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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是一个不再年轻的男人,那是一个老男人。在我卑微的二十岁,那个男人来到了我灰色、狂暴、阴云密布的天空里。那时,为人间每一桩苦难流泪的小天使和劫机分子式的仇恨交错着、扼着我的内心。我是碟中谍。我是披着羊皮的狼,我的前mother-in-law在我抛弃我的老公从美国奔回中国后如此高度地评价我。

如果你掌握那点机关,你也许会发现他们的痛苦和挣扎——那些万劫不复的劫机分子,一个拥抱就可让他们放下武器,痛哭失声。一个满足和理解的微笑,就可以使他们平静下来,在心灵的废墟上重建灵山。一句宽慰的话就可以使他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他站在我面前,这个来自小城市的老男人。早上身高一米八,晚上身高一米七八,他在信中这样描述自己。形骸已随流年老,诗句犹争造化工,他在名片背后这样写道。

这几句话透露出他内心的挣扎,他文学青年的过去,他必然被我抛弃的命运,他必然成为我转瞬即逝的引路人。我拿他小试牛刀,他是我的第一口血。喝下他之后,我还有什么事不敢做?

我站在他面前,仰着头看着他。二十岁,我煎熬得憔悴失色,嘴唇干燥,近视的大眼睛又长又亮,笑容像杜拉、耶利内克那样魅力十足,像鱼玄机那样充满玄机。我的嘴唇笑起来像半个月亮,我的牙齿洁白整齐。我的笑容像海子,孩子一样的海子,这个和我同血型同星座同月同日生的男孩。

我的性格和他以及他歌颂过的瘦哥哥凡高如出一辙,狂躁、简单、纯真、不计后果,善良诚实而善于出卖别人,哪怕死后也是如此。

一头放下来过腰的长发,一件在山西路买的T恤——四十五块钱,这是我夏天惟一的好衣服。小乳房在棉柔的T恤下又圆又挺。母亲亲手做的裤子,垂感很强。我的腿很长。一双从湖南路夜市买来的黑色系带皮鞋,使我的脚看上去小巧如豌豆公主或者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脚。

二十岁那年夏天,我,D大动力工程系热能工程和电厂发电专业的大四学生,两位著名作家白武和许军的同门师妹,因为考试作弊而当众受辱,因为家道没落而脾气乖戾。衣着褴褛,因为饥渴而胃口奇大——大象的大。怀里揣着Z大中文系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写一笔漂亮的钢笔字。在我遇到过的男人中,无人抵挡得了我的字。哪怕他忽略不计我年轻而受尽摧残的容貌,也得在我气象万千的字前下马受死。我一笔蓝色的字让我未来的研究生导师们在浩如烟海的考生当中一眼把我相认。多年之后,哪怕他们忘了我的容貌和我的不学无术,那满纸会说话的蓝精灵也将使他们终生难以忘怀。

那是一个没有键盘的时代,一个老式钢笔和纯蓝墨水的时代。因为钢笔质量不过关,我的右手中指和食指间经常留着一块淡淡的蓝色墨迹。我心急地拧开“英雄”牌纯蓝墨水瓶盖,让钢笔的肚子吸饱蓝色的液体,撕下《扬子晚报》的一角擦干钢笔的嘴。我摊开D大的信纸,给他写信,呼唤他快来南京见我。我从来不向别人明说我的要求,我通过钢笔的嘴说出一切。

第一个回合他就败了,他的字惨遭我的蹂躏,没有一点脾气。在第二封信中,他热切要求和我见面。他是苏北小县城商业局的中层干部,喜欢文字和摄影,每年无数出差的机会,每月的稿费是我一年的生活费。我犹豫了。

我环视自己,我的鞋穿了一个月就掉底,我的衣服是母亲到县城的小商品市场买了寄给我的,我背着烂兮兮的牛仔包,我不是骚货,虽然那时我还不知道我的身体是黑暗中的语言大师,说着世界上最难的语言,跳着世界上最复杂的舞。我在偷情的岸边停了停,很合时宜地犹豫了一下。我给出的是拒绝。

我们之间断绝了联系。那几个月被我用来不分白天黑夜地准备考研。我住在十三舍六楼半的一间小阁楼里,背诵政治,做人大教师出的英语全真题,做完一套对一套答案。我一遍又一遍地翻看微寄来的文学史、文学理论和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

