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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带着致远回到酒店的时候,柏铭哲还在陪客户吃饭,到了房间,我们把买的东西往茶几上一堆,瘫在沙发上。致远开心地拿出他买的几件衣服,对着试衣镜比画,然后又扑到我身边,坐在地毯上问:“纪忆姐,你们结婚后我们是不是就不能经常一起玩了?”

我知道小家伙在想什么,他对我的依赖就像对妈妈的依赖,我抚摸宁致远的头发说:“致远,我和柏铭哲就算结婚了,我们的关系一样不会变,一点点都不会。你甚至可以住到我家来,然后我们继续像今天这样去购物。”

“我哥哥就要回来了,他以后也会在上海,我和哥哥住,住你们隔壁,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宁致远说这话的时候低着头偷偷地乐,细微的温暖都能让他觉得开心。

我继续抚摸他的头发,他的头发特别柔软,千丝万缕地滑过我的指尖,比柏铭哲的还要柔软一些。这样的男孩让人心疼,我发誓,我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这个男孩。

那天晚上,柏铭哲打来电话,他的公司接到一个大单,估计得深夜才能回来,让我先睡。

那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的场景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季节,我身边有个坐在轮椅上的人,满天都是铅色的云朵,我的四周没有一点儿退路,我只能直愣愣地站在雪地里。北风凛冽,但却世界末日一样寂寥,除了我和那个人此起彼伏的呼吸声,我听不到一点儿声音,眼前没有一点儿光和温暖,接着他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抓住我的手,我顿时感觉冰冷的黑暗瞬间袭来,云层迅速掠过天空,我动弹不了一下下,像是被梦魇劫持。

醒来后,我就没再睡着,我走到落地窗口,用玻璃杯装上纯净水,然后大口吞进去。

给自己倒第一杯纯净水的时候,我在想柏铭哲,我想起,第一次在机场碰面后,我到了英国,我开始和他打越洋电话,那时候,我在英国不认识一个华人,当我在想打给谁的时候,我看到了手心的号码。

说实话,我是有心动的感觉的,像麦旋风一样可口的男孩,谁看到都会流口水,但我那时候真没把他往我未来男友的位置上放过,我总觉得,麦旋风是可口,但吃多了会蛀牙,会生病,而且肯定太多人喜欢吃麦旋风。后来,聊了很久才知道,这杯麦旋风还没人品尝过呢,我一听,立马终身买断。

就这样,我知道了他叫柏铭哲,知道了他刚落脚在上海,也知道了他爸爸给了他一大笔创业基金,然后他特别小心翼翼地选择投资方向。而我也开始渐渐习惯在背诵诸如《联合国宪章》和《维也纳条约》的空隙,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我学口译干吗非要背诵这些东西呢?这种感觉就跟我在国内考个硕士还要加考一门政治一样的,再说了,我又不是要去做联合国秘书长。

我的校园里有一棵很特别的树,树干和密密麻麻的树叶自然形成了一颗心形,我每天经过的时候都会用手机拍了发给柏铭哲,告诉他:“你看,我们学校的绿化多棒。”他每次都乐得二五八万似的给我打过来说:“你就承认了吧,你这不是在告白吗?”我矢口否认,而且都已经在一起了,还什么告白不告白的,幼稚!但我依然每天都给他发心形大树的照片。一个月后,大树上的树叶变红了,我把照片发给他那天,他收到了一颗红灿灿的心,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们说好,一辈子就这么在一起了,说好了,永远不分开。

我们夏天的时候时差七个小时,冬天的时候时差八个小时,但我每次给他电话,我都不会去计算现在国内是几点钟,因为无论任何时候我打过去,他一定会扬起温暖的声音,那种温暖就像冬日你手心捧着一杯曼特宁咖啡一样的温暖,那杯他给我买的曼特宁咖啡。

有一个周末,我在伦敦俯视整个维斯特敏斯特区的时候给他打去视频电话。晨曦里,我直播着我这一秒看到的世界给他,这样他就像陪着我一起乘坐摩天轮一样。他说有一天他一定要来英国陪我生活一段时间,我们去看海,他特别想去看苏格兰的海,我说看海我们应该去马尔代夫吧。他说妈妈去世前曾经告诉他,如果有一天她离开了柏铭哲,那么她会化作苏格兰的海滩,和海水一起庇护他。

