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难眠,这场离奇诡异的大火不但让我对枯木老道愤恨不已,也让我对所谓的天上神仙恨之入骨,难道他们就是如此做神仙的么?
第二天,我带了纸钱香火还有些水果供品,包大同和走在山间曲折的小路上,一边走一边向我叙述近两天来村里发生的怪异事。
“强哥,你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吗?我猜村民们都是在乱说,什么鬼啊怪的,孔子说,子不语怪力乱神,我看呀,就是一个变态杀人狂。大家也太小题大作了,自己吓自己。”包大同一脸不屑道。
我呵呵一笑,道:“这个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全凭人心之念,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鬼,区别是这个鬼是厉鬼还是好鬼。”
包大同一脸不信的看着我道:“强哥,你他妈的惊坏了吧,听着怎么像哲人的说的话,这么深奥,另人费解。”
我笑道:“呵呵,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嘛,你看我和他不正是隔了三天没见吗?”
包大同屈指默算,叫道:“嘿,不多不少正好三天,强哥,不要告诉我,你也和武侠小说里的主角一样有奇遇了。”
我说:“这三天我就跑去省城逛了一圈,身上钱花完了,这才回来,唉,谁想。”我语气一顿,神秘道:“说道奇遇,我还真遇到了。”
包大同竖起耳朵道:“真的,说来听听。”
我说:“我遇到了一个云游的道士,他说我有学道的天赋,非收我徒,说我如果勤加修练的话还可以当神仙。哈哈,神仙,大同,你信我。”其实这也不算谎,只是把事件发生的日期推迟了六年而已。
包大同不屑道:“吓,一看就是骗人,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搞这种封建活动,你怎么没有举报他,打110,免得他害人。”
我道:“人家也是混口饭吃的,况且七老八十了,咱也不能做那缺德事不是。尊老爱幼是咱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嘛。”
包大同正气凛然,道:“对坏人仁慈就是害人害己,要我碰见,一定将其绳之以法。”
我道:“可是这老道士真的会些法术,不知怎的,当时就昏了头脑,那老道士说我有学道的天赋,我想,反正我学习不好,说不定这方面真的有天赋。那老道士免费传授我,天上的掉馅饼的事,不吃白不吃,反正学学对自己没什么坏处。再说,我在省城里也没什么好玩的。”
包大同道:“你真的跟他学了?”
“可不,学了,学了几道画捉鬼避邪的符,还学了几招小道术,没想到,真是有天赋,这些东西,我三天学了个烂熟。那老道都说是千古难见的奇才,死岂白赖的要我跟他走。我能让他的几句花言巧语骗住么。最说,父子无隔夜仇,心里记挂父母,怕他们担心,我找了个借口就回来了。”
“那老道士没有跟你过来?”
“没有。”
“那就是骗人的。”包大同肯定道,“如果你真他说的千古奇才,他舍得放你走么,所谓庸人满天下,良将万难求,他一定是骗你,说不定是人口贩子。”
我道:“不会吧,人家可是慈眉善目,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和咱们电视里看的那些个云里来雾里去的仙人没什么分别,就是不会飞而已。”
包大同道:“会飞也是吹牛吹上天去的。”
我笑道:“你爱信不信,要不要你表演一招。”
包大同饶兴趣道:“我倒要看看你这所谓的法术是什么。”
我笑了笑,暗暗催动念力,把手掌伸了出来,使出那招“碎裂虚空”,道:“瞧好了啊。”
以手掌为中心的气温骤然降低,空气中的水汽也凝结气可见的白雾,过了一会儿,我的手上就出现了一颗颗冰晶的珠子,一颗颗如米粒般大小,煞是可爱。
包大同下巴砸到了脚后跟,老半天才拢住嘴,不可思议道:“这,这,你的身上一定藏着固体二氧化碳。”
“什么,固体二氧化碳,那是什么玩意儿?”
