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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吃老虎菜的人(3)

三样东西全部躺在碗里,嫩黄、鲜红、粉白。镇江陈醋、花椒粒、白糖,像做凉拌菜一样,把它们腌制一会儿。

冰箱里还有几根香菜,摘去枯败的部分,用水洗净,搁在那碗菜上面。

大葱与洋葱,具有不同的生猛劲儿。红灯笼椒混迹其中,徒有色相。香菜碧绿,气味诡异。我淋了点麻油在上面,在一片眩晕下,一句诗浮现脑海。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一碗全素的蔬菜,气息却刚猛如斯。

我要将这碗菜命名为老虎菜。

第一口食物下肚,胃部如燃烧的湿柴。几秒钟后,不适感消失,口腔里充斥着食物浓郁的味道,辣、甜、酸、麻,丰富而刺激。

我大口大口吞吃着老虎菜。

我变成了一只猛虎。

董靖华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

“你在瞎吃些什么东西?”

我仰着脖子,将碗底的汁水,连同花椒粒,一并吞了下去。

董靖华看着我,说:“你妈看到你这样,会伤心的。”

他低沉的语音,无辜的表情,让我的心像被抽打过一般,每跳动一下,就疼一下。

“我只是伤了妈妈的心。你呢?你们呢?你们杀了她!”

“胡扯!”董靖华提高了嗓音,差点压过他裤袋里的手机铃响。

“是那个婊子打来的吧?这种时候你们还天天搂在一起睡觉?”

董靖华把手机砸在地上,朝我走来。我退后一步,手往后,碰到案板边的刀具架。方才切过洋葱的菜刀,握在了我的手里。金属与大理石料理台碰触时发出的声音,嚓啦嚓啦,像上下牙齿嗑在一起时的声响。

我举起菜刀,闻到刀刃上残留的生鲜洋葱的气息。

“你,你要杀你亲老子?”

董靖华的脸部扭曲变形,眼珠突出,不知是出于愤怒还是恐惧。

我的手腕被一股强力控制住,“哐当”一声,刀落地。

猛虎的牙齿被打碎。

我的脸被重击了两下,眼前一黑,晕倒在地上。

三个月后,董靖华娶了苏美蓝。

自与父亲刀刃与巴掌相见之后,我们几乎不说话。我住到学校,很少回家。董靖华在他再婚前夕,给我了一个信封,里面是两张银行卡,他给我的钱,以及母亲留给我的遗产。

我将这视为划清界限的举动。从那天起,我没再踏进生活过二十一年的家。母亲没了,我的家也没了。毕业后我在康城租了一套房子,再过一年,我离开康城,在火车上,我给董靖华发了条短信。

自始至终,我没跟苏美蓝说过一个字。

几年前的某一天,一个上了点年纪的女同事让我们看她的同学聚会照,她指着一名女士问我们她长得如何。照片中的女人约莫四十左右的年纪,跟我的女同事同龄,卷发,鼓泡眼,个头很矮,看上去膀阔腰圆。我们,应该说是围观的女同事们,都一致认为此女长相一般,几乎算得上难看。女同事赞许地点点头,告诉我们,此女结婚离婚,后来嫁的男人,在娶她之后顺风顺水,如今已成为某地首富。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旺夫相?”我们再次鉴赏照片,难以掩饰各自心中的羡慕嫉妒恨和困惑。

女同事告诉我们,之前她把这些照片让几个男同事们看了,他们都认为此女长相还不错,绝非客套,也不是假装绅士。这帮男同事嘴巴刻薄起来,堪称八婆。

“他们说了,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和你们女人看女人的眼光是不同的。”

我走到女同事的座位前,央求她让我再看一遍那些照片。令我遗憾的是,除了丑,照片上的女人和苏美蓝并没多少相似之处。

“怎样?看出点名堂没?”同事很喜欢讨论这个话题。或者说,女人都想发现征服男人的秘密。除了美貌,其他因素在征服男性的战役中占有多少分量。

“她看上去很自信。”我说。

“嗯,确实。念书时她就很自恋,鼓泡眼她说是性感,小短腿她说是健康。”

“对,她看上去确实健康。”我想到母亲忧郁的面容。假如父亲对她好一点,母亲也不至于失去健康。

“不,她有病。”女同事皱眉想了想。“忘了是什么病,总之治了很长时间才好。她倒是命硬,什么难关都过得去。”

