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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小说:402

林间来杭州没两个月就搬去滨*江*区住了。那时他还是住在城北大关那边,可他工作的地方却在西湖大道上,他觉得每天花几个小时在上下班的路上怪可惜的。那又该搬哪儿去呢?他人生地不熟,难道要搬到西湖边上住。那地方他可住不起,不过近倒是蛮近的。林间想,万事如意真是句骗人不打草稿的谎话,好比是饭店“菜马上就好”之类的回答,根本不值得相信,倒是事与愿违是打开天窗说的大实话,比如有时候法律与道德不就过不去么?像讨米的看不惯叫花子,它们本应该是站在同一阵线上的。林间不愿多想这些。这几年来,他发现自己老成了不少。许多事情在他心里已经泛不起涟漪了,像一潭死水。可是他的心里明明还是滚烫的呀,也许是前些年感情燃烧得太厉害的缘故,像喷发过了的火山,这时候无比的平静。这样也好,至少感情在心理上不造成负担,可以全神贯注的做自己手头上的事,尽管那未必是自己喜欢做的。放掉那些永别的过去,就是忘不掉也要埋在心底,绝不能让它出来见太阳,像关在盒子里的恶魔。同事很多人都住滨江,说上班近,说马上单位要搬家,那时就更近了。在一个女同事的帮助下,林间在滨江住了下来,就和她以及许多同事住在一条街上,平日里走在路上闭着眼也能碰见几个,大声地说“咦,是你,真是太巧了”。林间挑了个星期六,正是大伏天,拖着行李和箱子赶公车,像拖儿带女的寡妇,忙得满头大汗。上了402路公车,幸好车上人少,有位子。林间第一次坐402,第一次去滨江,一路紧张地听报站,生怕错过了站,以至于他满头的汗到下车都没散去,尽管车里开着冷气。真下了车,那就更散不去了,因为当头的太阳已是正午。安顿好之后,请帮忙搬家的女同事吃饭。晚上躺在自己的房间里,满心的欢喜淹没了浑身的疲惫,但睡眠没有忘记一天的奔波,早早的来了。林间在城北和别人一起居住的地方条件极其简陋。第二天第一次走新路线上班。林间赶了个大早,以至于一个同事都没有碰到。昨晚跟那女同事说的“明儿见”成了句空话。到了单位一看,没有一个人,离上班还早呢,可是花费的时间并不少,和住城北的时候差不多。不免有些扫兴,但这扫兴像着了火的纸头,只一下子就烧完了。

