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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岁月迷魂(7)

在内陆也有令人仰慕的地方,有座古城,是平遥。平遥城好,好在没有拆除;平遥店铺多,多数没有毁坏。平遥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是世界的历史文化遗产,确实人见人爱。那么,平遥这样的古城是惟一的么?原来不是,现在很难说不是。原来,在平遥南面不远,有座古城平阳,现今是临汾了。临汾的城墙比之平遥要长要厚,临汾的店铺比之平遥不稀不少,可惜拆了毁了。追问拆毁的因由,不在于落后,而在于先进。要争先,要创优,要用全新的面貌妆扮城市。结果,全新的代价太惨重了,一个必然的历史文化遗产消失了。历史凝重地告诉人们,落后未必不是一种先进。在某种意义上说,落后易,先进难。由落后变先进易,由先进变落后难。落后需要胆识,需要智慧。敢于落后,善于落后,这样的落后恐怕才是时代的先进,时代的风流。

我们的城市应该像深圳、上海那样先进,也应该像平遥那样善于将落后化为先进!

在城市发展上,一把尺子量到底显然是不行的。

好多年前,有个乡村人进了城,当了官,掌了权,指点了河山,也指派城里人和村里人。这个人后来没了权力。没有权力,总还有住在城里的权力吧?这个人干脆连住在城里的权力也不要了,也许坐了一辆马车,也许挑了一卷铺盖,又去当村里人了。到了村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的生命同诗文永远芬芳了。

这个人是陶渊明。

陶渊明向往乡村,回归田园似乎是不得志了。可是,眼下不少的得志者也向往乡村,回归田园了。青山绿水间,深壑幽洞边,座落了一个个的别墅,都是城里人的新居。原本是国外的时尚,咋一眨眼,竟成了中国大地上的鲜嫩春光。城市变幻着模样。

城市模样变幻得极快。曾经被唤为市井的城市,到哪里去寻找个市井?北京还有个王府井大街哩,可大街上也没有车水马龙了,只留了个井,还是遗址,全靠遗址去证实市井的风情。城市,原先有过城墙,可现在除了平遥、西安这样的古城,又有几处可以觅得城墙?况且,就西安、平遥而言,那古城墙除了诉说过往的历史,还有什么现代作用?古城墙早被伸出廓外的新楼掩映其中,远不是昔日用高挺的胸膛和不屈的脊梁卫护城市的雄姿了。城市不知不觉走出了城墙。

这就对了!城市是该走出来了,不仅仅走出城墙,而且,走出城市。走出城市的城市还是城市吗?不必过于多虑。城市原当初不是就没有吗?原本不就是乡村吗?那还有什么放不下的架子。城市走进乡村,乡村就会成为城市。不论这乡村叫城市也好,称乡村也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乡村里要有城里的智识,城里的设施,城里的秩序,如果再加上乡村生命中那祖辈不息的活力,这地方不光彩照人才怪哩!

大家都来为这地方谋想个新名字吧!

2003年3月6日

残留的记忆

城市是从乡村走来的,这是没有争议的事实。只是,走进现今的城市,再也难以找到乡村的痕迹了。先不要找别的痕迹,就从名称上找起。写下一个“城”字,成的旁边是个“土”旁,城市原本是和土地联系在一起的。屋舍建在土上,街道露着土面,筑一道城墙,拦匪御敌,还是离不开土。正因为城市是土地孳生的,泥土做成的,才有了那座与泥土难舍难分的城。可是,现如今到哪里去找土呢?楼房下有土,盖住了;街道下有土,压住了;花木丛中有土,遮住了。土,支撑着城市,却在城里难见天日。一旦,有好动者,钻出大地,飞上天空,人们看到了,没有说土的,都喊是“尘”,尘灰飞扬,这还是人住的地方?住在土上的人们早就疏离土,厌恶土了。哪里无土无尘,就空气清新,就环境雅致,就讨人喜爱。这就是城市和城里的人,不知不觉和悠远的往事,走散了,迷失了。

在城里,迷失最早的是桥。桥是河的产物,河是大地的产物。土地平坦坦展开去,展开的未免有些直白,有些生硬。河来了,游着,走着,直一截,弯一段,把大地剪裁得方一块,圆一片,成了一幅幅变化多端的图画。大地是好看了,可是也零散了。人要来回行走,那些河成了阻碍。人便放了排,造了船,还嫌不方便,因而,又有了桥。三两根木头往河两边一搭,人们踩上去来来往往,小桥流水人家”,多好的风光!

