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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摩登(2)

桑子红在这里是一款胭脂,张爱玲写道:“薇龙这才看见她的脸,毕竟上了几岁年纪,白腻中略透青苍,嘴唇上一抹紫黑色的胭脂,是这一季巴黎新拟的桑子红。”明明是紫黑色,却非得要用桑子红,还点明是“这一季巴黎新拟的桑子红”,这桑子红胭脂一下子就妖娆了起来,有烈焰红唇冰火缠绵之魅。张爱玲如不写作,一定是个出色的画家,她的布色多么美妙——桑子红,乡村篱下池畔桑葚熟透了的那种红,她从来都是把感情渗透在这些曼妙色彩里,这一树红胭脂似的桑葚应该是能吃的,微微的酸,淡淡的甜,牙没有酸倒,唇倒是全染红了——胭脂本来就是能吃的,贾宝玉就有这个癖好,专爱吃女孩子的胭脂,袭人有时候就吓唬他:再偷嘴我要向老祖宗打小报告了——不知贾宝玉会不会就此罢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吃胭脂应该比接吻更具美感,或者说更性感,女孩子闭目含羞地让男子把她嘴唇上的口红和脸上的胭脂舔个一干二净,这样的“偷嘴”是一个温柔蚀骨的行动。胡兰成应该深谙其道,他就是贾宝玉一类拈花惹草的花心男子,在女人堆里连续劈腿,在花蕊丛中不断滚爬,张爱玲的桑子红胭脂,想必他最为熟悉。

胭脂从来都是风情之物,李碧华的《胭脂扣》、董小宛的胭脂泪、张丽华的胭脂井,甚至《红楼梦》中的胭脂米,全都源自于风月。一脉秦淮河,就这样让胭脂水染得艳红如血。张爱玲也说过类似的话:西湖的水是妓女的洗脸水——妓女的洗脸水应该浮着一层厚厚的胭脂。据说杨贵妃因为涂抹了太多的胭脂,连汗水都染成了红色。古文中也有类似的吟咏,说一个年轻的宫女,在她盥洗完毕之后,洗脸盆中犹如氽了一层红色泥浆。记录者在这里可能有些夸张,女人抹胭脂毕竟不是工匠粉墙壁。张爱玲喜欢写胭脂,曾经将一篇小说《金锁记》扩展开,写成英文小说《北地胭脂》,后来又将英文版的《北地胭脂》翻译成中文的《怨女》,翻来覆去就为了这一抹“胭脂”,可见胭脂于她来说是好东西。她自己曾这样说:“有人虽遇见怎样的好东西亦是滴水不入,有人却像丝棉蘸着了胭脂,即刻渗开得一塌糊涂。”我现在对老上海之所以刻骨铭心,多半受到张爱玲或张恨水的影响,花样的旗袍、爵士的节奏、黑白的默片、鸦片的淡烟……自然少不掉美女月份牌和桑子红胭脂。

据说胭脂是采用红蓝花汁凝结而成,最早出自燕国,又名燕支。又说产自匈奴地区的焉支山,被张骞带回,称焉支。张爱玲笔下的桑子红出自巴黎,是巴黎新季的流行色。曾经的上海是与巴黎同步的时尚之都,不知从哪一天开始,那个抹着口红风韵犹存、如同美妇人般的老上海,慢慢变了,褪净了浓妆艳抹的胭脂与花粉——变得让人不敢相认。

有网眼的黑色丝袜

张爱玲狂迷口红与蔻丹,也迷恋高跟鞋与丝袜,她在文中写道:“自小就渴望长大,抹上鲜红鲜红的口红,穿上有网眼的黑色丝袜”——黑色丝袜,还是有网眼的,在这里,张爱玲的渴慕是超前的,也是性感的。