我当时就想,多好的妈妈,诗人一样浪漫,在柏铭哲还不明白死亡意义的时候给柏铭哲希望,等柏铭哲有一天到苏格兰的海域去找她的时候,柏铭哲也已经是个懂事的大男孩了,那时候,他也释怀了。

想到这里,我更觉得和柏铭哲是命中注定的缘分,我没有爸爸,他没有妈妈,我们相互给彼此弥补缺失的一部分。我打开灯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已经快凌晨了,他还没有回来。我走回床上,躺下去,但依然没睡着。于是我第二次起床,又一次打开冰箱,再一次拿出纯净水,走到窗口,用玻璃杯装上纯净水。

我这次想起了我爸爸,我在遇到柏铭哲之前,我一直以为我不会再遇到像我爸爸一样疼我的男人。我想起爸爸从前经常和我玩捉迷藏的游戏,爸爸消失后,我再也没玩过一次捉迷藏,因为我还在等爸爸来找到我。

我想起从前爸爸睡前给我念的每一个童话故事,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爸爸的时候,是我念小学二年级的一天。

那段时间,爸爸开始不怎么出门。每次听到警笛声,爸爸都会惊慌地躲到旧衣柜里,妈妈会急忙配合地把脏衣服堆到衣橱门口,然后拉着我,故作镇定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

她其实一点儿都不镇定,我知道,因为她拿起遥控器选台的时候,手一直在发抖,和爸爸听到警笛的时候一样发抖。

后来我才知道,爸爸因为疲劳驾驶,撞死了一个人,他不想进监狱,更加不想错过我成长的年华。

有一天,妈妈去上班了,我死活要爸爸给我买一只那时候很流行的小白兔公仔。因为赛凯琳总是拿着那只小兔子告诉我,这是一只可以守护所有人的守护神。她说小兔子手里捏着一个盾牌,可以抵挡所有外来的伤害,我当时和赛凯琳要,她死活不肯给我。

那天回到家,妈妈不在家,我就非要爸爸给我去买不可,爸爸见我在地上哭天喊地地打滚儿,只好带着我出门买公仔。其实,我那么想要那个公仔是想要它来守护爸爸。

我们刚买完公仔正要离开的时候,警笛又响起来了,爸爸先是拉着我快步地走。最后他把我整个抱起来跑,警笛声越来越大,爸爸跑进一个小巷,然后停下来对我说:“现在我们来玩捉迷藏,爸爸先藏起来,你来找爸爸。如果你找不到爸爸,就回去百货公司告诉柜台阿姨我们家电话,妈妈会过来和你一起找爸爸,好吗?”

我点点头,但好像也明白了什么,我把小兔公仔塞到爸爸大大的手里,这样爸爸也就不会有事儿了。那个黄昏,我再也没有找到爸爸。天黑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大街上哭着喊爸爸,一直哭。我从前每次一哭,爸爸一定会出现,假装被我找到。可是那天我怎么哭爸爸也没有再出现过,我按爸爸说的,到百货公司把家里电话告诉了柜台的阿姨。

晚上,妈妈急匆匆地过来了,她问我是不是我让爸爸出来的,我点点头,嘟着嘴,我不高兴,因为找不到爸爸了。妈妈当时恶狠狠朝我脸上打了一耳光,那耳光一定很重,因为我记得那耳光之后,我耳朵疼了好多天。

妈妈拖着我离开,我的手很疼,因为她很用力,比那耳光还要用力。也就是那天开始,妈妈对我的话越来越少了,直到我出国前一天,妈妈和我聊了很久,她告诉我希望我住得离她远一些,过得幸福一些。

想到这里,我打开了手机里那张像素很低的全家福,然后翻看从前的很多照片,爸爸抱着我的,妈妈搂着我的,很多很多。我躺到床上,闭上眼,还是睡不着,回国两周了,这时差确实是个大问题。