我们再次望了望屏幕上那个女人,实在看不出她有什么特别之处。忽然我感到很无聊,只因这个女人嫁的老公是某地首富,我们就对她发生莫大的兴趣,这本身就是个笑话。

我们总在不知不觉中闹出各种笑话。我无视苏美蓝的存在,却因一张漠不相关的照片而联想到她。这也是笑话。

然而我好像突然搞明白了一点:董靖华喜欢苏美蓝,并非反常离奇的事情。

节后上班第一天,办公室的人看上去都有些疲惫。有人去了马尔代夫潜水,有人去了香港购物,还有人去附近农家乐吃喝玩乐了一通。没出去玩的宅男宅女集体沉默,自觉低人一等。

打开工作邮箱,里面塞满了垃圾邮件,我一股脑儿地删除。鼠标箭头指向收件箱标记着“康城飞鸿”的那封信,我把它拷贝到私人U盘里,随即也点了删除键。

董靖华过来的时候,我问他最近有没有人向他打听我的联系方式,他想都没想就摇摇头,他说现在想找到一个人还不简单吗,听说有人发明了人肉搜索,只要你对谁有兴趣,肯定能找到。董靖华对这个话题颇有研究,他说即便没有人肉搜索,你跟一个漠不相关的人也很容易取得联系。六人定理你知道吗?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取得联系只需要六个人。如果你想联系上他,你可以找一个最有可能和他有联系的亲友,然后他也照样去找下一位亲友。那么,一共需要六个亲友中转,就能找到对方。不论他是俄罗斯富豪还是美国总统,就算他生活在撒哈拉,只要真心找,准能找到。

我由衷佩服。董靖华虽不年轻,市面上流行的资讯、知识,他大致都知道。

“任何人都没法隐身,只能像那只鸵鸟,头埋在沙窝里,屁股却露在外面。”董靖华侃侃而谈。像很多搞推销出身的人一样,董靖华口才一流。

但我还是决定做鸵鸟,假装这封邮件并不存在。

中午收到齐轩的短信。他明天返回,问我需要点什么。我回复不需要,人回来就好。

整个下午我都想找机会开溜,未能成功。

下班后我直接回家,随便啃了两只梨当晚饭,随即开始做老面包。发面过程很顺利——饶是如此,直到半夜两点多,老面包才出炉。

我揪了一块尝尝,似乎没有上次做的好吃,酵母粉放多了,口感略酸。总体来说仍可算成功。

面包装在保鲜袋里,外头又套了一只纸袋。为了不使它在上班路上被压扁,我精简了包包里的物品。进公司后我把面包取出,藏在平日放饼干零食的那层抽屉里,又嫌那儿不透气,把桌面三层文件篓整理了一番,在最底层的塑料篓表面铺了一张A4纸,面包搁上去,正好。

齐轩是中午的飞机,直到下午三点半我还没接到他抵达的通知。电话打过去,他语气怏怏的,告诉我飞机晚点,再过一个钟头才能登机。

办公室窗外,是晴朗的天空。我低声咒骂了几句航空公司,悻悻然挂掉电话。

下班前齐轩的电话处于关机状态,我预料到这个结果,早就拿出一张图纸,一边加班画图,一边等待。

六点半,电话通了。

齐轩疲倦地说:“算了,灰头土脸的,又赶上下班高峰期,明天再见吧。”

我说:“很久没见了,让我看看你。”

齐轩笑了笑,没再说扫兴话,跟我约在一家馄饨店碰头。

刘师傅砂锅馄饨是一家新近崛起的小吃店,接二连三开出很多分店,但以一分店最为出名。不知是不是扩张太快管理跟不上,各家分店出品的砂锅馄饨,口味区别很大。有些店的骨头汤滋味浓郁,馄饨馅儿也很鲜美,比如离我家三条马路的大卖场底层那家刘师傅分店,明显比齐轩住所附近的那家店的东西好吃。

我希望把见面地点约在家附近的馄饨店里,齐轩无动于衷,只说,那家的味道怕是赶不上一分店的。

八点多我们终于面对面坐在馄饨店里。砂锅冒出的热气没有模糊我的视线,齐轩看上去疲倦极了。

“还是喜欢吃上海的东西。”齐轩吃一只馄饨,又连喝几口汤。

他的头发又厚又长,需要去理发店修剪。他的衬衫皱巴巴的,前襟上有一小块黄色的污渍,不知是什么时候沾上去的。他握着汤匙的手,指甲长长的,食指指甲中还有一线黑色的污垢。他的每个汗毛孔都散发着风尘仆仆的味道,这是一个典型的出过长差的男人。

“累坏了吧?你需要好好休息。”

我原谅了齐轩的不解风情。

吃好馄饨,我从包里取出那只纸袋。“给你明天当早餐。”

齐轩接过去,“嗯”一声,冲我笑笑。

我说:“要不先尝尝看?”

