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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林纾:当遗老癖成为不治之症(2)

另外,他又从白话文提倡者的有力武器是西方思想理论这一特点出发,也从西方史实和文化中寻找支持自己立场的依据。他说:意大利在文艺复兴时也未废除他们的“古文”拉丁文,我们为什么要废除司马迁、班固、韩愈、柳宗元呢?(知腊丁不可废,故马班韩柳有其不可废者。)

但是,没有人愿意听他的,因为在那个必须要大改革的时代,想要以白话取代文言的正宗地位,要捍动源远流长、经典充栋的古文,就必须矫枉过正——把文言贬得一文不值,把白话夸得天女散花。

林纾当然不是吃醋的,他本想尊重对手,但似乎对手没有尊重他的意思。他们完全把他当成了一块靶子,在那种情况下,即使是天王老子站出来反对白话,也会被攻击得体无完肤。既然如此,林纾当然就没有把对手当成人,他在上海《新申报》上连载小说《荆生》,其中写三个书生:皖人田其美,影射陈独秀;浙人金心异,影射钱玄同;新归自美洲的狄莫,通哲学,便是影射胡适。这三人聚于北京陶然亭畔,饮酒歌呼,放言高论,掊孔孟,毁伦常,攻击古文。忽然,隔壁一声巨响,一个腿比墙壁还高的伟丈夫荆生斥责三人曰:“汝适何言?尔乃敢以禽兽之言,乱吾清听!”然后,“陈独秀”、“钱玄同”和“胡适”逐个被大肆辱弄一遍,“伟丈夫”荆生轻轻几下就把这三人收拾得屁滚尿流。

这当然只是泼妇骂街,但被激怒的人,恐怕选择的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不久后,林纾又发表另一篇小说为《妖梦》,写一名叫郑思康的陕西人(即思念东汉经学家郑玄康成之意),梦见一个大胡子的人邀他游阴曹地府,“并告诉阴曹大有异事”,“凡不逞之徒,生而可恶,死亦不改,仍聚党徒,张其顽焰”。他们来到一城市,见一所白话学堂,门前大书一联云:白话通神,红楼梦、水浒,真不可思议;古文讨厌,欧阳修、韩愈,是甚么东西。

校中有三个“鬼中之杰出者”:校长元绪,明显影射蔡元培;教务长田恒,影射陈独秀;副教务长秦二世,则是指胡适。其人进入学堂,看见门头上大书“毙孔堂”,也有一联:禽兽真自由,要这伦常何用;仁义太坏事,须从根本打消。

此文对“鬼中三杰”咒骂得比《荆生》更粗鲁,说“田桓二目如猫头鹰,长喙如狗;秦二世似欧西之种,深目而高鼻”,极尽丑化之能事。文末旋即请出能啖食月亮的“罗跟罗阿修罗王”直扑白学堂,“攫人而食,食已大下,积粪如邱,臭不可近”。

林纾在小说之首说:“夫吉莫吉于人人皆知伦常,凶莫凶于士大夫甘为禽兽。此《妖梦》之所以作也。”

任何人都能看出来,林纾的确是被那些人气疯了,在情绪下出来的文字即使华丽无比,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思想性。在他看来,只要能维护住“伦常”,他就会不惜一切代价。这种代价当然也有人形容他为泼妇和提倡白话文的新文化运动的蓬勃发展。

实际上,在那时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有文化都面临着巨变的时代,林纾的一切所为都起不到任何作用。在后来不长时间内,新文化运动取得了极大进展,白话文获得了正宗地位。胡适、周作人等人的新文学理论展示了白话文学的前景,鲁迅等人的白话文学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下文,教科书正式采用白话文。

所有人,包括林纾都明白了一件事:林纾彻底失败。随之而来的是一顶刻着“顽固守旧派”的帽子扣到了他的脑袋上。

公平,在那一时期,似乎永远没有了市场。林纾的学问和个人品德在那时都是无可指摘的,但似乎只在一夜之间,他成了“守旧派代表”,成了一个人人喊打的旧社会余孽。

让我们回到1897年,来看文化界这样一件事。在这一年,一本《闽中新乐府》的诗集出版,书中收有童谣体白话诗三十二首,比被认为是中国第一部白话诗集的胡适《尝试集》早了近三十年,是近代以来最早的一批白话诗!而这本诗集的作者就是林纾!

一个最先写白话文的人,最终却成了反对白话文的人,这是历史的麻痹还是有人在故意栽赃。事实已经不容我们怀疑,林纾的确是在跟提倡白话文的人打嘴架。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要认清:林纾并非反对白话文,他搞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有些人在提倡白话文的同时,却一定要将文言斩尽杀绝?难道新文学的兴起,就意味着传统文学一文不值?

