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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相忘江湖(3)

我一路流泪着从东门回到了学校。不顾任何人诧异的目光。

有人说眼泪的温度有530℃,只是因为外面的世界太冷,流出来的时候才会降到53℃。

流泪过后脸很疼。心,早已麻木了。

其实关于那时候的记忆越来越少了。这个春天我努力地想了很久我们在一起做过的事情。居然发现很多都忘记了。一直以为我们风铃上两的小铃铛。有风的时候就唱歌,无风的时候静静地守着。却不知,如刀的光阴,将昨日的情缘片断,我们渐行渐远。

我多么想和你梦里轻轻的歌唱,天明,转身离去。情深未变却寒盟。相濡于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多么无能为力,多么不堪一击。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只不过幸福不再完整……

没有流泪。有一个吊坠在代替我流泪。那是我们逛街一起买的吊坠。淡蓝。晶莹。剔透。当初我只是喜欢它的颜色。现在喜欢它的形状。如一颗泪水。一滴蓝色的泪水。大海的泪水。

我以为花都开好了

故事发生的年代不短了,重现的场景也日渐模糊,兔子十年的等待才终于可以有了一个结果,而十年等待的日子曾经那么漫长而伤感。

大概因为今年闰五月,给人感觉该暖的时候反而冷下来。这般倒春寒的日子持续了大约三个星期,之后,雨突然就停了,却又起了不小的风。沙尘暴止于头一天晚上,次日一早,大街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黄土,这在美国加州是从未有过的景观。小安倒不像街上人表现得那么厌恶,反而看得很仔细。

十年的时间,这个城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耸的大厦节次鳞比,街路两边桃花盛放。小安从广场街的另一端走了好久,才看见比十年前大了许多倍的人民广场。广场周围人来车往,每个人看起来都那么匆忙,头顶的大太阳明亮而刺目,岩岩候在稀薄的树荫下,树叶间漏下大块的光亮,晃在岩岩的脸上。

老友们都说小安的身材保持的很好,十年如一日,像是夸某人的敬业精神。小安并未把这次十年一见的聚会看得如何重要,本来始终犹豫着,完全是被岩岩强拉硬拽的。所以小安只是随便地穿了一件。要说好身材是不挑衣服的,小安细挑地站在那株紫皮桃树下,双臂交叉在胸前,头冲岩岩微微歪着,眼睛却看向广场的另一边。

那个身影远远的,虽然有些模糊,但他肯定就是兔子。小安把头正过来,太阳镜后的双眼快速地跳了几下,阳光才没那么扎眼。

岩岩说是同学聚会,因为担心小安不肯来,因为她不知道十年后的小安是否能够听进去解释。解释十年前的一件事,十年前的一个误会。

兔子真的没有多少变化,除了一些这个年龄的沧桑感。兔子的视线随着走过身边的美女变换着角度,身体和头保持不动。兔子觉得那美女有些像二十几岁的小安,眼神不由有些迷乱,而这在美女看来就有些复杂了,这个色鬼还是挺帅的,就是沉不住气,于是美女详装恼怒地蔑视了兔子一眼。

放在以前,兔子肯定会把嘴唇撇出一个不屑的弧度,或者干脆朝地上啐一大口,她们的气质与小安实在相差甚远。现在的兔子只当那美女的羞恼是他肺泡里折腾出来的二氧化碳。

兔子当年非常优秀,有着现在少女们毫不吝啬爱意的帅哥的标准形象,名牌大学毕业,和金碗饭,父母都是大学教授,还单独给兔子买了一套独立公寓。兔子的周围自是不乏追求者,但兔子的心思只用在小安身上。

小安不知道兔子为什么偏偏喜欢她,也许因为对面桌日久生情?兔子这种家境富裕的公子怎么会跟她动真心?小安不是美女,也没任何背景。但兔子说小安气质很好,是他所见女孩当中最别致的。

