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族觉梦者的身份,一度让孟凡陷入纠结的思考之中,到底幻界和现实是什么关系,如果像他这样现实中的人可以随意穿越到幻界中,那么是否,幻界中的人也可以潜入现实?
那这个雄族觉梦者到底是现实中还是幻界中的人呢?
对方救了自己两次性命,说到底还是和自己是一个阵营的,说不得也属于那个什么割梦者营地,如果是敌人的话,恐怕就算合自己三人之力也不是他的对手,那么到手的起源之力必然保不住。
孟凡记得密斯熊最后对自己说的话,要想在催眠师之路上走得长远,十大梦境无疑是自己最大的追求,只要十大梦境全部集齐在自己身上,才有希望推翻最后的主神,将世界从恐怖之中解放出来。
带着这种使命感,孟凡对未来也越加充满信心。
觉梦者的药物十分管用,不到一个小时,左钦臣和叶梦蝶身上的创伤已经基本痊愈,孟凡向他们讲述了自己在梦境中的奇遇,二人唏嘘不已。
左钦臣心怀对这个世界的仇恨,立志要和孟凡一道推翻幕后的主神,毅然决然踏上解放之路,叶梦蝶和林齐的事情也告一段落,她心中再无半分眷恋,也是同意和孟凡一道闯荡天涯,三人齐心一致,目标直指孟凡口中的割梦者营地。
只是这割梦者营地究竟在何方,当时也没向密斯熊问个清楚。
孟凡为此伤神的同时,提出一起先前往自己的家乡临川市找出自己家人的下落,等把自己的身世之谜弄清楚后,再出发寻找割梦者营地。
三人点头称是,不过叶梦蝶还是略表遗憾地道:“我最后还是没能帮上你的忙。”她的意思是没有得到心爱之人的吻,自己的瞳术无法洞开,看不透当时在孟凡家中感知到的念力信息。
“不碍事的,以我现在的能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读出我家里面发生的一切事情。”孟凡爽朗地笑道,随后将自己获得起源之力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这起源之力之所以在催眠师的世界中极为受重视,在于它强大的威力,不仅可以爆发出关键性的大招,将所有普通人变回婴儿心智,还在于它可以增强催眠师的诸多能力,比如,感知能力。
只要用手摸一下物体,便能从容读出这个东西来自何处,。
起源之意,便是指此。
有了这等能力,孟凡相信,自己的催眠术将会得到极大的增强,试想,在面对敌人的同时,首先读取出对方的信息,从而从容制定战术,将会大大提高获胜的几率。
三人简单收拾了一下,左钦臣来到自己别墅后的一块空地上,面对韩芸的墓碑,狠狠磕了三个响头,发誓道:“韩芸,我在你墓前发誓,我这一生一定要把这个幕后的主神揪出来碎尸万段,让世界重新恢复到正常。”
孟凡和叶梦蝶先后安慰了一下左钦臣,随后三人便是踏上了寻找割梦者营地的道路。
下了火车,重新踏上这片熟悉的故土,孟凡已经没有当日的焦灼,不慌不忙,带着二人在旷野中漫步,尽情享受这难得的闲暇时光。
离开明罗市后,三人已是自由之身,不用再担心明罗市的通缉文书,他们下车的地方是一片郊区的农田,到处都是忙碌中的田农,谁也不会向他们身上看上一眼。
三人走了一阵,肚子开始咕咕作响起来,打算在这旷野之中找点吃的。
本打算找一些农家弄点吃的,可孟凡后来一想,这些人三观颠倒,拿出来的东西自然难吃无比,还不如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于是和左钦臣一道,拿出随身携带的捕猎工具,在旷野中捕捉起野味来。
田鸡,泥鳅,都是无比可口的美味,孟凡和左钦臣捉了不少,燃起一堆火焰,便在空地之中做起烧烤来。
浓浓的香味从火堆之上散发出来,飘散在空气中,孟凡等人早饿地前胸贴后背,流着口水望着树枝上的美味,打算饱餐一顿,正在这时,草丛中传来一阵晃动的声音,随后,一个少年的身影从草丛中钻了出来。
这少年约莫十七八岁,长相还算清秀,浓眉大眼,只是皮肤略显黑了一点,留着一个短平头,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短袖布衫,一副典型的农家少年的形象。
孟凡见他从草丛中跳出来,以为是被自己烧烤的香味吸引,肚子饿了,想来分一口吃的,于是大大方方地冲他喊道:“小兄弟,你是不是肚子饿了,闻到我烤肉的香味,想过来吃一点东西啊?”
他也不是小气的人,况且这个少年看起来普普通通,应该是在乡下做农活的,分他一口吃的也没什么大不了。
那少年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听到孟凡的话这才扭过头来,显然,他的心思根本没放在那堆烧烤上,大眼转了转,盯向孟凡手中的烤肉,方才放下心来,道:“不了,谢谢你了,我不饿,对了这位大哥,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一只野鸡从这里飞过去,那只鸡足足有大鹅那么大。”少年一脸诚恳地望向孟凡,说完还用手比划了下。
“大鹅大小的鸡?”孟凡凝眉想了一会,摇了摇头。“小兄弟,你是这乡下做农活的吗?你要找那只鸡?我可以帮你找找看,其实我也是本地人,刚刚从外面回来。”
“恩恩!”少年木讷地点了点头。
想了一会,又道:“我不是做农活的,我家是开养鸡场的,今天我们家养的一只王鸡从笼子里跑出来了,这会不知道跑哪去了,我是一路追着它赶过来的,这只鸡生性野的很,喜欢到处乱跑,我都不知道追过它好几次了。”
少年脸上神色有些着急,浑身也是被汗水湿透了,可见,他已经在这田野中找了很长时间了。
“这只鸡对你们来说很重要吗?你刚才说它叫王鸡,市面上难道还有这种品种的鸡?”
少年叹气道:“我们养鸡场就靠这只王鸡活着,它是野鸡和家鸡的杂交品种,体型巨大,它每天都要下四五枚蛋,它下的鸡蛋很值钱的,可以换不少生活费,我家里人就靠它每天下的蛋过活,如果今天找不回来了,我爹一定会把我骂死的。”
孟凡沉思了一会,忽然眼前一亮,问道:“你身上带了那只王鸡下的蛋,我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它了。”
左钦臣这时哈了一声笑道:“老孟,在城里我也知道去哪找鸡,不过在这前不着村后不带店的乡下,你倒是给我找一只鸡出来看看。”
少年犹犹豫豫地,最后还是将一枚鹅蛋般大小的鸡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他也是淳朴的很,如果孟凡是个坏人,听到他说的这个蛋这么值钱,说不定立马黑了就跑。
拿过那枚巨大的鸡蛋,孟凡向左钦臣投去一个不屑的眼神,冷哼道:“你懂什么,我的起源之力不仅能将所有敌人的心智变回婴儿时期,只要是我双手摸过的东西,我就能读出它的来历出处,习性特征等等信息,有了这枚鸡蛋,我还怕不知道这只王鸡现在在什么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