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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无辣不欢(2)

墙上挂着的油画,天花上垂着枝形吊灯,空间高敞,这是间足以容纳十多人的大包房,此刻却只坐着我与马家四口人。

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今天只有我是客人。

我不禁担忧地望了望马克。他正好也朝我望过来,指着菜单上的几道菜问我怎么样,要不要再点只常熟有名的叫花鸡。

在这种场合下,过分节食是对主人不礼貌的行为。可是当我看到菜单上金黄油亮的叫花鸡图片时,还是有点担忧。

“会不会太油腻?你知道我正在减肥啊!”

马克笑笑,指着这道菜向负责点餐的服务员示意了一下。

“你不需要减肥。”马克说。

“多吃点没关系,关键是要运动。”马克的继母说。

“董小姐,你点叫花鸡是对的。这是我们常熟的名菜,一定要尝尝。这里的叫花鸡已经改良了很多,绝对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

“董小姐平时爱吃什么菜?粤菜还是川菜?这家店辣菜很少。”

提到吃,马克的父亲和继母滔滔不绝,饭桌上的气氛渐渐变暖。江南爱甜,湘赣嗜辣,川菜麻,黔菜酸。

“康城呢?”提问的人是马克继母。

“康城菜接近湘菜,不辣不欢。”我告诉他们一种名为老虎菜的食物,用洋葱、大葱、红椒,佐以陈醋、砂糖、花椒、麻油凉拌,香菜点缀,味道奇异。

马克的父亲表示走遍全国,没吃过这道菜。

“听上去就辣,是你们康城特色菜吗?”马克的继母皱眉询问。

我摇头不语,真见鬼!我哪根筋搭错了,竟然谈起这个菜!一缕阴云从心头飘过。我深吸一口气,开始转移话题谈论常熟名菜叫花鸡。

我第一次知道叫花鸡,应该是在金庸的《射雕英雄传》里。黄蓉和洪七公第一次见面,撕给他的是半只自己做的叫花鸡。于是,一个天下一等一冰雪聪明的妙手高厨,一个是尝遍天下美味最会吃最懂吃的美食家,从半只带着鸡屁股的叫花鸡开始,结下不解之缘,既是师徒,又情同父女。

我对叫花鸡的想象,就来自于这本书里。

没有调味品没有灶具也没有褪毛的肥鸡,除去内脏,糊上泥巴,在枯枝树叶堆里烤熟,待鸡的香味渗过泥巴传出来就可以离开火堆,等泥土干透,敲开泥巴壳子,露出黄亮亮喷喷香的整鸡,就可以吃了。

仔细想想,这鸡虽香,但没盐没调味品的,完全靠鸡的本鲜撑场面,放到现代社会,估计是没法满足我们挑剔的味蕾吧?

我们今天点的这道叫花鸡,据说限量供应,四五个小时前就已开始煨烤,来晚了还尝不到。

冷盘上来了,红酒也醒得差不多了,包房的电视开着,放着马克弟弟喜欢的《喜羊羊和灰太狼》。马克的弟弟马皓轩,一边啃着酱鸭腿,一边盯着电视。对于大人们的谈话,他毫无兴趣,但这并不代表他不懂得礼节。父母和哥哥跟他说话时,他一定会将视线从电视屏幕前移开,看着对方的眼睛。而当我望向他时,这孩子也会冲我笑一下,眼睛忽闪忽闪地向我打招呼。总之,轩轩是那种在宠爱呵护下长大的孩子,却没有被惯坏。

看到这样的孩子,就能想象出他的父母和他的成长的环境。

此刻孩子的母亲正端坐在我边上。假如不是已经听说过一些事情,没有那些先入为主的印象,我会认为这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幸福之家。

这时包房的门开了,一股奇香飘过来,我碰碰马克问:“是叫花鸡吗?”