在那时,谁也没有给林纾出过主意,确切地说,还没有人意识到,全面否定文言文只是新派人物的一种策略:矫枉必须过正。因为传统文化就仿佛是一颗千年古树,要想在它旁边种植小树而要引起别人的注意,就必须将大树连根拔起。让人触目惊心,这样才能为新文学的发展扫清道路。

无庸置疑,在这场白话与古文的争执中,林纾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他以自己的一生才学和品行想要与新潮对抗,或者是希望新潮能顾及一下旧潮,但无济于事。林纾最终成为新潮流人物眼中的一个小丑。

不快乐,似乎永远都跟着他,使他不得不把自己锻造成一个新时代格格不入的人。而那个时候的“新时代”似乎也永远为他这样的人敞开着大门。

一个人,两种身份

遗民的一大特点就是具备了两种身份,但林纾所具备的两种身份却既然不同。当大家还在做着清朝百姓时,他已经把世界引进了中国;当大家开始放眼世界时,他却又把自己封闭起来,回到了清朝。

事实上,辛亥革命并没有解决任何事情,相反,这场由几个知识分子引起的革命还制造了许多问题。在单个人身上,这些问题更是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林纾自然就是其中之一。

和许多遗民一样,开始,林纾对辛亥革命还是抱着极大希望的。武昌起义硝烟散尽,大局明朗之后,林纾从迷离的思想状态中挣脱出来,也顿觉畅快和轻松,他当时说了这样一段话:“仆生平弗仕,不算为满洲遗民,将来自食其力,扶杖为共和之老民足矣。”这就足以说明,他对辛亥革命的成功有着欣喜之情。但宣统退位诏书颁布,林纾高叫,此乃人心之向背,他联合许多朋友,准备脱掉清朝之衣,换上西服。

民国成立初,林纾积极入世,在报纸上频频发表议政的时评文章,对南北议和、政治统一等焦点问题大发议论,甚而出任倾向袁氏政府的《平报》编撰,由此可知,这个时候的林纾根本就没有想以前清遗老自命的心思。在他看来,新局面一旦确定,弊政即可废除,新制伊始,国人戮力同心,中华有望矣。

中华有望,这是当时许多人的期望。但中华毕竟是一些不会给人希望的人创造的,所以,不会有望。

就在1913年春天,林纾独自赶往河北易县凭吊崇陵,借以发抒恋念故主之情。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很可能是对民国政要的一些做法很不满,这从他为《平报》所撰百余篇《讽谕新乐府》集中就能看出,在这本书里,他对共和制下一幕幕政治丑剧表现出了极大的厌恶,其中相当部分反映了当时的客观实态。依他所见:共和之后,天下纷争,全不以国家民族为念,政客们只知党派,只顾个人势利,陷国家于“浑天黑地无是非”之境,社会的实际情形甚至还不如前清。

另外,对光绪帝寄予同情在当时是一种潮流,林纾不过是赶了这一潮流而已。这两者的结合,使他开始了哭陵的旅程。

后人不无遗憾地曾这样设想过:“如果历史以后的进程能如林纾希望的那样,沿着民主共和、国泰民安的方向发展,那么,谁都会相信,林纾会欣慰于做一个‘共和之守法公民’,绝不会成为一个‘封建余孽’,也不会‘念念不忘故主’而几度去谒崇陵光绪墓了?”

我们现在要说的是,为什么在当时,哭前清皇帝的坟墓是一种潮流。事实上,这一潮流还是由辛亥革命造成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大清王朝,虽然是以武力开始,但最终还是因清廷的“让政”而得以实现政权的和平转换。这样的结果给传统士人的印象就是:此为千百年来已不可见的“禅让”之美,在林纾这批知识分子看来,“让政”的隆裕太后实在是具备了中国传统的最高美德,同时,它和光绪的维新变法成为林纾与清廷难舍难分的感情结。而民国政府对清廷的优待政策也表达了传统“仁”的情怀或现代人道主义精神。我们完全可以拿中国历史上的改朝换代来对比,没有一次改朝换代会如此温和,如此轻松,如此让士人刮目相看的。哪怕是宋朝的建立,中间或多或少地也有着一点血腥气息。

许多民国人士,诸如激进的五四新文化运动著名精神领袖胡适都对逊清小朝廷表现出这种人道主义精神,与前清有着深厚文化及感情联系的林纾自然更是这样。这种人道情怀与真正的遗老的愚忠有着本质区别。这自然就成了一股风潮,并且影响了整个逊清遗老群体。

无可否认,在林纾的灵魂中确实存在着遗老情结。事实就是,他毕竟是在清朝统治下的社会环境中沐浴着传统文化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清廷”对他而言,不是纸面或口头上的历史,的确是活生生的现实,具有生命气息的存在。所以,不管他怎样开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时俱进,甚至一度成为思想启蒙的先驱者,他的灵魂深处早已被清朝的文化所沁染,一时之间是无法抹去的。

但是,民国没有林纾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它不但没有拉林纾一把,反而还让这些遗民彻底地与之对抗起来。民国初年,由官僚政客乃至地痞无赖组成的国会是一片乌烟瘴气;每个议员都缺乏最起码的政治道德,在争权夺利上不择手段,自然就丑态百出。从各种情况来看,民国政府的腐败程度比起清末有过之而无不及。无休止的混乱和无耻的政治闹剧使林纾刚刚升起的对民国的政治热情急剧冷淡,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是发生在受旧道德影响极深的林纾身上呢,自然,引起他对先朝的怀念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谁让他患上了遗老癖

