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步近期要外出一趟,也没法码字,所以一天只能一更了,实在抱歉,下周大约周三回来后便恢复两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乱步)
“风哥哥,咱们这是去哪儿?”
林风站在船头,一边看着海面心里一边美,嘿嘿,自己终于能和小婉出来一次了,等我去找个裁缝铺,看看能不能做个超短裙啥的,那样才符合咱这个二十一世纪有志有为好青年的审美观嘛。
丁左丁右都被他打发在船尾划桨,火魅则在船舱里面,虽然这条小渔船就那么个小船舱。
昨天晚上林风让白祺挑了点晃眼的宝贝打了个包裹,他又揣上了那五千两银票。
当林风告诉黎婉要带着她去广州府玩的时候,黎婉开心的笑容让林风幸福得有点儿眼晕。
壕镜在租借给葡萄牙人以前隶属香山县,而香山县属广州府管辖,林风这个只从地图上看过广州在哪儿的人当然不知道广州府该怎么走,但丁左丁右却熟悉这段水路,过了壕镜从珠江口北上,一路水路便可直达广州府。
珠江口以南是壕镜,以北则是大壕岛,大壕岛就是现在香港自治区的离岛,林风听说壕镜与大壕岛的“壕”字都是来自于壕江,但林风根本搞不清楚壕江是哪条江。
进入珠江口的时候小船贴着北面大壕岛走的,壕镜周围来来往往都是天川和五家小船行的船只,万一被发现,那可就是嫌活得太长了。
香港主岛当时称为石排,林风这个纳闷,咋不叫猪排牛排?
虽然嘉靖年间仍然实行海禁,但珠江口内仍然是船只来往不断,黎婉哪里见过这场面,一直围着林风问前问后,问左问右,这个把林风给乐的,扯了一大通浮力定律,大海为什么是蓝的,喷一口水为什么会形成彩虹之类的东西,把黎婉唬得一愣一愣的。
如果走陆路可能要花费些时辰,但走水路要快得多,虽然航道拥挤而且是逆流而上,也不过是两个时辰的功夫便已经来到靠近广州府的码头。
码头距离广州府并不远,几个人索性一路上走过去,黎婉蹦蹦跳跳,火魅则仍是一身红衣,不过装束却与当时普通女孩不一样,颇为紧身的衣衫将火魅诱人的身材勾勒地凹凸有致,林风有时候就忍不住瞄两眼,但火魅一直是冷冰冰的,林风也有点不敢和她说话。
这时的广州府外完全不是现代广州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模样,除了一片接一片的水田和点缀的村庄之外,便是潺潺的流水,起伏的山丘,道路两旁不时还会有点野兔之类的动物跑过。
广州府已经遥遥在望,巍峨的广州古城在林风面前一恍惚,似乎有些宁波府的模样。
还有自己在宁波府外被兵丁殴打的模样,还有林王氏为了救自己的哭喊,还有那屈辱的下跪。
“四哥,都死了。”
今非昔比,恍如隔世,但林风永远忘不了这句话。
守门的兵丁都懒洋洋的,似乎完全没有路引这回事情。
广州府的繁华出乎林风的预料,宽敞的大街,各类酒楼摊贩,林风突然发现从古至今女孩都有一个亘古未变的技能,逛街永远不会累。
到达广州府的时候已经是下午,而且坐了那么长时间的船,林风和丁左丁右兄弟早就累了,可黎婉看着广州府啥都新鲜,巴不得把什么东西都玩一遍,买一遍,林风只能在后面屁颠屁颠地跟着。
丁左丁右一看,得,这风哥是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咱哥俩也别闲着了,跟上吧。
其实在丁左丁右,甚至是大多数逆流沙成员中早就将林风和黎婉看做了一对儿,林风是他们的老大,这自不必说,黎婉是老掌柜黎旦的义女,又有恩于林风,两人又年纪相当,这简直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
只是可怜这两兄弟身上都是带着大锭的银子,连个铜钱也没有,在这街摊上哪儿有用银子的,有银子也找不开,没铜钱,您老靠边站。
古代虽然妇女不能随便抛头露面,但还不至于女性连大门都不出,普通女性上街什么的也无碍,而像大家闺秀,尤其是未出嫁的女孩,要想出门,一般只要有家人或者仆从陪着就可。
直到夕阳西下,黎婉才想起还没找地方住,看着身后背东西背得气喘吁吁的丁左丁右,她才小嘴一嘟,说:“风哥哥,我饿了,咱们找地方吃饭去吧。”
丁左丁右如临大赦,心说,我的姑奶奶,咱们兄弟可都前胸贴后背了啊。
林风四下里瞅了一圈,突然惊奇地发现一块牌匾。