果然是。尽管我只看到盘中盛着一团泥,但我知道,香味就从这里而来。

敲开泥壳,解开绳子,剥去荷叶,香味越来越浓郁,荷香、泥土香、鸡香,混合在一起,非常勾人食欲。

已被服务员用刀分成一块块便于食用的叫花鸡,不必用手撕扯,夹一块送入嘴里,酥烂肥嫩,十分可口。

鸡肚膛里填塞着虾仁、火腿丁、肉丁、鸡胗、香菇,看上去非常丰美。

饭后马克开车把我送到酒店门口。

“房间我给你订好了,在前台报自己名字就行,其他不用管。”

他没有下车送我进去的意思。

“明天上午我自由活动?我们什么时候碰头?”我有些恋恋不舍。

我听到一声叹息,接着我被马克搂进怀里。隔着羊绒衫,我听到他有力的心跳声,闻到他身体的气息。我感到一阵晕眩,不禁闭上了眼睛。

他吻着我的头发、额头、脸颊。我扬起头,迎着他。终于,两人的嘴唇碰在一起,继而是深深的、长久的一个吻。

“明早九点我先来接你去我家看看。我就不送你上去了。”马克的声音温柔无比。黑暗中,他的眼神含情脉脉,柔情似水。

他帮我开车门,把旅行袋递给我。我俩都垂着头,羞答答地告别。

走到酒店旋转玻璃门前,我回头张望,果然看到马克还站在车前。

洗澡、吹头发、打开电视,躺在宽大松软的床上,我的脑海里全是马克。临别那个吻,饱含着爱与渴望。我希望他不要走,片刻也不要和我分离。然而此刻,回味着今天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我又觉得,这样的思念,也许比在一起时更为美好。

第二天清晨,马克的电话如约而来。

“睡得好吗?吃过早餐吗?”

他像啰唆的家长,我一边对着手机嗯嗯啊啊,一边拎起收拾好的旅行袋,关上房门。

老实说,这会儿我迫不及待地想见到他。

雨又下起来,地面全湿了。

马克从车里出来,撑了把伞。在他把我拥到伞下的那一瞬,我鼻头一酸,眼睛湿了。

上车后他在我唇上轻吻一下。

“二十分钟就开到。他们要跟我谈点事情,可能比较复杂。本来我打算完了就带你去爬虞山,但这天气,只好再说了。”

车窗被雨水打得噼里啪啦的,看来这计划得放弃。我问马克家里面有没有宽带、电脑或好看的书。

马克轻轻拍拍我的脑袋,说:“我很少在这儿待,回来时睡个觉而已。宽带和电脑都有,书也有,不过都是很旧的书了。”

他看着前方雨雾弥漫的道路说:“跟他们住一起总是不自在。等以后有了自己的家,就不会这样了。”

忽然他说:“你的房子就布置得很好。客厅、卫生间,都很温馨。”

“那当然,自己的房子,就是自己的家嘛。”

“哦?”马克笑起来,“难怪我感觉特别好。”

他没有追问,我却简要地把两次买房卖房的过程讲了一遍。马克几次夸赞了我的眼光和行动力,最后他想起什么来,说:“回去后我要去你家!上次就在客厅里坐了坐,没好好参观!”

他的脸颊上现出一只深深的酒窝。我的脸上立刻飞起红云。

马克的家,按照他的说法,是他父亲的家,位于常熟近郊的一处别墅区。对于马克的家境,我已大致了解。虽然跟在上海时有所不同,在这儿,马克举手投足自有一种气派,但因他漫不经心甚至带点儿排斥的态度。所以,总的来说,马克还是我在上海认识的那个打工仔。

不过,从车库出来,穿过收拾得雅致的前庭,走上别墅回廊的台阶时,我还是深深意识到,我与马克的生活环境相差太远。

想起刚才在车上,我急不可耐地向他描绘我那套房子的购买过程,其实是试图与他拉近距离,告诉他,我并非一穷二白,我是一套房子的业主。

尽管有些可笑,却是我内心的投射。

爱情的开始,无关金钱。越往后走,金钱所占的比重就越大吧?

我的脑子里划过两个人的样子——白雪和齐轩。

白雪知道马克的家境,会轻易与他分手吗?

齐轩跟白雪,会幸福吗?

