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逸说初二是我的生日,歪着脑袋质问他为什么不带礼物来看我。原本是想逗逗他,看看他的反应,结果被他拉去逛街买东西。
“丫头,我们去珠百逛逛。”李逸提议。
“不去。”我摇头。
“为什么。”
“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
“看到喜欢的我会说。”
大街上人好多,我的余光看见李逸的手臂有要朝我肩上搭过来的趋势,于是不着痕迹往旁边挪了挪,拉开距离。过马路的时候,他再把手伸过来,我没能躲掉,索性就反客为主拽着他的衣袖子拖着他往前跑。等过完马路,立即松开他的衣服往人堆里一扎,回头朝他笑得像个小孩子。
路过一家蛋糕坊,我停下来,推门进去。
“呶,奶酪。我要吃那个。”我指了指橱柜里那个被装在漂亮玻璃杯里的乳白色奶酪。
“要吃几个?”李逸问。
“一个就好了。”杯子前面价格牌标着数字“¥9。00”,挺贵的。
现在的钱真是便宜,一小杯奶酪就能买到九块钱。我一边吃,一边在心里感慨,小小的勺子没掏几下就见底了。
“啧啧,真是好吃。”我意犹未尽道。
“要不要再去买几杯?”李逸见我馋嘴,转身往回走。
“喂,不要啦。吃太多凉的会拉肚子的,我拉肚子还没好。”我站在原地冲他大声喊。
李逸半信半疑看了我一眼,我又赶紧道,“是真的啦,回来到现在一直拉肚子就没好过。”
他这才信了我,跟上来之后第一句话就是,“唉,你太不会照顾自己了,干脆别回深圳了,我一点都不放心你……”
“没事,拉肚子有助于减肥。”我打断他。
“就你这副小身板还敢减肥……”一说到我的身体状况,李逸就会变得异常唠叨。絮絮叨叨的,像个老妈子,话面太违和,我抬起脚便窜进人群里。
一路上就这样走走停停,看到新奇的东西凑过去看两眼,不等李逸问我喜欢不喜欢又溜到下一家店里东张西望。除了对那杯奶酪表现的比较热衷外,其他东西我都一概地走马观花。
也不是故意要这样,只是和一个男人一起逛街总觉得有些别扭。不自在,不想花他的钱,更不想接受他花钱买下来的东西。
都说女人要懂得怎么用男人的钱。可李逸并不是我的男人,我没有花他钱的足够理由。即便他喜欢我,这也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和借口。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有义务一定要为谁花钱。如果给不起对方想要的东西,就尽量不要去花他的钱。
很多时候,你以为你还得起也还了,在对方眼里,只要不是他想要的,你的偿还,在他看来都是过河拆桥,是忘恩负义,是利用,是虚伪和骗子。
也还有一些人,他不管对方要不要喜欢不喜欢,就自顾自地给。他觉得自己给予了付出了,便要求对方像他所给的那般回报给他,给他想要的东西。一旦得不到,一旦不如他意,就会立马变成另外一副嘴脸,起先有多好,之后就有多闹多离谱。
所以,我很不喜欢用男人的钱,特别是在这个男人还不是我什么人的时候。
我怕自己还不起。哪怕事后照原价的十倍或者更多去还他,只要不是他心中所想,都是徒劳。他始终认为你欠他,一辈子的欠他。
我知道,李逸他不是这样的人,但我也确实没有花男人钱的习惯和经验。就算是和宋斯年在一起的那四年,我也极少花他的钱,因为舍不得,所以不舍得花。
那个时候,我天真地以为会和宋斯年结婚生子生活一辈子,我以为他的钱也会是我的钱。直到后来,他娶了别人,和别人生了孩子,那些我舍不得花的钱最终也被别人花掉了。
这几年里,我学会了独立,学会了自力更生,却仍然学不会如何心安理得去花一个男人的钱。我总是小心翼翼,或不漏痕迹地避开。
只是因为,给不了他们任何想要的。
我一直在等,等待那个可以让我安心让我觉得理所当然花他钱的男人。即便仍然会有舍不得的小情结,但至少也不会那么强烈地拒绝。
李逸,他还不是那个人。
狐狸公子,少年十九。
星座书上说,水瓶座的人很博爱,却也最长情。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只是他们这类人,很难很难去喜欢上一个人。
于我而言,喜欢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记住一个人,却可以很长久。有些人,他对你再好,你再感动,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喜欢并不是讨厌,只是喜欢不上,再怎么努力也喜欢不上。
偏偏感情就是这么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它勉强不来。
李逸似乎也知道我的这些心思,他从来不会把我追得很紧,却一直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在坚持,坚持对我好。
上高铁之前的晚餐,李逸带着我和童清一起去吃的鱼。由于时间并不是太充裕,便在童清工作的附近找了家餐馆。
李逸让我点菜,我只嚷了声鱼就把菜单甩给他。他看了很久,点了一道鱼之后就把其他选择的权利丢给了童清。
等童清好不容易点好了其他的菜,李逸突然对着我说,“我下去楼下抽根烟再上来。”
我不解,问他:“这里又不是不能抽烟,干吗非要去楼下。”
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你闻不得烟味,我很快就上来。”说完,起身就往楼下去了。留下我和童清坐在那里面面相觑。
“你是不是太凶了,他居然这么怕你。”童清打趣道。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没喊他下去。”我无奈朝他翻了个白眼,“说不定,他是下去取钱呢。”
“我看他对你也挺好的,别太折腾人家啊。”童清不怕死的继续道。
“你有完没完,我和他只是朋友,仅此而已。”我打断他,从包里掏出手机,作繁忙状。
我有一个说不上好坏的习惯,就是在百无聊赖或等人或心不在焉的时候喜欢玩手机。其实这手机一点可玩性都没有,它非智能机,又不能装游戏,更不能上QQ和看网页。所以要靠这只只具备手机原始功能的古董货帮我打发这些无聊的时光,实在不是一件怎么美妙的事情。
其实早在五年以前,我就开始培养这种无趣的习惯。翻手机通讯录,不停地,从第一个翻到最后一个,再从最后一个翻到最前一个,如此反复,循环,任时光在指缝间一点一点消逝不见。
那些年,我等宋斯年。
他吃饭的时候,他开车的时候,他工作的时候,以及各种有陌生人在场和环境陌生令我害怕无措的时候,我都会将手机从包里掏出来,认真又认真地“玩着”。
他的友人见状,便笑他,“你看你女朋友玩手机玩得真起劲,像个小孩一样。”
这时候,我就抬起头来,懵懵的与宋斯年对视一眼,朝他傻傻地笑。而后,他会将大掌覆上我的头发,眼睛里盛满宠溺,笑着喊我傻瓜。
这个温柔叫我傻瓜的男人并没有将他的温柔持续多久。还不到一年时间,他便不那么宠爱我了。随着日升月落,随着斗转星移,慢慢地,慢慢地,时光将他变成了一个对我很冷漠很冷漠的人。就这样,我等待他的时间和局促不安的时候也越来越多,于是,掏手机的次数和玩手机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渐渐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哪怕就这样反复地无趣地翻着手机通讯录,也好过无言相对的尴尬,也好过,干坐着等待的辛苦和无聊。如果什么都不能做,如果什么都不想说,如果做什么说什么都不那么合适,那就玩手机吧,最起码,手机是不会太为难自己的。
这是我“玩手机”这个不好也不坏的习惯的来历说明,是定义也是解释,它可能不适应于大多数人,但却是我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