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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谴人

朝歌遣退了在秋,把门帘放下,将千一吃完了的饭菜放到一边,独留下一只还剩了点菜汤的碗和一根筷子在矮几上。

他端起矮几走到榻前,道:“脚让让,脚让让,哎,你坐起来不行啊!一吃了饭就躺在那里,你是猪啊!”

千一懒懒地把脚缩了起来,红眸在他脸上轻扫:“我是猪你也好不到哪去。”

朝歌将矮几放到榻上,然后自己也盘腿坐到了榻上,拈起筷子在碗里蘸了点菜汤就在矮几上画了起来。

千一打了个哈欠,这才慢吞吞地摆正身子,看着朝歌画地图。

“好了,这是目前五国的势力分布图。”朝歌用筷子敲了敲矮几,道,“现在,我们……”

“啊,画得挺像的。”千一看了半天,好象突然才发现这是朝歌画的一样。那表情有点错愕,更多的却是神经质。

“清洛和花丝……”

“唔,你要是喜欢,我把这个江山打下来送你,可好?”她看着他,眼神很认真,表情很天真,想法很纯真。总之,很真。

“千一!!!”愤怒的咆哮声响起,看来朝歌很不满意千一的插话。

“好,好,你继续。”千一耸耸肩,摆了摆手。

“清洛和花丝联合攻河泽,清洛的名将流光瞬一路强攻,攻破了河泽的王都,河泽王为避清洛大军威势,迁都于春秋限……”

“这我知道……”

“闭嘴!”咆哮声再次响起,朝歌吐出一口浊气,继续用筷子指着矮几上菜汤画成的地图道,“清洛一攻入河泽王都便收兵回国,不再打算更深入河泽国的内部,而他的友军花丝大军则向北朝着自己国家的方向一路打了回去。可是……”

朝歌顿了顿,筷子往花丝国一指,道:“可是清洛大军并没有回国休整,而是直扑花丝的离火地区!”

“呵呵,这是在友军的背后捅刀子啊。”千一凤目微眯,精亮的光芒在睫毛下闪烁,“清洛的那个流光瞬也是个人才!”

她轻轻一笑,笑纹中透着君王特有的无所不知:“花丝虽然明知离火地区被攻,却不能退兵回援。因为他们的主力在河泽已夺得大片的土地,倘或这时撤兵,先不说能不能把离火失去的土地夺回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河泽夺的土地必然会被河泽收复。所以,花丝人只能在从国内调兵抗住清洛攻击的同时,拼了命的去攻打河泽,以图zhan有更多的土地。不然离火的那片土地不就白失去了么?”

“最重要的一点是:离火是什么地方呢?”朝歌也笑了,他笑得像偷吃了十只小鸡的狐狸。那是一种慧黠的笑,是一种灵动的美,一种聪明的,但却毫不过分的张扬。

“离火紧靠着不归国的战略要地凝城。哈哈!”千一大笑,笑得眉飞色舞,“好个清洛王啊!终于把他的目的昭告天下了,这老小子想要入主中央了!一旦攻破凝城,那么整个富庶的中央大陆便暴露在他的面前。中央大陆一马平川,毫无屏障可言。到时候不归,花丝,河泽三国攻打起来就方便得多了,再没有那么多的崇山峻岭可以阻止清洛大军的脚步了。”

“还有一点,清洛王这些年来打仗已经打穷了,他需要钱,需要物资,而富得流油的中央大陆无疑就成了他必须要征服的地方。这样他才能有足够的力量来攻打东方那个强大的军事强国——止列!”朝歌将筷子往止列国一点,笑得些许残忍,“两强相遇,到底这个天下会成为谁家的呢?真的很期待啊!”

“那我们现在,应该帮谁呢?”慵懒的气质又出现在千一的身上,她懒洋洋地抓起枕头抱在怀里,“真让人头痛啊!”

“怎么?千一不是说要把江山送我么?”朝歌笑看着千一,“现在又说要帮别人?”

“攻打一个国家总比攻打五个国家来得方便。更何况,不管最后是谁打下了天下,难道你认为我会给他安抚天下,休生养息的机会么?”她那尊贵无双的脸上呈现出的是一种自信,一种恣横,一种轻蔑。

“那么,我听你的。”朝歌笑着起身下榻,将矮几端了下去,然后拿毛巾小心地将刚画的地图抹去。

“就清洛吧。”她说。

“好。”他没问为什么。仅管时常和她争吵,但任何事情的决定权依然在她手里。这是她的权利,是她的习惯。同时,他也习惯了她的权利和习惯。

“清洛目前的状态似乎不大好,太贫穷了。似乎,恩,给我感觉就是可能攻破凝城他们就没钱再接着打天下了。”仅管赞成帮助清洛,但朝歌依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千一又躺倒在了榻上,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了花簪(她的花簪总是神出鬼没)朝着朝歌一指:“所以,我要送个人去清洛王那里。”

“谁?”

