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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游学在美国(1)

IN MY COUNTRY

“In mycountry…”这是B教授上课时的口头禅。他的国家是阿根廷。

我没问过他来美国多少年了,有没有移民,但每次他这样说时,我就感觉世界上除了美国就是阿根廷。无论讲到哪里,需要针砭时弊或者引经据典,他总是油然地想起他的国家。

我猜我至今还在上他的课,可能就是因为太喜欢他说“IN MY COUNTRY”这样的时刻。其实开学伊始,第二次课后我随他到办公室,本来想委婉地表达不想继续上课的意思。

“Professor,我对圣经的背景知识太欠缺,而且用英语参与讨论对我很难。所以…”我还没说完,他挥手道:

“不用担心。我理解你的感受,我在以色列和德国留学的时候,一开始也是这样的,慢慢就好了。我看了你的邮件,想法不错,如果能在课堂上提出来就更好,当然,如果你只想单独跟我谈,那也没问题。”

第一次课后,我写信跟他说过我对圣经预言的看法,并就他列举的九个西方预言传统与中国做了个小小的比较。

后来课上,他每每发问时,总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说:“我希望听到不同的声音。”然而,我还是没有发言,因为美国学生太活跃,也因为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英语表达不够自信。

B教授拿的是德国的哲学博士学位,精通西班牙语、英语、希伯来语、德语、拉丁语等七种语言。看他的个人履历,感觉他已经离开阿根廷很多年很遥远。但他似乎一刻也不曾忘记自己的国家,言必称之,而且不是说“阿根廷”,而是“My country”。

有多少人,摇身一变成为美国人之后,便将自己的国家弃如敝履。我几乎不记得有什么美籍华人说过“在我们国家”这样的话,或许是语言习惯不同,但就算说“在中国”的时候,他们下面句子的主语常常也不是“我们”而是“他们”。

这可能正是美国学生喜欢B教授的地方之一。虽然课上他总是将我们对世界的想象带到阿根廷,仿佛除了阿根廷,没有别的地方可说,但没有人因此觉得厌倦和不满。事实上,我们会不无惊奇地发现,人间百态和世间真理,可以为一乡一邑所穷尽。

有一次课上,大家分成二人小组讨论社会正义,B教授要求每个人就某个社会问题作分析,外国学生可以谈自己国家的情况。正好那个韩国男生坐我前面,于是我们两个少数民族一组。他说韩国贫富悬殊,穷人是受害者,富人是施害者。虽然听起来比正义还要正义,却冒着农民起义的烟味。

讨论结束后,每个小组选一个代表向B教授汇报,因为我一贯缄默,所以韩国男生便义不容辞地代表发言。尽管我们讨论了贫富悬殊问题,我以为不是那么绝对,富人也有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天赋成功的,而穷人有可能因为自己的愚昧和懒惰贫穷,更有甚者,有些穷人一旦假以财富和权力,可能比他们曾憎恨的富人作出更可憎的事。

对立二元论的暴力,对于哲学或神学系的研究生来说,应该不难理解的。讨论时,韩国男生也不断点头表示认可,可是在跟老师和全班汇报时,却似我们根本没有讨论过一样,还是他那个简单的结论。

“那么你的看法呢?跟我们说说中国的情况。”B教授问,正好我胸中一番不平之意欲一吐为快。

“中国最大的不公正可能就是我们内心的失落感,大多数人怀着美好的理想念完大学,然后在城市里却找不到自己的家。一辈子为房子打工,忍受污染了的空气、水和食物。这些人都是受害者,要说谁来为这些负责,却很难,腐败的政府当然难逃其咎,而这种生活方式是不是也是工业化的必然呢。还有,中国的环境污染,西方国家也应该负一定责任,他们有如此高质量的生活,正是因为他们把工厂都建在了中国,利用了中国的廉价劳动力。”

