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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被凌霄断定为某个部门某某长的女人,现在和肖珍却是一副久别重逢的样子。只听见她笑眯眯地说:“哪里有,你倒还是老样子。”凌霄听完心里就嘀咕,怎么可能,我妈现在皱纹、白头发多的就和六十岁老太太一样,您就睁眼说瞎话吧。不过肖珍显然没有就这句恭维的话再做纠缠,而是转口问:“你怎么来买菜啊?你家那口子呢?”王英依旧笑眯眯地说:“唉,别提了,又不知道到哪里喝酒去了,一个月就没几天在家吃饭的。”肖珍很知趣的安慰:“有人请不好吗?我记得你以前老说他没本事,现在数你家的有本事。”王英听这话,心里显然高兴,但是嘴上还是说:“还不是那样,当个局长,撑不到,饿不死。”凌霄听完又嘀咕了,您就谦虚吧,这年头,不知道哪个局的局长家是那样。看您这一身打扮,手里拎的那包,就知道您家早都奔小康了,还是高水平的小康。肖珍显然和凌霄一样的想法,但是说的话要婉转许多:“唉,反正比我们好,当初你要不是你家那位,你哪能调到卫生局去,可不就和我们一块下岗了。前一段听说你当了副主任了是吧?”王英含蓄地说:“唉,过两年就退休了,不过是熬资历熬到了。”肖珍不以为然地说:“我要是你,就要乐死了。哎?你买了这么多菜,家里来客人了?”王英似乎是想到什么了,笑意更浓地说:“没有,是我家诺诺有喜事。”凌霄一听诺诺,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但是又不起来到底是哪个人。不过肖珍显然知道诺诺是谁,赶紧问:“不会是诺诺要结婚吧。不对啊,诺诺只比我家霄霄大一个月,今年该才大学毕业啊。”王英露出姐姐你真能猜的表情,嘴上乐呵呵地说:“可不是,诺诺上个月才22,是他考公务员的成绩出来,被咱们县的法院录取了。”凌霄以为是什么大喜事,还好奇了一会,一听完,顿时额头冒出三条横线。但肖珍显然是羡慕了:“哎哟,这么厉害啊,是要好好庆祝一下。你家诺诺大小就聪明,考高中、考大学,成绩都好的不得了。哪像我家霄霄,让人操不完的心。”边说还边把凌霄拉到王英面前,好像是要王英看看凌霄有多不成器。王英显然要客气许多:“哟,这是霄霄啊,我刚才还想这是哪里来的小姑娘。啧啧,都长这么大了,肖珍啊,比你当年还要好看。”肖珍谦虚了:“好看有什么用,就会让人操心。”这回王英不以为然了:“现在的孩子不都这样,说自己是什么80后,有个性这类的。你看看你家霄霄,看着多干净。你不知道,前两天我遇到以前和我们一个车间的那个,那个小刘,她家那闺女,才多大,穿的衣服我看就和没穿差不多,脸上画的呀,都要掉粉渣子了,妖里妖气的,我还以为是哪个舞厅的小姐呢?你看看,你家霄霄多好,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一看就是好孩子。在哪念的书啊?也该毕业了吧?”肖珍看着自己女儿,笑说:“在A大,今该毕业了?”王英一听,眼睛一亮,笑得更加和蔼可亲了:“哟,那可难考啊。学得什么专业啊?工作找好了吗?”肖珍说:“学得会计,工作找好了,是在,那个,霄霄,你那个公司叫什么名字啊?”凌霄本来就被这几近查户口的寒暄搞的难受,心思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被这么一问,没反应过来,只“啊”一声,依稀想起刚才两个人好像在说她的工作的事,赶紧对着王英笑眯眯地说:“阿姨,我在一个海宁嘉苑的房地产公司当会计。”王英一听,笑意淡了,但是面上还是笑着说:“哦,那个啊,好像挺大的一个公司。”肖珍正准备说话,突然一个朗朗的男声插入:“妈,西瓜买好了,你买好了吗?可以走了吗?”闻言,三个人一致向声音来的地方看去。来人是一个穿着篮球运动服,个子高高,身板结实,正抱着一个大西瓜的大男生。凌霄一看那人的脸,顿时明白过来那个诺诺是谁了,脸上突然热了起来,就想拉着肖珍赶紧走。