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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野心家董卓来了(1)

外戚死了,宦官也死了,人世间最邪恶、最强大、最爱闹腾的两股势力霎时间灰飞烟灭了,天下就太平了吗?没有!因为新的野心家粉墨登场了。

张让等人自杀后,闵贡扶着少帝等人连夜赶路,由于没有灯光,只能凭着萤火虫微弱的光亮摸索着前行。后来,大家终于为少帝刘辩和陈留王刘协找来两匹马,一路颠簸着返回洛阳。而那些领着朝廷俸禄的大臣眼看大局已定,才陆续赶来保驾护航,董卓也在此列。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在邙山脚下,董卓和小皇帝相遇了。饱受惊吓的少帝突然看见这群天降神兵,更是惊恐万分,竟然连眼泪都流出来了。那个从前花钱买司徒位置的崔烈跑在队伍的最前头。看到董卓大军时,他还想摆摆老领导的威风,对董卓喝道:“皇帝有令,队伍后退。”

董卓也没给崔烈好脸色,怒喝道:“我们星夜兼程前来护驾,你们没保护好皇帝,还有脸在这儿指手画脚的!信不信我宰了你!”说完,他竟然直接走上去,像参观稀有动物一样仔细地瞅着少帝。这种大胆的举动在当时绝对属于大逆不道。董卓是西北汉子,据说长相比较凶残,面对如此有特点的人,少帝当然被看得心里直发毛了。

接下来,董卓和少帝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当然,谈论的内容无非是询问小皇帝这些天宫廷发生了什么事啦,有谁欺负你啦,自己感觉如何啦,等等。可少帝明显没有从恐慌中缓过劲儿来,说话语无伦次,给董卓的第一印象极差。董卓心想:笨嘴笨舌的,今后怎么当皇帝啊。

之后,董卓还不忘奚落这个14岁的小皇帝一番:“看你,看你,怎么搞的,信任宦官,把国家搞成这个样子!”少帝一听,顿感委屈:“我当皇帝虽有些日子了,但还从未正儿八经地办过公,凡事不是母后做主,就是舅舅何进辅政。怎么国家一乱,什么都往我头上推啊。”

董卓奚落完少帝,又走到陈留王刘协面前,对他先是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再与他攀谈起来。别看刘协比哥哥小5岁,可智力发育明显超前,面对彪形大汉董卓,他毫不怯场,回答问题也有条有理,给董卓的印象十分良好。董卓当时就在心里盘算:这个董太后带大的孩子表现不错,聪明可爱,我董卓和董太后说起来也是本家,有机会把他扶上去,我也好当个开国元勋。

都说董卓是野心家,但实话实说,董卓的胃口并不是一开始就那么大的。在接受何进密令进京的时候,他或许还没有“我要控制国家,我要架空皇帝,我要做窃国大盗”之类的宏大愿望,而是想先带人进京,捞一把就走,不然,他不会只带三千人就进京了。可他没想到,这一通折腾下来,朝廷里的实力派全部死光光了,天上掉下的大馅饼正好砸在他的头上。看来应该顺应天意,好好在首都干一番大事业啊。于是,少帝一行人在董卓的“保护”下浩浩荡荡地回到了皇宫。

少帝一行人回到皇宫后,董卓立即派人盘点这次内乱带来的损失,重点是查看皇帝的玉玺还在不在。这一盘点不要紧,他们发现皇帝的玉玺中最重要的那颗不见了!东汉皇帝有七颗印玺,它们分别是传国玉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和天子信玺,其中,传国玉玺是最重要的,但它却不见了!传国玉玺丢了很重要吗?当然!什么都可以复制,唯独传国玉玺不能!