尽管说得磕磕碰碰,但大家还是听明白了。老师若有所思地点头,教室里异常安静,几个美国同学甚至鼓了掌。

一个人欲人之尊己,首先应该自尊,保持一个做人的尊严。从来没见奴才可以受到主子尊重的。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很骄傲,而并没有因此觉得和外国朋友有任何隔阂,相反当大家都很民族的时候,反而觉得更近了,因为有一种人类共同的美感。

那些入美国国籍时因宣誓而哭的人,这种被感动的动机十分可疑,就像红卫兵满腔热泪对主席像宣誓一样。我相信B教授就算入了美国籍,也不认为自己是个美国人,而永远是个阿根廷人,生活在他的国家。

从飓风那周开始,我连续两周都没有去上课。因为B教授的课结束太晚,我不好安排丁宝,所以很犹豫还要不要继续。那天带着茶叶,本来是去和他道别的。

他的办公室就在教室对面,我轻声敲了敲门,不确定他是不是在休息。

须臾,我听到他走过来的声音。咚、咚、咚。他在里面敲门。然后迟疑了一下,我皱了皱眉头,感觉他在等。

“Professor?”我道。

“哈哈哈,快进来。”伴着一阵朗笑,他打开门:“我在逗你呢。”

“对不起,我两周没来,也没有请假。”我说。

“发生什么事了?”他担心的样子。

“只是我女儿不好安排,你知道,我们的课六点才结束,但我必须六点之前去接孩子。”我又解释说之前是朋友帮忙照看,但现在她无法再帮忙了。

“哦,让我们想想办法。你到一楼的公告栏看看,有的学生可以志愿帮忙照看小孩的。”他说。

“算了,因为我住得比较远,不方便的。”我觉得太不现实。

“他们有些可以去你那里。无论如何可以试一下。”他说,“哦,不过你实在不方便,不上也可以,或者你可以提前离开,都可以的,随你。”

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拿出茶叶,递给他。

“哇,太美了!谢谢你。”他很高兴。

我很希望能有机会请他吃饭一起聊聊,但这不太合美国这边的习惯,所以从未提起。虽然我不算很传统的中国人性格,但和美国同学相比,还是很中国的,比如对老师的敬畏。

B教授的课很快就结束了,真是弹指之间,回忆起来,永远都是他一边在讲台前踱步,一边神往地说“IN MY COUNTRY”。

马修老师的文学课

很高兴犹豫了好久之后,还是在一点钟去了地铁站。

今天第一次去哈佛听课。没有提前跟老师说,王尔德和我的论文也毫无关系,这些都可以成为放弃的借口。甚至上午看书时故意不看时间,如果晚了便可以心安理得。

后来,从书本上抬头看表,正好一点,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抓起包就出门了。两点上课,到哈佛四十分钟,如果顺利找到教室,便天时地利人和;如果不顺利过了两点,那也尽力了。

有时莫名其妙地喜欢匆忙的感觉,似乎这表示自己没有在虚度人生。看着路上人来人往,阳光映着许多笑容,只觉现世安稳。

秋日下午明净如山顶的湖水,空气里有种听得到的宁静。地铁站外面那棵苹果树上,苹果红了,在婆娑的枝叶间,幸福地被遗忘。

半个小时就到了哈佛,五分钟之内就找到了纪念馆。教室的位置稍微诡异,在地下一层一个角落。还差七分钟两点,不知来得算早还是算晚。

门虚掩着,窥了一下,没人。推门进去,觉得不安,难道换教室了?等了两三分钟,两个女孩子进来,说没错,正是马修教授的课。

随后,女孩子们花儿似地,一朵朵飘了进来。大约二十个人,只有三个帅哥。坐在教室里,但见满堂颜如玉。

最后一分钟,马修老师笑容满面地来了。他四十出头的样子,西装革履,黑框眼镜,恰到好处的斯文和优雅的风度,让人影影绰绰地想到王尔德。

今天是第二次课,但是刚开始真正上课,上周只是课程介绍。马修老师让每个人做个生动而简短的自我介绍。其他学生都是本土的或英国的,个个说话如“间关莺语花底滑”,除了我。

