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晚上十一点多,难得的是,这两天一直销声匿迹的申仲明竟然出现在客栈。
大厅里,孙俊迎与申仲明正碰瓶畅饮,见到走进来的一对儿手牵着手的人,申仲明反应了好半天,才指着江湖大声的喊道:“小萨摩耶!”
那是上次喝酒时小山东给江湖起的外号,驴友们早就走了一批又一批,没人认得之前的她,也就只有申仲明还记得这个莫名其妙被奉行起来的外号。
江湖走过去,即便对这个新外号不是很待见,不过再见老友的欣喜,让她对萨摩耶这个词选择性的忽视了。
“申老板!喝着呢?”
申仲明见真的是她,高兴的一把将她拖过去,安在旁边的矮凳上,给她倒了一大杯啤酒,递给她,自顾自的碰了一下,已经抬头咕嘟嘟的对着手里的瓶子喝了几大口。
“小萨你陪我喝会儿!”闷头喝下去半瓶啤酒之后,申仲明如是说道。
这个不忍直视的外号……竟然还有衍生出来的小马甲……江湖翻了翻白眼,再次无视了“小萨”这个词语,心虚的斜眼猫一眼身边的陆致隅,反应片刻之后终于在心里吐槽:她现在喝酒都要看人脸色了,真是越活越给自己长脸的节奏啊。
“我不太会喝……”
申仲明听到她小声拒绝之后,当下变脸,气冲冲的喊道:“小萨你这是幽我一默呢吧!不愿意跟我喝就直说!”
江湖的酒量……充其量也就是半瓶啤酒,只是她每次喝的时候牛饮的架势,总是让人误会。
何况,上次她当着申仲明的面,与小山东对瓶吹,应该是那次给他留下她很能喝的假象吧。不过上次和小山东喝酒回去以后,被陆致隅批评过,她从那之后好像真的没怎么喝过酒了。
“没、没有……的事儿……”她唯唯诺诺的低声说道,心下嘀咕,小申这喝多了吧,与之前那个幽你一默的小青年不是一个画风啊……
“小萨摩耶回来了……真好……”申仲明突地又蹦出这么一句,然后对着瓶口,一个劲的闷头喝光。
陆致隅已经走了过来,将江湖手里的啤酒拿过去,坐到江湖身边的矮凳上,随意的喝了一大口。
凳子有点低,他坐在那里格格不入,江湖凑过去,趴在他的肩臂上,讨巧的蹭了蹭,特别的乖顺。
深更半夜,畅聊一番,终于知道为什么这间热闹非凡的客栈最近连个啤酒瓶都见不到。
小申在一家孤儿院做义工,从黄云溪那里得到一位老师的电话,联系上以后,才知道,孤儿院就在离市区不远的一家民居楼后院,他这几天白天都留在孤儿院,帮着老师们做些工作。二老板酒鬼申仲明天天去做义工,客栈里没人带坏风气,自然没什么人喝酒了,这么一想似乎误会了孙俊迎,以为他是笑面虎,霸道的禁了客栈的酒风。
江湖听到他嘴里说着黄云溪的名字,表情并无异样,想起当时楼道里暗黄灯光里他们难分难舍的抱在一起拥吻的画面。
一切,恍若昨日。
她截过叔叔手里的杯子,与申仲明碰了一下,小小的喝了一口。
“小萨喝这点儿是不是瞧不起人啊!”申仲明盯着杯子里剩下的半杯,闷闷的开口。
“我其实真的不太会喝。”江湖将杯子递还给叔叔,刚才那一口算作简单的与申仲明告别。
“也对……应该是不能喝……没见过哪、哪个会喝的姑娘那么吹瓶的。”他早就喝的晕晕乎乎的,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想起一茬是一茬,现在脑子里都是那一晚见到江湖这丫头与小山东吹瓶时的场面,低声唏嘘。
“行了,小申你也喝的不少了,早点散了休息吧。”孙俊迎在旁边安抚申仲明,拿起酒瓶与陆致隅简单的举一下,仰头将剩下的小半瓶,喝了个精光。