传国玉玺是秦始皇命人用蓝田玉(一说是和氏璧)打造而成的,上面刻有丞相李斯所书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后,刘邦从秦王子婴那里得到它,把它作为汉朝的国印。从他起,此印便一代一代传下去,成为传国玉玺。它就是皇帝的身份证,真正的镇国之宝。

西汉末年,外戚王莽篡权,派弟弟安阳侯王舜向老太后王政君索要传国玉玺。老太后一怒之下将玉玺掷到地上,玉玺被摔掉了一角。后来,为了使这块玉玺完整,王莽补了一块黄金在上面。虽然传国玉玺的外形不再那么美观,但它在人们心目中的价值却丝毫没有减退,不管野心家也好,政治家也罢,要想当皇帝,都必须拥有这件宝贝,否则你这个皇帝就是自封的。

220年,曹丕逼东汉末代皇帝刘协“禅位”给自己,建立了曹魏帝国,传国玉玺遂落入曹丕的口袋。为了掩盖自己篡夺汉室的行径,曹丕充分发扬当今小商小贩贴“牛皮癣”的顽强精神,派人在传国玉玺的肩部刻下“大魏受汉传国玺”七个隶书大字。真是狗尾续貂,欲盖弥彰啊。

总之,传国玺是用来代表正统、代表天意的,历代的所谓真命天子必须拥有这个玩意儿,得到它,你就是“受命于天”;没有它,你就是白版皇帝,是不合法的,即使你再刻一百枚公章也没用,别人依然会讥笑你这个皇帝是水货。如果失去它,后果也更严重,这象征着帝国的气数已尽。但现在传国玺居然不翼而飞,难道真是意味着大汉江山气数已尽了吗?有可能。

汉朝从建立到现在历经了四百多年的风风雨雨,如今病入膏肓,随时有破产的可能。即使挣扎,也是垂死挣扎;即使还有一段光阴,也是受难的光阴。

国家的情况很糟糕,皇帝还小,宦官死了,何进也死了,真是群龙无首。由谁来填补这个权力真空呢?袁绍虽然是名门望族,但志大才疏,手里没几个兵,成不了什么气候。至于其他的大臣,个个胆小如鼠,不值一提。这时,一个声音高叫着:“舍我其谁!”这个人就是董卓。但要实现自己的勃勃野心,董卓面临的难题还很多,但此时最重要、最紧迫的却是抓住兵权。他只带了三千人进京,这点人手是远远不够的,要知道,京师的驻兵是他的好多倍!所以,要控制整个国家,就必须控制京师的军队!这是一个野心家才能干的事情。幸好,混乱的政局为他提供了自由发挥的舞台。

进城后,董卓一开始伪装得很好,一时间竟然骗了好多人,但骑都尉鲍信却看透了他。不过,即使知道董卓的真实意图,他也没法干掉董卓,因为自己手上只有招收的千把人,还未经过训练,怎么可能是凉州部队的对手?人家可是久经沙场的职业军人啊。但他又想趁对方立足未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掉董卓,建立不朽的功业。于是,他想到了袁绍。

袁绍是个眼高手低的人,最拿手的是夸夸其谈,胆量也有一点,但要看遇到什么对手了。比如,对没练过《葵花宝典》的宦官他当然是奋勇争先、生猛无比,但对比自己更生猛无比的粗人董卓,袁绍却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袁绍认为董卓很强大,但他不知道,董卓强大的只是外表,其实他内心也是很虚的。心虚是心虚,董卓还是很聪明的。他考虑到自己力量单薄,又是外来户,暂住两天还行,想强行落户京城估计是很难的,要是不慎露出“尾巴”,那就更惨了,那就来点有技术含量的。于是,董卓每隔四五天就派他的部队悄悄出城,第二天又大张旗鼓地高调进城。如此循环表演,目的只有一个:让人相信凉州军团的大部队已经源源不断地开来了,人多得很!