微是我没有任何身体关系的小情人,我将要考到他所在的学校,杭州Z大,一个在西湖边的学校。

考研的时候我理所当然地作弊了。我的英语全系第一,四级,六级,都是全系第一,我生平从不在考英语的时候作弊。我考政治和“写作”的时候作弊了。写作的题目是“试论茅盾《春蚕》的主要内容和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天哪,我哪有时间去看茅盾。考试前,我把有可能考到的作家和其主要作品从黄修己那本文学史上撕下来藏在内裤里。一看题目,内心一喜,茅盾被我押中了。我举手要求上厕所,监考老师看着娇小和每门考试都第一个交卷的我,微笑着放走了一个恶魔。我窜到空荡荡的厕所,从内裤里抖出那十几页纸。五分钟后,我开始刷刷刷地倾泻,一口气写了两千字。我仅仅考了半个小时就交了卷,窜回宿舍。我喜滋滋地大嚷道:“这回考不上了。”

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第三封信来了,我不再畏惧没有见客的衣服。我考上了研究生,从此和万恶的锅炉汽轮机彻底拜拜。我的自信一下子从长久的冬眠中蠢蠢欲动起来。

我怕弄脏了惟一的一套好衣服,打的赶到雁荡路电力宾馆。我敲他的房门,门虚掩着。一个大个子男人略带慌张地走上前来欢迎我。这个细节至今鲜明地印在我的脑子里——那是一个男人走上偷情之路的慌张。我镇定地仰望着他,以及他那件一百二十块的米色夹克。这件夹克有很多口袋,《廊桥遗梦》中的罗伯特也穿过,似乎是摄影师们喜爱的一件东西,价钱是我们逛鼓楼时他告诉我的。那天下午我以为自己情窦初开,于是反感一切关于钱的话题,认为他还没有平复慌张的情绪,以至于没话找话。

那天下午我们干了什么?我们是一对戏台上的男女,干了些不值一提的勾当。为了省点笔墨,我简单交代一下事件梗概。

地点:鼓楼茶社露天阳台。时间:下午一点至五点。

人物:一个有妻子和儿子的小县城商业局干部,一个二十岁的有男朋友的工科大四女生,准中文系研究生。

事件:喝雨前龙井茶,吃刀切小馒头。我没放过那些刀切小馒头,一口一个,一口气干掉了八个,给他留一个。他说,我快到那个盛产龙井的城市读研究生了,这杯龙井茶是为我点的。他围着我用那台专业的尼康拍了几张丑女照或者美女照,如今肯定已经失传。

他做了点必要的手脚。他往家里打了个电话,称妻子“小马”,哦,那匹可怜的小母马。他跟我提起他的儿子,像所有偷情不忘亲情的男人一样。他说,儿子最爱喝农夫山泉,从冰箱里直接拿出来的那种。他遗憾他儿子没有我那么聪明,考上重点高中和重点大学。如果他的话摆在四年前,我十六岁的时候,我也许会沾沾自喜。二十岁,我明白自己不过是一泡长大成人的狗屎。

我希望他的儿子考不上好高中,考不上好大学,最好沦落到烂高中和野鸡大学厮混。这也是我十几岁时为自己设计的未来之一。

但是我家里没钱。穷人家的女孩子沦落到三流高中和野鸡大学去只有死路一条,那是通往出卖色相的加速跑道。富人家的孩子最适宜去这些地方,学业不紧张,功课就是比吃比穿,大一就敢和别人脱光衣服躺在教学楼后面。但我不敢对他说这些。我真诚地希望他的儿子不要考上好高中,不要考上好大学。想想看,一个有钱人的孩子样样都优秀,你让我们穷人怎么活?

他甚至开始想像怎么让儿子和我见面,怎么叫他称呼我,最后定为“阿老师”。妈呀。晚餐他领着我进了一家小馆子。一见满桌清淡鲜美的江浙菜肴,血立刻涌上了头顶,我这个长期饮食紊乱者完全丧失了理智。我性感的大嘴吞噬着西芹炒百合、芙蓉炒鸡丁、清蒸鲈鱼、糟溜鱼片、萝卜排骨、腰果木耳。我,一个长久饥饿过度的人几乎快疯了,那种血沸的疯狂只有在四年后、一个男人进入我身体时才再次烧遍我的全身。

我气势如虹地将每个菜扫进胃里,又喝了几瓶啤酒。我极端地表达了自己对自己的无法把握,自己的自卑。我豁出去了,为了无法喂饱的疯狂而出卖了自己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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