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
在民主公正的基础上建立法则。
【经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译文】人民是不害怕死亡的,为什么要用死亡来威胁人民呢?如果能使人民常常爱惜生命,对于个别作恶的人,我把他抓来查办,有谁还敢作恶呢?要建立专门的司法机关。不可干涉司法机关的独立司法权,如若干涉就如同是代替大木匠干活,很少有不弄伤其手的。
司法问题
读《道德经》的此章,可以悟出许多司法的道理。
其一,司法的力量不在于镇压和恐吓人民。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杀鸡儆猴、残民以逞的司法观是老子所不提倡的。
其二,司法的力量在于保护人民。老子说:“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好生恶死是人之本能,人人都希望过美好、安稳、幸福的生活。如果司法能为人民提供保护,人民自然会爱惜生命,安居乐业。当然,不排除仍然会有人犯罪,不过这只是极个别现象,少数中的少数。只要把个别犯罪的人予以查办,天下自然安定。
其三,要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避免其他权力的不合理干涉而损害其公正性和信誉度。老子说:“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为什么不能“代大匠斫”呢?我记得这么一件事,早年时我住在湘西山区,山区林木丰茂,人们大量使用木材。有次,我家请了个年轻的木匠打家具。我就和这个木匠攀谈起来。这个木匠告诉我,木匠分为三种:像他这样打家具的叫小木匠;另外一种用木头造屋的木匠叫大木匠;还有一种用木头做盆做桶的叫圆木匠。我问这个木匠,你最想做什么样的木匠呢?他说,他最想做盖房子的大木匠。因为大木匠技术难度最高,社会地位也高,收入更多。我又问他,那你为什么现在不去当大木匠呢?他说,他还年轻,学木匠不久,技术上还不够当大木匠,以后要朝着这个方向去发展。
做木匠活的关键是结构,不管是用木头做个家具又或者是造个宏伟的庙宇,都要有清晰合理的结构。有了这个结构,做出来的东西就美观大方,经久耐用。只是木制房屋结构比家具要复杂得多,精度的要求也更高。所以会造木屋的木匠被称为大匠。成功的司法同样需要清晰合理的结构,所以老子以“大匠”来比喻司法。所谓不可代“大匠斫”就是指不能随意破坏司法的结构,这样司法才能发挥应有之功能。比方说,在某些国家,法庭在审判时,禁止记者在法庭内拍照,更不准摄影和现场直播,这就是为了防止媒体力量的过度介入影响司法的公正。
进一步总结,老子的司法观念可以概括为两点:一,立法的出发点要出于对人民的保护,这样的法律才能得到绝大多数人民的遵守;二,司法的结构要合理,这样才能保证司法稳定、有效、公正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