张爱玲和胡兰成在一起时,旗袍下必定穿丝袜。有一次忽然低头细看小腿,脸上满是懊恼,原来玻璃丝袜破了。胡兰成这样问她:“玻璃丝袜一双多少钱?”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男子追问这些有挑逗、暗示的成分。但张爱玲想到的只是亲密,她老老实实回答:“这不干你的事,您不用赔我。”丝袜是如何破了呢?张爱玲并不提及,她从来都在小衣饰上看到时代的宏大气象——高跟鞋的出现必定要带动玻璃丝袜,它们是连在一起的。当时上海最大的百货公司永安公司甚至有一个丝袜部,专售丝袜。在漫长的农耕时代,女人的身体与心灵都被层层叠叠包粽子一样包裹了起来,这一包就是五千年,把男人憋透了,也把女人憋坏了。所以两条穿丝袜的美腿出现,简直像两个闪电霹雳,丝袜遮掩,美腿出击,女人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姿态出现在公众视野。老上海时代是一个摩登的时代,也是一个空前开放的时代,丝袜在这里是美感或者是性感的铠甲,它淘态了老式长裤,与高开衩的旗袍或超短裙通力合作,一时所向披靡无坚不摧。据说发明丝袜的是美国杜邦公司化学师卡罗瑟斯,他发明了一种合成橡胶,此胶切割成圆制成轮胎,让美军征服了隆美尔;此胶拉扯成丝制成丝袜,也让女人征服了雄性部落。

腿的性感虽不及胸部和臀部来得直接,但对男人而言,女人一览无余地袒露胸部和臀部毫无美感可言。好色也有品,透明丝袜穿在腿上虽说聊胜于无,但她的性感就在若有若无之间,它与弯曲的美腿构成浑然一体的美妙,可以勾魂摄魄。张爱玲晚年有很多丝袜,不过不是黑色有网眼的,而是一律偏紫。她在小说《色戒》里写王佳芝,就多次用上丝袜这个细节,包括最后的行刺——那一刻她终于用色相将老易诱骗到珠宝店,准备实施暗杀。在咖啡店门口等待见面时,她内心焦虑不安,失败的预感“像丝袜上的一道裂痕,阴凉的在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这其实是张爱玲对丝袜扯破的恐怖感觉,她将它移植到爱国女生王佳芝身上,这种感觉用丝袜自尽的三毛肯定也有。据说在《色戒》电影里,汤唯穿的丝袜就是老上海女性最喜爱的山型背线丝袜,当时全从外国进口。

据说李敖痛恨透明丝袜,十分怀念昔日吊袜带的长筒袜。看来花心的李敖同时也是个唯美主义者,因为透明丝袜其实是皇帝的新装,有等于无,利于男人先下手为强。而吊袜带的长筒袜主动权却在女人手里,男子再粗暴也难有突袭的机会——因为如果女人不配合,这袜子你就是拽也拽不下来。

十岁穿的高跟鞋

女作家亦舒说:女人的堕落从高跟鞋开始。也有人说此话是张爱玲说的,遍查张爱玲的书找不到出处。不过,张爱玲狂迷高跟鞋是没错的,她那句梳爱司头、穿高跟鞋的经典语录广为人知。

张爱玲小说中的美女都是穿高跟鞋的,不能设想的是,如果离开了花瓣似的口红、滴滴答答一路响过来的高跟鞋、宛如玫瑰绽放在夜空下的旗袍装,老上海还有什么风情?张爱玲还有什么味道?张爱玲说:“无论如何平庸的女人,穿上高跟鞋都会摇曳生姿的。”她深谙女人着装秘诀,一生的最爱离不了旗袍与高跟鞋。中国女人从前都是要缠足,三寸金莲步步生花,那才是美的象征。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老上海花开荼蘼,高跟鞋与西式生活一同涌入,那种从没见过的、鞋跟像酒杯的鞋令新女性们趋之若鹜——鞋的款式风格各个不同,有鞋面裹在脚背上、只在脚趾上露一个洞的船口鞋;有花色拼皮的高跟鞋,这种鞋最适合跳当时流行的快爵士Swing舞;还有浅口细跟的,鞋面上缀有蝴蝶结的;甚至有3寸以上的酒杯跟,让太太小姐交际花们连连惊呼。那个时代的中国也并非歌舞升平,军阀混战政体飘摇,时局的急剧动荡,西方思想的大量传播,导致中国的文化艺术在各个领域出现反传统的嬗变。身处其中的张爱玲也不例外,豪门出身和女性视觉让她热爱繁花似锦般的新生活与新时尚,并将此当成一种叛逆——所以她小小年纪便叫喊着十岁要穿高跟鞋。

