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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恋之别(3)

我问礼为什么要坚持呆在文学社,他没有回答,只是问我想不想学跳舞。答非所问,才是正常的他,而每次他的突发奇想,都总能迎合我的口味,我们天生就是一路的。

舞蹈室在学校最顶层,第七楼。

走进万花筒的世界,这是第一次踏入舞蹈室的感觉,三面墙壁都盖上落地的镜子,它们无休止地相互映照,让你数不清当中有多少个自己,像是置身于自己那个永远窥探不透的心灵深处。

朝西南的窗户,每当打开白色的纱帘,总是迎来一脸夕阳。我背靠着窗子坐下,抬头看那光线穿透玻璃、穿越飞尘,射到北面的镜子中。我欣赏镜中的落日,但不喜欢镜中的自己,我害怕镜子里的那些人走出来对我说,我是假的。

“干嘛不练习?坐着发什么呆?”

这是晴晴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完全符合她的风格,调皮、忧伤,她可以闹着你扯一大堆笑料,当逗得别人想要发表意见的时候,便突然静下来,足够让你感到她的心已经躲到某个角落,正背对着你想自己的事情。

自从跟礼加入舞蹈队后,就一直气氛怪怪的,尤其是队里只有礼和我两名男队员,特别让人感到不适。今天礼没来,却没提前告诉我,教室里剩我一个男生,感觉更是糟透了,他没在我便不知道呆在这个女人堆里头到底做什么好。队长也没在,他们俩一定是出去鬼混了,可恶。这次又新收了一大班女生,仿佛都在热切期待着跟礼跳上一曲,当然,队长不可能给她们机会。

晴晴的那句话,打乱了落日与镜子告别的情景,我不耐烦地离开了舞蹈室,而她也很明显地没在等我回话,甚至比我更快的动作回到原位继续练习。

到小卖铺买了瓶可乐一边吸着一边发呆,天已经黑下来,晚上的学校要比白天可爱多了,店里打着白灯,跟幽黑的校园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教学楼成8字型,在中空露天的地方种了些植物,我坐到台阶上仰望那片被教学楼框住的夜空,看到几点微弱的星光,还看到晴晴。

晴晴从身后偷偷地探出个头来对我眨了眨眼,靠!吓我一大跳,我马上转过身,差点没站住脚,心里在骂到:“你那是什么眼神!”但没骂出口,只是生气地看住她。

“芭蕾,起源于意大利,成长于法国,鼎盛于俄罗斯。”她笑嬉嬉地跟我背了一遍,某节课上导师介绍的知识,然后拜了拜手,便潇洒地离去,校门外吹来一阵风,还带着她的香气。

这个夏天,一直都在下雨,停没多久,马上又接着下起来,像是同一场雨,仿佛跟本没停过。云为何有如此多的眼泪,难道天真的有这么脏吗,那些洗过她的泪水,还能否使我洁净。

已经好多年没去看父亲了,小时候姑妈领着我去墓地,总是带上父亲喜欢的绿色菊花,淡淡的颜色,花心亮绿,瓣边有些灰白,像是长得跟花一样的叶子。那时,我以为花被剪下之后都会送到这儿来,并不知道地底下埋葬着父亲的尸骸,以为人们因为不舍与美丽的花朵告别而哭泣,并不知道,多年以后,当自己懂事,却流不下半滴眼泪。

父亲一定认为自己跟别人很不同,就连喜欢的花也是绿色,就连杀人,也是因为精神失常,就连疯掉,也能认出我这个儿子,那个被他杀死的女人,跟另一个一块被他杀死的男人,所生的儿子。但是死后,却跟其他死掉的人一样,需要别人来给自己埋葬,他的墓碑,也跟其他的碑石一样,拖着唏嘘的长影,立于湿润的黑色泥土之上。

(三)

我是一位失忆的诗人,第一首便写下了你,我永远忘记写过的字,我永远写着忘记的诗。

5月21日,阴。1358年今天,法国“扎克雷”起义爆发,恶人查理以谈判为名诱杀起义军领袖卡尔,起义以失败告终,镇压军队大肆屠杀农民,直至贵族们担心没有人给他们收割庄稼才休止。

