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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上文书咱们说到,张二小千里还金,各路豪杰江宁聚会,共订盟约,这前脚刚送走了这拨人,杜怀仲未来的岳父焦敬毅又到了江宁。

这焦敬毅带着自己的女儿到了江宁,焦百万的女儿,也就是杜怀仲的未婚妻,是个大家闺秀,小名叫做萱儿,年方十六,要搁在现在,就是一中学生,但搁在那个年代,这个年龄己经是该谈婚论嫁了。

焦敬毅这次到江宁,一来是为了女儿的婚事儿,另一方面,是想看看江南这边的情况,有没有什么可做的生意,进了城以后,他先寻了个清静的地方住下来,将自己女儿安顿好后,一面通知杜怀仲,一面四处拜访江宁的达官显贵、头面人物。

单说这杜怀仲知道自己岳父来了江宁,不敢怠慢,立刻和杜江海一起前去探望——杜老爷子不在,杜江海这个做哥哥的便是家长了,有道是“长兄如父”么,这桩婚事,还得由他主持。

待到了焦敬毅的住处,见到了焦敬毅,杜氏昆仲行过了晚辈礼,然后焦敬毅让二人坐下,二人这才敢坐,焦百万打量二人——杜怀仲他是见过的了,只见杜江海斯斯文文,心宽体胖,身上虽然穿的只是一件半旧布袍,却极是合身,而且洗的干干净净,趁的人很精神,焦敬毅点点头,赞叹道:“老夫来江宁之前,先去看了看我那老哥哥,听我那老哥哥对我说:‘江海这孩子,人是极好的,布衣蔬食,正是君子本色。’今日一见,果不其然。”

杜氏兄弟俩一听他见过父亲,忙打听父亲的近况,焦敬毅说你们放心,有道是无官一身轻,杜老爷现在好的很。又道:“你们父亲托我带信一封给你们兄弟。”说着把信交给了杜江海。

杜江海接过信来,打开一看,只见信上义父和往常一样,先是谈一些自己的近况,叫二人不必挂念,又嘱托他们勤勉读书,谨慎做人等等,到了后来,说起一事,却是杜江海和红蓼姑娘的婚事。本来杜老爷对这件事有所耳闻,但一直没表态,杜江海杜怀仲拐弯抹角的试探过几回,也没能弄清楚老头子心里倒底是反对还是赞成。其实按杜江海的脾气,不管谁反对,他都会和红蓼结婚的,不过要是老头子坚决反对,免不得落一个不孝之名,伤了老人的心——这事就成了杜江海的一块心病。

现在看这封信里,老头子却是立场鲜明的赞同他和红蓼姑娘的这门婚事,甚至有催他们赶快成婚的意思。杜江海一看大喜过望,把信交给杜怀仲,杜怀仲把信草草看了一遍,也是喜道:“太好了!终于能喝你和红蓼的喜酒了!”一面却瞟了一眼焦敬毅,却见焦敬毅也正是看他,俩人一对眼,心里都是明白,杜怀仲心想——让我义父改了主意,只怕少不了这个老狐狸的事情。

杜怀仲果真没有猜错,这件事儿的确是焦敬毅游说杜老爷的结果——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自己闺女的婚事能顺顺利利的进行。要是到时侯当哥哥的杜江海还没结婚的话,难免生出许多变数。

果不其然,又唠了几句,焦敬毅开始把话题往杜怀仲的婚事上扯,在这个话题上,做为当事人的杜怀仲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一切事务都要由杜江海做主。

“我说江海贤侄,”焦敬毅用浓浓的山西话说,“老二的婚事说定了,那你这个当哥哥的婚事,依我看也不好再拖了——老二和小女的婚期定在元月十五,按我说,你不如在此之前,把婚成了,有道是好事成双,两全其美。”杜怀仲也是一边附和。

单说杜江海现在心里那个乐啊,他恨不得现在就跑回未名斋去,抱住红蓼,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他和她等这一天,己经等的太久了。饶是他故做镇定,大伙也都看出来了——信纸被他紧紧的捏在手里,几乎要捏破了,一边强忍着嘴角的笑意,说话答非所问,明显是心不在焉,自从他看完信起,别人说什么,他根本就没听见去。眼见他这个样子,焦敬毅和杜怀仲相视苦笑了一下,又说了几句话便草草告辞了。

出了焦家的大门,杜江海对等在外边的杜仁义说:“去未名斋。”

在车上,杜仁义扭过头来问:“大先生二先生,见着那焦家的小姐了没?”