小安开始只把兔子当哥们,不觉得她与他会有什么未来。兔子在花钱上对小安很是大方,但小安会把贵重一些的礼物恰当地送还给他,还不让兔子面上无光,这在兔子看来又是一大优点,和很多刻意接近他的拜金女孩很是不同。

万事具备只欠东风的场景下,不可能也会转变为可能。所以兔子在多次玩闹之后跟小安正式求婚时,不单是小安没信,连他们俩的共同朋友岩岩也没信。按照兔子以往的风格,不会没跟岩岩透露就决定一件大事情,且还是终身大事。

关系一旦确定下来,顺理成章的,男女应该发生的故事一一上演。爱情很平常,每个人的经历都大同小异。只是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有了某种转折,爱情才似乎显示出一些电视剧里波折的一面。

小安相信当年的兔子是忠诚的,但奇怪的是,往往人们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或可能是某些人为的罪恶感,让两个人产生歧义。只是一个插曲,现在看来,当初并不是那么的不可饶恕。

兔子从来都是个出类拔萃的男人,这个不分年龄,对女人来说,兔子就是个充满诱惑的陷阱,谁遇到谁想跳进去。这话是岩岩说的,但岩岩给加了个备注,备注里四个字——岩岩除外。

交代一下,岩岩是兔子的哥们儿,确切地说是哥们儿待遇。好像一说哥们儿,岩岩就该是假小子那类女子,事实上正相反,岩岩挺女人的,但就是跟兔子不来电。按照岩岩的逻辑,大概是因为和兔子从小到大混得太过熟悉。

兔子说他甩开无数倾慕的眼光,只有岩岩和小安的最纯净。兔子的理由跟岩岩一致,所以爱上了小安。至于最后爱的方向发生了平移,兔子想了很久,也只能说是审美疲劳,松懈时闪了一下腰。不管是借口还是真实,最终小安还是作了一件至今不后悔的事,就是远远地离开了生活三十年的家乡,离开了兔子和岩岩,飘洋过海到了美国。这一走,就是整整十年。

真正到了兔子口里的“哥们儿待遇”的四十岁,女人无法不老了,男人却“风华正茂”。风华正茂的兔子嘴角的烟并未点燃,双眼却随着烟头一上一下的抖动像熏烤着了似的使劲皱着。岩岩见小安目不转睛地看着兔子,便一个人径直走过去。

岩岩的身材没有大改变,左右扭动的臀部被米白色的九分裤裹得很是饱满,一只白萝卜似的手臂荡来荡去,比起二十几岁时的丰满,背影也看得出是上了些年纪的女人了。岩岩至今未嫁,紫皮桃下的小安突然感觉,岩岩该不会是为了兔子才独身始终的吧?

兔子嘴角的烟停止了抖动,惊喜很快把他的眼睛撑得大大的,并迅速顺着岩岩的手指望过来。小安深深吸了口气,笑了一下,十年了,小安没对哪个男人这么笑过。

看着兔子快步地走过来,小安心跳加快,有一瞬的恍惚,十年前的恩怨情愁如潮水席卷而至,“哗”地打到眼前,又喧哗着退去。十年的时光,这么一起一落,便也烟消云散了。

兔子未等到眼前,就张开手臂,最后的几步简直就是冲过来的,猛地就把小安抱在了怀里。小安感觉到兔子胸膛大起大落间,听到了一阵压抑地啜泣。小安的泪也慢慢流出来。岩岩默默地看着,擦着眼睛走过来,把兔子和小安紧紧地搂在一起。

小安不想让十年以后一环一环扣下去,就像写故事,不愿意把前因后果交代明白,仿佛人生,活得太明晰往往容不下一星瑕疵。用这十年时间,小安甚至感谢这份变故,甚至觉得十年前的改变是种不完美的完美,海水潮涨潮落,生命有阴晴圆缺,才造就了十年的非同寻常。