那是一座两层的木制酒楼,门上匾额赫然写着四个大字“悦来客栈”。
我的个亲姥姥,还真有叫这个名字的客栈啊。
“走,”林风指指前面的悦来客栈,“就这儿吧。”
一楼吃饭,二楼住店,这同林风的设想差不多,现在正在饭点,客栈里也是熙熙攘攘。
五个人一走进去便吸引了大多数人的目光,倒不是林风长得多帅,多是黎婉和火魅,在林风看来,古代那大袍大袖时代,要看一个女的的美貌程度也就是看脸了,而黎婉和火魅娇美的面容不仅仅是用一个“精致”能够形容的,尤其是火魅,一身诱人的红衣本身就引人注目,在加上那种诱人的成熟的气息,早就让人垂涎三尺。
林风也没在意,累的腿快直了的他找了一张桌子便一屁股做了下来,这就要拍拍桌子叫小二。
刚要出口,他又憋回去了,心里琢磨着,饭店跑堂的在唐朝的时候是称为博士,在元朝的时候由于普通百姓没有名字,都是用父母生日或者是自己的生日等数字来做名字,那跑堂的也就有了另一个名字,掌柜的是老大,那跑堂的也就叫小二了,现在是明朝,在元朝之后,应该都是叫小二吧?
心里打定了主意,这才沉了沉气,但刚张张嘴,“小二”两个字还没说出口,丁左已经在一旁嚷上了:“小二,快来,饿死大爷了!”
很快,一个标准小二模样的人,肩膀上搭着条毛巾,满脸堆笑,一边擦着桌子,一边给几个人拿好茶杯,倒着茶水,还一边多看了黎婉和火魅两眼。
“客官,吃点什么?”
林风反应了会儿才明白他说的什么,这小二八成是标准的广州府人,话中那种白话味儿还真让林风有些不适应。
“风哥,咱吃点啥?”
一说到吃,林风就来劲了,每次出去吃饭,千年不变,第一道菜,标准的,酸辣土豆丝!
刚到嘴边,林风又开始琢磨了,这土豆貌似原产自南美洲,应该是在明朝末年才传入中国,而且这土豆在这时是叫土豆么?确定不是叫地蛋?就算有,那有酸辣土豆丝这盘菜不?
林风扫一眼光溜溜的桌面,丫的,这也没个菜单,让人怎么吃?
不对,菜单是在民国的时候才采用的,这个时候根本没有菜单的好不好。
娘的,这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既然没有菜单……
林风扭头往墙上看去,这才把心放下,是了,菜名都是写在木牌上挂在墙上的,名字叫水牌。
不过……虽说繁体字和简体字差不多,这么一个个菜名,林风还真没几个有把握全念对的。
看着林风愣呆呆的模样,黎婉嘟嘟嘴,说:“我来吧。”
接着就听黎婉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菜名,小二说一声:“客官稍等。”便下去了。
火魅端起茶杯,抿一口,也没有看林风,直接冷冷道:“没想到逆流沙老大居然不识字。”
林风一听,这可就不乐意了,好说歹说,咱也是从高考大军中拼杀出来的啊,这个什么文史哲,数理化,全都不是事儿,居然说我不认字儿?
他大着个舌头,说:“谁,谁说我不认字的?古代有曹植的七步诗,我这分分钟就能给你赋诗一首。”
黎婉学过琴棋书画,一听林风居然会赋诗,一下子也来了兴致。
“风哥哥,你还会作诗啊?”
林风挺挺胸,丫的,老子扬眉吐气的时候终于到了,不会写,咱还不会背啊,那,那啥,明代以后的诗……
“听好了啊,”林风咳嗽一声,算是提个醒,“我就填一首沁园春吧,名字嘛,就叫雪。”
林风一边说着,肚子里一边嘟哝,毛爷爷,这时候您还没出生呢,这可不叫盗版,而且论年纪,我这辈分可比您高了去了,您就当做是敬老吧……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引无数英雄竟折腰。昔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林风都有些佩服自己的记忆功力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居然还是信口拈来。
正在等待众人的掌声呢,林风却突然感觉一道阴冷的目光让自己后背发凉。
他回头看去,却没有看到什么异常。
但瞬间,他的冷汗就下来了,自己刚刚朗诵了一首……反诗!
明代的监察人员可是散落在帝国的各个角落,虽然没有到道路以目的程度,但就刚刚的几句“欲与天公试比高”、“**,引无数英雄竟折腰”也够自己死上几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