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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恋之别(2)

一个月以后的傍晚,我接到老师的电话,约我到丽华夜总会洽谈卖画的事。晚上我打了个电话给冬冬,冬冬上班去了没人接,我就去了夜总会。这家夜总会并不大,在一条巷子里。我推开门,迎面而来一股浓烈的怪味道,有烟味、酒味,还有女人的香水味,狂暴的音乐震耳欲聋。一群年青人在舞池里乱扭乱叫,五彩的激光灯闪得人眼睛发花。我从吧台边走过去,一个女人跟我擦肩而过,我浑身一震,这女人怎么长得像冬冬?不可能,我回头看去,只见这女人手上刁着一根烟,扭动着腰肢走向一位客人,聊了几句就开始和那客人打情骂俏,由于她始终背对着我,使我看不清她的样子,但她的身材却像极了冬冬。我慢慢地朝她走过去,心在往下沉。她转过身来,我终于看清楚了她,但我不能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女人会是冬冬,会是我一心一意爱着的那个又美又纯洁的小仙女。我一步一步的朝她走过去,她发现了我显然也大吃一惊,她的脸色立刻变得苍白而毫无血色,转过身她匆匆地走了。我望着她的背影一股怒气涌上心头,我有一种被骗的感觉,我追了上去拉住了她,我说“冬冬,别走了,你总要面对我的……”她的面上出奇的平静,一笑说“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冬冬,我是梦娜”“好吧”我恼怒的说“你是冬冬也好,梦娜也好,你总是你,名字只是符号,这就是症结之所在,这就是你不肯告诉我你在哪工作的原因,是不是?”“你现在明白了?”她忽然直视着我说“我不是你想像中的那么纯洁,那么美好,你是不是可以走了?”“慢着”我有些气愤的说“你把我当什么了,难道我们不是朋友了吗?为什么有问题不找我?”她冷然一笑说“找你?我怎么跟你说,难道让我告诉你我是做鸡的?你还会真心真意和我做朋友吗?”“会!”我痛心地凝视着她“我会的,难道到现在你还不了解我吗?只要你来找我,我没有不帮你的”她的眼中忽然落下泪来说“李清有病,他有癌症,我必须支持他庞大的医疗费用,所以……”“所以你就来做这个,他无意中知道了,所以不理你了,对不对?”她含泪点了点头说“我是爱他的,为了救他我不惜一切代价”我叹气说“你可以干些高尚点的工作,不需要为了钱而出卖自己的”她摇头叹息着说“我想到的不是高尚与否,纯洁与否的问题,我想到的是怎么样可以吃得更饱些,穿得更暖些,怎么样可以给他一个更好的治疗环境。”我说“我可以给你钱的”她流泪说“你有多少可以给呢?”我说“至少我可以帮你找个好工作,薪水不太低的,我再给些钱给你,总好过在这里了吧?”她抬起头看着我,好半天才吐出一句话来“你真是个好人。”

就这样,我们跟李清的病耗上了。我曾到医院去看过他,这是个骨瘦如柴的年青人,但看得出他是个毅志力很坚强的人。我劝说他原谅冬冬,他看了我许久,一笑说“我有什么资格生她的气?她是为了我才变成这样的,我只是怪我自己没有能力照顾她。”我给冬冬找了份家教的工作,我自己也在积极地筹备卖画的事。冬冬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即使见了面,也是谈论李清的病情。我把对冬冬的爱深深的埋进了心底,随着李清病情的不断恶化,冬冬的心情也越来越坏,她常常吃不下饭也睡不着觉。有一天,我强迫冬冬和我去海边散心。我不断的说些笑话给她听,到后来连我自己也笑不出来了。冬冬就叹了口气说“歇会儿吧,我累了。”我们在沙滩上坐下。

冬冬凝视着远方的天际,喃喃的说“命运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想想两年以前,我们还在一起满怀雄心壮志地筹划未来,那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可是现在呢?”

我说“冬冬,别这样,毕竟他还活着,你应该开开心心的跟他渡过每一天,让他高兴的离去。”

冬冬点头说“你说得对,我会让他高高兴兴去的。”

我凝视着她,冬冬脸上那份坚定与镇静令我感动。为了转变话题,我故作轻松的说“跟我说说你们的罗曼史吧,你们一定很浪漫的,对不对?”

