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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给小安的信

第一封:我们之间的美

小安,你好。

那天你说,如果我们在美国相遇,就一起去阿拉斯加看极光。我说好的。可是你知道吗小安,我已经长大了,已经学会如何看待约定了。约定这种东西,成立于氛围,结束于现实。它们作用于很久以后,不经意间被想起会觉得很美。它们的美不在于最终实现,而在于使人铭记。

五年前,你我约定去外地的寄宿学校念书。在那所学校等待你的日子里,我脑袋里想的全是跟你相遇的那一刻。如果在教学楼前跟你相遇,你一定会站在窗外,用口型唤我偷偷告诉过你的小名,我一定会慢慢悠悠走出教室,却不小心撞歪一两张桌子,忍着疼走到你面前,一手插兜,另一只手弄乱你的头发,绷着脸问,怎么这么晚;如果在宿舍楼前跟你相遇,你一定会先打电话让我往窗外看,我一定不会开窗,只是隔着玻璃偷瞄你一眼,然后用我独创的三步下楼法蹦完每一层楼梯,却在二楼停下来喘几口气,然后挠着脑袋走出宿舍大门,为了忍住不咧嘴而使劲往其他地方看;如果在操场跟你相遇……

你真正出现的那一刻,我却忘了所有设计过的动作,傻了一般就知道笑。其实我不是真傻,我只是在忙其他的事,我用那一刻把将要和你一起度过的几百天都过了一遍。

那一刻多美啊。你直接溜到我宿舍门口,推开门,探进你挂着笑的小脑袋。我腾地坐起身,先是一愣,然后就乐个没完,边笑边暗自感谢上帝让宿舍没有其他人。你走过来坐在我怀里,我闻着你的头发,正想说“才两周没见又变沉了”之类的话来讨打。你先我一步开口了,说你一会儿就走了,你父母又改变主意了,你只是来看看我。

你瞧,多美啊。

我不是在说反话,我已经不说反话了。说反话很奢侈,我只敢在不会离我而去的人面前奢侈,就跟你在我面前一样。我们即使很久不联系,只要你愿意怀念,我都会笑着陪你怀念,一如既往。不不不,一点儿也不勉强,我自己也喜欢这样。

某天你突然打电话问,如果毕业时答应跟我在一起,我们现在会过着怎样的生活。那是一个仲夏夜,我正在海边散心,喝了点儿酒。你说出这句话,风忽然就停了,就这么神奇。到底是气流撞击所产生的幻觉,还是我喝醉了呢?这是《国产凌凌漆》里的台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记得,可能我时常产生幻觉,也时常喝醉吧。可我喝醉以后是不会说傻话的,我要说的都是早该说的。

我找了一片干净的沙滩坐下来,我说我们应该很快会分手吧,我们的个性太不合适了。我说的是实话。你说对,你也这么觉得。但是你瞧,我曾不顾一切地希望我们能在一起,现在得知你也曾考虑过这个问题,这是不是说明,或许某个平行世界里的我们真就在一起过呢?能有机会这样想,这多美啊。

实际上,我们之间的美不止这些。我全都记得。

比方说窝在你家沙发上看电影那次。可能太好看了,我竟忘记牵你的手。其实也没忘记,说老实话,虽然你的手我牵过不少次,但每次再牵都需要鼓足勇气。那次我没鼓起来,是因为许久未见,怕你尴尬。没想到你虽然眼睛盯着屏幕,手却不老实了,不偏不倚塞到我汗津津的手心里。我长舒一口气,似乎听到了“啪嗒”一声,像是安全带卡进插槽里的声音。

比方说爬到你家楼顶看风景那次。你隔着围栏往外看。三,二,一,我心一横,猛地从背后抱住了你。那是我第一次抱你。可你继续往外看,看天看地看空中,看云看风看飞虫,就是不看我。好像这一切是多么自然,又好像为了不伤害我而忍着。接着你说,如果恰好被卫星拍到,会不会出现在谷歌地图上。后来我还真上网查了。有点儿可惜,并没有。

比方说你刚从老家回来那次,第二天清早就把我叫到公园。有雾。我们在公园里看晨练的老人,我根据那些老人的动作给你编笑话。可能是因为雾,我们的胆子都变大了。你贴得很近,掰过我的胳膊搭在你身上。我有点儿发憷,下意识挪远了一些。你把我拽回你身边说,别装,其实你也喜欢这样是吧。我没说话,手依然搭在你的身上,却扭过头看别的地方。别的地方,对,别的地方有一片竹林,晨雾中像一头毛发松散的怪物。