对此情景,本来就岌岌可危的自信心严重丧失,好在马修老师一直用很温和的目光看着我,并说他夏天去了中国。我顺便为自己的冒昧造访致歉,并问可否上他的课。他说下了课再详谈。

美国孩子最大的长处或者短处,就是自信心十足,他们不像我们中国学生那样对老师毕恭毕敬,也很少谦逊地韬光养晦之类的。寥寥十多个学生中,歌手、作曲、舞者等就出了五六个。

不论学生介绍地或长或短,或生动或枯燥,马修老师总能轻轻松松地敷衍出几句活色生香的内容。

上课的主题是“王尔德的唯美主义”。王尔德曾是我一度痴迷的英语作家,从童话故事,到小说,再到《狱中记》,无论从哪一页翻起,都惊为天人。很少有人能像他那样自然、温柔又深刻地写作。

马修老师说,他个人觉得《狱中记》和《社会主义下人的灵魂》是王尔德最好的作品,“那是用心和灵魂在写,你只觉得他的话如水漫过你的身心,直至将你淹没。”一边听他讲,一边想起《狱中记》那悲伤成河的开头,我几乎泪下。

马修老师应当感觉到了我对王尔德的热情。课后找马修老师问能否继续上他的课,他很真诚地说,“我很感动你不远而来上这门课,目前的情况是,仅仅哈佛本校就有五十个学生想选这门课,上周我硬是砍掉了三十多个。让我想想该怎么解决。”

见他面有难色,我忙道:“我只是旁听,不需要学分的。”他立刻释然,“哦,旁听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很欢迎你来。”接着,他给了我这学期的上课大纲。

开学后总共上了两堂课,一次在BU,这次在哈佛,一个共同的感受就是教授都很认真。不但给学生规定必读的书籍,而且自己也准备了很多资料,因此讲课行云流水、满满当当。马修老师的大纲非常详备,上面有每周课讨论的主题、需要阅读的书籍,一直到学期末,大小论文的要求,提交日期等。

王尔德的唯美主义,有时使得对他作品的批评走向悖论,比如他推崇个体生命的绝对自由,反对人沦为机器的奴隶,他反对人带着目的做事,认为人应当随兴顺性地存在。然而正是因为机器解放了人,人才可能拥有足够的闲暇,像他理想的那样,在花园里采花。

“读着读着,你会觉得他濒于疯狂。我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里濡染了多年,可以想象……”马修老师像是无奈,又像很幸福。确定的一点是,濡染多年的马修老师,可以随口背诵王尔德的书,同时讲起课来出口成章、妙趣横生。

一直以来不太敢上文学课,怕那些美好的作品被种种理论分析之后,变成一具干尸。马修老师的课让我欣喜,如果说王尔德用心和灵魂写作,马修老师就是用心和灵魂讲课。

课后才想起两件事,以为奇迹:中午没吃饭没喝水;下午上课没有打盹。可见废寝忘食,原来不是夸张而是写实。

坐地铁回来时,夕阳落在查尔斯河上。马修老师的课仍余音绕梁地停留在心中,直到整个傍晚,直到此时。

我在想,如果上周去上课,马修老师可能会因为人多不让我来。今天就我一个编外人员,反正还多了两张椅子,事就成了。

人生往往有弄拙成巧之事,以至事后茫然无知,难辨此系天命还是人事。可能还是像庄子说的,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

饮食男女

爱上美国食物,是我始料未及之事。出来前不喝牛奶,不吃芝士,即使冰激凌和奶油蛋糕,我亦丝毫不会动心,去酒店吃自助西餐都是满大厅找窝头吃。

我想我实在是土到家了。一开始很发愁吃不惯该怎么办,好在去过波士顿的室友说,中国超市啥都能买到,自己做饭就跟在中国一样。

的确,很多中国人在美国就是这样吃的,即使已经来了数年甚至数十年。我的两任房东都是福建人,她们每天下午煲汤,里面各种药材放得地地道道。

在Walker中心,中国人做饭时总是烟火味十足,油烟机抽得呼呼响。印度人喜欢做饼,要么就是咖喱鸡饭之类;西方人则凉拌沙拉,用玉米片舀奶酪吃;厨艺最高的当数黑大婶,电烤箱是她的最爱,蛋糕、烤鱼、烤鸡,一盘盘端出来,每晚九点多,母女二人安坐餐厅,吃得像国王。