冬冬看着我,良久才叹息着笑道“有什么浪漫的,他和我说得最多的只有两句话”

我说“什么话?”冬冬脸上浮起两朵红云,眼睛凝注着远方,仿佛又回到了往昔的岁月,轻轻地念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三个星期以后,冬冬给我打电话说,李清已经不行了,她在电话里的声音出奇的平静,但越是这样,我越是感觉到她那五内俱焚般的痛苦,我就越不放心,等我匆匆赶到医院时,李清已经去了。她即不哭也不悲伤,面上表情很安详,就好像李清睡着了一样,我怕冬冬出事,只好守在她的身旁。一连坐了三个小时,冬冬才让护士将遗体推走。我又跟着冬冬回家,冬冬眼睛里已没有了忧郁之色,代之而来的是一片灰暗,绝望的灰暗。

我坐在桌旁,看着冬冬的身影进进出出,一会儿打电话,一会儿又写信。她是那样镇定,那样一丝不苟,直到把李清的后事都安排好了才坐下来。她淡淡的说“李清在这边没有亲人,我只好通知他们来处理。”我叹了口气欲开口安慰她,都不知从何说起。冬冬说“很晚了,你回去吧,我要休息了。”我点头说“你确信你没有事吗?不需要我留下来陪你?”冬冬淡淡一笑说“你放心吧,我不是你想像中的那么脆弱,我还要参加他的葬礼呢。”我深深的看了冬冬一眼,不放心的走了。

这一夜我辗转未眠,天一亮我就赶往冬冬的住处,快到冬冬的家时却堵车了。我很着急,司机下车去察看情况,回来说“好惨啊,一个女人昨天夜里自杀了……”我大惊失色拉开车门便向冬冬家冲去,我在心里大叫着:不要,不要做傻事,不要冬冬,不要这样!我一口气跑到冬冬的家门口,刹时之间心中一片冰凉,警察已经封锁了现场。冬冬死了,冬冬死了,冬冬死了!那个淡淡的冬冬,那个淡淡的女孩,已经离开了这个淡淡的世界。

一个月以后,我再次去到我和冬冬初次见面的海边。我带去了我第一次为冬冬画的那幅画,还有冬冬临终前写给我的信,上面只有寥寥数语:

乔:

对不起,你的恩情只有来世再报了。

辜负了你的冬冬

我痴痴的看着画上的冬冬,心里痛楚万分。想着冬冬曾说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话,提笔在画的边上写下了后面两句诗“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另一个天堂

(一)

你是上辈子的那个女孩,花光了我今世所有的爱。

5月19日,雨。1649年今天,英吉利共和国建立,11年后,查理二世复辟,克伦威尔的遗体被掘出来吊上绞刑架。

原喜欢知道这个世上发生过的事情,但只限于中古与近代之间,因为他对活着的人不感兴趣,其二,他说事实若被时间洗涤过久,反而会沾染上虚伪的污垢,这大概就是原对自己所爱的一种洁癖。而我,在他的影响下,渐渐开始对一些特别的日子,是如何在历史中渡过产生好奇。今天是5月19日,与晴晴第一次见面。

下班的时候,雨刚好停了,路边的招牌、大树在缓缓滴落着积留的雨水,车龙堵得长长的,在城市的灯火中闪着水光。路人仍是行色匆匆,急忙地在车与车之间穿行而过,我等在安全岛上,望了望雨色的天,密布着厚厚的云,灰蓝带点霞彩。突然,一滴雨水落入我的眼睛,然后顺着脸颊滑落到皮鞋上,我还是站在那,抬着头,可是许久,都未等来第二滴。晴晴曾说,云为了使天变得更蓝,于是用自己的泪水去洗净他。

第二滴雨水总会紧随着第一滴雨水,我是这么认为的,只有那些无数的雨滴连到一起,才能成为一场雨。而人生,就是与每个擦身而过的人都发生一个故事,然后将所有的故事长长地连起,不过,生命中根本不需要这么多的故事,因为到头来想要去回忆的,也只不过是那两三个人而已。