……

但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转学以后给你打电话的那晚。那晚灯光很暗,影子很凉。我们谁都没说话,接起电话就哭,像提前商量好了一样。我忘了谁先开始的,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可能是我的影子。为了听清楚你每一声喘息,我拼命把听筒往耳朵眼上摁,连鼻涕都不敢擤,怕把哭吓跑了。我们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哭着,怎么都哭不累,好像很幸福似的。在我的鼻涕流进嘴里之前,你说了句我爱你,这辈子唯一的一次我爱你。你知道吗小安,那一刻我很想死,就死在那一刻。

那一刻多美啊。

美得我竟有些失落,就像《食神》里薛家燕饰演的裁判,吃到那碗蛋炒饭时的内心独白——这么好吃的蛋炒饭,以后吃不到该怎么办。我甚至有些惋惜,这么重要的三个字竟被你脱口而出,这对我即将离去这件小事来说未免过于隆重了。

我这样解释,不知道你听不听得懂。如果用在代表你对我的感情上,这三个字确实重了。就好比我只得了安慰奖,你却发给我一等奖的奖品;如果用在代表我对你的重要程度上,这三个字则刚刚好。是的,我有这个自信。以我的努力程度,足以在另一场叫作“谁是小安最重要的人”的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虽然那场比赛我没打算参加。

你曾说过,对你来说我是一个不能被任何人替代的人。我也明白,对你来说我只能是一个不能被任何人替代的人。这就是我在你这条道上可以获得的最高荣誉。像一个终身被软禁的国王。只不过这个国王当年不服,埋头做着希望能感动他的天地的事,却奢望他的天地不只是被感动。

对不起小安,怪我,是我想要的太多了。

意识到这一点是在多年以后。在此之前,我曾在最无助的时候希望能有台时光机,让我回到过去,阻止最初的我遇见你。我真这么想过,我很惭愧。而我能写下这些文字,证明那个最无助的我并没有做到。我猜想,一定是未来的某个我提前回去了,他悄悄在那个无助的我面前放了一百块香蕉皮,然后在暗中保护着最初的我,让他有机会经历这美好的一切。

想想吧,以我后来的性格,未来的我一定会搂着最初的我的肩膀,边敲他的脑壳边告诉他,你想要的太多啦,傻小子。而以我过去的性格,最初的我一定会弹开他的手答道,我要是不傻,你还会觉得这些美吗。

是呀,小安你瞧,这些多美啊。

第二封: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愿望

小安,你好。

又梦到你了。梦到跟你接吻。

现实中我们就接过一次吻,在一个夏天,你和我都穿着短袖。我喜欢穿短袖的季节,喜欢这种埋藏着无数“不经意间”能触碰到你皮肤的机会的季节。我们在我家楼下的楼道,好像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似的,提前说完了那几分钟里要说的话。接下来是长达一个世纪的空白,幸好我们谁都没因为尴尬而退缩。四下无人和阴云密布也都给了我们足够的勇气。

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叮”的一声,我们便知道时间到了。你闭起眼睛,我则俯身凑上去,微张着嘴唇与你的双唇衔接。时间在这四片嘴唇中的真空里静止了几秒钟。这是一个特别纯净的吻,我连舌头都没有伸。说不后悔是假的。但我也只能这样,我不能让一条舌头毁掉这样一个对我来说是“神圣”的时刻。我本来想睁着眼睛铭记,但我真的不争气,一张开双唇,眼睛就不由自主地闭上了。像一个提线木偶,连接眼睛和嘴巴的是同一条线的两端。

但是在多年以后的这个梦境里,你的舌头很小巧,让我想起了云雀。你舌头上的纹路很明显,尝起来像含一口砂糖。我不知道是怎么模拟出这么具象的舌头的,是此

后从跟别人接吻的感觉中拼凑出来的吗?这么想太可怕了,好像我是一个卑鄙的功利主义者,这么多年来,跟其他人接吻全是为了模拟你的舌头。但我依然不由自主。在你这里,我不由自主的事情多了,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开始了。

那天是开学前报名的最后一天,大家在教室门口排着队交学杂费。我处理完这些事情,坐在教室里打量未来的新同学们。然后,你出现了。你从口袋里掏出一把乱糟糟的零钱,整理好递给班主任。他抬头看你的时候,你笑了。