杭城的秋天很短,有一些树叶还来不及黄就落了。秋高气爽的天气没几天就走了,像个害羞的女孩子,经不起人夸奖,脸红的转身跑开,林间只觉得北风吹手冷了。想起以前写过的一片散文里说“这个秋天已经成熟,而我却一无所有”,他努努嘴,心里说又一个秋天已经过去了。上了刚开来的一辆402去上班。车开过彩虹城,人已经很多了,林间站在他常站的地方,抓的紧紧的。他每天上下班坐402路车好像从来就没有坐着的份,只有站着的福气。他抿着嘴,四周看了看。视线停在了右边一个女孩身上。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站在自己旁边的,自己居然毫无发现。她漆黑的头发齐着肩,穿着灰黑色的外套和差不多颜色的牛仔裤,脚穿平板鞋,极其斯文的样子,斜跨着个包,包上挂着陶瓷的挂饰,非常显眼。林间看的喜欢,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女孩子稍微转过头来看他,又很快的回过脸去,低下头,眼睛眨了眨,好像知道林间在看她。车子摇晃得厉害,她抓着吊环很吃力的样子。林间觉得看她好久了——也许就是几秒——自觉不好意思,移开了视线,但心思从此再也没从身边这个女孩子身上移开过。直到她下车,又看了她好几眼。女孩下车了,林间记住了她下车的那一站。这是2008年初秋的一个早上,天气很好,林间记得很清楚。他一整天都很开心,一整天工作都不累,觉得生活真有意义,有趣味,值得留恋,破例的多笑了几次。早上在车里见到她的那一刹,他突然相信这世上真有爱情。从此,他每天上班下班都希望见到她,都在车上的人堆里挤着近视眼搜寻。这倒成了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休完国庆长假,十月也过得差不多了。林间却再也没能在402上巧遇一次她。他这些天心里堵得慌,生出了许多失落,惆怅,悲观和不服输,像小孩子许诺过的心爱玩具没有到手,又拼命吵闹向家长要。林间有自知之明,是个知趣的人。这些年,他感到自己时运不好,做事常不顺利,哪怕就是一件小事也会横生出许多个程咬金来。总之,老天像是跟他过不去似的,故意要制造事端为难他,不让他成功,至少不让他成功的那么顺溜,仿佛他拼命往前追赶,可总有人往前方的路上扔障碍物。这些年,他大事小事不顺利的惯了,也悟出个道理:只要他希望的那多半就会落空,似乎冥冥之中皆有定数。可是他又不肯死心,像关在铁笼子里的野兽,吼叫不歇,用利爪抓着四壁。他常对自己说哀莫大于心死。他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再一次见到她。也许是想的太深入了,他晚上好几次做梦,坐火车去外地,居然在火车上遇见了她,虽然他对她一无所知。天气越来越冷。林间开始穿上冬天里的厚毛衣。他喜欢这样很随意,很闲适,一点也不正式的穿着,他不喜欢那样正儿八经的衣服。他开始调整时间坐晚一班车去上班,只想多睡会。这个年纪的人没几个不贪睡。周末不上班,林间会睡的更晚,经常是早饭午饭一起解决了,好比是三步并作两步走的赶路。车子开到闻涛路口那站时,照例下了一批人,上了一批人,林间还是站在他常站的地方,稍微看了看上来的人。居然有她!还是穿着一双板鞋,斜跨着包,包上有一个陶瓷的挂饰,极其腼腆,害羞的样子。林间看着她走过来。他站在左边,车右边很空的一片,他知道她会站那里,心上泛起一阵失望。她却走到了他右边站下来,低着头,似乎不敢看人。林间仿佛受宠若惊,突然紧张得发热,吞了两口唾沫,慢慢地转头看她。林间看着她,发现两人的体态,身高均匀的真配。他想和她说句话。说什么呢?这还不是主要问题,更要命的是,他心里冲动的勇敢的要跟她说话,可是嘴上却一字未吐,闭得比防盗门还紧。他满脑子都蒙了,想不出一句得体的话来。要说话,说什么,不敢说像三个剑客一样在他心里论剑,谁也没能赢了谁。他一路上都没心安,只借着摇头四望,看她几眼。她依然低着头,似乎不敢看人,极腼腆极害羞的样子。到了上次她下车的站了,她居然没下。很快林间就要下了,“快快开口说话,要不就没机会了,不能指望还能再在这车上遇见一次”,仿佛有另一个自己在大声疾呼。林间鼓起的勇气,从心里直往上冲,可嘴像铁瓶塞一样,丝毫不动,任你多大的勇气也顶撞不开。林间要下车了,跨出车门,他长久的看她,那眼神里满是绝望与恋恋不舍,直到车门关上开走。一个在车外,一个在车里。那一天的林间一肚子的怨气,打心眼里恨自己,讨厌自己,瞧不起自己,暗暗下定决心,只要再给他一次机会,一定要和她认识,做朋友,要到手机号。他开始构思,假如再一次在402上遇见她,他应该说什么做什么,以及在这过程中的眼神表情动作,等等每一个细节。他构思了很久,完成了好几个版本,像编写大型事件的预案一样,为每一个可能发生的情形都做了准备。又仔细的在心里彩排,反复检查,也修改了几处不足。林间用几句后在心里作了总结。第一眼见到她,心里就自动的生出这样的想法:就是她了,自己突然决定要结束多年的漂泊。她,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不论是他要求的方面还是他没要求的方面都完全满意的一个女孩。他写了一篇短文《给一个女孩的最高盛赞》,要送给她,短文里他说:

吸引我的不是你的容貌,当然你的容貌也是我所见过之中属于上品之类的;也不在于你的身材,尽管那已经很完美了。

吸引我的只有你的气质,一种独特又独具魅力的气质。

你往人群中那么一站,马上给人一种鲜明的鹤立鸡群、与众不同的视觉冲击和思想震撼,像电流一样强烈,像磁场一样吸引。

在现在的时代,你独有的那种气质是如此的难得、罕见,以至于稀奇而珍贵。

那种气质有着不可言明的美!

