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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错得过的历史,错不过的文字(1)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古与今,而是,读懂了历史,却读错了文字。这个不经意的错误,往往让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南辕北辙。即使饱读了史书,也会误读历史。

太监不等同于宦官

“太监”、“宦官”都是我们熟悉的字眼,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阴暗产物。在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太监就等同于宦官,二者都属于受阉后的男人。《辞源》把“太监”解释为“在宫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紧随其后又有“自此,太监遂成为宦官的专称”一句,这里显然也把太监同宦官认作是一回事,由此便形成了这样一个认识:宦官=太监。

把太监和宦官等同起来,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误解。

从《明史·郑和传》“郑和……初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握太监”的记载看,太监显然与宦官、阉人不是一个概念。郑和12岁受阉割,侍燕王朱棣,因“靖难”有功,成祖时被提拔为太监,“太监”显然是超于宦官之上的。如果太监即是宦官的话,又何需“累握”呢?

太监与宦官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时间上,宦官制度起源比太监早,“宦官”一词至少早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当时的宦官一般由身份卑贱的人充当,其来源或由处以宫刑的罪人充任,或从民间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选。秦汉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详备,宦官作为一种特殊政治势力,对许多朝代政局产生重大影响。

其次,战国时期的“宦官”并非都是阉人,而后来的太监则必须是阉人。早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直到明代,宦官才和太监联系起来,那时的太监一定是宦官,而宦官不一定是太监。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显然,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在明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普通宦官。由于太监是宦官的顶头上司,因此,如果一个普通宦官能被别人称为“太监”无疑是件很高兴的事情。慢慢地,太监就成了对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一个称谓。

到了清朝,二者有了更紧密的联系,侍奉皇帝和皇族的宦官都被冠以太监之称,宦官制度也被取消了。

车裂不是五马分尸

车裂,是一种惨绝人寰的酷刑,人人闻之色变。战国中期的政治家商鞅,因为推行改革变法,触及到旧贵族的地位和利益,引起他们的愤恨,在秦孝公死后,受诬陷而被“车裂之刑杀之”。

我们知道,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容身体受到残害或割裂,许多人一旦获罪,常苦苦哀求“赏个全尸”,而杀人者一个“赏他个全尸”的许诺,已是极大的恩惠。但这“五马分尸”,不仅让人“身首异处”,连四肢都各在一方,难怪一些罪犯想起这一刑名,都会不寒而栗,因为这酷刑不仅让死者在最后一刻肉体异常痛苦,精神也备受煎熬。一般情况下,它专用于谋反、篡位等大逆不道的人。

人们普遍认为,车裂就是五马分尸,即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生生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

然而,历代《刑法志》与有关史籍中虽都有关于车裂的记载,但未见“五马分尸”之刑,车裂究竟是不是“五马分尸”?我们可以从古籍中寻找答案。

汉朝许慎《说文解字》中有“辗,车裂人也”、“斩法,车裂也”等说法,将车裂、斩、辗相提并论,赋予相同的意义。先秦时,各国对公开处死的罪犯或敌人,无论用刀戈砍杀,还是弓箭射杀,最后都将尸体肢解高悬示众。可见,车裂指用刀斧肢解敌人或罪犯的尸体,并非将人活活撕裂。

商鞅

而且,古人行刑到示众这一过程,其顺序是先枭首后分尸,如《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说:“尽得(缪)毐等,二十人皆枭首,车裂以徇。”可见,车裂时的尸体已是无头之尸,无法用五匹马来分解了。

那么,既然说“车裂”是用利器砍断人的身体,那为什么又用一个“车”字呢?

专家分析,车裂中的“车”字并非指车子,而是某些古体字在字形变化中产生讹误而成为“车”字。不论是用于劳动的斩具,还是用于杀敌的斩具,都不会是车,因此在文字学上“斩”字的结构是无法解释的,很可能是由于当时的字体由古、籀向小篆、隶体变化过程中发生讹误造成的。总之,车裂的“车”,决非马车之意,所谓“车裂”与“五马分尸”毫无关系。

那么,“五马分尸”又从何而来呢?

原来,自汉景帝改革刑法后,景帝以前一些死刑的真相慢慢使人淡忘,最终失传。一些古书几经后人篡改,如《南燕录》中有“车裂嵩于东门之外”一句,在《太平御览》中已被改为“五车裂之”,中华书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车裂之”,读者以今视古,难免产生种种误解。此外,民间文学、古典小说对这一刑罚的描绘,起了直接传播作用,如《东周列国志》说商鞅被“五牛分尸”,这是“五马分尸”俗话说的近源。在近代,“五马说”已广为流传,以至于洪秀全将“五马分尸”刑当做太平天国正式刑名颁于天下,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独一无二的。

无论是“车裂”还是“五马分尸”,都直接指向了鲜血淋漓的屠杀场景,反映出当时统治阶级的残酷性。

博士、学士、硕士古今大不同

众所周知,学士、硕士与博士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学位,能学有所成,成为硕士、博士,几乎是每一个学子的梦想。