“刚吃饱,明天再吃吧。”

“回去放冰箱里,明天吃之前微波炉转半分钟。”我顿了顿,“跟外面卖的不一样,我自己做的。”

齐轩愣了一下,说:“你不早说!”他把纸袋打开,剥开保鲜袋,先把面包送到鼻子跟前闻了闻。“好香啊!黄油味很浓。”

齐轩仔细端详这只面包,我在等待他窥出端倪。

他掰了一小块送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看这块缺了一角的面包。他说:“老式面包?”

齐轩注视着我。“你做的?”

我点点头,按捺着得意。“当然。你不是想吃这种面包吗?”

齐轩嘴角牵了一下,怎么说呢,用动容两字来形容他的表情,大概是最合适的。过了会儿,他把面包重新装好,塞进背包里。重新抬头面对我时,他眼里那种亮晶晶的光彩不见了。

“太麻烦你了。”

我听错了吗?他的语气也变得疏远起来。

“还行,很简单。”我轻描淡写,乱七八糟的情绪又飘了回来。

在店门口齐轩揽住我的肩,用力搂了我一下。“真累啊!”

“是啊。出去这么久。”

突然他张开嘴巴,用力打了个哈欠。“回去洗个澡,要好好睡一觉了。”

在地铁站告别时,我想嘱咐他点什么,终于什么也没说,只是挥挥手,重复了齐轩的告别辞,明天见。

好吧,明天见。挫败感席卷而来。我永远做不好今天,好在总还有明天,全新的开始。

秋后第一场寒流来临时,我告诉自己,不用再自欺欺人了。

齐轩从北京回来二十七天,我们保持着隔天见面的习惯,然而,仅仅是见面,说说话,吃点东西,牵手、拥抱,仅此而已,连接吻也不再有。

身体不会说谎。身体的疏远,是情感疏远的信号。

现在我们固定约在我写字楼附近的米卡咖啡馆见面。这家咖啡馆的咖啡做得很一般,提供的点心、套餐也相当粗糙,价格却不便宜。通常情况下,客人不多生意清淡。

齐轩说他就喜欢这儿的冷清,聊天或干活都行,很自在。

出差回来后,他有很多文案上的工作要处理,下班后就背着笔记本电脑到米卡来,一边干活一边等我,叫一份附赠咖啡的套餐,牛腩饭或腊味煲仔饭,一直待到我下班后过来。直到我先离开,他还在那儿。

米卡成了齐轩除了公司和住所之外的安乐窝,这真是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他不愿回住所,而他清心寡欲的样子,也打消了我邀请他来我家的念头。

第一次去米卡,齐轩像只煨灶猫,蜷着身子歪在咖啡馆最深处的沙发里,看到我,他坐直了身子,把桌子上的电脑包、餐盘挪了挪位置,向我推荐这里的牛腩饭,仿佛常客。

“是啊,我确实是常客。认识你之前我就常来这儿。”

我环顾四周,棕色是米卡的主色调,略显陈旧的布艺沙发,长条餐桌,过分明亮的灯光。

这就是齐轩的品味。

他招招手,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店员笑容可掬地走过来问我们有何需求,她说着带着浓重乡音的普通话,倒是与米卡的风格很贴近。

“服务员态度还行,总体来说,性价比不高啊!”饭后我不客气地给了这家店差评。

齐轩不以为然。女店员从我们身边缓缓走过,手中的托盘里放着一盘三明治,切得小小的三角形面包,里面夹着黄绿色的卷心菜、粉红的火腿肉和金黄的鸡蛋。每块三明治的边缘都插着两根牙签,是为了防止它散开,变成一堆垃圾。

对于食物,味道或外形,我并不挑剔,但我厌恶缺乏诚意的东西。女店员端着的那盘三明治,原本可以做得更好。

“老面包吃光了?”我做的面包不够专业,但那是用心烹饪的食物。

“嗯,吃了一半。”齐轩低头看着电脑屏幕。

“味道怎样?昨天到现在,我都在等你的评价呢!”

