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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米色阳光

你的错误不是对生活所知太少,而是知道得太多了

你已把童年时期曙光中所拥有的精美花朵

纯洁的天真和希望快快乐乐地抛在后面了

你已经迅捷地奔跑着,经过了浪漫而进入了现实

—奥斯卡·王尔德

自从在英国认识宁致远开始,我就打心眼里心疼这样一个男孩,宁致远六岁就离开了家,独自漂泊在外这么多年,之前生活得一直比较激荡。致远是我身边少数坚持穿正装的男孩,在他单薄的身体上找得到的颜色基本是单调的黑白灰,除了偶尔手上会出现棕色的皮具。他的脸上永远是隐忍的伤,这种伤是岁月的变幻造就出来的,无法乔装,这与他的实际年龄格格不入。

宁致远曾患上严重的抑郁症,在英国的时候,他会戴着耳机,闭着眼,穿梭在马路上,他会在万里飘雪的季节,一个人带着颓丧的灵魂,潜入深雪里,那天我刚好遇到在雪中的宁致远,他体内住着一股悄无声息的黑色暗涌,与生俱来,他这样给我描述过。

我见过他失控地吃药,也曾经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陪他在英国的教堂听礼拜,我总觉得信仰这件事对他是有帮助的。

看着他泪眼汪汪地抓着我的衣角告诉我,他要找他哥哥,只有他哥才能给他安全和归属感的时候,我只能摸着他的头,拿起手机,拨通远在美国的宁致恒的电话。

第一,我真心心疼宁致远,和同情无关。

第二,我明白这种感觉,这种对亲人说不清的依赖感,就像这些年,我也一直很想能再看到我爸爸一样。

我对宁致远的了解超过了他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包括他父母,今日已经破碎了的宁致远就是因父母错误的教育方式造就而成的。

自幼开始,宁致远和宁致恒就被送到偏远的私立学校念书,宁致远那时候每天都哭着要回家,但他父母几乎没有去看望过他,唯一一次去看他是因为他当时右手骨折,而且他爸爸在学校医务室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居然是:“男子汉不准哭。”

那时候,宁致远在上小学。

宁致远遭遇过严重的家庭暴力,听他哥哥说过,电视里那种将人打到浑身血痕的镜头,在他们身上是常有的事,挨打的理由千奇百怪,比如宁致远不去学拳击,悄悄跑去外婆家找外婆。

后来,宁致远只要一看到暴力的画面,就会发抖,在英国时,有一次,几个白人在酒吧闹事,刚好那天我带着宁致远出门,当时宁致远吓得颤颤巍巍地转过身抱着我,然后蹲在地上就不能动弹了。

我从来没有那样心疼过,看着一种无法痊愈的伤害盘根错节地长在他身上,无法避免,也无能为力。

再后来,宁致远的父亲因为别的女人离开了宁致远的母亲,致远的母亲是一位只讲究事业和实干的女强人,之前就一直没好好照顾过致远,致远没吃过妈妈做的一顿饭。

后来致远在这个世界上,只信赖这么几个人,或者说是依赖,他毕竟还是想生活下去,这几个人是我、他哥哥,还有之前到英国来看过他的几个高中同学。

我这人是典型的无神论者,我从来不相信“劫数难逃”这一类话,但在宁致远身上,我好像看到了因果,而也是在他的眼里,我看到一种对命运和伤痛无能为力的折服。

他的眼神里不完全是忧伤,也不是纯然的绝望,而是一种万念俱灰的涣散,涣散只会在灵魂抽离的时候才会发生。我在奶奶离开的时候,看到过这种眼神,赛凯琳在她妈妈被她继父打得住进医院的时候,也看到过这种眼神。

所以我是见到宁致远后我才开始相信,世界上真的有一类人,他们的命运可以如此曲折,他们的未来如此难以预测。

宁致远,一直很安静,我知道他在用安静的方式大声嘶吼他的痛楚,一个人只有痛到锥心的地步,才会用这种方式表达,我都明白。

从我认识他开始,他的话就不太多,我也从来不逼他喜笑颜开。事实上,自我认识他开始,他已经在渐渐找回自己,比如,他现在已经按时吃药,学会了笑,已经学会和我要东西,偶尔会跑到我床上,穿着睡衣让我陪他看韩剧,然后告诉我,他经常和他哥哥一起看韩剧。