轩轩清脆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他叫我小雨姐姐,叫马克大哥哥。他说:“小雨姐姐,我要去上图画课,回来再跟你们玩哦。”

保姆带着轩轩乘上一辆轿车,司机正是昨天在尚湖边上私房菜馆里见过的那个男人。

现在,这幢两层带花园和车库的房子里,除了另一名负责清洁和烧菜的保姆,就是马家父子,轩轩的母亲,还有我了。

寒暄过后,马克带我参观这幢别墅。

“一个多出几个房间和卫生间的房子,就被称之为别墅。”马克带着嘲讽的语气。

确实,房子的布局和装修都很一般。用我专业的眼光看,几乎可将其视为草台班子东抄一笔西拿一笔拼凑出来的劣等作品。更恐怖的是,这种别墅批量生产,在马克家附近,至少还有五十几幢一模一样的房子。

一旦涉及到自己的专业,我的神经就会兴奋。我强忍着批评的念头,跟着马克上楼,换个眼光,开始欣赏屋内的陈设。客厅里的家具是红木的,款式经典,价值不菲。另外,楼梯的设计也非常合理,一看就知道出自真正懂得为用户考虑的设计师之手。我抚摸着手感温润的楼梯扶栏,由衷夸赞了一番。

马克的父亲听到了我的话,在楼下仰着脖子高兴地说:“董小姐有眼光!这是我朋友帮忙做的,后来我们这一片住的老板都在他那里订做楼梯,他一下子赚了很多。”

我满脸堆笑,顺势问了问这楼梯的造价,比我想象中要低。果然是做生意的行家,拿到了性价比超高的货。

马克站在二楼走廊上等着我。

“他最喜欢别人夸这楼梯。因为这整幢楼就这楼梯是他做主选的。”马克直接带我到走廊尽头的房门前。

这就是马克的卧室了。

马克把空调和电脑都打开,又指一指书架,说:“我没有秘密,你可以随便翻。”

房间连着卫生间,飘窗外是一株高度刚好与窗沿平齐的香樟树,坐在窗沿眺望,可以看到别墅外的柏油马路,以及更远处一条公路。雨越来越大,隔着玻璃窗也能听到雨水打在树叶上的噼啪声。

“他们在等我开会。”马克看看手表说,“我一个钟头之内搞定。”

房门关上后,我没有急着上网。独自在别人的房间里待上两个小时,这还是头一次。马克的卧室宽敞整洁。沿着墙壁是米白色的衣柜,床是一米二的单人床,床头柜、书桌、椅子,都是同色系。

只有靠窗的书柜是深色橡木带玻璃的书柜,无论颜色、材料、款式,都跟屋子里的家具不一样。书柜是旧的,很可能是马克搬到这幢别墅之前的家具,用惯了,留作纪念,就把它带过来,继续跟主人作伴。

我朝这书柜走去,拉开柜门。

书架总共四层,只有底下两层放满了书,一半是专业书,一半是诸如《安娜·卡列尼娜》、《红楼梦》之类的中外名著,还有几本心灵鸡汤类书籍。书架上面两层放着几本大词典和影集,还有几样说不上是水晶还是玻璃制作的工艺品,以及一只米白色的老式花瓶。

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中间,摆着两个相框。

我抬起手取下一个相框,想看清楚相中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模样。

我已猜到这是马克母亲的照片。

当我看清楚照片中站在一棵树下的女人的样子时,手一软,相框差点儿落在地板上。

我坐在书桌前,把相框搁好,抑制住内心的狂跳,把这张照片看了又看。

闭上眼睛,十五岁那年的故事再次在我眼前重现。

那个礼拜天,颜阿姨和我一块儿去看电影。我的挎包里藏着两块她做的香肠面包和两瓶橙子味果珍。距离最近的一场电影开演还有一个小时,颜阿姨问我想不想去公园逛逛。

那时已是暮春时节,却突然降温,康城公园里游客稀少。我挽着颜阿姨在园中漫步。

我感到她胳膊上的肉松垮垮的,不由朝她看了一眼。那时我对颜阿姨病情一无所知。我看着她略微塌陷的脸颊,笑着说:“阿姨,你瘦了呢。”

颜阿姨眉毛一扬,微微笑着说:“胖了不好,瘦了也不好。”

我叹口气,絮叨起我身为一名胖子的烦恼。

“要是我瘦一些,我妈妈大概不会这么烦恼。可是,我真受不了她啊。”

我再次看一眼笑容温暖的颜阿姨,大着胆子背叛了我母亲。

“阿姨,要是你是我妈妈就好了。我喜欢你,我真喜欢你!”