在那个虚荣的年纪,穿一双耐克就能把头抬得高一点儿的年纪,你竟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掏出一沓粉红色的百元大钞,而是一把乱糟糟的零钱,而且你笑了。你的

笑既不羞怯,也不谄媚,而是与人目光相遇时自然而然的笑,不带任何目的和意义——你根本就没注意到自己掏出了一把乱糟糟的零钱这回事。只有最纯洁的人才会拥有这样的笑容。你的笑容让我想起洗衣粉的味道,就是我妈把一堆洗好的衣服叠整齐放在我的床脚,我抱着放进衣柜前总要闻一闻的那种味道。

你太不一样了。

有很多人觉得我也挺不一样的,但更多是因为在那个小镇里我长得算不赖。可这基本上没我什么事,主要归功于我的奶奶。我奶奶当年在他们村里是村花。然后经过我爸,这份基因便传到了我的身上。把我说成与别人不一样挺让我惭愧的,总觉得是沾了别人的光。

你的不一样就不一样了。我的朋友们曾因为一个熊孩子攒了一百张一毛钱去网吧而嘲笑他。我生在这样的小镇里,尽管觉得不该,也免不了附和着干笑几声。但你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出一把零钱。而你的笑容表示,这无关勇气,也无关生活阅历,是你本身的特质。因为你是你,你才会这样做。我花了一眼就知道自己喜欢上你了,却花了七八年才搞清楚原因。之前一直以为是因为阳光正好,微风拂面,或对的时间之类的连篇鬼话。后来才发现,若不是你,那些玩意儿也都没有被铭记的意义。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也很重要:你很好看。尤其你笑的时候,眼睛下方被咧开的嘴角掀起的两道斜纹。每回我都忍不住想捧起你的脸,用拇指轻轻抚摸这两道斜纹;还有散落在你鼻梁周围隐约可见的雀斑,神奇的是它们竟会改变颜色。有时深一些,有时浅一些,有时会消失不见。好像你的脑袋里住着一颗钻石,随着你的心情把这些光斑投射到你的脸颊上。

但我最喜欢的是你的眼睛。你是内双。后来逢人问到有关内双的问题,我会这样解释:内双是藏而不露,比双眼皮内敛,比单眼皮温和。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想的全是你。导致我后来又产生怀疑:我之所以喜欢内双,是不是在内双中寻找你的影子。如果你是双眼皮或者单眼皮,我是不是会编出一套喜欢双眼皮或者单眼皮的理由。再后来,我们释然之后我才终于肯承认:我喜欢内双是因为你,是从你开始的。这时,我才发现自己一直是多么可悲:照相或者照镜子,我会用力把我的双眼皮收一收。

小时候看《挪威的森林》,一直不理解渡边彻说他喜欢玲子的皱纹。直到遇见你我才懂,真正喜欢上一个人,就会喜欢这个人身上所有的“个人印记”,不论是外表还是心灵上的。喜欢这些印记,既不用勉强说服自己,也不必经历洗尽铅华的沧桑,去等待具备宽容豁达的态度。

我喜欢你所有的个人印记。最喜欢你的坦诚。你经常问我一些你说不明白,我也听不明白的问题。但我知道这是我的荣幸,只有在最信任的人面前,你才会毫无预兆地问出那些来自最心底的疑问。

记得那次河流改道,我们坐在河道里干涸的泥沙上聊天。你问我,以后我们会是什么样子。河道里的泥沙是橙色的,天是蓝色的,风介于扬不起河底的沙土和吹得开你的领口之间,再加上这个如此伟大的命题,我突然就想到了一辈子这件事。

我想说,好想一直这样。

“好想一直这样。”

这句话却被你脱口而出。你说这句话的时候,鼻梁上的雀斑不见了。这是你特别认真的标志。小安,我也想。我在心里回答了你,却没有勇气说出来。我怕万一你是随口一说,我如果郑重其事会吓到你,让你承受不必要的负担。

但我那时许了一个并没有实现的愿望。

我希望远处的大坝就此倒塌。

第三封:你最终没有跟我在一起

小安,你好。

跟朋友玩真心话大冒险,我便提起了你。他们看了你的照片后都表示很可爱。我很欣慰,感觉跟夸我似的。其实这种想法证明我很卑劣,如果你变得不可爱了,我是不是就不会觉得欣慰了。这一点我无从考证,至少你目前是可爱的。

