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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天命,还是巧合(3)

在历史中,因为百姓们活不下去而起义的典故不在少数,明朝现如今也陷入了这样的泥潭,于是在不久之后,就发生了几起农民起义事件,这些都让这个即将破灭的王朝雪上加霜。

为了赈灾,朝廷支付了大量的物资,导致国库虚耗,于是明朝的军队也开始土崩瓦解,当时的军队实行屯田制,也就是说他们的军粮都要靠自己来种,可是军队的驻地则是在北方,是当时受灾最严重的地方。种植的粮食自然是不用说了,肯定是颗粒无收,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军人们吃什么?朝廷已经没有银子再去购买粮食来供给了,军队只好节衣缩食,节省开支。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军队里的士兵吃不饱饭的话,那么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不是在战场上因为体力不支被杀死,就是真的饿死在这里。为了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很多将领都开始自行想办法活命,有点家底的人,自然好说,没有家底的人,只好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兵器上。

这些士兵往往都是地位较低的,他们手中的兵器虽然不是神兵利器,但好歹是铁做的,怎么也能换点银子,买点粮食。自己的兵器卖掉了,那就偷同伴的,几年的光阴下来,军队的战斗力反而下降了,没了装备,将领们总不能赤膊上阵,于是乎整体的战斗力就不用再说了,这也是为什么在明朝末年,明朝的军队在战场上溃不成军的根本原因。

或许有人会说,天气并不能够真正决定一个王朝的灭亡,的确,又不是“全国干旱”,也不是“全国冰雪”,它的确不能够让大明王朝真正灭亡,可是我们不能忽略它的影响。

尽管小冰河时期只是一个纯粹的自然灾害现象,历朝历代都经历过天灾,可是当天灾遇到了没钱的人祸时,对于已经岌岌可危的大明王朝的打击,绝对不是一点半点。明朝像是一个站在悬崖边上的人,而小冰河时期这个自然现象就好像是老天爷无形中踢了他一脚,将他更迅速地送入深渊之中。

内忧与外患同时出现

【内忧——农民起义】

“小冰河时期”造成了农民们颗粒无收,而朝廷拨下来的赈灾物资,经过层层的搜刮,估计最后真的能够到老百姓手里的只是几分之一而已,历史一般演到这里,就会有人抡起锄头,决定起义了。

想当初,明太祖朱元璋也是这样站起来的,似乎经过了几百年之后,历史又将回到这里。在整个明朝之中,农民起义并不在少数,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大多数的农民起义都会以宗教的形式来展开,用得最多的,让明朝皇帝最头疼的,估计就是那个叫做“白莲教”的“邪教组织”,因为在整个明朝,他们经历了数次“白莲教”起义。

然而到了明朝末年,白莲教终于消停了,可是陕西却乱了。

陕西属于西北,本来就是容易干旱的地方,在“小冰河时期”,这个地方无可避免地闹起了旱灾,这无疑给广大陕西省的农民兄弟判了死刑。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肯定会有人能够活下去,但你要知道,人都是自私的,每个人都想活着,可是朝廷拨下来的粮食就那么多,要么母亲将粮食让给孩子,自己饿死,要么是妻子把粮食留给丈夫,自己饿死……

在这些忍受饥饿的人群中,总有那么一两个胆大的,秦朝时候是“安知鸿鹄之志”的陈胜和吴广,元朝末年就是最终“驱除鞑虏”的朱元璋,而到了明朝末年,则是闯王李自成的天下。

李自成,他并不是个标准的农民,但他是一个标准的穷苦人。他没有无忧无虑的童年,更没有能够让给他拼搏的前程,他每天就只知道放羊。

这一点,他和朱元璋也极其相似,一个放牛,一个放羊,难不成是放羊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做起了皇帝梦?

言归正传,从小李自成就给地主家放羊,原本他也以为自己一辈子都要在羊群之中度过了,或许还会考虑讨个老婆、生个娃娃之类的。但是闯王又岂能和那些普通的放羊仔一样呢,骨子里的叛逆之血是骗不了人的。在他二十一岁的时候,不知道地主怎么待他了,让他这样一个大小伙子,难以忍受内心的怒火,动起粗来。这下子可不得了了,那个地主在当地颇有势力,而且勾结着官府,这下李自成要吃不了兜着走了。于是乎“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李自成趁着黑夜跑路了。

天大地大,何处是我家?这成为当时李自成需要考虑的事情,反正老家是待不下去了,辗转之后,他来到了银川,隐姓埋名做了一名狱卒。要说他能老老实实地做一名狱卒,这也是个不错的差事,至少有了朝廷的俸禄,还有一些“灰色收入”,小日子也能过得很滋润。

只可惜,犯过事的人的内心是很脆弱的,李自成也不例外,毕竟在银川的生活,他隐姓埋名,不敢和任何人结交朋友,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暴露了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这样的生活让他感到非常压抑。恰好在这个时候,陕西发生了一件大事——农民起义。