她说,那天是最多人做梦的日子,于是我们约在COCA庆祝。

推开店门,便听见点唱机处传来的淡雅的歌声,“我喜欢这样的女孩,幽黑的长发,泛着微微的波浪,不说话时,静静地看她,哼着温柔的曲子嘴角轻扬,她说她来自撒玛利亚……”

拉开椅子正准备坐下,发现椅子上放着一把蓝色雨伞,伞边上镶着蕾丝,这是女孩的伞。雨伞叠得很齐整,顺着灯光,显露着雨滴要干未干的痕迹,苍凉的色彩,像是为主人的不辞而别而伤感。

晴晴在我脸前挥了挥小手,我就知道那位调皮的女生来报到了,“干嘛不坐下?站着发什么呆?”她向来热爱庆祝,讨厌的是,她喜欢把别人误导成,以为会要你久等的样子,如果信以为真,姗姗来迟,她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我告诉她,女主角离开的时候遗留下一把蓝色的雨伞,男主角在椅子上发现了它,此后,男主角便经常来这家店,等待雨伞的主人出现。然后,经过许多次擦身而过,男女主角终于相遇,原来……

“拜托。”晴晴不耐烦地喝了口水,放下杯子,玻璃与玻璃的碰击声打断了我的故事。“这么老套的剧情,连肥皂剧也不会用好不好。”

“您好,两位,看看需要点些什么。”刚想反驳,一把甜美的声音把我说到嘴边的话又再次打断了。“对哦,时至中秋节,本店将推出好几款无糖的月瓶,都是精品口味的哦,款式……”服务生开始热情地介绍中。

“好!给你个机会,猜猜今晚我想吃什么,猜对的话我请客,如果猜错了就你埋单,外加一份奶油吐司带走。”

晴晴的脸总能笑得很甜,即使那笑容已经模糊,但回忆总是以她的不完全来叫我无法忘记。她会看着我看她笑的样子,直到我跟着她一起笑。

“我说庄小姐,你要吃什么就干脆直接点好了,我能来这儿就有心理准备。”我装作十分无奈的样子,连站一旁的服务员生也逗笑了。

“我说阿远大叔,你实在是太太不了解我了。”晴晴摇摇头,故作一脸挽惜,小指头却在菜单上乱点一通。

的确,是我不了解她。我从来都没打算去了解身边任何人,包括自己。因为害怕,因为人心都是丑陋的,包括那些自以为看穿人心而无比烦恼的家伙,他们什么都没做,无能,软弱,任由丑陋将自己的生命吞没。而那些所谓的革命家、殉世者,明明清楚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即使以再多的生命为代价,也不可能换来半点改变,无知,愚昧的他们并不知道,真正要打倒的,其实是人心。我们都有罪,只有神才能救赎。

没想到,就连简单地编个故事也能扯到那份上,“男女主角终于相遇,原来……”,原来什么呢?离开饭店的时候,晴晴把伞一块带走了,她说要过把戏隐当一回女主角,而且钦点了我这位烂编剧充当男一号。

“哪天我来这边拉下雨伞,你要是刚好路过,一定记得带走哦。”

“然后呢?”

“然后远远就常来店里等晴晴啊,看看男女主角能否不期而遇。”

“哪有这么巧,除非跟踪你。”

“当然不成!”

“那,要是真不期而遇又如何?”

“到时再告诉你。”

我从不带伞,希望那云的泪水,能够连我一同洗净。

要是让礼来接这个故事,想必他一定会说:“与其花心思去等一个没见过的女人,还不如多空出些闲档,让女人来讨好自己。”

认识礼是在高一第二学期开始没多久,当时我的班主任兼任校文学社指导老师,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老师她会安排我去参加那个什么文学社,不过我却在那里认识了礼,他比我高一届,是文学社副社长。

礼在学校,及整个校园文学界都是一个风云人物,他大胆地颓废、叛逆的思维,被校领导和评论家们直指为不健康的小孩。虽然,礼在指导老师极力维护下,只在校刊上勉强登过几篇小诗,但是,他在各大文学报刊发表的文章,却造成很大的回响。他曾说:“世界的美好,只存在于另一个天堂,而世人崇拜的天堂,只是地狱。”