张爱玲身材瘦高,应该不适合穿高跟鞋,可是因为实在太爱,她偏偏要穿。她穿着高跟鞋与胡兰成走在一起,总显得比他还高,以至于胡兰成颇为诧异地说:你的身材这样高,这怎么可以?据说《色戒》有她自己的影子,起码部分是这样,易先生身上处处就有胡兰成的影子,一是汉奸身份,二是她写王佳芝穿着高跟鞋比易先生高半个头,这也和张爱玲与胡兰成的实际情况相符。我多次去过胡兰成居住的美丽园,那片水泥甬道曾经被张爱玲的高跟鞋一路轻敲。齐豫在歌中唱道:九月的高跟鞋,独自走在巴黎寂寞的小台阶——歌声里飘过的,是阮玲玉或张爱玲、张曼玉或林青霞比烟花还要寂寞的表情。爱美的女人总会喜爱高跟鞋,不管是出于自恋还是暗恋,她会拥有一双齐豫唱的那种“九月的高跟鞋”,穿上它,袅袅婷婷地走向爱情故乡。高跟鞋是女孩子恋爱时的小小道具,是她们的花招和伎俩。当真正的爱情降临时,当女孩变成女人时,她更喜欢脱下高跟鞋,只穿最舒服最养脚的平底布鞋,和他手牵着手,一起到老。

高跟鞋其实有深艳之感,它是美的,但并不实用,也不舒服,但女人仍要穿它。有着名女人说过这样的狠话:站在高跟鞋上,我可以看到全世界——这话有点自说自话,站在高跟鞋上又能看到多远的世界?顶多也就是男女之间的那片小天地吧?

小号的丹琪唇膏

张爱玲在很小的时候,画了一幅漫画投给英文报纸《大美晚报》,报社后来寄给她五元钱,母亲劝她留下来作纪念,毕竟是平生第一笔稿费。张爱玲不同意,她一向喜欢花钱,拿着五元钱出门,欢天喜地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

口红与金手镯、旗袍与高跟鞋,永远是珠联璧合的姊妹花,要张爱玲远离她们,就等于让她死,仿佛她活着不靠粮食与空气,就靠旗袍和口红养着——可能黄逸梵与女儿分离太久,并不了解她。张爱玲自称是财迷,爱钱爱到发疯,花钱花得也爽气,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就是一个十足的购物狂——自己平生挣的第一笔钱一到手,谁的劝说也不听,立马跑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必定是期盼了许久,要说纪念,小号的丹琪唇膏才是最好的纪念。她是怪异的,喜欢别人难以理解的一切:牛奶的泡沫、丹琪的唇膏、玛瑙的纽扣、咿咿呀呀的胡琴、晕着岁月印痕的朵云轩信笺……女人的柔软与性感,老宅的霉绿与阴凉,共同营造了张爱玲小说里那种氤氲缱绻又危机四伏的末世气息,她们就在末世寻欢作乐,用一点点的情色粉饰世道虚饰人情——是情色,而不是色情。

生为女人,如果一生中只能拥有一件化妆品,女人会选择哪一种?杰西卡·波林斯顿在《口红》里说,“95%的女性选择一支口红”。这95%的女性应该包括张爱玲,她的小号丹琪唇膏就是口红的一种,旋出一点蓓蕾,仿佛旋出的是心尖儿。所以在小说中她才不厌其烦地写到口红,口红成了张爱玲的印记。李安是懂得她的,在《色戒》里我们看到这样一个镜头:“王佳芝坐在餐桌后面,咖啡杯沿上的口红印有些刺目。阳光明媚的上午,凡俗的男女,被一面看不见的玻璃隔在身外,那抹红色像嘴唇一样充满女性的意味,充满期待和挑逗。”——这是盖在张爱玲小说中的李安戳记,口红在这里是一桩谋划里的一部分——为了引诱某个男人,一个女人借此伪装自己,她就这样进入了一桩谋划。摆在王佳芝面前的有两条路:男人的道路通向毒药,女人的道路通向口红。女性的服饰、香水、口红,这些被男性事业剥夺的东西,又暂时返还给她,以完成男性交付的使命。口红与毒药之间,是小爱与大爱的分野:置身男性的话语世界,口红是如此娇弱无力,其诱惑又是如此致命。但口红式的美艳,即使很低很低,在尘埃里开出花来,也终不能保证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王佳芝如此,张爱玲又何尝不是这样?