我这辈子多了另外一个生活目标,无关工作和家庭,而是能把这个已经坏掉了的男孩重新修好,我知道这很艰难,但我真的想让他快乐起来,和平常人一样,抱怨生活,甚至有一天变得有一些世故和刻薄,这才是人类。

我身边这群朋友都知道致远的情况,所以柏铭哲完全不会吃宁致远半点干醋,我觉得这是福气,无论是宁致远还是柏铭哲,对于我,都是福气。

每年放假我基本都会带着致远回来,有时候他哥哥从美国回来,他会回云南找他哥哥待一段时间,我一直没机会见到他哥哥,但我们通电话的次数比我打给我妈的还多,致远一天可以找他哥哥二十次,所以我手机的直播键,1号键并不是柏铭哲,而是我素未谋面的宁致恒。

但我看过几张宁致恒的照片,印象里,宁致恒是一个非常帅气的男生,和柏铭哲不同的是,他的帅气中有一种桀骜和邪气,他脸上有着韩剧里那种坏坏男生的笑容,难怪致远喜欢看韩剧。

致远每天都会陪宁致恒说很久的话,这时候的宁致远才算是安静了下来,我有时候觉得宁致恒的角色不像哥哥,而像爸爸,两人在同样的环境下成长,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这并不难理解,极端环境下,人的性格会极端不规律地演化。宁致远已经妥协,而宁致恒却变得重生般的霸道和自我。

早晨的上海是精致的,鳞次栉比的高楼,悠悠流淌的黄浦江,多元文化的革命依旧在此展开和上演着。

我侧过身,蜷缩到柏铭哲怀里,他轻轻抚摸我的头发,我背对着他微微笑,他看得到,因为我们之间的默契。

就这样,我们的新生活开始了,我依然没通知我妈我已经回国的事情,事实上,我在等待,等柏铭哲和我求婚,这样,我们可以订好酒店,发出喜帖后,再通知我妈,只有先斩后奏,才能圆满解决这件事,如果让我妈知道我把英国工作给辞了,估计她的血压又要刷新纪录。倒不是她在意我在英国这几年的学费问题,用我妈的话说,你总不能历经磨难,修炼成仙以后,又回到人间考公务员吧?这一点都不夸张,用披星戴月形容我的学习经历都觉得不够贴切,我记得那时候我在图书馆从早八点坐到晚十点,准备翻译材料;听听力听到耳朵疼,还要定好睡眠时间,非得听到睡着为止;通宵背单词,我习惯一边手写,一边背书,手指关节能写出水泡来,我还得找来纸巾包起手指,继续捏着笔写,这不是学习,而是决心。

我大二时有一段日子,我妈经常在她早晨起床后问我,你这是准备去睡呢,还是睡醒了呢?那段日子,我可以背书背到早上九点,然后用比金刚还要沙哑二十倍的嗓音告诉我妈,如果每背完一本书,是一次化疗,那么等我背完这堆书,我的顽症就能治好了。因为做同声传译,就是我心中一辈子的顽症,只有我成为“同传”的那天,我的疾病才算痊愈。

当我们用行动承载起梦想的时候,梦想就一定会成真。

这之后的第二年,我拿到了英国同传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我这一路都是为了走进联合国,走进欧盟,但就在我踏上这条旅途之前的三小时,在机场,我遇到了柏铭哲,接下来的两年,命运之轮颠覆性的逆转,按我妈的逻辑,就是我修炼成仙之后放弃了仙籍户口,下凡来到人间变成了一个凡人。我本来就是一个凡人,再说了,只羡鸳鸯不羡仙,遇到柏铭哲,我觉得我得到的比失去的多太多了,真的。