或许,上面的分析该能得出林纾为什么要三番五次地去祭拜先皇帝。那么,他又为什么会被后人挖苦乃至恶毒地攻击为封建余孽呢?如我们所知,近代中国的历史主题,是摆脱民族危机并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但严重挤压着中国历史的正常走向的却是深重的民族与文化的双重危机。值得欣慰的是,一批具有大无畏献身精神的新一代中国知识精英选择了暴力革命方式以图旧中国在“革命的烈火”中迅速摆脱苦难,获得新生的尝试。

但是,众所周知,文化变迁的节奏与人们急不可待的心情形成极其尖锐的矛盾,再加上后来的袁氏称帝和张勋复辟的刺激,文化革命和政治革命运动日益激进。“革命”就被视为当时社会的万能灵丹,被社会精英和大众信奉不疑。于是,一切社会与文化现象都必须以“革命”的标准接受检验,一切“前革命”的社会与文化现象都注定是或遭淘汰,或被打倒。

也就是在这种时代潮流中,林纾的公然拜谒崇陵自然逃脱不了“狂悖昏庸”、“顽固不化”、“封建余孽”的历史命运。

但这并非只是林纾一个的脸谱,在逊清遗老中,这样的人很多。作为一介布衣,从未当过清朝的官的林纾始终将哭陵当成职守,实让许多不努力工作的人惭愧。

林纾被后人称为患上了遗老癖,的确是情非得已。他并非从骨子里喜欢哭,可那个时代给他们的理想与希望恐怕也只能是他的眼泪。因为那个时代给许多人的都是这样使人流泪的希望与理想。

1918年11月10日,前清士人梁济一个猛子扎进了北京静业湖,并再也没有浮起。在自杀前一个月,梁济写了《敬告世人书》,该书可谓是他为什么要扎湖的自白:“梁济之死,系殉清朝而死。吾因身值清朝之末,故云殉清。其实非以殉清为本位,而以幼年所学为本位。吾国数千年先圣之诗礼纲常,吾家先祖先父先母之遗传与教训,幼年所闻,以对于世道有责任为主义。此主义深印于吾脑中,即以此主义为本位,故不容不殉。”

这封书可谓是泣血之书,期间的无奈和挣扎实是常人所不能理解半点的。和梁济一样,林纾也是一个自幼受到严格的正统儒家思想教育,真诚相信儒家以“修身”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即“内圣外王”的政治信条,以个人道德修养为本位的政治信念。两人都是思想开通,倡导新学之人。但就在辛亥革命后,面对社会政治的腐败,传统的社会精神文明荡然无存的情况下,两人都是同时的极度失望。所不同的是,林纾没有自杀,梁济选择了自杀。

事实上,无论是林纾的哭,还是梁济的死,他们所要做的无非是希望能凭自己微薄之力唤醒社会良知而已。一位学者曾评价那批逊清遗老道:“他们的动机既不是起于个人对清室的忠贞,也不是来自保皇派的情感。”在谈到梁济时,他说道:“(他)要以自尽表明一种对理想献身的榜样,以唤起其他人献身他们所膺服的理想。……易言之,他坚持人们应把他的自尽当做他对儒家‘忠’的观念的献身的具体行动,并非就是殉清而死。”

10年后,当国学大师王国维也一个猛子扎进湖中时,陈寅恪读懂了他的死。他说,王国维自杀的最高境界是对灌注其生命而呈衰势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殉身”,并以此摆脱卑污的世道,获得精神的自由。他在《王观堂先生挽词》中写道:凡一种文化呈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度愈宏,则其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心安而义尽也。……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钜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王国维)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

的确如此,当社会处于大变动之际,思想文化的总体变更往往滞后。变动所带来的诸多混杂现象,往往让人不小心忽视过去。当人们尚难清晰瞩望未来前景之时,过多的都是关注于当下,正如混水清时,才发现鱼儿有大有小一样,许多人发现现实并非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于是,这些人就不自觉地将已逝岁月中的温馨记忆主观扩大为一片梦幻般的盛景,去摩挲,去展玩,追恋那往日的“好时光”。

这是一种人类社会人的普遍心理现象,它虽然属于非理性,但也相当真实地折射出社会步履求新不明、求旧不能的矛盾境况。这正像阴霾躁闷的空气有待阳光的出现或暴雨的洗涤一样需予厘清。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林纾的“遗老癖”,虽然今人看来多少带些喜剧的滑稽色彩,却从一个特别的侧面显现出清末民初之际某种迷离乖张的人情世态,而其中所包容的社会内涵,却是相当值得探究,不应轻忽的。我们还不能忽视的就是,林纾的“遗老癖”并非是他真心想得的,是那个不象话的时代传染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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