是小安主动联系的岩岩,岩岩在电话里大哭,失而复得的悲伤。小安在春天故乡桃花盛开的季节选择了回国,不是续前缘,而是放下。美国的十年,不像别人的艰难,小安有导师举荐和高额奖学金,不用出去打工,她有时间权衡和思考。如果不是离开太久和太远,小安也许走不出自己,她感谢另一个国度给她安置另一颗心的空间,用来遗忘和怀念,甚至是超脱。

兔子打记事就认识岩岩,一起上幼儿园,除了小学没在一个学校,初中甚至高中都同校,真正的青梅竹马,机缘巧合的是大学他们又考到了同一个城市,小安跟兔子一个大学,岩岩所在的大学又在小安和兔子学校的附近。因为一次文艺汇演,小安经岩岩认识了兔子。

大学那段经历,小安特别乐意回顾,因为纯真年代,总是最值得回味的。小安始终不知道兔子的家庭背景,以为就是比较宽裕而已,他们之间也从不过问彼此的家境。待大学即将毕业,兔子先小安和岩岩一步顺利进入国家电网公司,小安才略有所知。

也许玩在一起时,兔子真的没多想,一旦分开,才激发出了别样的情感。小安一开始拒绝了兔子,主要是认为彼此门不当户不对,她担心爱情遭遇金钱会生出铜臭味,而事实上兔子的父母也是因此反对的。

兔子横下心来,一路狂追猛打,最后小安和兔子父母统统败下阵来,一方被爱情俘虏,一方退而求其次要求两个人试婚。当然试婚一说也是兔子父母的无奈之举,只是没曾想一试就五年,终于熬不过,兔子父母答应娶小安这个儿媳妇。但更没想到,小安嫁给兔子没几年,这份不易的婚姻就灰飞烟灭了。

要说过日子需要一分一秒,讲故事却可挑梗概轮廓,再紧要的也就那么几段。我只说最紧要的。

小安出国前夕,发现了岩岩和兔子的事。也不是兔子喝高了,虽然有一点点是酒精的作用。在大家以为,岩岩心高气傲才大龄未嫁,兔子和小安也如此认为,直到兔子跟小安在榛子岭水库同床后。同床实质是彻夜长谈,是兔子后来告诉小安的,小安自然不信,但也不表示疑义,而无声让兔子更是坐卧不宁。

那晚大家到榛子岭水库去吃鱼,本来说好小安加班后赶来,但临时有变。等所有人尽兴回到各自房间,也许就是天意,兔子居然鬼使神差地走错了门,无巧不成书,岩岩的房门居然是虚掩的。故事发展到关键时刻,按照常规,兔子和岩岩之间不发生点男女事件,似乎都对不起观众。

两个人还真晕头转向地一个床睡了半宿,还互相搂住对方亲了一阵,兔子感觉“小安”的味道有些陌生,还嘿嘿傻笑着问什么时候换了化妆品。至于谁先清醒过来的,应该是同时,但尴尬让两个人各自惶恐了一会儿,都装作昏睡中。兔子有些尿急,岩岩想吐,挺不住的时候,两个人恍然大惊的样子,实在狼狈。

太过熟悉的是两个人的音容笑貌,身体上的接触也仅限于拍拍打打的玩闹,所以大惊之下,兔子及时蹿回了自己的房间,先解决膀胱膨胀的痛楚。还好两个人清醒得比较及时,事件的发展未按照原定轨道运行。所以才有了十年之后小安和兔子的再度聚首。

后来是岩岩过来敲门。事情说清楚了,太阳光也爬进了进来,兔子和岩岩的魂才还了窍。至于解释,小安固执己见的性格在这件事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要不是小安突然某一天从内心里原谅了岩岩,兔子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小安。

实际上小安到现在也不知道当初岩岩和兔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远走异国的十年里,环境的彻底改变和不同人文的熏陶,小安也变了,不再苛责偏执,过去了的事情她不再想知道,也没必要。时光倒转,改变过,复又归,如果结果是好的。