“飞柳花。”

“飞柳花?你打算谴个女人去?”朝歌微微有些惊讶,“这个时代的……女人,似乎不太行。”

“没错,这是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女人被划入弱者的行列。可是……”她起身,把他抱到了榻上,“难道你忘记了?在我们那个女尊男卑的国度,我曾经任用过许多的男人,而且他们也确实很出色。你知道为什么吗?”

千一看了朝歌一眼,呵呵一笑,理了理朝歌的头发,道:“因为,在那个女人为尊的时代,他们想要成为强者,想要立足,那就得有一些出人意料的本事才行。他们必须要比女人更聪明,更果断,至少在重大关头下手要更利落,更狠,更毒,更绝!而同时,美貌是他们的武器,也是他们的优势,更让他们幸运。”

“所以,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你打算用一个聪明的美人来帮助一个国家?”朝歌突然就跳了起来,叫道,“你脑子又进水了?!你明知道在这里女人是弱者,连自称都是‘奴’啊‘婢’的,你认为清洛王会让一个奴婢接近,会让一个奴婢在自己面前夸夸其谈,会相信一个奴婢能帮助自己的国家?”

“一切皆有可能。”千一微笑,微微一笑,一笑微微,那一笑便是风华,便已绝了代。

朝歌看得一呆,顿绝美色如刀,劈头盖脸地朝自己砍来。

在九年前,也就是千一十一岁那年,千一曾经独自出宫。而当千一找到朝歌,并带他回宫的时候,却已经十二岁了。

那中间的那一年千一去哪了?她去做什么了?

没有人知道。

直到她十四岁那年将朝歌灌醉了丢出宫的时候,他才知道,千一那不得而知的十一岁到底做了什么。

那个十一岁的千一居然一个人堂堂皇皇地闯天下去了。这一年她得到了传说中能够让人飞檐走壁的绝世神功秘籍,还勾帮结派建立了一个叫“冷暖自知”的组织。

当朝歌接手这个组织的时候吓了一跳。组织里没一个管事的人,全都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谁也不搭理谁,相互间也不联系,最主要的是,这个叫“冷暖自知”的组织居然连个根据地都没有,而且这里面什么人都有。

这些人里有的是官员,有的是说客,有的是杀手,有的是刺客,有的是深闺里的小姐,有的是种地的农民,有的是小偷,有的是强盗,有的是商贾,有的是娼妓,或者有的干脆就只是一个卖包子的大妈。

但是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骨子里都是愤青,并且只效忠千一。

最让朝歌崩溃的是,光联系这些人就花了他整整一年的时间。其中一个算命的,自称天书,绰号“田鼠”,年纪十八九岁,却不刮胡子装沧桑成日到处骗老女人的算命钱。朝歌那是整整找了他两个月啊,每次站到他面前,刚说一句“我总算找到你了”,那小子立马掉头就跑,跑得那叫一个快啊,稳超八百里加急。直到朝歌第四十七次堵到他的时候,那小子才一脸的苦大仇深,说:“大哥啊,我到底收了令堂多少钱啊?我还给你成不?你就别追了,大太阳天的跑着多热啊!你看这两个月我都跑没底儿五双鞋了。你要觉得心理不平衡,我再找俩小妞给你消消火气,实在不爽你要拿我消火也成,我认了。”

还有一个叫起源的小偷,也是围追堵截多次才逮到那厮,但那厮有骨气多了,直接说:“你把爷送官吧,被你逮到算爷倒霉。但你小子悠着点,别让爷打听到你的住处,不然爷夜夜光临你家,咱啥也不偷,专挑你睡熟的时候往你床上泼大粪。爷气不死你恶心死你!”

看看,看看!这就是千一要他接手的那批人,也难怪现在他的脾气越来越坏,动不动就用咆哮来做开场白。

虽说朝歌是接手了“冷暖自知”,但在这里六年时间中,大部分的人朝歌都没见过,因为这些人都有固定的居所,所以书信往来。而且朝歌也忙着发展情报人员,和在各国之间设置联络点。

而飞柳花这个女子,朝歌接触得不是很多。只知道她今年怕是有二十四五了,没嫁人反倒入了尼姑庵带发修行。原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虽是庶出,但容貌秀美倒也深得父亲宠爱。只是后来家逢巨变,父亲死去,母亲殉情,正室夫人便要将她卖出去,为婢为妾为娼为妓均可,价高者得。结果这女子半夜翻墙逃走,找了个尼姑庵过清净日子去了。

要她这么一个连自己命运都无法掌握的女子去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朝歌心里真的很没底。

“唉……”朝歌轻叹一声,不再言语,卷起门帘走了出去。

门外,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正在沉沦,风中有断断续续的呼喊,不知是哪个醉鬼在瞎嚷嚷,听起来是那么的不忿与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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