第二次输的时候,他们问我们上过床吗。

我说上过,一起睡过午觉。那次真美好。醒来之后你突然变得很精神,还傻乎乎地说这是我的功劳,你在我身边睡觉好踏实。但朋友们不买账,非要问那个具体问题。我只能说实话了:没有。他们用一种非常鄙视的眼神看我,说我不行。唉,我又何尝不想,可你就是不让。很久以后我们曾聊起这事,我说我当时要是霸王硬上弓就好了,你听了却着急了:“那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天我玩真心话大冒险的运气比较背。不知道第几次输的时候,他们实在没什么可问的了,问你做过最令我受伤的一件事。这个问题着实让我想了一阵,你好像没让我受过什么伤,要说最大的伤就是你最终没有跟我在一起。但,这个答案他们是不会满意的。

终于,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画面:我和你坐在湖边聊天,一艘快艇把浪掀到我们跟前。你抓着我的手腕说,你不躲我就不躲。我说行。然后,你趁最后一秒躲开了,水花溅湿了我的裤子。你知道吗,其实我那时候是来得及躲开的,我就是有点儿难受,突然觉得躲不躲都无所谓了。在你躲开之后,我祈祷你能哈哈大笑,这样这件事就只是一个玩笑了。但你没有。

想着想着,我脑子就刹不住闸了:冬天,教室里很冷。你把手伸进口袋里。只不过这个口袋不是你的,而是你同桌的。他也把手伸进同一个口袋里,和你牵着手取暖。我坐在后边两排,看着你们,看着你们做这个你和我以前同桌时做过的事情。那时正在上课,我没敢砸桌子,用另外一种更懦弱的方式表达了愤怒。我把手心抠流血了。

其实最让我受伤的部分并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后来我实在憋不住提出来时你的表情——你笑了。你的笑容依旧甜美,眼睛下方依旧有嘴角掀起的那两道我喜欢的斜纹。但你的笑容不是在缓解尴尬,也不是为了欲盖弥彰,而是那种“还是被你看到了啊”的笑,笑容里有一种“虽然还是被你看到了,但你是不可能生我的气的”那种自信。

是啊,你又赢了。

不过这些事我没跟朋友们说。那怎么好意思说,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且说到底,为这些事受伤本身就是我自找的。你又没跟我在一起,你也没签协议说不能和除我之外的男生牵手取暖。更可恨的是,我只考虑自己的感受,或许你真的是因为手冷。

说到这里,我也做过不少让你受伤的事儿。有一次因为什么事跟你闹僵了,事情我倒是真的忘了,我对自己犯过的错误一律记性不好。我只记得那段时间你放学回家只能一个人走了。我则和另外一群人满面红光地骑着车子从你身边飞驰而过。现在一想,简直是浑蛋。直到现在,一想起你一个人慢慢走回家的背影,我还是会备受折磨。但最折磨我的并不是那些我犯的错,而是某一回,我跟你道歉的方式。我给你发了好几百条短信,每条短信都写着同样的三个字:对不起。

我之所以对这件事抱有很大的歉意,是因为我竟然用感动我自己为理由来困扰你。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那些事证明了我非常不愿意承认的一点:我只想按照我的方式占有你,并没有考虑过你的感受。意识到这些事给你造成过很大的困扰是在很久以后。说实话我很感激你,感激你当时并没有像我对待别人那般冷漠地对待我,只是说了句,你以后别这样了,就依旧用嘴角掀起眼睛下方的两道斜纹来奖励我。现在想想,我真的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仗着喜欢你就义正词严地为所欲为。

而且说为所欲为,我都有些心虚,我在为所欲为这方面也没有尽全力。我忘了你十六岁生日这件事,本最不该忘记的人却忘记了,这就是十恶不赦的事。那天,你从早到晚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因为碰巧所有人都忘记了你的生日。我还傻乎乎地不停问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请个假休息一下。直到放学回家才想起来,我骑着自行车奔去一家动漫周边商店,买了一本你喜欢的画集。那本画集是我一直想给你买的,却因为攒钱,攒着攒着就忘了买画集这件事。

当天晚上,我跑到你家楼下把这本书送给你,说,不好意思啊,生日快乐。后来在你家楼下聊天时才知道,你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买了一块小蛋糕,站在桥上对着落日吃完了。我听完之后难过得要死,又觉得你可爱得要死。要不是我出门走得急没戴眼镜,我没戴眼镜就没有底气,我真想一把将你按倒在墙上。