颜阿姨拍拍我的肩膀,眼里蓄着泪。

那天她才告诉我,她有个儿子,比我大三岁。看到我,她会想起她的孩子。

“你跟哥哥的爸爸离婚了,是吗?但你可以去看哥哥,他也可以来看你。”

颜阿姨点点头,但她的神情向我表明,这话题不应持续下去。

我们沉默着,漫无目的地走着,走到一株大树下,颜阿姨突然想起什么来,从包里取出一个相机递给我说:“来,帮阿姨拍张照片。”

她站在树下,微笑着。我离开几步,对好焦距,“咔嚓”声后,我听到胶卷“哗啦啦”的声音,证明刚才那张照片用的是这卷胶卷的最后一张。

颜阿姨有些懊恼地说:“哎呀!我还想跟你拍张合影呢!”

没错,正是这张照片,照片上的人正是颜阿姨。

尽管我过去没看到那张照片冲洗出来后的样子,但此刻,在离康城数百公里之外一座别墅的某个房间里的书柜上,我看到这张照片,我一下子就认出来,就是它,我为颜阿姨拍的就是这张照片!

使我震惊的不仅是在这里看到颜阿姨的照片,更重要的是,它为什么会出现在马克的书柜里。

另一个相框里是一张黑白照。一名年轻女郎站在户外草坪上,微微笑着,神情羞涩。看到这张照片,我就明白了马克父亲初见我时惊异的原因,也明白了马克一直说我让他想到他母亲的缘由。

这是颜阿姨年轻时的照片。假如说,我的相貌融合了董靖华和我母亲的特点,那么,我和颜羽翠的相似之处,则在于骤然一见整体给人的感觉,身段、气质、神态,我和这张旧照上的女郎,竟有七分相似。

但若是仔细对比,无论眉眼鼻唇,脸型和笑容,又是决然不同。

这种似是而非的相像,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我打开房门,楼下正在开会的人发出很大的声音,男人的、女人的、苍老的、年轻的、尖锐的、嘲讽的。他们似乎意见不合,马克跟他父亲和继母为公司的事情在争执。

看来这个在家庭成员中召集的公司会议,一时半会儿是结束不了的。当然,马克离开我也只有十几分钟,还早。

重新关上房门,我疲倦地倒在马克床上。

跟颜阿姨相处的点点滴滴,马克讲过的她母亲的故事,马克对我的感觉,我们在一起的那个夜晚,昨晚那深深的一吻。

我感到头重脚软。在这样一个地方,以这样的方式,以马克女友的身份,与往事突如其来的重逢,我无力承受。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睁开眼看到马克,我开口就问:

“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马克愣了一下,回答道:“颜羽翠。颜色的颜,羽毛的羽,翠绿的翠。你看到她的照片了?”

我挣扎着笑了笑,从床上坐起来。

“我认识她。”

“真的?你在康城见过她?”

可怜的马克,根本没想到我跟他母亲的交情,远非一面之识那么简单。

我点点头,不理马克兴致盎然地追问,接着换了话题,问他什么时候回上海。这问题显然极其扫兴,马克告诉我他今天走不了,有些手续得等到明天工作日时才能去办。

这么说,马克拗不过父亲和继母,还是要接管这家公司了。他拗不过他们,也没有放弃现成家业的决心。

可我脑子里全是颜阿姨最后的样子。马克完全不知道他母亲最后的日子过得有多难。

“那我先回去吧,明天还要上班。”我只觉得头疼欲裂。

马克关切地看着我说:“是我不好,没料到要多待一天。你生气了吗?真不生气?那吃过饭再走?等轩轩回来,我要老朱送你回上海。”

就在这时候,轩轩清脆的声音传进耳膜,他回来了。我急着离开这里,临时编了个谎话,说我忘了明天要交图,东西都在家里,必须回去赶出来。马克没再强留我,到厨房里找了些水果和点心装在塑料袋里交给我,没忘记叮嘱老朱开车小心点。

我的脚像踩在棉花上,跟马克和他家人一一道别。我坐上车,行驶在雨雾弥漫的公路上。一上车我就在座位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我听到老朱在打电话。

“她一直在睡觉。马上就进上海了。放心,我开得很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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