早先的桥,不光乡村有,城市也有。城里的人要喝水,要淘米,要洗衣,也喜欢住在河边边,因而,城市也有河。河水清清,碧波粼粼,曾是城市的风景。有河当然也有桥,木头桥,条石桥,还有闻名天下的石拱桥。有人在桥上急匆匆过去,有人在桥上慢悠悠散步。急匆匆过去的就过去了,慢悠悠散步的却看到了美妙的风景。有人在桥边看到了桥上的风景,于是,看风景的人也成了风景。

恍惚间,这一切早成了往事。如今,还有桥,桥却与河无缘了。先前在城里碧波荡漾的那些河,干的干了,涸的涸了,不干不涸的,多数也臭了,谁还站在桥上看这风景?这大煞风景的风景,愧对江东父老,更怕见远客老外,被夹在城市的褶皱里去了,自然那些桥也销声匿迹了。

现在飞扬跋扈的桥,是身下无河的桥,是架在路上的桥,是架在桥上的桥。有蝴蝶样的,有蜻蜓式的,也有雄鹰状的……,统称立体交叉桥,简称立交桥。立交桥让城市迅疾了,让城市挺阔了,是城市的通达和喜悦。只是,细想这桥,和原先那桥,那木头桥,那小桥流水人家的桥,没有一点点瓜葛了,却也称桥。惟有这桥字还藕断丝连着往昔的世事。

楼是城市的主体。可是,楼也出生在乡村。

当初在乡野建楼的人,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是要为城市奉献主体的。我童年的时候是仰望楼的,当然现在也还仰望。现在仰望是视角上的仰望,而那时的仰望不光是视角的,还有精神的。精神的仰望往往使视角的仰望更为神秘和好奇。村中有那么一座楼,人称楼院。楼院的楼是建在房子上的,那房子比一般房子阔绰结实,房角有个楼梯,也就是台阶。踏着台阶可以登上楼去,站到房子顶上,观看全村的景致。起初,我是听大人们说的,虽然很向往登楼,却一直是藏在心底的一个秘密。

那座楼里住着村里的头头,头头的楼是从地主手里分得的。地主家的楼上原先住着小姐。小姐可以在楼上看东看西,看左看右,眼阔心远,多美呀,多好呀!但不知为什么小姐却不这么想,我听到的是一声惊裂神魂的响动,那是好多年前小姐从后窗跳楼的声响。这声响过去了好些时光仍然让我毛骨悚然。小姐从楼上跳下去,肉身的生命马上结束了,可是,精神的生命却从此开始了。人们对于她的跳楼赋予了各自的臆想,有艳遇,有私奔,有抗辱,有逃遁……,小姐成了村落里婆姨汉子心情的化身。

小时候在台下看戏,一看到绣楼戏,心里就揪揪的。尤其是看《三击掌》,惟恐那大姐想不通,从楼上倒栽下去,那可就惨了!揪着心看完,那大姐安好,心才放下。我第一次登楼,是上了小学。头儿的孩子和我是同学,有幸借了他的光,我在楼上看到了低矮下去的房子,脚下面的树梢和树梢头的喜鹊窝。往常喜鹊是从我头上飞过的,楼房让我高到了喜鹊之上,看着她飞进窝里和小雏亲昵低语,我兴奋得眼睛瞪了个好圆。可惜,一高兴竟把小姐跳楼的事忘了个干净。从楼上下来,仍然余兴未尽,楼仍然是我精神的奢望。