最终,我没有跟朋友们提那些我以为是你,其实是我令我受伤的事。他们毕竟是我的朋友,不论我说什么,他们都会说你的不是。我不想让他们因为不了解就说你的不是,要跟他们解释“感动自己”、“不考虑对方的感受”太费劲了。于是我撒了一个谎,我说了一件我让你受伤的事,只不过把你和我的角色对调了。我这样做,以及我以后要做的,其实是在弥补一些事,让我觉得好受些。说到底还是在为我自己,但至少不会伤害到你了。

小安,你毕业时没有选择我是对的,我是真的配不上你。

第四封:因此我的爱死了

小安,你好。

前段时间你有些失落。你一失落就会给我打电话。有时候我什么都聊,聊奥巴马的黑人血统为他连任美国总统增收了几成选票,聊王力宏强调他是直男受了多少美国价值观的影响;有时候我们什么都不聊,只是插着耳机做自己的事,偶尔问一句,在不在?答一句,在。

那次你失落得有些严重,竟蹦出一句,我想你了。

你知道吗小安,虽然我已经长大了,知道有一些想念其实没多大事儿。无非是身边无人可念,或者正跟可念的人赌着气,再或者刚念完别的一些人,情绪仍有剩余。但听到你说想我,我依然会欣喜。这种欣喜很微妙,很飘忽不定,像是从远处扑来了槐花的味道。

不再期待却反而得到的事情,会让人特别感谢年华。

我问你是不是想家了。你说有点儿,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问,你觉得爱会不会消失。我坐起身,悄悄抬起半边屁股放了个屁,说我不知道也。你接着问,好比你爱我,现在不也可以照常生活吗?

哈哈哈,你知道吗小安,这就是你曾让我受伤的地方。你在我这里很直接,既不取悦,也不敷衍。不拿捏该对我用何种态度,不揣摩我会有何种反应。你跟我说的都是你想说的,你问我的都是你想知道答案的。这不能简单地称为就事论事或者表里如一,而应该是种更珍贵的品质——你就是你,你的心里有一个完整而独立的世界。那也正是我喜欢你的地方。

你不觉得这是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吗。谁能想到多年以后,我们竟能够像现在这样心平气和地谈论我们。就像两块想知道彼此是什么味道的蛋糕,互相把叉子插进对方的身体中。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并不代表我不知道答案。实际上同样的问题我已问过自己无数次。但是在回答之前,我首先要对你坦诚一件事。

还记得那趟旅行吗,我们俩唯一的一次。

自从上了大学,我们就没怎么单独相处过,除了那一次。当时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约你去海边待两天。可能是夏天快没了,再不做些什么盎然的事就算是吃亏了。我趁着兴致乍起,鼓胀到根本不怕被你拒绝似的去约你,出乎意料的是你答应得更突然,不等我讲完就连忙说好,像是已经等待多时了。

我开始敲时间、订旅馆、划路线,忙得不亦乐乎。准备这些事让我觉得自己既性感又成熟,就像掐着恋人下班时间在红酒杯旁点蜡烛,又像是吹着口哨给儿子们搭树屋。期盼一张等待已久的笑脸,能让人分分钟都欢呼雀跃。

正如我们以往赴约的模式,我又一次提前到达那座城市,迎接你的到来。始料未及的是,所有美好在你出现的那一刻便戛然而止。

那一刻我很平静,甚至可以说很失望,我原先攒起来的一万个心跳一个都没能用上。你的笑容,你的刘海,你鼻梁上的雀斑,你眼睛下方的两道斜纹全都不再美妙了。我的意思是,它们还是美的,但我的心脏仿佛挪到了右边,它们像往常一样撞击我左侧的胸腔,却已经不管用了。我看到一个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你站在我面前。我急切地瞪大双眼打量着你,想借由搜刮些熟悉的东西,将我拉回到多年以来构建的幻想世界中。

我失败了。

那一刻我便意识到,你不再是你,或者我不再是我了。我很绝望,更绝望的是我不能就此转身离去,你已经习惯了我爱你的样子,我也已经习惯了我爱你的样子。白天,我们在海边的礁石上互相拍照。照片上的笑容很多,但每一张都很生硬,像是价格低廉的照相馆给一对相亲没多久就决定结婚的未婚夫妇拍摄的“证明照”;晚上,我们虽躺在同一间旅馆的同一张床上,却连话都不怎么说,就那样各自睡去。我半夜醒来会扭过头盯着你看,可是你没有均匀的呼吸,也没有细微的抽搐,和那家冷冰冰的旅馆融为一体。整个房间里唯一在动的是月光,一步一步爬上你的额头。