爱情来临的时候,没有任何预兆,这是一种相守自由意识的激烈碰撞,这种碰撞的力量可以排山倒海,所向披靡,颠覆所有。

回到上海一个星期后,一切都开始回归日常化,模式化。

致远依然待在房间玩电脑,赛凯琳几乎每天都会过来找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感觉像是看巴黎时装秀一样,每天她都会搭配着不同的衣服神采奕奕地出现在我面前,她只会比那些看上去病怏怏的模特漂亮,包括凯特·莫斯。

她带着我和致远把这段日子在上海新开的酒吧和特色店转了个遍,柏铭哲则每天下班后都会回酒店陪我和致远,我的新工作由曾静安排。在中国,除了拼实力,更重要还是看关系。回国之前,我就已经看好了一家在上海实力非常强的翻译事务所,我可以理解为自助者天助之吗?因为我居然发现曾静就是这家公司的笔译员工,而且更幸运的是,她和她的老板非常熟悉。

刚好这两周曾静出差去西安了,我也可以在这两周好好休息一下,忙碌了好几年,其实这次回国我甚至打算先休息一年半载再投入我的新工作。但目前而言,我的经济情况有些拮据,我的日常支出基本上都是柏铭哲在负担,越是这样,我就越不安,所以,还是稍作休息就本分地工作去吧,来上几场同传就够我在上海租一个不错的公寓了。

我总和朋友们标榜我所追求的奢华生活,不是物质奢华,而是精神奢华,也就是变得独立,因为一个人只有在独立的时候,才能绽放出强韧的光芒。

冬日里的一天中午,我和柏铭哲、宁致远在一家西餐厅里吃饭,赛凯琳电话打过来了:“新天地下午三点见,带上致远,今天选婚纱,你们必须到,另外金刚待会儿也会过来。”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已经把电话给挂了,我再打过去,已经是忙音了。

赛凯琳这几年一直在用这招,我曾经试图发短信告诉她我过不去,接着她回一句:“我以为我们是朋友。”噎得我只有马上冲过去和她解释,接着见到她的时候,她一定是莺声燕语呢喃着说这是她爱我、在乎我的一种表达方式,我还得感恩戴德地表达感激之情。

她就是一只狐狸,一只风情万种的漂亮狐狸,一只喜欢把自己的爱情比喻成小蝌蚪找妈妈的可爱狐狸。我很少用狐狸去比喻一个女孩,说一个女孩是狐狸精一般不是什么好词,但赛凯琳这样的女孩,漂亮、干净、聪明,甚至有些小精明,她有绝对的资本去做一只狐狸,除了这些她还多出来一些狐狸可能不具备的特质,比如仗义。

你永远拿赛凯琳没辙,她就是一只让人爱恨交加的小狐狸。

她的制胜法宝就是各类挤眉弄眼,嘟嘴呢喃,仿佛燕雀一样的撒娇手段,不过如果把这本领放金刚身上,试想一下,她用低沉的烟嗓嘟着厚嘴,一米八的个头半屈着小腿,一只手捧着脸,像某个天然维生素广告主角一样说:“就这么一直美下去。”估计谁都招架不住。

碰到赛凯琳这样的妖孽,你只有认栽。赛凯琳这些年基本是一个人在江湖闯荡,我们念大学的时候,她已经进了一家上海知名的KTV做大堂经理了,除了工作,她经常蹁跹在上海各个名店为难着选哪个皮夹,接着老板们看她这么为难,就特别心疼地帮她都买了,我曾经对赛凯琳说:“如果在西游记时代,你绝对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白骨精。”

赛凯琳听了以后特得意地对我说:“既然是白骨精,吃人肯定不能吐骨头啊,因为我得补钙啊。”并且她给我们三个人每个找了一个妖精形象和她一起在《西游记》里同孙悟空师徒四人斗智斗勇。她说我是红孩儿—善财童子,因为我每次回国她都可以在我这儿大捞一笔,至于曾静则是女儿国国王,端庄得体,得到众人拥护,金刚是我们几个里最悲催的一位,她说金刚就是黑熊精,我说为什么啊?她说:“你看脸啊,还用问。”

我和致远一吃完饭立马打车朝新天地赶过去,刚一下车,赛凯琳就朝我们扑过来,给人一种骨头发软的错觉,我调侃她:“你是不是吃人开始吐骨头了啊?你明显补钙不足啊!”