如此强悍的阵势,谁敢去惹?董卓就用自己手上的这三千人大演蛇吞象的把戏,顺势吞并了何进、何苗的部属,自己摇身一变,成为京师真正的一哥。但他还有一块心病,就是丁原。丁原以前是并州刺史,后来改任骑都尉。这次和董卓一起奉令进京,他也带来了自己的并州部队。由于工作积极,还被封为首都警备司令(执金吾)。董卓当然想吞并他。

丁原这个人,史书上说他“勇武有粗略”,也就是说此人很勇猛,但没啥谋略,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是个粗人。但即使是对付这样的粗人,董卓也感到很困难,因为他发现丁原固然不打紧,但他手下有个猛人吕布,不是轻易能够摆平的。

吕布,字奉先,汉族,并州五原郡九原(今内蒙古九原区)人。在小说里,他一直是以三国第一勇将的形象出现的,事实上他也十分勇猛,后来被人称为“飞将”。吕布出生于武将之家,祖父吕浩驻守边塞,担任越骑校尉。吕布的祖父去世后,其父吕良继任。吕布的母亲叫黄氏,为一富豪财主之女,不仅聪明贤惠,而且织得一手好布。据说吕布就是出生在布匹上的,因此他父亲特意给他取名为吕布。

吕布小时候聪明过人,又勤奋好学,所以进步很快,怎么看都是块读书的料,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好学生最喜欢的不是读书,而是舞枪弄棒、打打杀杀,真是文武全面发展。更让人意外的是,这样一个全面发展的优秀少年却没什么玩伴,因为别人都不敢跟他玩。

吕布从小就是一个大力士,连比他重的小马驹他都能像举杠铃一样举过头顶。如此生猛,谁和他玩儿谁吃亏,搞得其他小朋友只好对他敬而远之。

但对于吕布而言,没玩伴没关系,只要有马就行,因为他最喜欢的朋友是马。马对他来说除了用来兜风,更多的是用来打猎,而且每次出门,必有所斩获,绝不会空手而回。后来,吕布得到了一匹名马——赤兔马,和他的不凡身手更是相得益彰,所谓的“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兔”,一时成为美谈。

吕布如此爱马,所以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驯马高手了,11岁时在家乡的白马庙会上开始崭露头角。

最初的庙会起源于远古时代的宗庙社郊。那时举办庙会的宗旨很简单,就是为了求得祖先及神灵的保佑。东汉时期,佛教开始传入中国(汉桓帝就是一个信教皇帝,佛教、道教都信)。同时,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也逐渐形成(张角的太平道就是早期的道教)。于是,它们之间开始了竞争,都争着拉人入会。为了吸引新的追随者,两种宗教除了把寺庙、道观修得豪华一点儿,还需要时不时地搞点儿促销活动。他们估计光靠一张嘴吆喝是没多大效果的,不如来点儿火爆的、有吸引力的娱乐节目,像舞蹈、戏剧、出巡……由此逐渐形成了现在人们所熟知的庙会。虽然和远古的庙会相比,这时的庙会已经有点儿变味了,不过没关系,只要能聚拢人气,那就是胜利。

吕布的家乡地处东汉边境地带,当地庙会活动也很具有地方特色,既有大众娱乐活动,也有竞技比赛项目。吕布参加的第一个比赛项目是赛马,这是他的强项。

当时的赛马属于表演性质的比赛,也没有少儿组和成人组之分,无论大人、小孩都同场竞技。于是小吕布带着轻松的心态参加赛马,轻松夺魁。接着,他又来到摔跤赛场。与赛马相比,这一比赛的难度要大得多,虽然没有年龄限制,但敢上台的全是人高马大的大力士。按说一个小孩子是不应该参加这样危险的运动的,当个观众看看热闹就可以了,但吕布不愿当观众,他打算和那些大块头一较高低。

他一亮相,人群就有点儿骚动,惊讶者有之,好奇者有之,劝解者有之,嘲弄者有之,起哄者有之,但却没有谁看好他。一个乳臭味干的小孩来参加比赛,哼哼,还是回去吧,被摔残了可别怨人家大欺小!自古英雄出少年,谁说我不敢?结果是奇迹发生了,吕布获得胜利。真是神童啊。从此,小吕布的名声不胫而走。

