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千古疑案:当皇帝成为一项职业
当皇帝成为一项制度固定于封建社会的顶端时,他就注定了患有三高:高投入、高回报、高风险。而经过柏杨老先生的统计,大概三分之一的皇帝得不到善终。在皇权专制时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上了皇帝,就可以重权在握,俯视臣民;生杀予夺,存乎一心;天下美女,任君品尝,能够拥有天下财富,受到万人膜拜。而且,这项职业不仅是终身制,还可以世代相传,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于是就有了刘邦的“大丈夫可取而代之”,项羽的“大丈夫生当如此”的艳羡,成为世间多少男男女女热衷的热门职业,尤其是野心勃勃的政治家。
但是,正因为皇权其本身固有的性质与特点,注定了凡是为了争夺皇权所要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昂贵的。竞争的代价并不是丢掉这份工作从头再来,而是轻则一文不值,终身潦倒;重则砍头抄家,诛灭九族。纵然如此,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冒此一险。为了皇权,有的人或殚精竭虑于金殿之内,或奔走亡命于草莽之间,或喋血斗智于宫门,或浴血拼杀于疆场。乱起边陲、祸起萧墙均时有发生。上至皇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外到异族蛮荒,内到妃嫔宦官,无论男女,不管老幼,都纷纷粉墨登场,不断上演着无数个“悲剧”和“喜剧”。
在这场悲喜剧中,集中了人性的丑恶与无耻,充斥着世间的阴谋与血腥。即使是生性善良、纯洁无瑕的人,一旦为了这个职业,都会丧失掉纲常伦理,暴露出人性本能,天使也会蜕变为魔鬼。在每一次皇权更迭过程中,几乎都伴随着明争暗斗、你死我活,如群雄逐鹿,诸侯争霸,弑父篡位,骨肉相残等。触目惊心的残酷杀戮,诠释着职业的内涵,惊世骇俗的阴谋与政变成为职业的属性。这是一场没有“游戏规则”的游戏,无所谓正义与否,无所谓是非曲折,“成者王侯败者寇”是唯一的结果。而这项职业最离奇之处,就是明知悲剧会重演,可只要有一线希望,人们还是疯狂地扑向这一个炙手可热的宝座。
纵观中国历史,自秦以来,在帝位的争夺上,时常发生兄弟相残,父子反目的事情,几乎每一姓王朝都出现了较大血腥事件。小的不说,只说大朝:秦朝胡亥杀掉了哥哥扶苏;汉朝先后出现了吕后称制、王莽改制、七国之乱;隋朝和秦朝相仿,由文帝的小儿子杨广阴谋获取太子之位,据说而后杀了父兄成为炀帝;唐朝更不用说,秦王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了兄弟二人,又逼父亲李渊退位,这才当上了皇帝;宋朝说是太宗杀了太祖的,宋高宗是宁可下狠心杀了岳飞也不愿意把被囚禁的父、兄从女真人手中夺回来;元朝更是动辄内部打起来;明朝的世祖朱棣,是从侄子建文帝手中夺得帝位的,发生了四年的靖难之役,稍后还有明英宗的夺门之变。
清朝也不例外。与汉族统治者不同,清朝的皇位继承,并没有采取嫡长子继承制。努尔哈赤确定了八大和硕贝勒的选举制;皇太极猝死,他的遗位继承,也是遵循此例;到顺治死时,则采用了遗诏的办法,开了皇帝说了算的先例,康熙继承了这项特权,采取了册立皇太子制。按理说这项制度倒也公允,一来避免了皇帝死后引起皇位争夺的血腥斗争,二来还可以提前培训接班人。
但麻烦的是,康熙作为千古第一帝,他竟有三十五个儿子,排上序的还有二十四人,成年且受册封的也有二十人。这二十个皇子中,年龄较长者又有十二人。因为当时皇子没有兵权,也就无所谓实力大小的问题。也就等于说,他们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谁都有资格获得皇位。虽然看起来康熙是立了皇太子,但太子毕竟与皇帝不同,他还只是预备皇帝,而且还不是终身制,哪天皇帝看你不顺眼,就可能扒拉你下来。果不其然,皇太子两立两废,搞得大家跟着心里七上八下。这样以来,皇位争夺战怎能不格外激烈?据不完全统计,参加皇位之争的,前后有皇太子集团、皇八子集团与皇四子集团(其实还有个皇十四子集团),这三个集团各自为战,各立山头,互相攻讦,拼命轧压,搞得乌烟瘴气,连康熙都深恶痛绝。