但是,礼仪却不允许她走。肖珍一看那男生,脸上笑意更浓了:“这个是诺诺吧。哎呦,都长这么高了,这也没多少年没见啊,还是男孩子长得快。王英啊,你是怎么养的儿子啊。我们家凌云,今年一米七了,才100斤,你看你家诺诺,多壮实,我家凌云就跟个电线杆子一样。”王英笑着回答:“这小子17岁的时候也瘦得跟电线杆子似的,上了大学才长胖的。等凌云上了大学,就会胖了,我们单位有好几个男孩子都这样,上了半年大学,都长了肉。唉,诺诺啊,这是你肖珍阿姨,还记得吗?你小时候最喜欢去她家看电视了。还有,旁边的这个,是霄霄。霄霄该记得了吧?你小时候第一次见人家,回家就和我说,凌叔叔家的霄霄和画里的小妹妹长得一样,以后要娶人家当老婆。”最后一句话说完,肖珍和王英都是相视大笑,凌霄的脸更红了,倒是正儿八经被打趣的诺诺笑得露出了两个酒窝,面无羞意,极有礼貌地说:“肖阿姨,您好。霄霄你好。”肖珍高兴地说:“唉,你好。霄霄,打个招呼,你俩小时候可是总在一块玩。”凌霄被她妈妈要求,就说了声“你好”。其实若要说这位王英女士家的好儿子诺诺,凌霄和他也算得上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了。凌霄很伤春悲秋地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凌霄的童年最难忘的,是五岁那年。那一年凌霄家住在工厂的职工大院里,家家户户有孩子的不少,可凌霄都得叫上一声哥哥姐姐,而且,最小的哥哥也上了小学。凌霄小时候十分可爱。小脸白里透红,粉扑扑,让人见着了就想亲一口;双眼皮的大眼睛,几乎看不见眼白,配上长长翘翘的眼睫毛,一眨一眨的,看你一眼不论男女,都能激发你的母性;又加上她留着樱桃小丸子的发型,小身子一直都胖乎乎、白嫩嫩的,当真称得上是粉雕玉琢。托长得可爱的福,那些比凌霄大了好多的哥哥姐姐总是喜欢带着她玩,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凌霄越来越不喜欢跟哥哥姐姐们玩了。因为,慢慢长大后的凌霄发现,那些姐姐们和自己玩,和凌霄与自己的布娃娃玩有相似之处。比如,她们总是想法子给凌霄的头发弄成各种各样的造型,给凌霄穿各种各样不知哪里来的奇怪衣服。玩过家家的时候,凌霄总是要当她们的孩子,讨厌的是她们没事就抱着她亲亲,而最讨厌的就是她们总是喜欢捏她的脸。在一次,几个姐姐把凌霄的脸捏的都要肿起来之后,凌霄决定再也不合院子里的姐姐玩了。不和姐姐玩,就只能和哥哥玩。那些哥哥们不会把凌霄当布娃娃玩,但是,他们却喜欢爬树,玩弹弓,有时候还会跑去别人家的地里偷芋头、西瓜。凌霄人小腿短,玩这些的时候即使有哥哥们照顾,也会磕着碰着,有时如果那些哥哥惹了大祸,还会不顾凌霄,跑得没边没影。但是这些还不至于怎么引起小小凌霄的不满,促使凌霄生气决定不理那些哥哥的是弹玻璃球这件事。凌霄喜欢玻璃球,花花绿绿,冰冰凉凉的玻璃珠子,凌霄看着就喜欢。凌远航疼女儿,知道自己的心肝宝贝喜欢玩,就一大袋一大袋地往家里买。那时候,像凌远航这样肯花钱由着孩子玩玩具的十分难见,能给个一毛两毛零花,就已经算是慷慨了。是以,当有一天,凌霄在自己门口走廊,把一大铁盒的玻璃珠子放在水里,哗啦哗啦的玩的时候,让一众哥哥们着实眼馋了一通。此后,哥哥们就喜欢找凌霄玩弹玻璃球,结果大家都会猜到,凌霄几乎不会赢。但这毕竟是院子里最小的妹妹,不好坑的太厉害,有时玩的最好的一个叫俊俊的哥哥会和凌霄一头,狠狠地赢上一把,有时就是那些哥哥明显地放水了,但无论过程怎样,结果如何,总归会哄得输得想哭的小宝宝眉开眼笑,下回依旧乐意和他们玩。

PS:昨天做了个梦,有人骂我写得不好,我心里好难过,难过得都醒了。可是打开网页,更难过了,没人骂我,因为,没有评论。。。。呜呜,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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