“没见着。”杜怀仲说。

“我却不信,大先生笑的跟朵花一样,准是见焦家小姐长的不赖。”杜仁义说。

“哼哼,就算长的不赖也是我开心才是。”杜怀仲说,“实话根你说吧,那焦家小姐长的豹头环眼,虎背熊腰,体胖肤黑。”

“我不信。”杜仁义撇撇嘴,“据我打听,焦家的小姐贤淑的很。”

“你从哪儿打听的?”杜怀仲说。

“这个嘛——我前几天请焦家的一个下人喝了顿酒,从他嘴里套的话。”

“行啊,你小子越来越能干了,”杜怀仲说拍拍他的肩膀,“看来你不用再赶车了,得分派你点正经差事。”

“差事我做,不过车我还行赶,”杜仁义说,“大伙都知道我是个赶车的,这样才不会防我,有什么话才敢跟我说。”

杜怀仲看看他,点了点头。

“说真的,你真的能跟一个没见过面的人结婚?”杜江海冷不丁的问。

“我不像你,”杜怀仲说,“你心里有人,可我没有——只要为了利益,就算让我跟焦敬毅那老头子结婚都行!”

“哈哈哈……”杜江海终于忍不住,倒在车上笑的直打滚。

待杜怀仲走后,焦敬毅端起桌子上的茶,问:“萱儿,你看那杜怀仲怎么样?”

这时只见屏风后走出一个姑娘,低着头羞红了脸,一边道:“一切全听爹爹吩咐。”一面从焦敬毅手里接过己经有些凉了的茶,给他换了一碗热的,焦敬毅慈爱的看着自己的女儿,忽然叹了口气:“这门亲也许定的有些不对。”

萱儿吓了一跳,忙道:“如何不对?”焦敬毅自嘲的笑了一下:“当时在洛阳,你杜伯伯其实想过要把他许配给杜家老大,爹爹听说这个杜江海花一万两银子赎了个……赎了个歌女,便以为他是个花花公子。谁知到了江宁之后,四处打听,才知道他对那个女子,是动了真感情的,方才又和他聊了聊,爹爹看的出来,此人心地良善,谁要跟了他,一辈子不吃亏的。——现在看来,当时将你许给杜老二,是有些仓促了。”其实还有些话他没说出口:他打听到,杜老二身边买了五六个丫鬟,他便有些担心女儿嫁过去吃亏。

“既然都有许下了,还能改不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便是。”萱儿羞涩的一笑,转身进了后堂。

杜江海的婚事,订在了大年初一。

红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身大红的喜装,头上戴着新娘的凤冠。

青萍在给她上妆,仔细的像是绣花,稍有丝毫觉的不当,就要擦掉重来。

“好像这新娘子倒是你呢。”红蓼笑道。

“别说话!你看,胭脂又打歪了!”青萍说。

门帘被挑开了,伸进来一个圆圆的小脑袋,然后是另一个,两双眼睛忽闪忽闪的打量着她。

“娘亲今天真漂亮。”天立说。

“我也要当新娘子!我也要当新娘子!”天舒直嚷。

“哎呦!谁让你们进来的!出去出去!”青萍把两个孩子往外撵,却险些撞在一个人身上,那人胸前挂了个大红花,正是新郎杜江海。

“谁让你进来的!还不到时辰!出去出去!”青萍把他往外推,两个人刚到屋外,他却一转身闪进了屋里,反手把门一关,上了门栓。青萍气的要命,在外面把门拍的“乒乒”响,里头就是不开门。

“你也真是。”红蓼掩嘴笑道。

“嘘,你听,”杜江海走到她背后,把手放在她肩上。

“听什么?”她听了一会,只有远远近近的鞭炮声。

“全江宁都在为我们庆贺呢。”他说。

“才不是。”她甜甜的笑了。

“就是。”他说,一面欣赏着镜子里的她,红蓼的主意是办一个简单的婚礼,他一面又想低调办理,一面又想给红蓼一个华丽的婚礼,一直徘徊不定,杜怀仲和焦敬毅却极力主张大操大办,听了他们的意见,杜江海的婚礼办的极是隆重。

“老婆,你真漂亮!”

