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杜哲蓉古娟娟
1月1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纪馨芳向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作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回眸这5年,省十届人大代表肩负三晋人民的重托,不辱使命,通过提出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反映民情民意,为人民利益鼓与呼;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和监督职能,为依法治省不懈努力,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5年硕果满枝头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423件]省十届人大代表紧扣全省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山西省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普遍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共提出议案42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423件。
[立法43件]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3件,修订19件,废止23件,批准太原、大同两市地方性法规59件,较好地完成了本届的立法任务。目前,山西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已有281件,为依法治省奠定了良好基础。
[任免341人次]省人大常委会依法郑重行使任免权,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1人(次)。
[听取“一府两院”104项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104项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对17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就17部法律和我省相应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还就2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调研。
[全国第一]省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6月制订的《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是全国第一个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法规就农民工的权利救济、工资支付保障、医疗养老保险、子女入学等重要问题从法律层面作了详细规定,在全国起到了积极的借鉴作用。
民意民生最关情
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发扬民主,坚持开门立法。在监督中关注民生,注重实效,为保护群众利益、为地方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开门立法听民声]对每项立法,省人大常委会都充分发扬立法民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公布法律草案,吸收民意、广纳群言。先后将《焦化产业管理条例草案》等3件法规草案在报刊和网上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就《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草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在制定《牧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过程中,邀请公民直接参与了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使法规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
[关注民生热点查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工商、物价方面的情况报告,并将审议结果送交政府,跟踪监督落实。听取和审议了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认真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加快建立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改善广大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商品房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加快普通住宅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完善公积金管理体系,着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责任制”落实建议办理]从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始,确立了重点建议省领导领办制度,即每年选择几件集中反映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省长、副省长领办,承办单位分级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对口督办,极大地增强了办理效果。
[因地制宜订立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还特别注重努力体现地方特色。如制定了《焦化产业管理条例》《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汾河中上游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008年1月19日4版
山西省第十六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