其实,这些称谓古已有之,只不过不是用来颁发给大学生和研究生的,更不是按照学士、硕士、博士这个顺序排列的,与现今的用法和含义完全不同。

博士在我国古代是个官名,最早出现在战国时代,博士是当时的政府顾问,指一些博古通今、知识渊博的人。徐慎《五经异义》:“战国时,齐置博士之官。”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记载:“博士,秦官,掌通古今。”如西汉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贾谊,十八岁能诵《诗》、《书》,二十岁博通诸子百家之言,被文帝召为博士。还有汉朝大儒董仲舒,也是景帝时期的博士。

汉代以后,博士除授予学官外,还授予一些有专门技艺、专门学问的职官。如魏晋以后的太医博士、天文博士、历学博士、卜博士等。唐宋以后,社会上对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也俗称博士,如“茶博士”、“酒博士”等。如《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凡店内卖下酒厨子,谓之茶饭量酒博士。”这种情况,多见于江浙一带。

硕士之称,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五代史》曰:“前后左右者日益亲,则忠臣硕士日益疏。”宋代著名散文家曾巩在《与杜相公书》中说:“当今内自京师,外至岩野,宿师硕士,杰立相望。”硕士在古代通常指那些品德高尚、学问渊博的人。古代常用“硕老”、“硕儒”来称呼那些博学之人,硕士和“硕老”、“硕儒”的含义相似。硕士在古代史籍上不多见,大概不是正式的官名或职称的缘故。

学士一词最早出现在周代,是指那些在学校读书的贵族子弟,后来逐渐变成官名和文人学者的泛称。魏晋以后,学士才正式成为以久学技艺供奉朝廷的官吏。到了唐代,学士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可以参与朝政。可是“大学士”的地位就非同一般了。唐、宋时,“学士”前加“大”的都是宰辅重臣。到了清代,大学士成为文臣的最高职位,官至正一品,可谓真正的位高权重。

“乌纱帽”也曾“飞”入寻常百姓家

在古装电视剧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当了官的叫做“戴了乌纱帽”,被革职的称“丢了乌纱帽”的剧情。有一部反映唐朝生活的电视连续剧,两位剧中人对话时竟出现了“你要小心你头上的那顶乌纱帽,不要丢了官又不讨好”这种奇谈,许多观众却视而不察,没有觉出这话有什么不对。因为在很多人看来,“乌纱帽”本来就是代指官位的,因而用“小心头上乌纱帽”来代指“小心官位”也没有什么不对。可是实际上,古代的“乌纱帽”并非全指官位,而是在明朝以后,乌纱帽才正式成为做官为宦的代名词。

乌纱帽

在早期的中国,并没有“帽”这种称呼,《仪礼》中称帽为“头衣”或“元服”(元,首也)。

在东晋成帝时,凡在宫中做事的人,均戴一种用黑纱做的帽子,人称“乌纱帽”。到了南北朝宋明帝时,这种帽子在民间也流传开来。于是,“乌纱帽”遂成为民间百姓常戴的一种便帽。

隋唐时,天子百官士庶都戴乌纱帽。在白居易的《同诸客嘲雪中马上妓》中,公然吟出“妓女头戴乌纱帽”的诗句,可见乌纱帽在当时比较时髦。

宋、元两代,官僚所戴多为“袱头”——“漆沙袱头”和“生色销金花样袱头”,《宋书·舆服志》中有:“革带、袱头、乌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通服之。”

乌纱帽成为官位代名词是从明代才开始的。

《明史·舆服志》:“文武官常服,洪武三年定:凡常朝视事,以乌纱帽、圆领衫、束带为公服。”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戴乌纱帽开始成为官僚阶层的专利。但是明朝初年官僚们的“父、兄、伯、叔、子、孙、弟、侄”也同样可以戴乌纱帽。《明史·舆服志》:“洪武元年,礼部尚书崔亮奉诏议定,内外官父、兄、伯、叔、子、孙、弟、侄用乌纱帽、软脚垂带、圆领衣、乌角带。”

明朝中后期之后,乌纱帽才正式指代官位。这点从当时的文史著作中就可以看出来,如明朝孙仁孺《东郭记》:“觑了这人情笑杀,可道当今底是识乌纱。”明朝吴承恩《西游记》第八回附录:“小姐一见光蕊人材出众,知是新科状元,心内十分欢喜,就将绣球抛下,恰打著光蕊的乌纱帽。”明人冯惟敏《清江引·八不用》曲:“乌纱帽,满京城日日抢,全不在贤愚上……谁是谁非不用讲。”

到了清初,由于收留了众多明朝的降臣,为了笼络人心,就允许不少地方官员仍穿明朝朝服,戴明朝乌纱帽。但等到清皇室统治权巩固后,就下令将官员戴的乌纱帽全改为红缨帽。可是,至今人们仍然习惯将“乌纱帽”作为官员的标志。

从乌纱帽的演变过程中,我们可以知道,并不是每个朝代都用“乌纱帽”来代指官位的,至少在明朝以前,丢乌纱帽就是丢了乌纱帽,而不是表示丢了官位。

因此,在创作反映唐代人生活的影视文学作品中,让剧中人用“丢了头上的乌纱帽”来代替“丢了官位”,就犯了让今人满口“多乎哉,不多也”,或让古人谈情说爱时口喊“MYLOVE”一样的错误。

封建不是专制

“封建专制”已经成为一个形容专制、愚昧、腐败的制度及其社会现象和价值观念的固有名词,人们也把中国近代以来的落后归咎于“封建专制”。然而,“封建”不是“专制”,它们刚好是完全相反的两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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