我的爱死了。

我平躺在床上,舒了这辈子最长的一口气。被月光打在天花板上的窗棱影子像一座监狱的栏杆。这是一间随你的阴晴圆缺不断变幻的监狱。每次当我以为能够逃脱,它就变换成出新的形状,将我牢牢地关在里面。

五年了,我终于趁这些栏杆在距离最大的时候掉了出来,掉在我所躺着的位置,掉在了这座陌生的城市。

我像杀了人一般恐惧,又忍不住地兴奋。你看过一个名叫《勺子杀人狂》的短片吗?短片里有一个怪人,毫无理由地拿着一把勺子追着你敲,你吃饭时敲,看书时敲,上厕所时敲,睡觉时也敲。我感觉自己杀死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意识到再也不用吃饭时想你,看书时想你,上厕所时想你,睡觉时想你时,我竟然产生了一种恶狠狠的快意——终于,终于解脱了。

没想到一觉醒来,这种兴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有无穷无尽的恐惧。

离开的那天,我们特意买了出发时间相近的车票,约好一起离开,谁也不用送谁。我们站在同一个站台上,你的车在站台这边,我的车在另一边。我只记得那天是个阴天,剩下的就不记得了。你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什么颜色的裤子,背什么颜色的包……我们是怎样告别的,拥抱了吗,微笑了吗,挥手了吗,我一概都想不起来了。

我感觉非常虚弱,身体里的一大块东西好像被挖走了一般,既轻飘飘又凉飕飕的。我只希望我的火车能早点儿进站,我能赶紧离开这座城市,一分钟都不愿多待。

火车终于来了。我找到位置后一屁股瘫在椅背上,再没有力气向外看。你的火车进站了吗,你回头了吗,你找我了吗,这些问题对我来说好遥远,好不切实际。我不该考虑这些问题,我只想哭。发现再也无法吃饭时想你,看书时想你,上厕所时想你,睡觉时想你,我又产生了一种铺天盖地的空虚——那么我接下来该干什么。

自此,我们有两年没有过任何联系。

好了。这件需要坦诚的事我说完了,现在来回答你的问题。我记得在电话中我是这样回复你的:傻子,爱当然不会消失啦。

对不起小安。我说谎了。

第五封:这样才能留下永远

小安,你好。

朋友无意中在豆瓣上发现了一张你的照片,那好像是一个豆瓣活动,活动的名字叫“你最想对TA 说的话”。照片中的你举着一张纸,纸上写着我的英文名和一句话:

我想知道你现在过得好不好。

好蠢,没想到你竟然会参加这么蠢的活动。

但我看到照片还是笑了。距离我们离开那座城市,也就是我逃狱成功的那座城市,已经两年了。这两年里我们几乎没有过任何联系。至此,我不愿再猜想你写这句话是因为想我,还是因为寂寞,还是两者皆有。有些事太珍贵了,属于上天的赏赐,就像蒙对所有考试题,不必再动脑子分析原因。那些原因重要吗——不重要吗?菩提老祖反问至尊宝的话早就被我忘到了九霄云外。

其实我干过更蠢的事。那时还没有人知道我喜欢你。当时也是这个好事儿的朋友,发给我一个心理测验的链接,里面有一题是写出你第一个想到的名字。在我点击确

定的同时,你的名字出现在他的邮箱里了。这个朋友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成为了我最铁的哥们儿。幸亏他是我哥们儿,也幸亏他一直保持好事儿这个嗜好,我们才得以恢复联系。

这两年里我的变化很大,至少比我预想中的要大。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也很多:有退学,有爱过一个人,有交到新的朋友,有听过许多故事,有去一座陌生的城市

打拼,有回到熟悉的地方静养,更多的是无数次独自上路,和比无数次少一次的悄然离别。这期间,我即使在最无助的时候都没有想念过你,但这并不代表我忘了你。我怎么会忘记一个曾哭着跟我说我爱你的人。只是想到你的名字,我不会再心惊肉跳了。哎呀,当年那个感觉太难受了,就像走道上无缘无故遭雷劈,隔几天被劈一次,隔几天被劈一次。有时候,我甚至会抬起头默问老天,你他妈到底有完没完……