礼的“美好不在这里”这套说法被无休止地评论,有嫉妒,有敌视,也有众多追随仿效的人。而我,是对他那一套完全不懂的人,但他偏偏选择了我,因为当初入社的时候我投的那篇,写自己是一个乞丐的文章。礼问我有没有真的当过乞丐,当时我只是不屑地笑了笑,后来他告诉我,他曾经也突发奇想地要写自己是一个乞丐,于是真的当上乞丐到车站捡烟头,到超市门口行乞。他还笑说当时超市在门口设了一个临时摊位,正贩卖着一块七毛钱一斤的富士水晶苹果,工作人员高举标价牌扯大嗓门,喊着那些苹果有多便宜多好吃,于是路过的人都纷纷上前争相抢购。而他,在一旁乐得简直不亦乐乎,原来,乞丐跟这些抢购苹果的人的区别,只不过是他们吃不起那些价值一块七毛钱一斤的苹果。

礼就是这样子极端,极端地感受一切,极端地无视一切,真是一个疯狂的家伙,而自从那天开始,我也成为了疯狂的人,在那段日子里,我们做尽了疯狂的事。

(二)

人从这里路过,风在那边吹来,早到的、迟到的;顺路的、逆路的;偶然的、必然的;所有的,都走进了风里。

5月20日,雨。1506年今天,哥仑布逝世,哥伦布一直以为他所到的地方就是印度,始终不知道自己发现了新大陆,第二年,沃尔德塞姆勒在绘制的地图上,把那里称为“America”。

原非常清楚自己要什么,以至于那些他不要的,成为了他生命中所缺乏的。我不知道自己的存在是否对原造成了某些影响,或许,我就是那些他所不要的东西,而他偏偏把我当成朋友。今天是5月20日,父亲的死忌。

“远,要好好读书。”

“为什么要好的读书?”

“因为,远将来要赚很多很多的钱。”

“为什么要?赚?很多的钱?”

“有钱!就可以摸那些!爱钱的女人!”

爸爸的情绪突然异常激动,医护人员马上上前将我们分开,三名男护把爸爸制服在地,让他穿上可以绑人的衣服。我和姑妈被请出病房,白色的铁门缓缓关闭,吱哑的声音,还有白色的房间里,爸爸死命挣扎的叫喊声。

这里是哪里?那些人为什么要这样对待爸爸!就在踏出精神研究中心大门的那一刻,作为孩子的自己突然感觉到再也无法见到父亲的恐惧,我放声大哭,扯着姑妈的袖口不愿离去。

“为什么不带爸爸一起走!”

“好孩子,你父亲得了病,他必须留下来接受治疗。”

“不管!我要爸爸!”

姑妈为我擦去脸上的泪,然后抱起我,强忍着泪水,“乖,远,这儿的医生会帮助你父亲好起来的,所以,远要成为乖孩子,等那一天,来这儿接父亲回家。”

大概过了一年半的时间,某天,姑妈欢喜地告诉我,爸爸康复的情况非常好,医生已经给他解下了疯人衣,可以自由活动,还说礼拜六带我去见他。可是,当我们去到研究中心,迎接我们的却是爸爸的死讯。

然后,我和普通的孩子一样,上学,长大,抽烟,打架,我没有成为爸爸口中好好读书的孩子,也没有打算去赚很多的钱,因为我知道爸爸的想法是错的,不然,他也不会被关起来,甚至自杀,他的信仰,终究还是解救不了自己。

大人口中的礼,是个思想败坏的家伙,至于学生们,礼的文章,读过或是没读过,读懂与否,看他的人只有两种眼神,敬仰,或蔑视。领导们是多么庆幸收了一个这样具有争议性的学生,只要这个人在,学校的名气便会蒸蒸日上,利用一个从来都不打算支持,并且不断指责与唾骂的学生。这就是为什么礼的文章在校内的暴光率这么低,却一直稳坐文学社副社长位置的原因。真是一间有够烂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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