她斜我一眼,从身后拿出一张银行卡,幸福得一塌糊涂地说:“唐皓宇说他所有的积蓄都在里面了,让我使劲花,纪忆,你说我怎么找这么好一老公呢,现在这种事只有电视剧里会发生了吧?”

接着,我们看到了黑熊精,不远处,金刚像门神一样守在商场入口处,她今天没穿豹纹,而是穿了一身的金色亮片装,下身依然是网格丝袜,加上她金色的头发,走近的时候,我有一种进入迪厅的错觉,因为她完全就是迪厅里旋转的亮片球啊。

亮片球在四处旋转,寻找猎物,见到我们马上小碎步朝我们踩过来,她半蹲地依偎着赛凯琳,用低沉的烟嗓嘟着厚唇说:“讨厌,我都等了你们20分钟了啦!”致远一个没忍住“扑哧”笑了出来。

进了商场后,她才又挺直腰板绕到我和致远中间说:“今天好像没什么猎物,我看了一圈没一个靠谱的,不要紧,待会儿淮海路,恒隆走起。”

我调侃她:“你最近怎么变这么急啊?没有猎物你可以先去找几条海鱼吃一下啊,黑熊不是喜欢吃海鱼的吗?”

“讨厌,你笑人家,我当然着急了,你马上和柏铭哲要结了,赛凯琳今天都出来选婚纱了,我能不着急吗?你俩没劲,高中那会儿还说,加上曾静,到时候我们四个一起办呢,现在你俩倒好,把我和曾静甩后面了。”然后眼睛像熊一样恶狠狠地抓了我和赛凯琳几掌。

“等你,不急,你加油,我有预感,你这个月就能找到你的如意郎君,你信我,我直觉特别准,纪忆还不是说去了英国就不回来了,我当时掐指一算,就知道她迟早还是得回上海,她也不信,你看,现在还不是回来了。”赛凯琳马上变一神婆,眉飞色舞地说。

滑稽的是,金刚还听得头头是道,连连点头应道:“哦,对哦,这倒是,这倒是。”

那天下午,我们几个人几乎横扫了上海所有商圈,每个人都满载而归,致远也玩得乐不可支,很久没看到他这样开心了。赛凯琳买了好几套礼服,但婚纱没有选中合适的,礼服则是准备了见家长用,如果是见唐皓宇父母那早就见过了,也不需要这么多套,除非是见她妈妈,她已经好几年不见自己父母了。

赛凯琳再一次发扬她狐狸精的特长,嘟着小嘴把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全挂在金刚身上,开始大放厥词,教导着金刚如何从黑熊精变成白骨精,以及如何吃人不吐骨头,金刚听得那叫一个顶礼膜拜,如果有一支录音笔,真的可以变成一个访谈了。

我明白赛凯琳,她再怎么吃人不吐骨头还不是一样被唐皓宇吃得牢牢的,整个下午拿着唐皓宇给她的银行卡屁颠屁颠的乐,但最后付账的时候,刷的还不是她自己的卡,这女人图的不就这么一份心意,所以你只管对她好试试看,她会为你死上成千上万次。

接着我们一起吃了晚饭,赛凯琳谄媚地笑着问:“怎么样?柏铭哲那小子行动了吧?这都回来快两周了,还没反应?我和唐皓宇都等着你们定日子呢。”

金刚本来已经是半歇菜状态横躺在沙发上,听到这一句,立马又弹起来,我怎么感觉我身边所有人都比我紧张。

“急什么啊,要是求了,还能不告诉你们?不过应该快了,在英国的时候他和我说过,已经想好求婚的画面,挺神秘的,那我就等着呗。” 我喝了口水,在英国的时候,柏铭哲是特别神秘地提过一次,其实无论他柏铭哲变什么花样和我求婚,即使就一句“收拾一下,我们结婚吧”,我都会想都不想就答应, 就像他当时想都不想替我买了那杯咖啡一样利落。

而且,我结婚的对象是柏铭哲这个人,不是求婚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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