原对想要的东西,很少主动伸手触及,他害怕某天,当自己不在再需要的时候,将无法令它们安息,而我们却成了朋友,念小学的时候,从我将皮球送到他手上那天开始。今天是5月21日,第一次离家。

那天,很早就回到学校,翻墙而入,由于某天的迟到,这个指定动作,在后来被养为习惯。习惯是怎样一种概念?或许是根本不存在的想法,却那样重复地做了,那种态度,那种眼神,像是在告诉自己,面前的围墙不能使我恐惧。

踏过操场,老远就看到礼坐在升旗台上抽烟,没想到那小子比我还早,准确地说,他昨晚就是在这安的家,红旗当了他一晚的被子。

“我说,这块破布还挺可怜的,每天在上面吹风,看来你又干了件好事。”

“一些东西非得有人把她送到一个高度,才会飘扬那么几下,真是些废物。”

说完,礼把烟头弹到红布上,看着溅起的火屑,脑海里突然闪进一幕失火的场景,是昨晚的梦。火苗瞬间漫延,红色的地毯,红色的沙发,红色的窗帘,顿时一片火海。我,置身其中,倒地挣扎,挣扎,并非因为热火带来的焚身灼痛,而是身心内的烈炎正欲爆破而出。四周熊熊的火光,幻化成晴晴的影子,很快,我的躯体爆裂燃尽,化为焦土。

见到我满头大汗,礼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脸。“喂!搞什么。”

“没,想起昨晚的梦而已。”我回过神来,擦掉额头的汗。

“春梦么?公鸡还是大白菜?遗精过度了是吧。”

“是梦见个女的啦,不过不春。”

“操,****。”

“恩。”我无法理解“****”的真正含义,可能在礼的眼中,只要对他产生那么一点好感或兴趣的女人,都应称为****,因为她们犯贱。所以,那位经常站在学校最顶层,一副不可高攀的姿态,俯视全校女生的舞蹈队队长,也是个****。

我就这么简单地应了一声,礼许久也没搭上话,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绿草地被晒得金黄金黄的,像是掏金者们梦中的背景。我们点上烟,在升旗台上呆坐了一会,然后礼提意一起逃学,我问逃去哪,他说反正不回家。

大学的生活很枯燥,这种意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那么一群人在渲染,于是身边的人都在理所当然地枯燥着。许多新生因为无法接受这个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都会出现诸如酗酒,赌博,网游,****等颓废行为,那些哀叹老爸老妈选错时辰的,就一天到晚地自慰。

这就是我的大学时代,由于高中时期在校园文学界薄有名气,我被邀加入ELBA诗社任副社长。怪现象之一,学生能任职的干部中,头衔即使最高也只能在前面加个副字,正职除了由校领导兼任外,便是少数留校生即所谓的指导员来担任。

诗社的基地设在图书馆二楼最大的研讨室,研讨室非常整洁,只是光管较为暗淡。我这才知道课室的墙壁跟窗帘原来是白色的,书架上一尘不染,虽然书籍略显陈旧,却是摆放有序。讲台靠近门口,另一侧立着棱形的玻璃厨柜,由六副四层的三角玻璃架组成,里边展示着一些本校生的奖状、得奖作品跟剪报等。整间研讨室只挂了一幅油画,位于讲台对面的墙壁正中央,是拿破仑的肖像,上面写有这位大帝的生平,以及那一句精彩的创作:“AblewasIereIsawElba。”

“请问,你是罗远同学吗?”门口处传来敲门声,利落而温柔。

“恩。”我嫌课室的光线不够自然,正拉开窗帘,没有回过头去答话。

那天我第一次正式组织ELBA社员进行研讨,于是提前来到研讨室,看看是否能够习惯这个地方,我很怕做不习惯的事,因为重新习惯会很累。至于讨论什么话题,我根本没想过,诗歌是很私人的东西,任何人都无法分享诗人当时的心情。

