儿,老夜来了。老夜热了几下身,跃跃欲试的。他看几个家伙都是高手,平时和他们对阵,都是输多赢少,决定挑一个软柿子捏。他观察一番后,认定那个小个子不是他的对手,就挥拍上了阵。可几个回合下来,感觉对方技艺不但超群,对乒乓球的理解更是独道。老夜自知不是对手,又不好意思下来,猛冲猛打几板之后,输了,而且输得很难看。他一边擦汗,一边跟几个熟人说,操,我是作家,天天写小说,哪像你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我要像你们天天泡在这里,保证杀得你们片甲不留!

段子之三

老夜去了一趟西藏。临去之前,买一部数码相机,临时抱佛脚请人教了几招。到了西藏之后,也确实拍了不少西藏的风光照片。特别有一张,是拍生长在岩石缝里的一棵小草。老夜颇为得意,觉得是一张稀世佳作,一回来,就在许多人面前展示。他把相机拿出来,对人说,来,看看,看看,给你们看看什么叫艺术,什么叫光与影。特别是在那些写作的人面前,更是人来疯,在强迫别人欣赏了他的艺术照片之后,自我吹嘘地说,怎么样?谁敢跟我玩艺术,我玩死他。但是,有一回,他撞到了一个真正摄影家手上,摄影家实在看不下去他的无知和张狂,用专业的术语对他的摄影作品进行了切中要害的评价。老夜这才有些不好意思,但他很快就找到了平衡点,收起相机,说,你们只会拍照,可我还是作家,我给我的艺术摄影配上散文诗,作品品格就不一般了,哈哈,这可是我的优势。摄影家也不是吃素的,调侃老夜道,对,你是作家当中摄影最好的,是摄影家当中文章最好的……之一。这句话让老夜真不服气了,什么之一,就是最好的。

段子之四

我们这些写写画画的人,在一起混吃混喝是常有的事,不免会和餐馆打打交道,闹些小误会小冲突什么的也不奇怪。每当这时候,出面的,都是老夜。

有一次,我们一桌十几个人在一家餐厅喝酒,席间上来一道菜,有个美女从菜里吃出一根钢丝来,一看就是刷锅时弄进去的。老夜见了,立即跟服务员说,去,叫你们老板来。服务员再三道歉。老夜就是坚持要老板出面,并很有优越感地说,我是报社的记者,让你们老板来说清楚,否则,我一曝光,你们饭店就死定了。服务员毕竟没见过世面,赶快跑去喊来了老板。老板发了一圈烟之后,承诺再送一道菜来。老夜亮出了记者证,说,不行,送一道菜算什么,我们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食欲大减,关键是,吃菜吃一根钢丝,给这位美女的心理造成阴影,让她以后再也不敢到饭店吃饭了,这损失谁来负责?老板只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摸透这班穷酸文人的本性,好人做到底地说,好好好,这样,今天这顿饭,我请了。老夜心里接受了老板的慷慨,嘴上还是不依不饶说了一通,还警告说,这次就不曝光了。

这件事情,老夜更是吹嘘了好多次。直到有一天,听人家说,得罪了饭店老板可不是什么好事,他让大厨子烧菜时,吐口痰在锅里,你也得吃,就是弄点地沟油烧菜,你也不知道。老夜说,他能那样做?职业道德也太差了。对方看着老夜,半晌,才问,职业道德?大家要都讲职业道德,这社会就没有大师了。老夜仿佛感觉到什么,立马说,走,打球去。

老夜就是这样的大师,在什么人面前,都有优越感,能做到这点,真是殊为不易啊。

古力军

城市的夜有些暧昧,不像是夜了,路灯无处不在。路灯照在《海城早报》的院子里,把夜班校对古立军的影子分割了好几块。

大圣路上的路灯是橘黄色的,路灯离他很近,他的影子很短;唐僧路上的路灯是乳白色的,离他较远,他的影子又细又长。

古立军还有别的影子,灯光分别来自大圣路那边的白骨精大厦和唐僧路那边的张果老大厦。另外,早报所在的新闻大厦上的灯光和不知来自何处的灯光,也把古立军的影子弄出了好几个形状。如果从气味和色彩上分辨,古立军的影子,有的属于过去,有的属于现在,有的,是不是属于未来呢?

古立军应该是在十六楼早报的校对室上班,和他坐对面桌子的,是同事兼主任吴娟。几天来,古立军的行为有些反常,年轻貌美的少妇吴娟看在眼里,琢磨在心里。她穿着超短的裙子,在古立军身边走来走去,丰满的臀部或胯骨,会不经意地碰他一下。古立军抖着手里的校样,嘟囔着说,什么狗屁稿子。吴娟看着古立军,看他还有什么话说。古立军果然就有话说了,他说,我下班了。吴娟说,现在刚九点,你清样啦?古立军说,十七版规定九点付印的,现在正好九点,编辑拖时间,他天天拖时间,我凭什么要跟着他拖?时间都是你们规定的,他编辑有事,别人就没有事啦?古立军站起来,点一支蓝一品梅,转身就走。古立军这种作派,已经连续好几天了,只要付印时间一到,不管编辑的版面下没下来,他都按时下班。吴娟拿她没办法。每个单位都有刺头的,可古立军和别的刺头不一样,他有背景。吴娟跟他是曾经的邻居,知道他的背景。吴娟不敢跟古立军多说什么,她做一个试验,在古立军坐在椅子上、两只脚叠起来放在桌子上抽烟的时候,她把自己的衣领弄开来,让蕾丝花边的胸罩露出来一大半,让含饱待放的乳房蠢蠢欲动,可古立军仍是一副熟视无睹的样子。吴娟还用她擅长的话来挑逗他,也曾几次把他的目光引到她的酥胸上……如此三番五次,吴娟就知道,古立军的病又犯了。

吴娟目送着古立军走出校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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