如果一定要冠以名称化,那只好从高度概括的角度讲:

那是一种世间少见,人类少有的高贵,经典,幽雅,淡定,幽香,温馨,文质彬彬的,田园诗歌般的气质。

正是因为这样的气质,你看上去很美。

其实,从本质上讲,你本来就很美!

你以及你散发的气质,让任何人都无法抗拒,因此也深深的

所以,我认为我有义务,有权利,有责任,维护你的气质,你的美——不够,还要给予最大的安全感,最多的幸福感。

这些很困难,要付出很多很多努力,很多很多代价。没关系,我愿意!

林间睡觉一闭眼,黑黑的影子就是她,早上醒来一睁开眼也是她。只可惜,他构思了这么好,思念得这么苦,却再也没见到她。

2009年的春节已经过完了。林间回家过了新年又来上班了。这年的春天杭城雨水不断,小雨连大雨,一脉相承,从元宵下到清明。阴雨天气一直延续着,仿佛是不速之客或者泼皮无赖,赶都赶不走。林间见不到她的境况也一直延续着。林间心里有些害怕,胡思乱想,难道她换工作了,换地方了,不坐402路车了?一个初夏的早上,车上人多挤到不行,林间在老地方站着,在她上车的那一站,林间望眼欲穿——尽管就几米的距离——她,奇迹般的出现了。依然斜跨着包,包上挂着个陶瓷的挂饰,穿着平板鞋,极恬静极温柔的样子。林间感动得要哭,看着她走过来,就像看着小孩子走路怕她摔倒。还没到边上就迫不及待的说“站这里吧”,深怕她走过去了。他每次站定都给她预留个位置,今天终于可以给她了。她走进他的前面。他用自己把她和别人隔开。此刻,他跟她近得几乎没有距离,她几缕发丝在他眼前,鼻尖上移来移去。林间闻到一阵芳香,心都酥了。过了好久,直到自己快下车了,才又一次清清嗓子,好容易的小声说:“你到哪里下?”

“丰乐桥南。”她低着头,过了一会才轻声说。

林间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只觉得万般的好听。同时也觉得尴尬的气氛并没有打破,还不算认识,又笑笑说:“经常在这车上看到你。”

她背对着他居然轻声的笑了。林间也笑了,如释重负,心里无比喜悦。她左手食指在车座靠背扶手上不停的上下划动,嘴唇咬得有点紧。林间看在眼里,喜欢在心里,觉得可爱之极,只是不敢说出来。此后再无说话,可林间的心里满足的像吹多了气的气球要爆炸。

“我下了,拜拜。”林间下车了,她破例回头去看他。

没几天,他们又在402上遇见了,车上的人照例很多,你挤我我挤你。林间被挤到了下车门的前边,他两手抓了两个吊环,他只要抓一个就可以站稳,另一个是给她准备的。她居然真的上车了,像约好了一样。他用眼神跟她打招呼,她走过来。一个吊环,他的手松开了,她的手抓紧了。两人都笑了。她的笑很美,林间忘不了,以至于经常在眼前浮现。没说几句话,林间掏出一张名片,递过去,“这是我名片。”她接住,看了看放包里,“我没有名片。”

“没事。那你就留个手机什么的吧,方便联系。”林间大胆小心的说,脸上倒怪不好意思的。

她脸上的不好意思比林间更甚,难为情的挤出几个字来,“不用了吧。”那语气,那眼神,那表情就像是她做了对不起他的事,像借钱给别人还不好意思去讨还的善良人,满脸的苦衷,倒像是自己欠了钱不还,林间更喜欢她了。就连她不给手机号也不怎么怪她了。不久后,林间下班回家等车,老远看着站台上一个身影极像她。他挤着眼打量着,向她走去。

“喂,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

“我,我刚正好出去有事,就来这坐车了。”她稍显得有些紧张,似乎很意外会在这儿碰见我。

“哦,我也在这等车的。”他看了看那边,“车还没来。”

“嗯,我也等好久了。”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怎么称呼呀?”