初来乍到,除了时差所致的身心煎熬外,饮食也着实经历了一番脱胎换骨。在飞机上十多个小时,达美航空送餐送水倒很殷勤,但都是三明治蛋糕之类,不算难吃,但胃里感觉始终找不着北。

在Walker中心落脚之后两天,因为锅碗瓢盆一应俱无,所以只得胡乱吃些东西。第三天去市中心购置家当,一早起来便感觉不适,地铁坐到一半就赶紧下车。犹记坐在地铁站的长椅上,当地铁轰隆隆来了又去,我头痛欲裂,恶心得几乎直不起腰,问自己缘何受这份罪?再理智思索一回,恍然大悟:来了这几日竟不曾吃盐!后来在中国城吃面时,便放了许多盐加了数次辣,胃口于是大开,整个人总算活了过来。

自己做饭就好了很多,可以天天吃面条。但中国超市太远,美国超市又买不到很多原料,无奈之下只好将就,以意粉代替面条。按照华人教会的做法,煮好之后,以老干妈拌之,竟美味得连中国挂面也逊色三分。

四月的北京花妍日暖,美国东海岸却依然料峭春寒。来之前曾问及天气,教授来信说,已经是夏天了。可能这就是他们的初夏,我却十分畏寒,出门仍穿厚衣服,有时落雨,夜里瑟缩在被窝。

那时候,天天穿T恤的Bill听我抱怨冷就会笑。来了一两年的中国学生说,多吃芝士就不怕冷了。我认为我的胃不喜欢也消化不了芝士,每次去星超市,看到琳琅满目的芝士,都会叹息,不知有什么好吃的。可心里又怅怅,因为希望自己能抗寒一些。

有一次在厨房,当医生的李大哥告诉我,其实我们吃某些东西舒服,是因为胃里会分泌出一种酶,忽然饮食习惯改变,开始时会感觉不适,因为这种酶不能消化新的食物,但胃里会自动分泌出可以消化它的另一种酶。

有了理论依据,心里顿安。有一次便跃跃欲试地买了块芝士,早上烤墨西哥饼(买这种饼完全因为它是全麦的)时,便切了块卷在里面,烤出来竟非常美味。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和丁宝几乎每天早上都吃芝士。通常是全麦墨西哥饼,里面放两块芝士,抹些花生酱,心情好时可以再加点蔬菜西红柿等,或煎或烤,营养美味。佐之以牛奶,或蔬菜汁,周末丰盛些再做个土豆泥,哇,好生活其实很简单。

说到牛奶,我从前以为牛奶只能热喝,就像水要喝温的一样。其实这都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在左右身体的感觉。入乡随俗,大家都喝牛奶,我也买来喝。结果,每次在微波炉热过之后,那浓浓的腥味实在让我却步。几番尝试后终于作罢。

老公来了之后,他说何不尝试像他们那样冷喝呢。试了一下,味道鲜美,没有半点腥味。然后只要不去想冷牛奶怎样不好,身体也没有任何不适。喝水也是,出来之前我就慢慢让自己适应喝凉水,Y同学暂无此意识,所以每次吃饭她总特意要杯热水,教授晓之以理时,她就会抚着自己的胃,以虚弱的表情道:“哦,喝冷水我的肠胃会很不舒服的。”

美国人几乎从来不喝热水。有一次,Chris要喝水,我拿煮好的水给他,刚喝了一口,他大叫:“你要杀了我吗?这水是温的!”天哪,至于那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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