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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吾儿乃吾友(2)

到了大街上,我突然想起裙子没买,欲原路返回,儿子很冷静地拉住我,似笑非笑道:“算啦!你占了便宜还想怎么地,这会儿再回去老板娘说不定看出什么破绽来,你可就没面子了。这叫过了这村没那店!”我不觉泄了气,只得断了返回去的念头。

儿子这下子高兴了,搭着我的肩膀,带着点“救世主”的意味说:“往后我有空,多陪你出来逛逛街。说不定哪天你就成我妹妹了!”

我忍住笑道:“你别害我。明知道一笑就更露馅,你饶了我吧!”

于是,空着手,带着笑,打道回府。

想要一支笔的小女孩

西藏绝对是那种去过一次便永远忘不了的地方。她的美丽她的神奇甚至她的落后都一齐让你刻骨铭心。离开她时我走得很匆忙,同行的几位伙伴去了日喀则,他们嘻嘻地笑着说,你肯定要后悔的。我忍着心中涌上来的羡慕和遗憾大摇其头:“不会不会,下次再来嘛!”——其实我何尝不知道,猴年马月才有“下次”呢!

那几位伙伴从日喀则回来后满脸放光,大谈特谈沿途风光如何了得:雪山草地温泉沼泽……有喜有惊有乐有险。我竭力做无所谓状,心想免得让那几个小子得意忘形。但是,当余君讲起这么一个藏族小姑娘时,我再也没法无动于衷了……

在拉萨一些旅游景点门口,时常会有一些脏兮兮的小孩在玩耍游荡。见到游客便蹦蹦跳跳围上前去,伸出小手轻声地叫:叔叔阿姨,给我一角钱吧!平心而论,他们真的不缠人,给也好,不给也罢,转眼便散开了。而且都像约好了似的,一律只开口要一角钱。这种情景我遇见过几回,所以,当余君说起他们在日喀则碰到这样的孩子时,我几乎要提醒他,我也才从西藏回来呢!

意想不到的是余君在那群孩子中,发现了这么一个小女孩:她约摸七八岁,高原的阳光给她的脸镀上了一层黑红带紫的颜色,看上去似乎有些脏。或许是第一次吧,她显得有点儿害羞,轻轻地扯了扯余君的衣角,怯怯地但清晰地说:“叔叔,能给我一支笔吗?”

女孩的声音不大,但余君觉得已盖住了其他孩子的嚷嚷。他低下头,看见了那女孩仰着的小脸上,一双不算大却亮晶晶的眼睛。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充满了好奇、纯真和渴望,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眼神。

余君连忙摸口袋、翻提包,他记得有一支圆珠笔的,可是找遍了就是不见。他赶紧招呼几位走开了的伙伴,把原委一说,那几个也忙着翻开了。没有,还是没有。

小女孩显然有些失望,亮晶晶的眼睛有几分黯然,但她只是默默地等着,盼着他们从哪个角落里搜出一支笔来。余君弯下腰,从兜里掏出十元钱,对小女孩说:“叔叔没带笔,你拿着钱自己去买,好吗?”边说边把钱放在女孩的小手里。

“不,不。”女孩拨浪鼓似的摇头,抽回自己的小手说:“我不要钱,我只要一支笔。”她低下头,一转身就跑了,跑得很快。

余君望着女孩小小的背影消失在小街的拐角处,心中若有所失。就要开学了,女孩一定是没有办法才出来找叔叔阿姨们要支笔的。“我怎么偏偏就没带一支笔呢?”……

“是啊,你怎么会不带笔呢?亏你还是记者!”听到这里我也急了,直抱怨余君。要是我在场,一定能满足小女孩的愿望,因为我通常都带着笔。这下我真有些后悔了,后悔没去日喀则,后悔没见到那个想要笔的小女孩。

如今已是深秋,学校早开学了。那个小女孩是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她的手中是否握着一支笔?她那双眼睛是否依然亮晶晶?

若干年后,当我再次踏上那片神秘的土地时,那个小女孩想必已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她是飞进了京城读大学,还是正在日喀则兴致勃勃地给中外游客当导游,或者成了一名小学教师,面对学生们惊诧的目光,讲那个遥远的想要一支笔的故事?

我在心底里为那个小女孩祝福,愿天下的男孩女孩都拥有自己心爱的笔。

人见人爱的女孩儿

典典是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儿,特别精灵、好学,念书后,班级的第一名几乎全让她包了。而且,她居然不骄不躁,每逢有人问她成绩怎样时,她总是细声细气地回答:“还可以。”

先前老师和同学们见典典每日穿得整整齐齐,笑模笑样地来上学,都以为她像大部分的独生子女那样得宠得势,无忧无虑。待到开家长会,典典的家长兴冲冲来了,这才知道,她的父母都是附近一家福利工厂的残疾工人。

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就注定了典典自小得经受比一般孩子更多的磨难。但她一点儿也不抱怨,在她心中,那个简陋而狭小的家溢满了温馨和亲情,腿部有残疾的双亲是天下最善良最慈爱的父母。

典典的感觉一点儿没错,她的母亲美丽、聪慧、通情达理;她的父亲忠厚、老实、勤快能干。从未缺过爱的典典很快乐,她挺乐意陪妈妈去看望一位无儿无女的孤寡老太,还不只一次把自己省下的那点儿可怜的零用钱,捐给比她更困难的同学。