“哥,再让我喝会儿吧……我难受!”小申伸手抢过桌子边剩下的最后一瓶,顺手开启,咕嘟喝了一大口。
“两位早点休息去吧,忙活了一天了,也累了。”孙俊迎与陆致隅点点头,表示申仲明这里有他照顾,请他们早点回去休息。
“小申怎么了?”江湖呆呆的问出口,这黝黑幽默的奋斗青年,在江湖第一眼见到的时候就很喜欢,如今颓废不羁的样子,与昔日正能量积极向上的他格格不入,她不由得想关心一下。
“没什么,为情所困呗。”像是稀松平常的客套话,孙俊迎继续那副人畜无害的笑了笑,接着说道:“和女朋友分手了,难受着呢。”
想起在楼梯间拥吻在一起的申仲明与黄云溪,以及那个落落大方介绍着客栈布局的申仲明正牌女友大眼妹,江湖突然没了兴致去探听别人的什么辛密过往,之前被叔叔开导的忽视了这种情绪,现在正面面对,还是难以接受这种事实。她径自站起身来,点点头道晚安,向女生寝室走去。
陆致隅紧随其后,在江湖走到门口的时候,拖住她圈进怀里,吻了吻她的发梢,低声耳语:“早点休息,明天早点起,收拾好行李就去机场。”
“好。”
回答完陆致隅的话,她蔫蔫的回了寝室。
陆致隅看着她的小身板,意味不明的回头看了看喝酒郁结的申仲明,心下沉思。当初记得丫头说过,这小子适合做男朋友的吧?
犹还记得当时他就按耐不住,有些气火攻心。如今看到这小子,虽然颓败不顺很是可怜,不过依旧还是这么的不顺眼。
天很快的亮起来,江湖醒来的时候,迷茫了好一会儿,昨天浑浑噩噩的被秋千拉着去了羊湖,疯了一天,晚上睡前又喝了一小口啤酒,这一觉睡的格外酣甜踏实。
寝室里还有两个姑娘,似乎是早上新来的,正在那里小声的交谈着,江湖顺着四顾,发现秋千的床铺已经空了,看来,又有人不辞而别了。当初来的时候,是什么模样,如今离开的时候,却完全是另一副模样,认识的人都已不再,就连新认识的朋友都再次的各奔东西。心里突然莫名的发慌,今天就要回家了,也不知是思家心切,还是无法坦然面对即将到来的离别,她心里突然抑制不住的难过。
大早上的,就突然伤感,真是讨厌。
拍拍脸颊,她起身,去往卫生间洗漱穿衣服。
出来的时候,桌子上正摆着两道简单的家常菜,江湖用力闻了闻,味道有点奇怪,还挺香的,想想或许是哪位驴友早起做的家乡特色菜吧。
她独自去厨房,想要先简单弄点吃的,他们订的是十一点二十****市的飞机,她与叔叔商定,先回卢市见见爷爷。休息一下,明天再回林驻,反正时间还来得及。
况且她来拉萨,用的借口是绑架,把爷爷给出卖了,确实需要先去爷爷那里报平安。
厨房里,没有人在,江湖翻了翻,还有些食材,这里的好多东西都是公用的,拿出一些面条,她简单的做顿早餐,不消一会儿,热气腾腾的面条出锅,她端到客厅里,叔叔貌似还没有起床,江湖坐在餐桌边,再想是等面条凉一凉还是现在就去叫醒叔叔比较合适。
正纠结着呢,叔叔就从外面大踏步走了回来,一身运动装备,背着好多东西。
江湖赶紧跑过去接,随意翻开一包打开看看,竟然是牦牛肉。
她昨天只顾着买纪念品了,都是挑选的小女孩子爱好的东西,竟然忘了这里最好吃的牦牛肉,想想真对不起自己吃货的身份。
陆致隅看着他的小姑娘穿着青花绿纹百褶裙,肤白瘦弱,伸长手臂够到一包牦牛肉,满足的坐在一边,研究起来,真是像极了讨要食物的小宠物萨摩耶。大掌怜爱的拍拍她柔顺的发丝,禁不住说道:“拆开尝尝。”
“好!!!”江湖立马答应,这种干货,平时不看也没什么感觉,真的拿在手里了,只能一个劲的咽口水呀!