“干冰,靠,不会吧,初中的学过的知识你都忘了,真怀疑当初考高中的时候是别人填错成了你的名字,还是那批卷老师喝高了。你他妈的真是走了狗屎运。”
我说:“要不要我再表演给你一招。”
他道:“好呀,这次我一定揭破你的伎俩。”
本来想耍一招隔空移物,转念一想,算了,毕竟,这是个科学的时代,那些所谓的科学家才不管行不行得通,世上的万物都要来个科学性的解释,我表演这个,包大同也只会说我在变魔术,不信就不信吧,反正这些事情有时眼见也不愿意相信。
于是,我改变决定,表演我屡试屡败的驱火术,我伸出一根手指,道:“看好了,给你发团火出来。”
我并没指望会有火苗出来,因为我根本没成功过。我暗运法力,默诵法咒,忽然,“呼”,一团蓝色的火焰在我指端升起,但我一点儿也没感觉到被灼烧的痛感。
包大同瞅着我手指上那簇跳跃不定的火苗,睁大了双眼,道:“强哥,你的魔术还真可以以假乱真的啊,真是太厉害了,那老道果然有俩手。”
晕,这家伙把什么都当成魔术了。也难怪,这些事情,魔术师们也会,只是他们需要道具,而我并不要。
我道:“就当是魔术吧。”心里却是窃喜无比,想不到偶然间竟成功了。
我走了几步,他又继续给我讲起这俩天村人离奇死亡的事情。
他道:“想起来,那些村人的死相可真够惨了,白得就像一张纸一样,听法医说全身上下没有一滴一点的血液,连那干了十几年的法医也摇头纳闷,说真不知道,凶手用得什么手段把他的血抽得一干二净,浑身就手腕动脉处有两个明显的血洞,像是被什么锋利的利器刺穿一样,其他在现场竟没有留下一点的蛛丝马迹,这凶手可真是够缜密的,可见是个惯犯。”
综合包大同说的这些迹象,我在脑海里翻找着《天髓》“妖灵篇,所记载的鬼怪,没想到,竟然找到一个十分相似的鬼类:血尸。
我正要开口询问细情,包大同忽然道:“就是这里,到了。”
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座新土堆成的坟,坟上的土还散发着新鲜的味道,坟前立着一块青石刻成的墓牌,上面刻着刘X,李XX,刘强之墓,一九九X年X月X日。
我烧了纸钱,焚香祭拜,长跪了近一个小时,我想哭,可我的眼泪已经干涸,我只有默默的祈祷,任伤痛一丝一丝抽离着自己的身体,这一刻,我心里恍然间下了一个朦胧的决定,我要为父母报仇,不论这个仇人是神是人还是鬼。
包大同见我长跪不起,怕我这样跪下去影响了身体,便拉我道:“强哥,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便吧,他们也肯定希望你过得更好,而不是这样消沉的活着。”
我默许了,心里祈愿,愿父母在天有灵,保佑我找到仇家,我也一定会好好的生活下去。
包大同道:“当时在你家里只发现了一堆骨灰,也区分不出来谁是谁,就葬在了一起。都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怎么就烧成灰烬了呢?这个,连那些警察都感到匪夷所思。”摇着头想不通其中的关节,忽又兴奋道:“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强哥,你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更是有享不尽的福禄了。”
指着墓铭道:“强哥,要不要把你的名字抹去。”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句话在我对我忽地有了一种触动,然而我绞尽脑汁也想不通,到底是因为什么触动了我。按理说,这是上天的对我惩罚,算是失火,最好烧死也就足够了,干嘛什么也没有留下,至于那堆骨灰,真的是天火所赐么?
我摇了摇头,这样,至少我是和他们在一起的。
在回程的路上,我问包大同道:“大同,如果,我说如果,村子里面的那个东西是鬼怪,我要用我这几天所学的法术去降服它,你认为怎么样?”
包大同摇着头,正要发生。忽然我嗅到一股微微的血腥气,敏锐的嗅觉听到远处传来“沙沙”的细微声,我向后环视一看,在那乱坟荒草间看见一个红色披发的头颅一闪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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