到我第三次起床的时候,我直接走到落地窗前拉开了窗帘,看着楼下星星点点的灯光。马路上的车辆已经少了很多,我把玻璃杯又倒满水,我不知道这样的黑夜我能做些什么,除了怀念,但我总是需要做一些事情的。我没开灯,不知道这些日子是我喜欢上了黑暗,还是黑暗习惯了我。

这次,我想起了赛凯琳,想起了金刚,想起了曾静。

赛凯琳是我们几个里最漂亮,也是生活阅历最丰富的一位。曾静曾告诉我,她在十八岁的赛凯琳眼里看到过比她父母还要苍老的眼神。我没有怀疑,我记得我爸爸消失的那一年,妈妈经常打我,她总是抓到任何东西都往我身上砸。而那时候,赛凯琳也遭遇着差不多的境遇,她有一个继父,她继父比她妈妈小十岁,他没有任何工作和收入,他的零花钱都是赛凯琳妈妈给的。

我一开始以为赛凯琳身上的伤痕是她妈妈打的,有一天我陪赛凯琳去医院看她妈妈,我们看到她妈妈伤痕累累地在病床上呻吟,眼神涣散,我才知道,她继父经常在喝醉后打她母女俩。

“你看她的眼神,这种眼神只有濒死时才会出现,她已经死了。”赛凯琳特别镇定地告诉我,她一点儿都不悲伤,而她这样的反应却让我再也噙不住眼眶的泪水。我哭了,不是为病床上灵魂已经死亡的女人,而是为赛凯琳。

那晚我和赛凯琳第一次喝醉,她跑到病床边看都没多看床上的女人一眼,只是从她的口袋里掏钱,然后带着我离开。赛凯琳就像我亲姐姐一样疼我,在遇到柏铭哲之前,我遇到任何麻烦,我想起的第一个人总是赛凯琳,而不是我妈妈。而赛凯琳也一样把我放在她生命的第一个位置,为了我,她和我身边所有人都翻脸过,包括现在她最爱的男人—唐皓宇。

天空已经开始微微发亮,黑暗的背后透出忧郁的蓝,我拉上窗帘,终于入睡。

时光继续像黄浦江的江水一样缓慢地流淌,又两个星期后,柏铭哲到北京出差。出发前两天,他翘了两天班,带着我和致远又横扫了各大卖场一番,刷的是他的卡。我也没客气,这未来老公的,也没什么好留情的。

从恒隆出来后,柏铭哲特别神秘地带我走进Tiffany,我当时心想完了,我现在穿得这么随意,还带着致远,他这时候求婚也太不合适了吧?但我还是抑制不住地欣喜。

我一个人联想了半天,结果,他并没有像电影那样单膝跪地,而是单手敲敲玻璃橱柜,要我选婚戒,我当时气就来了,直接一指经典婚戒,然后气冲冲地带着致远冲出店门。

柏铭哲也追出来,“怎么了?不喜欢?那换一家?”

我终于还是没忍住,转过身对他说:“柏铭哲,你什么意思啊?你这算什么啊?第一,我从落地那一刻开始,就在等你柏铭哲求婚。在英国的时候,你怎么说的啊?你说你一秒都等不了了!我甚至在想我是不是走出浦东机场就能看到整条马路的玫瑰,然后你会单膝跪地给我戴上戒指。结果我回上海这么久了,你还没一点儿动静;第二,这戒指怎么能是我来选呢?你要不要干脆折现给我啊?你就是送我一可乐戒指都比拉着我来选戒指好,这是求婚戒指,不是结婚戒指。”

“致远,这是钥匙,我和你纪忆姐说会儿话啊,你乖,你去车里等我们。”柏铭哲把车钥匙递给致远,朝他尴尬地笑笑,我才反应过来,致远还在旁边。

致远离开后,柏铭哲扑上来就抱着我说:

“哈哈,我以为什么事儿呢,现在是老婆等不及了。让你选戒指我是怕我选的你不喜欢,戒指当然得你喜欢才行,行,我现在都明白了。等我从北京回来后,一定把这事儿给好好张罗一番,别着急。”