桌上的面还透着袅袅的热气,陆致隅看了看碗里的食材,想到上次她煮面的时候乖巧的样子,真是越来越贤惠,大踏步回到房间将大包裹放下,再次走了出来。
江湖已经打开包装,拿出一条牛肉干吃力的啃了起来。
陆致隅端来桌上的面,拿起筷子,吃了两大口,很鲜美,挺像那么回事儿。
“还会做什么菜?”桌子上摆了两道菜,他理所应当的以为是她做的,便伸出筷子去夹,刚要触到盘子里的绿色蔬菜,却扑了个空,盘子被人隔空端走。
江湖还没来得及回答陆致隅的问题,就见身边黑影一闪,胖胖的孙俊迎站在一侧,盯着陆致隅扬起的筷子,尴尬的笑了笑,说道:“这菜不能吃。”
“为……什么?”江湖嘴里塞了满满一大包牛肉干,嚼的带劲,说起话来有些含糊其辞。
孙俊迎再度无良的笑笑,将菜往桌子边沿推了推,答道:“小申昨天喝多了,这菜是他做的……”沉吟了片刻,他继续说下去:“用啤酒……”
江湖差点被这句解释给噎住,怒气腾腾的瞪着那两道看起来色香味俱全的菜品,简直暴殄天物!
“啤酒炒菜?”
这也能做出菜来?
想到昨晚看到的小申,颓废异常,酒过三巡,竟然让人有些心疼,她也没有什么立场去怪罪或者质疑谁,只好不予评价。
陆致隅看她欲言又止,最后闭口不言的憋闷样儿,只好开口问道:“小申喜欢的那个女孩子是叫黄云溪吧?”
“咦……你怎么知道?”孙俊迎去外地办事情,回来的时候,黄云溪、季梵、江湖、陆致隅早就离开了客栈,自然没有见到黄云溪,所以对陆致隅能够完整的说出黄云溪的名字惊诧不已,不过很快他就想到小申跟他提过前段时间黄云溪来过客栈,便一切都明了。
“小申与小黄的事儿吧,我这也说不清楚……”孙俊迎没打算深谈,毕竟君子之交,过客而已,没必要。
得到孙俊迎的肯定,陆致隅放心的看了看小姑娘,她不再憋闷的狂吃牛肉干,皱着眉头在想着什么事情,他终于放下心来,开始专心吃面。
江湖嚼着嘴里的牦牛肉,略略的懂得了叔叔那一问的意思。
她对小申始终有些介怀,一直以为他是劈腿黄云溪,如今被叔叔三言两语化解了这种误会。
申仲明喜欢的是黄云溪,那么那些所谓的三人行,就都会得到解决。她也就不必对黄云溪无意做了小三这种事情耿耿于怀,心里宽下来,总算了却了西行之旅里唯一一件抑郁不得的事情。
她还小,对感情没有经验,小脑瓜里正义感爆棚,根本无心去关注或者是根本就读不懂那些爱恨情仇,只是单纯的对劈腿小三痛恶,真爱至上。
小丫头很简单,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这就是她的爱情观。
与孙俊迎短暂的交流以后,江湖似乎略微的懂了那么一点儿感情的事儿。她当然不想发表什么看法,作为旁观者,她吃面就好。
今天的面条,尝起来真的香了好多倍。
分别的时刻,说来就来。
转眼就要离开这个地方,江湖背起行囊,没有送行者,刚刚住进来的背包客擦身而过的空闲里与她打过招呼,祝福他们一路顺风,江湖把同样的祝福送给对方,跟在陆致隅身后,走出了这个她来时接待她,走时送别她的西遇客栈。
出得门来,却隐隐听闻天台上,有低沉沙哑的声音传来,伴随着吉他声,有些熟悉,似乎是申仲明。
早上起来一直没有露面的人,如今不知道在天台做些什么。江湖拉了拉陆致隅的衣摆,说道:“叔叔,我去天台跟小申道个别。”
“我和你一起去。”
“嗯。”
风和日丽,攀着楼梯上到天台,铁皮门大开,吉他声越来越清晰。
江湖迈着步子一步步走近,最后倚在铁皮门边,听着那愈发沙哑的歌喉渐渐清晰,糜烂颓废的唱着一手首不知名的曲子。