“不错啊!咦?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吗?很香。不过,早上我起晚了,匆匆忙忙的,所以没来得及把它消灭光。”

我期待着他继续谈论这块面包,那样,也许我会告诉他关于老面包的所有故事,颜阿姨,许愿树,以及我的少女时期。

我希望对他敞开心扉。

齐轩埋头打字,偶尔端起右手边上的柠檬水喝一口。我默默吞咽油腻腻的牛腩饭,把那杯没有丝毫香味的赠饮咖啡喝掉一半。

没过几天,公司接下一单大活,作为骨干,我自然有份参与。开会,修改图纸,见各种各样的来访者。正是最忙的阶段,每天都要加班,有时到晚上十点,有时更晚。

晚饭也在办公室解决。四楼食堂新换了厨师长,水平不错,午餐丰盛,晚餐简单,无论面条还是客饭,口味都算得上清爽。

每隔一天,齐轩还是会跟我见面。他坐在米卡那个已成为他专区的座位上,等我到了,再续杯咖啡,问我要不要叫份点心。

深夜的咖啡馆,待我们喝掉咖啡,大概也要打烊了。所以这几次,齐轩都跟我一块儿离开米卡,把我送上出租车。

我扭头透过后视窗望去,看到他背着沉重的电脑包走到公交车站牌下。齐轩节俭,夜未央,他还赶得上末班车。

上次见面时,我问齐轩新室友是否不大好相处,他立刻否定了我的猜测。我还想问问他是否经济上遇到麻烦,看他眉头皱着很警觉的样子,心里涌上一股酸涩,沉默一会儿,还是没问。

他与我之间,不知不觉升起了一层隔阂。我不知问题出在哪里,也不想跟他讨论这事——只要我不自找麻烦,他温柔的话语和关切的眼神,对劳累一整天的我来说,也算是慰藉。

直到我在米卡咖啡馆看到白雪。

我去的时候,白雪正坐在我平时坐的那张沙发上,与齐轩倾谈。

齐轩先看到了我,脸上露出微笑,跟白雪说了句什么。然后白雪朝我点点头,从沙发上拎起手袋,对齐轩说:“那你们聊,我先走了。”

白雪从我身边掠过时轻声说了句“拜拜”。

咖啡只喝了一半,看上去早已凉透了,杯壁上残留着一道咖啡渣痕,显得很脏。我比平时更讨厌米卡咖啡馆。

但我还是坐下来,坐在白雪刚刚坐过的位置上。

“她怎么来了?”

“还不是为了马克。”齐轩看我一眼,又迅速移开视线。他说最近他们公司跟马克公司合作的项目已开始启动,刚好又是他跟马克做拍档。

真是好借口。

我靠在沙发软塌塌的靠垫上,仰望咖啡馆的天花。天花板角落结着蛛网。

如此肮脏、恶心的地方,店面居然能维持下来没有关张,并且还有齐轩这样的客人长期捧场!

我深深呼吸,忍住不快,没有再提白雪。

隔一天,这样的情景再次出现。白雪冷淡倨傲的表情和齐轩躲闪的眼神,像一块石头堵在我胸口。

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她怎么见到我就跑?”

“碰巧吧。”齐轩听出我语气中的火药味,愣了一下。

“碰巧的事情太多了吧。”

“你怎么了?在公司里遇到什么事了?”他企图转移话题。

“你们在北京也碰巧见过面吧?”我死死盯着齐轩,声音颤抖。

把多日来的猜测直接说出来,质问齐轩,这是桩风险极大的事。猜对了,我会很难过。猜错了,也必然影响我和齐轩的关系。

但我宁愿看到齐轩愤怒地指责我胡乱猜疑,批评我心胸狭窄。若他怒气冲天要拂袖而去,我一定会紧紧拉住他的胳膊,乞求他的原谅。

齐轩看着我,皱起眉头。

“是碰过,怎么了?都在北京出差,都在东单……”

我没法无视齐轩眼中的慌乱。

我感到肌肉酸痛,后背僵直。齐轩的嘴巴一张一合,我的耳边却只有嗡嗡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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