“谁着急了?我可一点儿都不着急。”我横了他一眼,说得底气特别不足。

然后接着说:“我不管啊,柏铭哲,我跟你说,你要是敢不娶我,我会整天阴魂不散地跟着你,跟着你上班,跟着你回家,跟着你约会……到你结婚的时候,我直接去你婚礼上闹去,柏铭哲,你必须娶我,而且我还非你不嫁了!”我说完才发现这次不是底气不足,而是底气全没了。

柏铭哲抓着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特别认真地说:“纪忆,你给我好好记住你今天说的每一个字儿。我需要你记住,因为我柏铭哲这辈子也就只认你一个人,我要是辜负你,就不是男人,五雷轰顶。我这次从北京回来一定给你全套,让你做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好吗?”

那天我们拥抱了很久,在Tiffany门口,我在柏铭哲的怀里,看着店门口的LOGO,幸福来得太突然。

柏铭哲飞到了北京的这一天,正好碰上宁致恒从美国回上海。一大早,我就开着车带着致远,先是送完了从虹桥机场起飞的柏铭哲,再去浦东机场接宁致恒,致远前一晚兴奋地像“愤怒的小鸟”似的,堆一堆砖给他,他准会撞过去。

他已经很久没见到过他哥哥了,我就在照片里看过宁致恒,我说过,他身上有种桀骜的气质,短头发,全竖起来,和致远一样的高鼻梁,坚毅的唇锋,浓眉大眼,但宁致恒的眼里并没有致远的忧伤,而是一种说不上的邪魅和不羁。

宁致恒刚出海关,致远就兴奋地喊了句哥哥,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一头栽进宁致恒的怀里了,宁致恒一只手将致远紧紧抱住,另外一只手放下行李,轻轻地挠致远的头发。我想他至少真是个很不错的哥哥,因为他和我一样,喜欢挠致远的头发。宁致恒的笑容爬上眼角眉梢,这和我想象中的有所偏差,他看起来有种干练的气质,至少不惹人厌。

“Hello!终于见到啦,要喝茉莉蜜茶吗?”我走上前,笑嘻嘻地主动递过去一瓶茉莉蜜茶,这可是祖国大陆最好喝的饮料。

“你就是纪忆吧?你本人比照片更漂亮。”他接过饮料,和我握手,他这样的称赞还是让我对他留下了好印象,尽管我知道这只是西方基本礼仪的一种,我记得我刚到英国的时候,很多老外告诉我,我是他们见过最漂亮的女孩,我当时乐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可是后来我发现,他们碰到任何女孩都说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包括包裹得严严实实、戴着墨镜的中东女孩,我当时就纳闷儿,你难道会透视?后来我明白了,也学会了,逢人就说你是我见过最幽默的男孩,你是我见过身材最棒的男孩,我管你是300磅还是100磅,都这么说,准没错。所以西方礼仪没有那么深奥,但强大的内心是入门的基础。

“电话聊过,照片见过,我们就不客气了,但你是我见过最帅的男生。”我也顺着这个礼仪走,宁致恒对我粲然一笑,得意地说了句:“我知道。哈哈。”

比起致远文质彬彬的干净和清新,宁致恒的五官更深刻一些,身材也绝对符合现在的180公式,现在不是说找男人要180平,180cm, 180mm吗?呃,好吧,至少他现在有180cm的身高。他脸上的自信有些锋芒,但却不让人讨厌,因为这种自信背后确实是优质在作祟,你可以从他手上百达翡丽的腕表和TOD’S的大行李包上找得到端倪。

上车后,基本都是宁致恒在说话,他从上海的发展速度,聊到了他有一次去加拿大旅游见到的最大瀑布,从方舟子老婆刘菊花聊到了他一个叫吴菊花的同学,致远和我坐在车的后座,笑得四仰八叉的,他一开心,又一脚油门轰下去,我吓得赶紧直起腰,提醒着他小心驾驶,这毕竟是刚回国,他没理我,继续兴奋地在高架上加速飞驰,和所有男孩一样,他们迷恋速度,可这不是洛杉矶一边六条车道的五号高速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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