歌词也听不太清,江湖努力的听了半天,隐约的听出来两句:
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歌词真美,伴着低调沙哑的嗓音响彻天台,微风和煦的吹过,竟有一丝冷意。不知道背对着这里的少年,到底郁结了多少哀愁。
昼夜、厨房、爱……多么奢侈。
江湖呆呆的在铁皮门前矗立,很久之后,终于下定决心,不愿再去道别,返回来拉着陆致隅离开。
有些人,无须道珍重,或许有一天,还能再重逢。
江湖奇异的第一次这么明显的预测到,他们应该还有机会再见。
行李不是很多,但是要带回去的礼物很多,江湖的大包已经被陆致隅悉数拎走,只余下她的小胡须双肩包。
她乖乖的背着,看着面前步伐沉稳,温良的男人。
这个男人,真的就是她的良人了吧。
陆致隅停下脚步,等她跟上,腾出两根手指牵起她的小手,笑的和煦:“怎么不说话?”
“……”江湖沉思了片刻,终于说出口:“叔叔,这一切,不会是梦吧?!”
火车的轰鸣穿越过的雪山,客栈里堆砌满地的酒瓶子,英气逼人的迈巴赫,雅鲁藏布大峡谷的美景,鲁朗小镇的漆黑夜雨淅沥声,一块年代久远的牌匾上刻着通透干净的“绪织”二字,以及这断断续续聊胜于无的吉他弹唱……
恍若一场梦,突然就要醒来了。
陆致隅好脾气的伸过手臂,手里还抓着一个她的小挎包,就这样将就着抚顺她耳际的发丝,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回应道:“就算是梦,也有我陪着你呢……小傻瓜。”
江湖快走两步,努力与高大挺拔的他并肩而行,扳直身板,也才能凑合达到陆致隅胸口靠上一点的位置,她矮搓的简直像是地里长歪了的冬瓜,怎么能配得上这样温良随和的叔叔呢,所以,一定是假的吧?
“叔叔,我突然好怕。”
“怕什么?”
“怕这场梦终会醒来,而你,真的是我梦里的一个幻影。”
陆致隅停下脚步,手里拿着的大背包全部放在地上空出手来,将她拥进怀里,低声安抚到:“不要怕……你大可以醒来看看。”
江湖从叔叔怀里抬起头来,氤氲的水汽已经布满眼眶,她吸着鼻子认真问道:“如果醒来以后你不认识我了,我可以去找你么?”
“可以。小傻瓜。”陆致隅揉了揉顺直乌黑的发,盯着她眼里那滴迷蒙的水汽,那里不再星光璀璨,仿若一弯幽泉,低落在他的心尖,“我比你还想要找到你。”
“况且,你大可不必醒来,如果这是梦,我也想一直睡在这里面。”停顿了片刻,他接着说道:“幸运的是,这就是现实世界,现在你就在我的怀里。”
眼泪滚烫烫的陨落,滑过江湖白皙的脸颊,落在陆致隅粗稔的指腹上,他精心的一一为她擦去,却听她深呼吸之后,呻吟着低声说道:“叔,我不用适应了。”
他心里一紧,听到她的言辞,悸动莫名,他的慢半拍的小姑娘,从来不会扭捏,总是坦坦荡荡的正直的说出想说的一切。
“叔叔,我爱上你了。”
砰……砰……砰……两份心跳,紧锣密鼓的响起来,此起彼伏,不肯停歇,相拥在一起的人,在这湛蓝的清晨日光里,互相倾诉爱的衷肠。
陆致隅看着她的双眸,虔诚而认真的说:“嗯,我和你一样,一样的爱你。”
临别难诉,一曲离殇,终有幸,与你,不必散场。
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喧嚣过后,终于荣归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