假如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也就罢了,糟糕的是妈妈下岗了,爸爸因为生产任务不足也常常待工在家。妈妈以一贯的乐观豁达宽慰女儿:“什么事都没有,你只管安心读书。妈妈准能供你上大学,读研究生。”爸爸当然是一脸的阳光灿烂,嘱咐女儿两耳莫闻家里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典典小大人似的一一点头应承,又小大人似的帮着父母干这干那。

上街,典典是妈妈的小拐杖,她从不蹦蹦跳跳,只为了让妈妈走得平稳些;买菜,典典是爸爸的好帮手,细细的胳膊吊一只大篮子,十来斤的东西一口气提回家,就不肯说个累字。

转眼要上初中了,典典考了个满堂红,进了湖南长沙市最好的一间中学。放假之前学校通知开家长会,妈妈故意笑着说:“你瞧瞧我这一身旧衣裳,怎么好去你们学校呢!”典典极认真地回答:“人好不好,不以衣裳分。你去了,大家会尊敬你的。”

结果让典典说中了。去到学校,妈妈才知道,典典又是全班第一名!当娘的挺着胸膛上台领奖,博得了满场不息的掌声。

回家的路上,典典牵着妈妈的手,小声对她说:“放假后,我和你一起出去打工吧!我俩在街边摆个小凳帮人擦皮鞋。人们看我们这么有礼貌,服务态度又好,肯定会来捧场的。”妈妈不觉泪水盈眶,为了孩子这份坦然和坚定。

那个假期,典典最终没去擦皮鞋,但她的文章却开始陆续在少儿杂志《小溪流》上发表。

还有个小秘密,不说不舒服:那便是这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子典典,是我的干女儿。

吾儿乃吾友

吾儿打小起就是我的老朋,话都没说清楚便坐在我的膝盖上跟我聊天。我们一起唱歌一起跳舞一起做游戏,我乐此不疲地问:你最喜欢谁?他百问不烦地答:最喜欢妈妈。

我刚读业余大学时每周有三个晚上的课,看见我拿着书出门,他就尾巴似的跟到楼梯口,满脸委屈跟我再见。有一回终于忍不住了向我抗议:“你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别人的妈妈不用上课。”话虽如此,他还是很有风度地向我挥了挥小手,我转过身去泪已盈腮。

待到我考进电视台,经常东奔西走出差在外时,儿子却成了我坚定不移的支持者。开始没有电话,他连写带画给我复信,信中永远说家里的小鸟小鱼小花都长得很好,你放心工作吧!我回到家里,他才告诉我:好想你呀,妈妈,但是我不说,我不要你担心。

上学后,儿子天天晚上做作业都要中断一两次,跑到我的房间来“放松放松”,他的“放松”便是往我膝上一坐,讲学校里的趣闻,或者叫我讲一个故事。直到某天我惊觉他不可低估的重量,叹息“以后我老了抱不动你了怎么办”,他立即轻轻一跳站了起来,毫不犹豫地说:“到时候我背你呀!”我顿时乐不可支。

虽说儿子早已高过我了,但在我心里他仍然是个不懂事的孩子。猛然发现他长大了是他十六岁的那个夏天,他刚刚结束了非常纯洁又有点儿莫名其妙的初恋。向我叙述这段日子时他哭了,并向我承诺今后不管遇到什幺事,他都不会瞒着我。几年后,他在一篇文章中提及这段往事,说他后悔当初没扑在我的怀里掉眼泪,“因为能在母亲的怀里哭是幸福的”。

如今,成了大学生的儿子出落得一表人才。那张国字脸上大眼浓眉高鼻粱,外加一圈络腮胡,颇有几分异国风情、帅哥模样。周末回到家里,他倒是蛮勤快的,自己的小房间衣被满床书报散漫,清理鸟笼和饭后洗碗却是必做的功课。如果有空,他还乐呵呵陪我去买买菜逛逛街,只是出行前的准备工作比较繁杂。过去出门前看见我拿起化妆品就嘻皮笑脸地恭维我:“妈,你不化妆比化了还好看。”那目的无非是让我少啰嗦快启程。现在倒好,我全就绪了他还在洗手间磨磨蹭蹭不出来,于是一声吼:“你在干什么呀?”他故意不紧不慢地回答:“别急,我正在装修。”

“装修”过的儿子果然精神气十足,我俩手挽手走在大街上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半路上遇见一个模样酷似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的熟人,喋喋不休地向我们讲述她那个宝贝神童,那神情分明是宣告:她就是培养全球跨世纪超级人才的英雄母亲。儿子从头至尾不吱一声,洗耳恭听。待“奥尔布赖特”同志告辞后,他才附在我耳边道:“妈,我会让中国人民满意的。”

最让我动情的是上次来自故乡的湖南卫视台记者采访我时,让儿子讲讲我这个当娘的。他几乎不费思索就从从容容开了口:“想用一两句话说清楚我的妈妈似乎不容易。其实我最想说的只有一句话,下辈子我还愿当她的儿子。”当时我在旁边心里直叫好:“吾儿,就这么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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