无奈之下,康熙选择了雍正的儿子,即未来的乾隆皇帝弘历,作为重点培养的新一代革命接班人。这样一来,传位于雍正的圣意昭然若揭。但为什么雍正登上皇位后,有如此多的怀疑其“不正”呢?这就是皇帝之位的另两个高:高关注率与高演绎性。四平八稳的正常继位,尚且有不胫而走的小道消息;党争如此激烈的皇家事件,怎能不让人倍加照顾,多方猜测?而偏偏雍正皇帝继位后,一心只抓经济建设,忽略了精神文明建设,对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欲盖弥彰地抛出了一本《大义觉迷录》,对民间腐儒提出的“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好谀”、“任佞”等十项大罪,进行自辩,颁行天下,自己给自己编故事玩。而当时精神极度空疏的士人才子们,还能放过这个享受精神大餐的机会吗?当然更会添油加醋,看皇家的笑话了。
结合雍正案例,我们来看一下这些所谓的皇家内幕,了解一下在皇位争夺战上惯用的伎俩。
谋杀原皇帝。这类手法比较粗糙,当然也最为有效。有明着杀的,杰出的代表是朱棣,打着“清君侧”的幌子,直接把自己的侄子赶下了台;有偷着杀的,像唐朝的几个皇帝,就是被暗暗毒死的;也有不知所终的,典型的像赵匡义的斧光烛影。关于康熙的死亡原因,也有很多的说法。这也难怪,在当时没有发达的医学技术的前提下,每个皇帝的死法,都是一笔糊涂账。尤其是突然死亡,更被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史书记载,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月二十一日,六十九岁的康熙兴致勃勃去南苑打猎。十一月七日突感身体不适,十三日晚便死去。这么快速的死亡,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于是就传说是康熙病重的时候,雍正给他父亲敬了一碗人参汤,把他父亲给毒死了。可别忘了,康熙不同于其他的皇帝,他是懂医术的,平常就很少吃人参,另外敬一碗有毒的人参汤,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敬得上的,何况还有人试药。所以说雍正是用人参汤把他父亲毒死的,这种说法靠不住。当然,也有的专家根据官方史书,尤其是根据雍正删改的《圣祖实录》,认为康熙属于病死。康熙自四十七年冬开始,疾病缠身,衰老体弱,心悸几危,右手失灵,头晕、腿肿,“稍早起,手颤头摇,观瞻不雅”,“心跳之时,容颜顿改”,可能患了老年心脏和血液循环方面的疾病,死得比较突然。这种打着科学帽子的说法,让人虽然勉强信服,但身临其境的意大利人马国贤曾记载:“驾崩之夕,号呼之声,不安之状,即无鸩毒之事,亦必突然大变,可断言也。”皇上驾崩的夜间,园内有呼号之声,不安之状。这就是说,即使没有投毒之类事,但肯定也发生了“突然大变”。至于是因为皇帝去世而号哭,还是另有隐情,恐怕难以知晓。
诛杀兄弟与功臣。这类事件在斗争中很平常,因为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皇帝就像一款宝玉,“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最典型的莫过于唐太宗李世民,射杀哥哥、兄弟,逼迫父亲退位。雍正也对兄弟们下过毒手,不过他不是为了争皇位,而是为了保皇位,这就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可以说是骨肉相残,后者则为政治斗争。
康熙驾崩的时候,年满二十岁的皇子共有十五人,即雍正的大哥允(允实为胤,后均同)禔、二哥允礽、三哥允祉、五弟允祺、七弟允佑、八弟允禩、九弟允禟、十弟允俄、十二弟允祹、十三弟允祥、十四弟允禵、十五弟允禑、十六弟允禄和十七弟允礼,再加上他老四胤禛。雍正继位后,对他们挨个审查,按照对皇位的危害程度,加以不同的待遇,其中老大、老二、老三、老五、老七、老八、老九、老十全部被杀害,老十二被降职,老十四、老十五被软禁,很是残忍。
至于诛杀功臣,这方面开国皇帝做得比较多。最狠的是朱元璋,火烧庆功楼,胡蓝党案,一次就上万人。雍正只不过杀了两个,一个是年羹尧,这个人功高震主,又有些居功自傲,杀他不一定是因为皇位,更多的是因为他跋扈;另一个是隆科多,也是结党营私,居功自傲,对皇帝敢自称舅舅。因此,他们两个人的死不是杀人灭口,而是新一轮皇权斗争的牺牲品。
当然,在争夺皇位的斗争中,如果说雍正一点心眼没用,也不是事实,起码他还是采取了一些措施的。一方面,他按照心腹戴铎提出的策略,对皇父嘘寒问暖,端屎端尿,膝下尽欢,并适当展露才华,赢得康熙的欢心。对兄弟友爱至诚,大度包容,和睦相待。对事对人都尽量平和忍让,能和则和,能结则结,能忍则忍,能容则容。雍正帝基本上是按照上述策略,一步一步地绕过皇位争夺中的险滩暗礁,向着皇帝的宝座曲折航进的。