口红一向是阴性的词,楚辞曰:“粉白黛黑,唇施芳泽”——芳泽便是口红或唇膏。唐岑参也写过“朱唇一点桃花殷”,类似于文人骚客喜用的词牌《点绛唇》。李碧华有篇文章《三月口红》,何为三月口红?指的是草莓与樱桃,杨柳细腰人面桃花,当然少不了口红。可是在王佳芝那里,口红完全剥离女人与爱情的属性,它变成了一枚子弹,或一种毒药——

指甲上的银色蔻丹

蔻丹与口红一个粉红,一个艳红,如同一对姊妹花。李渔说,女人美不美关键在媚态——这个媚态的媚不论是妩媚还是妖媚,十指蔻丹一瓣红唇总是不能缺少。有时候就觉得做女人真是麻烦,从头到脚都有功课要做,连嘴唇与指甲亦不能幸免。

张爱玲爱丹琪唇膏,也爱银色蔻丹,都有一个“丹”字,那是女人心头的一颗朱砂痣,一抹鹤顶红——张爱玲说“尘埃里开出花来”,若尘埃里真的能开出花来,想必那花就是蔻丹吧?它的另一个名字叫凤仙,村里姑娘就叫它指甲花,本来就是用来染指甲的。初夏某个暮色四合的傍晚,蝉声渐稀,女孩子采摘院子里红的粉的凤仙花,把花和叶放在碗中捣碎,加少量明矾,用花叶包扎在指甲上,经过一夜才能解下;每过门槛,要高举十个手指,据说这样会使指甲染得更加鲜艳好看——一夜月光如纱之后,在那个遍地露水的清晨,解开指尖的叶子,一声尖叫,缓缓张开两手红红的十只指甲,宛若绽开两朵花。《金瓶梅》82回西门庆死后,有一日春梅问金莲:“娘不,今日是头伏,你不要些凤仙花染指甲?”兰陵笑笑生只说凤仙染指甲,可没说具体怎么弄。兰陵笑笑生在这里写到凤仙花似是别有用意,春梅也好,金莲也罢,再色情再算计,也还是脱不掉小女儿本色,似乎爱采凤仙爱染蔻丹的女人根本上就坏不到哪里去。最坏的是那些让蔻丹迷了眼蒙了心的男人,尽管最终死在女人肚皮上,也与女人无关,送他上西天的是他自己的贪欲。

蔻丹其实是英译名,这个名字最妙,妙在“蔻”字保留着一个草字头,很美的草字头,扑鼻而来的是植物芬芳;后面那个“丹”字则告诉我们最原始的审美颜色,尤其是在中国。指甲涂蔻丹自古就有,古埃及人就用臆羚毛皮摩擦使指甲发亮,并涂以散沫花汁使其呈现出迷人的艳红,《埃及艳后》中皇后迷人的蔻丹玉指倾倒过多少男人?都是散沫花染的。散沫花是什么花?就是民间檐下篱旁的凤仙花。别看它有股村气,可最时髦的女人也无法拒绝这份蔻丹红,甚至可以这样说,爱蔻丹的女人,才是不折不扣的女人——《红楼梦》中黛玉葬花,指尖殷红,落花满地,正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宝黛的爱恰似这一抹蔻丹红,凄美,惨淡,却又无可奈何。《胭脂扣》中的妓女如花,还魂阳间寻找十二少,穷困潦倒的十二少早已淡忘了前尘往事。梅艳芳十指蔻丹猩红,捧着胭脂匣对早已人鬼殊途的张国荣恋恋不舍,是假戏,也是真情——女人是鬼,蔻丹如血,到今朝花谢花飞人鬼共亡。

张爱玲热这些年高烧不退,令人匪夷所思,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原因:当下的生活过于粗糙与窳劣,只有在老上海,在张爱玲身上才能寻到一脉安抚身心的古典与精致?

挑拨性的爵士乐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就是“纸上电影”,流畅的对话、通俗的故事、近乎完美的舞台与电影的叙述手法——所以张爱玲的作品与舞台和影视特别有缘分,如果给它们配上音乐,那应该就是张爱玲所说的“挑拨性的爵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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