“冯艳芳。”她笑着说。

“冯艳芳。燕子的燕,芳草的芳吗——冯艳芳。”林间又笑了,“留个电话吧。我不会打扰你的,就是有事的时候方便联系到你。”

“不用了吧,”艳芳又露出那样的表情,看得林间怪心疼的,“那QQ好了啦。”见她面露难色,改口说。

“我不聊QQ的。”艳芳笑着说。

“那。我要你手机号你不给。我自好要QQ了,你居然说不聊的,我给你台阶下了,你快说吧。”林间故意逗笑说。

艳芳又面露难色,同时笑着说,“不用了。”林间发现她很喜欢笑,笑起来很好看。而且说那“不用了吧”的时候,声音很轻,前两个拖得很长,后面两字就是顺带过去的,仿佛是个吝啬的人,不肯多花点气力,难道是因为都是语气词的缘故。林间现在没心思问她这些。两人安静了一会,林间说:“艳芳,你这么有原则啊”,声音小的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啊?”艳芳没听清楚,凑近来,“你说什么?”——“我说你好有原则。”她低下头不说了——“车来了”,同上车回家。车里人挤,看她那表情,林间没有再追问她了。第二天上班他们又在402上相遇,艳芳老远就冲着林间笑。此后的一段时间,林间艳芳常在402车上相遇。他慢慢地掌握了规律,一般常在周几能遇见她,她会坐几点的那班车……林间一一记在心里,算得准确,等那班车。许多同事问他为什么车来了不坐,非要等下一班,他笑而不答,说你们先去吧,下一班车不挤。一来二去,他们似乎熟了很多,上车就站到一起,或者林间起来让座给她。两人一路上说说笑笑。夏天到了,林间跟别人换了个位置,两人一前一后地坐着,她在前,他在后,他趴在椅子上和她说话,她微侧着身回他的话。林间说还不肯留个电话号码么,我们公司就要搬地方了,可能以后不坐这车了。语气里有些感伤。

艳芳还是一如既往的表情,说着同样的话“不用了吧”。

“我一个月也见不了你几次,再不给真没机会了。”

“那下次,我们在再这车上遇见了,我就给你。”

“真的吗?说话算数。”林间喜出望外。他刚才已经确信她不会给了,这时候突然看到希望就在眼前。

“不,三次。再三次。”——“干嘛呀,怎么这样子的。我上个月也才见了你两次。三次就要到下个月了,我都搬了,太久了。”林间笑着说。

艳芳也笑了,林间说:“好吧,三次就三次吧。”笑着与她约定,“三次,说好了。”

“你别说——”又是那怪难为情的样子。林间似乎看懂了,“你不会嫌少,还要加两次吧。不行,你说话要算数。”

艳芳重重的说:“我履约就是了。”两个人又聊起别的话题来。

之后林间再也没有在车上遇见她了,林间找不到原因,瞎猜她难道故意躲着自己。无论林间坐哪班车都等不到她。尔后,林间的公司搬地方了,他每天上下班不能再坐402了。林间心里淡淡的忧伤从那时起就没有消失过,三次之约像一块心病,不完成,病痛去不了,身体就不会舒服。时间已经到了2010年7月,林间好几次外出去别的单位办事,宁可绕道转车,也要特意坐402,期望能够碰到艳芳,屡屡扑空。林间发誓一定要再见艳芳三次,无论如何也要做到。他每次外出都特意坐402,直到初秋,他居然见了艳芳三次。他们在车上相遇一见如故,开怀的笑,轻声愉悦的说话。林间数着次数,心里头欢喜的按捺不住,他记得艳芳跟他说过的那句话“我履约就是了”。第三次,他们在同一站下车。林间说:“公司已经搬了快半年多了,我现在不坐402了都很久。你留个手机号吧,真的没机会了。”

艳芳一直在笑,笑得那么甜,“不用了。”

林间大声说:“你说的,只要再见三次你就给。”

“这还是两次啊。”

“三次了,我两次去区政府,这是第三次遇见你了。”

“这是两次,还有一次。”

林间认了,“好,还有一次。”两人就地分开了。她要赶时间去上班,他要赶时间去办事。

直到现在,那第三次还没有到来。2010年也过完了,林间在想,要不要有第三次,怎么样去见第三次。

作于2011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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