“你好,我叫骆萍,之前见过面。”她举起左臂挡住突如其来的光线,朝我走近。

“记得,星期一的学生干部会议,你是新上任的学生会副会长吧,有什么能为你效劳?”我转过身,看着走上前来的她,齐肩的短发,身穿白色运动服,虽然挡住眼睛,但露在臂下的嘴唇,在阳光照耀下显得特别润泽。

故事的尾声,落幕在高三中秋节前后,我跟晴晴的故事。

下个月就是中秋节,COCA推出的几款无糖的精品式月瓶,正好适合糖尿病的姑妈。推开店门,很自然地朝我跟晴晴经常坐的位置望去,坐位上没有顾客,桌子上却放着一把折叠齐整的蓝色雨伞。

说明来意后,服务生便领我到月饼专柜开始热情地介绍,其实上次跟晴晴来的时候,也是这名服务生在介绍月饼。我示意买一盒传统口味,刹间,想起了那把雨伞。

“不好意思,本店这次主打精品口味的,所以传统口味做得较少,请问大后天来取可以吗?或者可以试试……”服务生的介绍也似乎由于我的走神而中断。

我没理会服务生异样的眼神,走向桌子,不错,边上的蕾丝花纹一模一样。

“我,喜欢了一位女生。”

“是BB?”晴晴又在发挥她搞怪的性格,调皮的大眼睛一直盯着我看。

“不是。”

“不会是CICI吧?”

“不是。”其实我应该说是的,下一个,她问下一个的时候就答是。

“是我吗?是我的话你不怕说哦。”晴晴先是不可思议地对我眨了眨眼睛,然后故作羞答答的模样。

公交车刚好停在红绿灯口,我们在车上,车在马路上,车里头很挤,马路上还有很多车很多行人。可是这幕喧杂的背景却在倾刻间变得空白,连时间也似突然停顿,整个空间仿佛只有我跟晴晴两个人,我低下头没有回话,她也没有继续发问,十分安静。

直到车子发动,斜阳才好不容易地推开档隔的楼房,兴奋地挥洒出金色的光芒,从晴晴跟我的脸上一扫而过。世界又恢复了喧哗,时间也流转得飞快,犹如上紧的发条一下子脱了链,公交车向左拐了个大弯,然后径直驶向毕业的那一天。

天好像在下雨,又或者只是雨后的湿气。这是个没有阳光的早晨,我点了根烟步出露台,很自然便望向阴霾的天空,静静地看着烧逝的生命,在不属于这个季节的凉意中飘渺,散去。

永恒只存在于天堂,但这里不是,我并未拾起晴晴留下的玻璃鞋,因为十二点只是一个童话。

“欢迎光临,你是来取月饼的吧,对了,经常和你一起来的那位女生,刚才匆匆忙忙地在那边桌子上放下雨伞就离开了,你们是约好的吗,前天好像也是她拉下的说,你要给她带回去吗?”

“不了,如果她再来,麻烦你帮忙交还给她吧。”

(四)

我数算着夏天,曾有过风雨几场,那骤来的都经已骤去,仲然有下不完的模样。

5月22日,雨。1855年今天,雨果逝世,雨果曾在《悲惨世界》中写道:“也许地球只是天庭的监狱,因为你仔细观察人生,它到处都在受惩罚。”

原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相信已经走在了自己应该走的路上,他会小心地观察旁人,尽量避免接触,从他人的喜怒哀乐中体会这个世界,在自己精心砌筑的防护墙内,温馨与恐惧,快乐与痛苦都可以无限放大,却不用害怕受伤,也无需伤害别人。今天是5月22日,第一次出卖自己。

比起昨天,今早头痛得更具有质感,像是被晴晴的手抻进头盖骨内,温柔地抚摸着,脑浆已到了马上便要喷射出来的地步,而她的手却猛地一下抽了回去,醒过来了,好像做了个漫长的梦,光线并不刺眼,看来今天的天气也不怎么好吧。从厨房传来一阵忙乱的声音,是骆萍在做她向来都不拿手的东西,她厨艺不好,却总爱做很复杂的早餐,说是听专家讲早餐应该吃得好一点,而晚饭基本是在外头吃的,偶尔我们会上姑妈家,接受她老人家的照顾。

“起来啦,早餐快好了。”

“嗯,还是那个味道啊。”

“喂!先刷牙,快点。”

“哦。”

“昨晚姑妈打电话来,让我们今晚过去吃饭,对了,你昨晚几点回来的?”