如今,什么样的楼也登过了,火柴盒般的楼早已过时,拔地高耸的是顶天柱般的楼房,这楼房装饰得真好,贴面涂彩,金碧辉煌。也有无色无彩的,却通体罩了玻璃,于是,天上的云彩,地上的花草,都成了那楼上的风光。楼是五光十色了,比早先村里那粗朴的楼不知要好多少,然而,我却觉得这楼变得平淡无趣了,而且觉得城市的这楼是对乡村那楼的彻底背叛。虽然“楼”字还是先前那个“楼”字,左边也还有个“木”旁,可是盖楼房谁还用木头呀?早几年还用木材做门窗,一转眼,铁的、铝合金的、塑钢的,纷纷拥来,楼上绝无木材的立足之隙了。尽管这楼房挺拔直立,像筒,像树,又像柱,站在下头可以看见顶尖上飘浮的白云,和白云后头亮响的烈日,一副让人举目瞻仰的气势,可是,也难以激动我的情思。我怀恋乡下的楼房,对那绣楼有着无限的向往。近年,城市的楼房如沐春风,如润甘霖,雨后春笋般起来了,不是一栋,是一群,是森林般的。走进城市,如同走进了茂密的林地,荡东荡西,难见天日。不过,遮光挡风的不是树林,而是楼房。楼房在城市里遍布,城市在楼房中扩展。

楼房告别了怀旧和伤感,袒胸露乳去和时代相爱相拥相欢。

最不可思议的是梯了。梯最早进入我的记忆是舜的故事。舜的异母弟弟象要独霸家产,就谋害他,鼓捣他上房顶修烟囱。舜上去了,象却抽了梯子放火烧房。这是要舜的命呀!好在舜临危不惧,张开斗笠跳了下来。这个故事流行为成语——上屋抽梯。

梯和人的生活、生存关系非常密切。乡村里几乎家家有梯,或简,或繁,或高,或低。高低是按自家常攀的高度设定,简繁则由自家的财力制做。我家的梯子极好,人唤护梯,是和台阶一样的模式,却是木头的。邻居家的梯子只用两根长棍支起,中间加塞了多根横棍,爬上去腿不抖,心也抖。但乡村里流行的多是这种简易的梯子,随处搬动,得心应手。而我家那老笨梯只能竖在墙根供上顶棚使用,用项专一,且占去了好大地盘,除了稳当,没有讨人爱恋的地方。

应该说,用梯子的形态去丈量,城市里已难有完全合乎标准的了。梯子在城里消失了。偏偏有个东西还和梯子挂搭,叫做电梯。电梯怎么能叫梯呢?观其样,充其量只能叫做电升降,或者升降房、高低箱。叫什么似乎无关紧要,名称不过是个代号而已。要紧的是这个还叫电梯的东西,居然把祖辈制造梯子的老乡戏弄了一番。有作家写道,一农民进了城,样样稀奇。最奇怪的是眼见得一个纹络满脸的老太婆走进门里,门关了,不一会儿,门开了,却出来了一位叶嫩花艳的姑娘!老农民看红了眼,怦然心动,赶回家将这奇事说与人老珠黄的老伴。没准还真要把老伴带进都市,也变她一个叶嫩花艳。瞧,这都是电梯作的孽。欺蒙别人也还罢了,竟然欺蒙到梯子祖居的主人,真是罪孽深重了!

其实,这也不能怨怪电梯,梯和人一样都是从土地上走出来的,走出大山,走过平川,走进了城市,便成了城市的部件,城市的物体。城市的人不再是农民,变成了市民。人早已变了,木梯怎么就不可以变为电梯呢?

在城里奔走,不时便会想到一个词语:日新月异。我几乎是伴随着日新月异长大的。刚记事的时候,是合作化,要日新月异;接着是大跃进,要日新月异;后来是学大寨、学大庆,要日新月异。但是,那时的日色不新,月光古旧。如今,到了城里,哪里还能看得见月光呢!月还是有圆有缺,有缺有圆,城里却难见其颜了。明亮的夜晚,让自然改变了容貌,亮豁的如同白昼一样,月亮撒下的那点点光泽,谁还看得见呢?看不见月光,也就忘了月亮。忘了月亮,也就忘了玉兔、嫦娥;忘了玉兔、嫦娥,也就忘了上古的好多神话故事;忘了神话故事,那漫长悠久的历史也就黯淡了好多。是呀,城市在匆匆忙忙前进,跑着步,跑得人气喘喘的,汗滴滴的,谁还能有闲心去品味神话仙语?