除此之外,雍正还有高明之处,他成功地打出了两张王牌。一张是“出家”作秀。当诸皇子拉帮结伙、明争暗斗之时,雍正则冷眼旁观,延纳僧徒,学习佛法,向人们表示自己是“天下第一闲人”。当然,他不是为遁世出家而为佛,恰恰是把居家修道作为障眼法。他十分仰慕被康熙封为“灌顶普善广慈大国师”的章嘉胡土无图,称章嘉活佛“梵行精纯,圆通无碍”,并将其延为雍亲王(胤禛封号)府中的座上宾。胤禛将章嘉喇嘛作为自己的证道恩师,自有其妙算。章嘉活佛可谓一个地道的御用喇嘛,康熙利用他在青海、内蒙古一带的宗教地位和名望,封其为国师,任他为“多伦喇嘛庙总管喇嘛事务之札萨克喇嘛”,以分西藏达赖喇嘛之权,专管内蒙古宗教事务,并留其常住京师。作为父皇身边的红人,胤禛自然不放过与他攀缘的机会,真可谓一举两得。当昔日的“圆明居士”摇身一变,成为坐在金銮殿上的雍正皇帝时,就不再专心佛事了,“十年未谈禅宗”。
另一张王牌就是儿子弘历。史书记载,十二岁那年,乾隆就离开了雍和宫,搬入紫禁城内居住,与康熙生活在一起。在康熙诸皇孙中,无人能受到如此宠幸,乾隆的命运也从此迥异他人。这一切,都是雍正精心安排的。他深刻认识到,在争夺久已空置的皇储宝座的斗争中,儿子是一个有利的因素。他存世的儿子弘昼,长乾隆七岁,当时虽已是青年,但“年少放纵,行事不谨”,使他很失望。只有聪明伶俐的弘历(乾隆),聪明活泼,俊俏可爱,最使他满意。于是,他利用康熙因皇储空虚而苦恼和老年人爱孙的心理,把乾隆做为一张王牌,打了出去,极力使乾隆赢得其祖的欢心,以加强争夺皇位继承权的实力。果然,康熙对乾隆非同一般的待遇,使得雍正登上皇位的胜算又增加了许多。
至于雍正其他的历史遗留问题,则是国人臧否前朝人物的通病。评价某个人好,就好得天花乱坠,完人一样;评价某个人坏,则罪大恶极,无一是处。这一切无非都是皇帝宝座惹的祸,原本平常的事也会不寻常,原本简单的故事也会很神秘。
(第二节)高薪养廉:当腐败成为一种通病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是两千七百年前,振兴齐国,成就霸业的一代奇才管仲的至理名言。在管仲看来,廉耻是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然而,事实上,廉洁作为一种追求的境界养成,却远非那么容易。作为廉洁的对立面,腐败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困扰着各朝各代政权的一大顽症。古往今来,中国历代官僚的生活基本上就是贪污腐化。一部二十四史,简直就是一部贪污史。而王朝的兴衰更迭,莫不与此有关,无不陷入腐败周期的轮回之中。从王朝初期狠抓反腐败斗争,到王朝中叶反腐败制度渐渐松驰,再到王朝后期便腐败盛行导致王朝灭亡,然后新王朝又从头开始新一轮的循环。
中国的历朝历代,对此也提出了种种的解决方案与措施。其中,就有针对国家各级公务员待遇问题的高薪养廉制度。养廉,通常是指以提高薪金和津贴标准等方法,以保证官员廉洁从政的物质生活条件。
论历代工资水平最高的,莫过于宋朝。宋朝的工资,不仅有禄粟(米面)、职钱(现钱)、帛料(衣服),地方官还有职田(土地),就差直接给房子了。此外,国家还出钱拨给官吏随身仆役一名。同时还盛行一专多能,一人多职。也就是一个人可以兼任数个官职,自然也就多拿几份工资。据说,“青天大老爷”包拯,他工资条上的数目就不少。这种办法,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条件下,有助于减缓贪贿现象。但宋朝并没有因为官吏享有厚禄而消除贪污,清廉之吏仍然不足。
论工资最低的,则莫过于北魏。北魏刚成立的时候,官员都是义务工和志愿者,没有工资,结果贪官一个接一个。也是,要不吃什么呀?等到孝文帝颁行俸禄制和惩贪律之后,贪官才大为减少。其次是明初,百官俸禄都给米不给钱,而且是相当的少。以洪武二十五年为例,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依次递减十三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到五石而止。在实际支付时,并不是直接给米,而是折成钱钞、苏木、胡椒或布。折来折去,每十石米也就值个一二两银子。另有资料表明,一个普通文官,每月只有三袋米,少的只有一袋。到成祖以后,米、钱才都给,但也少得可怜。以正七品官为例,每月俸米仅七担五斗,折银不到二两。这对于一个官员来说,养家糊口尚且困难。也才使得小官舞弊以救贫,大官贪污以致富。至明中叶以后,贪污受贿更成了习以为常的吏风。
清代沿袭明制,官俸也很低。正一品官年俸薪白银一百八十两,七品知县一年才四十五两。这点工资,自然无法满足官员们的日常开支和办公所用。而且朝廷还不断要求官员们“捐俸”、“减俸”,以满足军事行动带来的国家开支,使得官员的正常收入与生活益显窘迫,随之而来的是种种变相贪污的“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