现在不会了,包括重新跟你联系上这件事,我也只是感到欣慰,虽然是无尽的,也只是欣慰。欣慰的美好之处在于,对过去有感激,对未来则没有期许。它不会让人产生欲望,更不会逼人去索求。就像一只瓶子帆船,隔着玻璃瓶欣赏就能能获得满足。

可能我真的长大了吧。

但我也不是无缘无故就长大了。长大是要付出代价的,是一次又一次的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么说或许有些夸张,但我想你能够明白我的意思。我的几位朋友也看过这张照片,他们比我还要感动,说其实你是爱我的。听到这些话,我又笑了。我这次笑不是因为欣慰,而是觉得他们傻。这也是我认为我长大的原因——我已经不再寻求那些能证明什么的蛛丝马迹了,也不再轻信那些能渲染什么的深情举动了,更不再抵抗那些能戳穿什么的悲恸伤感了。

说穿了,我对永恒和消亡这些事,大抵麻木了。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小诚,当年跟我们走得比较近的转校生。实际上,我烦他。每次约你周末去玩,他都要跟上。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我才烦他。但当他转学的时候,我竟然难受了,眼眶竟然红了。当时,我就隐约意识到了一些事情,直到现在才学会如何说明白。

这些好的坏的妙的苦的,热烈的伤感的躁动的幸福的,都只是情绪。情绪什么也不是,生活的副作用而已。可我们却非要在情绪上安插意义,非要让它们代表些什么,盖上无数证明的印章才能安然拥有。就好比听情歌,本来那么一点儿不算什么的情绪,一听出共鸣就以为众生皆如此般了,就了不得了,就以为过得去的和过不去的,都如宇宙洪荒般伟大了起来似的。

你在纸上写的这句话是你的情绪,我看到后欣慰地笑是我的情绪,我的朋友们因此而感动是他们的情绪。情绪就像在夕阳下收衣服时溅起的微尘,如果你在北京收衣服就能明显地观察到。这些微尘很美,却并不代表阳光,也并不是证明阳光存在的证据。还好,情绪是有时限的,过后依旧会是一个太平盛世。我曾为一些不能永远存在的情绪难过,比如当年你的那句“好想一直这样”,比如……比如……现在倒要感谢那一切都是暂时的,不然我将永远无法前行。

实际上不止我在前行,你也同样在前行。

和你恢复联系之后,一切都显得那么有序。我们再也不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赌气了,遇到不同的意见也不会争得面红耳赤了,更不会为证明自己的重要性做傻事了。我们以成年人的方式聊天,这样的聊天是惬意的。就像两个水平相当的侠客以剑会友,一招一式既不谦让又点到为止。过招之间,若其中一人刺出精妙的一剑,哪怕这一剑勉强才能招架得住,也会真心为对方喝彩。在一切情绪都消退以后,我们那些年所追寻已久的默契,终得显现。

你说你故意忍着不去看我的微博,就像你现在看海贼王的方式。当年我们一起决定看海贼王,海贼王已经出到二百多集了,我们一集接着一集,一集接着一集,看得昏天黑地,就像两个贪婪的海盗在某个山洞里发现了宝藏,疯狂地在这些金银财宝上打滚。你说现在你不敢这样了,有时会故意忘记去看新的一集,这样等发现还有一集没有看就会欣喜若狂,有时攒到三四集一起看,就觉得是最美好的事了。

你说那时总觉得还有很多,现在却总觉得不够了。

就像我们的青春一样。

你说你跟你美国的朋友讨论得最多的就是我,好笑的是他们都想认识我,还有人加了我的联系方式;你跟我一起回忆过去的所有内容,你所能记得的和我所能记得的还不大一样,这样也好,拼凑成我们更完整的青春;听完我这两年的故事,你说你真为我感到骄傲,好想赶紧见到我。

你知道吗,就算你现在说我以后再也不愿见到你,我内心都不会再有什么波动了。因为,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啊。你的关心,你的想念,和未来有可能发生的你的出现,都本不是属于我的,这层潜意识的改变花了我将近十年。所以,它们才会以惊喜的方式出现。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会用如此独特的方式得到了你。算是得到你了吧?以一种精神胜利法的方式。不知道你听到这些还会不会说,你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哈哈,小安,我的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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