四十岁,是人生最关键的转折,能看破一些事情也就看破了,不能的一生就此定格。

小安以为花都开好了,所以适时回来了。

对了,这次聚会,其实只有兔子,小安,岩岩三个人。

以我亲手篆写的喜帖陪你到老

在我的概念里,青梅竹马应该这么被定义:人生最初最朦胧的时光,我们像两支油条互相缠绕,结伴而行,分享成长轨迹里彼此青涩与悲伤,欢喜与惆怅,走到最后,即便有分道扬镳的时刻,回望往昔,仍有一段光阴,是无从替代的地久天长。

寂寥人散后,何处相思明月楼

天微亮,初夏清晨的山道上漂浮着氤氲的雾气,山风迎面而来,夹杂着木叶的清香,呼吸一下,就涌出了大团大团温暖的白气。

青云山的山岚,还残留着春末的气息,若不是这熟悉的雨水洗过的泥土清香如此浓厚,我想我会恍惚自己还在京城的家中篆写喜帖。

是的,再过十天,就是我和楚仲凡的大喜之日,本该在闺阁里待嫁的新嫁娘在婚礼前夕离家出走,可以想象会给正在欢天喜地筹备婚礼的两家人带来怎样的人仰马翻,但这样的任性,却是我的不得不为之。

记得长辈常云,成亲的第一好对象就是青梅竹马,因为对于彼此的生长历程一目了然。我和仲凡就是标准的范本——彼此的父亲是同期入国子监的同窗同学,交情好到胜似一家,连住所都要比邻而居,出入得见。共同的生长背景下让我和仲凡两小无猜到大,除了间隔了两年先后拜入青云门下,我们从未从彼此的视线中脱离。

我想世界上极少有这样的缘分,能够这般从头到脚,贯彻始终,所以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仿佛是心照不宣的默契,彼此的父母把我们召集到一块,自然而然地开始商议起婚姻大事。

童年的玩伴成为自己同床共枕的夫婿,这个认知过程于我而言,并不算漫长,女孩子对生理及感情上的意识远比同龄的男子要早熟,我喜欢仲凡,其实早在他发现喜欢我之前就已经开始。

但是仲凡呢?

从懂事起,我们就默认着服从父母的安排,把对方视为终身伴侣,我有时候会想,如果不是指腹为婚,他还会觉得我与众不同吗?

也许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婚礼的日期越发逼近,仲凡也越发忙碌,不过打理的不是我们的婚事,而是他在帮派的种种事宜,记不起我们有多久不曾在一起畅谈掏心,每次乍见的喜悦总在瞥见他的满脸疲惫后一扫而空,随着替代的,是日渐强烈的焦虑和不安:似乎从婚事开始筹备的那一刻,他就刻意回避着我们之间本该有的接触。

少年梦,笑看春秋,未知愁,曾嬉闹不休

山岚随日出而消退,随着明朗的山道一路向前,青云门熟悉的建筑逐渐映入眼帘,知客弟子十年如一日地看守在山门前,穿过栽满奇花瑶草的长廊尽头,便是汉白玉铺砌的广场,九只巨鼎陈列其上,鼎中不时有轻烟飘起,其味清而不散,记得当年刚拜师的时候,置身广场之上,似有轻纱于脚下漂浮,看得人满心激荡,恍惚以为这便是仙境。有络绎进出的青云门弟子朝我问候致意,浮云流转,世事变迁,五年前资历最浅的我们,重回门派时,已成了人家口中的师姐。

一路朝龙首峰环阶而上,隐约传来兵器的碰击声,记得我和仲凡也常喜欢在这里比剑斗法,其实我和他外表给人的反差很大,我的性情急噪,凡事喜欢一马当先,偏偏身子骨不争气,小到大弱不经风,父母因此才属意把我送入青云,不求成为武艺绝代的侠客,只盼望强身健体;而仲凡与我恰恰相反,他是外表看起来文质彬彬,可一拿上三尺青锋,整个人的气质宛若脱胎换骨般,眸光犀利,剑气凌人,又糅杂着本身自带的优雅温润,如果说矛盾的东西往往神秘,那么这种奇异的反差也许就是他当年在师姐妹中炙手可热的原因,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感情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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