大约15岁时,吕布成为并州刺史丁原的部下。由于他天资聪颖、武艺超群,深得领导信任。领导信任,进步自然也快,等丁原改任骑都尉时,就让吕布当了自己的秘书(主簿)。

领导秘书历来都是肥差中的肥差,一般都只选亲信。在丁原心中,吕布就是自己的亲信,是一个可塑之才。当然,《三国演义》上说吕布是丁原的义子是不对的,吕布只是丁原的亲信部将,他并没有拜丁原为干爹,所以张飞口中的所谓“三姓家奴”也是不成立的。

丁原把吕布当亲信,但吕布却不把丁原当恩人,因为吕布是个没原则的人。所谓的原则,就是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完全心中有数,而吕布是没数。在他心中,凡是对自己有利的就做;对自己没利的就不做。所谓的原则,不过尔尔。这样的人,可以得意一时,却注定混不长久的。

对董卓而言,要兼并丁原,就必须拿下吕布。“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拿下吕布就必须找到他的缺点。好在吕布身上的缺点那可是十个数指头也数不过来,比如贪财、好色、不安心本职工作……

有缺点就有突破口。也不知道董卓对吕布做了怎样一番统战工作(估计是送金银珠宝外加封官许愿),反正吕布是动心了,表示愿意弃暗投明。为显示自己不破不立的坚定决心和傍大款的诚意,吕布为董卓进献了一份特别的见面礼——丁原的人头。可怜的丁原,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精心栽培的部将竟然是只白眼狼,会对自己下手。

对于吕布送上的这份礼物,董卓是相当喜欢的。他立马给了吕布一个的名分——收他做干儿子(誓为父子)。至于职务,既然吕布杀了丁原,又干过骑都尉一职,就由吕布接着干吧。这一番安排不算亏待吕布吧?但董卓永远也想不到,在吕布眼里,从来只有利益,没有原则。他这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当叛徒也会上瘾的,杀领导也会上瘾的,最后还把刀子扎向了自己的干爹——董卓。

不管咋样,他们当时的关系还是很亲密的,吕布的“转会”让董卓实力大增。有实力,就有底气;有底气,就有勇气。现在,何进没了,丁原没了,宦官死光光了,吕布也挖过来了,丁原的部队甚至整个京师也被收入自己的囊中,他再也没有对手了,处于孤独求败的境界,形势真是喜人啊!

什么都有了,董卓就想升官了。董卓以前最高就做过前将军,也就一个省部级干部。现在,他护驾有功(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自然强烈要求进步,一个正部级肯定是满足不了他的胃口了,他要享受一下总理级别待遇——当三公,具体说,他中意的职务是司空。

司空一职虽然是鸡肋,但作为跳板还是蛮合适的。但此时有个小小的技术性难题——那个位置上已经有人了。

位置上有人怕什么,把他拉下来不就解决了嘛。有实力,就有发言权。凡是我看中的,就要搞到手,谁敢不从?当然没人敢,但让人下课也得给个理由,董卓给的理由很可笑,竟然是天气不好,久旱无雨。

不是你的错,都是天气惹的祸。没办法,这就是本朝的官场特色,也是职场的传统美德。于是,董卓光荣上任。

东汉的三公是比较可怜的,没权不说,还是受气包,皇帝不待见,宦官也敢“踩”,还常常因为水灾、地震、日食等天气原因莫名其妙地被搞下课。明明是总理级别的大领导,见一个县团级的尚书令也得像老鼠遇到猫,要回避。活得如此窝囊,真的还不如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都说司空是鸡肋,但这话儿要看搁谁身上了。董卓就把司空很当一回事儿,也没谁敢惹他,因为他有实力。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而朝廷就是董卓的舞台。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但令大家想不到的是,董卓上任后点燃的第一把火就非常旺——炒老板鱿鱼。一般人所说的炒老板鱿鱼就是辞职走人,但董卓不是一般人,做事儿的风格也与众不同,他要换老板。当然,要赶老板(少帝)下台毕竟是天大的事情,说什么也得召集全体员工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大家合议合议,表决一下啊。

其实,举不举手、表不表决都无所谓,最终的解释权属于他董卓所有,但过场还是要走走的。于是,他决定先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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