细想这日新月异,不免有些惊骇。新异就是不同,不同就是疏离,就是遗弃,说透了就是背叛。迅捷是对缓慢的背叛,繁华是对简朴的背叛,丰饶是对贫瘠的背叛。城市是迅捷之域,是繁华之市,是丰饶之都,而缓慢、简朴、贫瘠只能是乡村的风情,只能是过去的记忆。如此看来,城市便是对乡村的背叛,对过去的背叛。背叛曾经是个沉甸甸的话语,在阶级斗争兴盛的年月,和背叛沾边必然大祸临头。好在今天已非昨日,日新月异的不仅是外在的景观,还有那无时不在却又看不见的形态。我们把列宁那句曾经家喻户晓的名言搜捡到眼前一看,原来背叛也就这么简单: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意味是领袖的聪明,说话留有余地,其实这里的意味该是等于,背叛等于忘记了过去。城市所以能日新月异,也就是很轻省地忘记了过去,很轻省地驱步,加速,飞奔了。

城市进展得很快,快得要消除一切旧事,一切痕迹,甚而一切记忆。所幸,还有一些东西,挣也挣不脱,抹也抹不掉,仍然残留在时空中,这就是文化。文化是个说不清的东西,该怎么说呢?时新的是文化,文化可以是大红大紫,可以是酒醉纸迷,可以是富丽堂皇;古旧的是文化,文化可以是废墟旧址,可以是残墙断垣,可以是椽头瓦角;就连那些还活在口舌中的话语,还活在纸面上的文字,也是文化,比如桥,比如楼,比如梯……突然领悟了,文化是个很可爱的东西,无时不在标新立异,却又不喜新厌旧。文化活跃在灯红酒绿中,却没有醉生梦死,还为城市收藏了一些残留的记忆。

2003年11月30日

我的雷锋叔叔

一晃四十余年过去了,每每有人说起雷锋,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雷锋叔叔。那是1963年,刚刚14岁的我正在上学,因而,大人们学习雷锋,我和同学们学习雷锋叔叔。如今,虽然年已花甲,但在心灵中雷锋依旧是雷锋叔叔,而且将永远是我及我这代人的雷锋叔叔。

只是,随着岁月的更替和物事的变迁,对于雷锋叔叔我日渐有了新的领悟。我早就想将这种领悟写出来,可是,总不愿去触动那已凝定的光辉形象。不写,又如鲠在喉,几经斟酌还是如实道来吧!

激情年代

1963年,在我的人生历程上是一个转折点。这转折点来自两方面,一是共和国的境遇,二是缘于我的年龄。共和国的境遇是,自1960年遭受灾害,经过三年的困苦挣扎,活着的国人总算走出了死亡沼泽。年龄则把我推到了初中时段,我将进入一生最高的学府。就在这个转折点上,学雷锋的热潮风起云涌,时代顿扫往日的萎靡,激情昂扬的歌声四处唱响。

雷锋叔叔轰轰烈烈入驻了我和我同窗的心灵。

听老师讲雷锋叔叔的故事,泪水流了一次又一次。时而是悲伤的泪水,那是为雷锋叔叔童年的遭遇而辛酸;时而是激动的泪水,那是为雷锋叔叔助人为乐的事迹所感动。读雷锋叔叔的日记,读了一遍又一遍,许多段子已熟读成诵,至今依然能背得出来: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那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瞧,落笔就把记忆中的语句再现在纸面了。

那时候的学习雷锋是真心实意地学习。雷锋叔叔成了我们做人的榜样,我们对这个榜样的简单判断就是做好事。于是,做好事就成为学雷锋的主旋律。印象最深的是,班上的值日生制度被打破了。往常清扫教室都由值日生来做,轮到哪个小组,同学们就早点到校扫地、擦桌凳。听了雷锋叔叔的故事,人人都急着做好事,打扫教室就是现成的好事,都争抢着去干。自然,就用不着值日生了。打扫教室要用笤帚,稍迟一步就争不到手了。有同学动了心思,头天就悄悄把笤帚藏了起来,到校便可以动手。有同学更为聪明,争不到笤帚就不争了,干脆到校时把家里的笤帚带来了。一时间,好人好事蔚成风气,到处是温馨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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