“别闹啦!刚刚才画好的妆……”

爆竹“霹雳啪啦”的炸响起来,一地的碎红。

长江江面上,有一艘小船,一个黑衣人迎着凛冽的江风立在船头。

“别看了,江宁进不去。”船舱里有个人道。

黑衣人打了个哆嗦,那个声音没有一丝温度,比这江风还冷。

船舱里的人又说,“现在的江宁城里,有华阳道人带着的洪帮势力、总督府包衣辁枢领着的青帮的人,还有甘家在调合应酬——更不用提六扇门里的人了。整个江宁就是个滚水锅,全等着有人往里跳呢。”

“滚水锅又如何?”黑衣人冷笑一下,“铁山营的事儿,我正想找他们报仇呢。”

“这话轮不到你说,你少拿这事儿激我,”那人的语气仍然没有一丝波澜,“自从张二小到过江宁之后,这绿林就不是原来的绿林了,在这时侯碰他们对我不划算。”

“我知道你不怕死,不过就算你不为我考虑,起码也为你那位考虑一下。”一阵脚步声响,说话的人从船舱里走了出来,他裹着一身名贵的貂皮大氅,面色雍容,他走到黑衣人的身边望去,只见远处的江宁城笼罩在一层水雾里,不时有爆竹声声传来,“杜胖子今天大婚,你大过年的赶来江宁,只怕不是想去喝他的喜酒吧?”

“我……”黑衣人语塞了,手攥的极紧。

“就算你幸运,能躲过所有的眼线,或是以一敌百,打的过所有人,拼着一死能见她一面又怎么样?难不成让她跟你走?还是平白搅了一桩美事?杜胖子荣华富贵,要什么有什么,可是你呢?你有什么?”

“不错,”黑衣人面容抽搐着,“我是一无所有——我是一个连命都不是自己的家伙。”

“岂止是命?”那人不屑的哼了一声,“别忘了,你连魂魄都是我的。”

黑衣人如同斗败了的公鸡,一下子蔫了下来:“是,我连魂魄都是你的。”

“那就跟我回去,”那人转过身走进船舱里,“这种荒唐事儿我不希望再有第二次。大过年的也不叫我消停,哼!养条狗都比养你省心!”

小船调了头,缓缓离开了江宁。

“拜天地!”司仪嘹亮的喊道。

“嗵——啪!”有人点燃了个二踢脚。

“拜高堂!”

众人齐声喝彩。

“入洞房!”

“噢——!”大家都起哄起来。

有的客人注意到,未名斋的门匾不知何时被摘了下来,换成了名正言顺的“杜宅”。

杜江海和红蓼完全沉浸在幸福里,他们的婚事过去半个月,就是杜怀仲的大婚了。少不得又是一番热闹景像,不用细表。

待喜事过后,这天早上,杜怀仲的书房里。焦敬毅手上拿着一块蓝色花布翻看着。

“真漂亮,”焦敬毅点点头,“这就是你那水轮子机器织出来的?”

“是,是水轮机织,扎染而成,洋鬼子喜欢的不得了,有多少买多少。”

焦敬毅参观过杜家的机器之后,一开始他非常想把这机器引进北方,但很快打消了这想法——北方河流少,且水量受季节影响很大,不适合搞水力驱动。杜怀仲建议他不如种棉花——江南新兴的纺织业使的棉花需求量暴增,而棉花的主产区本来就在北方,焦敬毅在心里算了一下,觉得这是个好办法——种棉花比种粮食挣钱多了。

焦敬毅看到桌子上放了一段树根样的东西,拿起来仔细端详,又放在鼻子下闻了一闻,道:“这不是板蓝根么?你也做药材生意?”

“这是染布用的,”杜怀仲说,“这种蓝花布就是用这玩意染出来的。”

“这玩意儿也能染布?”焦敬毅奇道。

“熊染布的玩艺儿多了去了,染料生意也是个能挣钱的项目,现大己经有不少地方抢着开始种靛蓝了呢。”

“当真是巧夺天工!好东西!好东西!”

“东西是好东西,可总督大人偏偏不喜欢呢。”杜怀仲苦笑道。

“为什么?”

只听杜怀仲说出一番话来,叫焦敬毅大为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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