“哦,两点多吧好像,被陈总拉去当‘酒保’了,他那个人啊……”

味道是消毒水跟酒精的味道,声音是咳嗽跟呻吟的声音,灯总是不够亮,墙壁也不干净,门窗、桌椅、器具上的油漆在经年岁月中斑驳脱落,楼梯、过道、房间的角落,到处都是刺眼的污渍,褐黑色,是血渍或是药酒的陈渍。我无法想象有多少人能从这里活着出去,应该说人进来后都是等死的吧,不过即使活过来,到外头去了,也终归是要死的,因为人都会死,这里只是一个让死亡尽量递延的地方,并非那么神圣。

离家第一晚我们是在医院里渡过的,因为没钱,也没地方可去,老天却在这个时候酝酿暴风雨,整个世界就像窒息般,失去了生存的力气。是礼带我来的,这里有空调,也有大张的木沙发,只是医药味太重,色调单一的白。

躺在木沙发上,双手枕在头后面,我盯着暗淡的光管在看,光管偶尔会闪动几下,有两只飞虫在它周围打转。礼跟一位上了年纪的护士走开好一会,我知道他们去干什么破事来着,那位大婶打量人的眼神很讨厌,真想一腿轰爆那团肥大的屁股。

转过身,面向着靠背,还是白色,我没去想礼为什么会做这种事,他从来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只是他没在,我便感到孤独。孤独,累了,缓缓合上眼睛,突然听到救护车的笛报由远至近,越来越急促,然后突然收声,几名医护从我背后跑过,坐起身来,只见他们慌张地往急诊部大门跑去。

“哇!这么多血!”

“啊!别看!”

“请让让!”

“医生准备好没有?”

“已经赶回来了,正在手术室准备。”

“流这么多血,肯定没救了。”

推进来的是一名跳楼自杀的女子,几名挂急诊的病患满是兴致,上前去凑热闹。就像电视演的一样,有仪器固定着头部,输着血,同时也流着血,一名男护以气袋手动帮助她呼吸。的确很多血,从大门到手术室一路都有滴落,血腥味跟这场突如其来的小****,在被鲜红点缀过的深白空间内,久久不曾散却。

死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敢于赴死的人却无法以这份勇气继续生存,可能绝望已经盖过了所有。向往的天堂方并不是真正的天堂,真正的天堂又在哪里,是否只有死后才能踏足。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他使我躲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他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

佑希特别喜欢这篇赞美诗,每次做完她都会靠在床头念诵这一段,轻淡动人的神态,却是一名患有绝症的少女。当诗念完,也正好是她服药的时间,同时也是我进食的时候,K他命——俗称***。

公寓是礼之前租下的,在铁道旁,很小的单间,更小的厕所,有一扇向南的窗户,每当傍晚,我们各自服过药后便会睡去。佑希的药对肠胃造成不良反应很大,为了方便她呕吐,垃圾桶靠近她睡的那一旁,我则要经常跑厕所,由于那个东西参和的杂质过多,经常吐个半死,就好像我也得了重病,跟她一样的不治之症。佑希从母亲身上遗传了这个病,她说如果再进一次医院,很可能就出不来了。

“这么早……”我在迷幻中醒来,头痛欲裂,眼睛不太清晰,感觉光线的颜色有些暗沉,可能喝了太多的酒,可能吸食过量的原故,昨晚吐得一塌糊涂。

“已经傍晚了呢。”

“傍晚?原来睡了这么久,你吃过药没?”

“你见过丁香花吗?”佑希靠在窗台前,静静地望着窗外,夕阳在她脸上散发出虔诚的光芒。铁道前种植了一排十分整齐的树,铁道后面是一条河,它们一同延伸至视线以外。

“花期,好像过了吧。”

“妈妈很喜欢丁香花,每当花季,爸爸便会采摘一篮放到她床头。”

“没想到你爸爸对不爱的女人也这么体贴。”

“我死后,你可以送一篮丁香花到我墓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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