公元1627年,陕北水县农民王二率领数百农民杀死知县张斗耀,要说这也是杀害朝廷命官的重罪,官府应该通力捉拿才是,然而这陕北的巡抚却是个胆小鬼,生怕将这件事情报告给朝廷之后,上面怪罪下来,自己承担不起,又担心自己要是捉拿要犯,再把他给惹毛了,自己小命也不保,于是干脆装不知道。他的不作为可是给了这些起义军们一个壮大自我的机会,果不其然,不出三年,陕西省内众多起义军也都揭竿而起。

远在银川的李自成听到了这件事情之后,他的想法或许和《水浒传》里的英雄好汉一样,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不过也罢,倒不如去起义军那里寻找自己的出路。

就在这个时候,老天爷又给了他一个机会,在一次无意中李自成得知,原来自己的舅舅高迎祥也造反了,还是领导。正苦于无处投奔的他,立刻跑到了舅舅的帐下,成为了起义军的一员。

不要小看了起义军的智慧,他们也懂得人多力量大这个最浅显的道理,在公元1635年,众多独立的起义军汇集在河南洛阳,共商大业,这大业自然是指“推翻明朝”,这时候的李自成俨然成为了起义军中的头领。

河南洛阳,在明朝时期也是一个非常繁华的城市,而且这里有一个皇亲国戚,就是福恭王朱常洵,一般来说,这种守着一方天地的皇亲国戚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搜刮民脂民膏、抢占民女的坏事也都做尽了。李自成进入洛阳之后,就听到了很多百姓都在私下议论,这个福恭王,是个坏事做尽的坏人,但是他势力非常大,有通天的权力,就连当地的地方官都不敢招惹他。

李自成是谁?他可是“闯王”,是起义军,才不是那个昏庸朝廷的爪牙,他知道,要想起义成功,群众基础就必须要打好,想要打好群众基础,就要给他们当家做主,于是乎,李自成杀了福恭王,又将福恭王家里的钱财全都分发给百姓。这样一来,百姓们自然拥戴他,当他是劫富济贫的好汉爷。

就这样,李自成把洛阳当做是自己的根据地,在这里招兵买马,还将那些知识分子,全部都收入自己的帐下。短短的时间里,李自成的队伍又壮大了许多,足足有五十万。

动静大了,京城自然也就知道了,他们岂能容忍一个地方组织壮大到如此规模呢?明朝的军队很快就开到了洛阳城外,然而前面我们就说过了,明朝军队早就溃不成军,而且滥竽充数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只想着能够拿朝廷的俸禄,可真正到了战场上拿命去拼的时候,他们就退缩了。反之,李自成的军队绝不能退,造反是一条不归路,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如果在这个时候退缩了,那就只剩下死了。

可以说,李自成就如同是一支锋利的箭,直接射入到明朝的要害。公元1644年正月,李自成在西安建立大顺国,年号永昌,建立了自己的革命根据地,并且和历代皇帝一样,也设立了自己的政府机构,设天佑殿大学士,用牛金星充任,增置六政府尚书,用宋企郊等人充任。又开科取士,改八股文为散文。又造新历,铸“永昌”钱等。这时李自成有步兵四十万,马兵六十万。尽管李自成已经建立了朝代,也自称永昌皇帝,可是在百姓口中,他们更愿意称他为“闯王”。

李自成不是刘备,他不愿意和明朝的崇祯皇帝来个“分而治之”,他要的是这个天下,于是在刚刚建立了政权之后,他立刻将军队开到了北京城外。

坐在紫禁城内的崇祯皇帝知道大势已去,或许他也曾后悔,不应该杀了袁崇焕,以致现如今身边连一个能够出去迎战的将领都没有,带着绝望,崇祯皇帝走向了死亡,大明王朝就此结束。

李自成的起义是成功的,他本身就是个穷苦人,自然能够知道老百姓的想法——只要有一条生路就好。所以在起义的过程之中,他对自己军队的要求非常严格,他规定:战士不准收藏白金;缴获物品归公;行军不住民房,自带帐篷宿营;损坏庄稼,严厉处罚;“公平交易”,“平买平卖”,不滥杀人,不奸淫妇女。他提出:“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妇如淫我母”的口号。李自成本人作风民主,上下平等,大的决策都和部下讨论决定。平日生活简朴,粗茶淡饭,食无兼味,每天早晨只喝小米粥,与战士同甘苦,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这些正符合被剥削、被压迫劳苦大众的愿望,对部下是极大的鼓舞。

对于明朝的贪官污吏,李自成也绝不手软,“闯王”所到之处,就像是一个完整的流程——砸官府、开粮仓、镇压贪官和地主老财、分发财物。因此,李自成很受群众欢迎。当时在民间广泛流传这样的歌谣:“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存活,早早开门迎闯王,管叫大小都欢悦。”

当李自成、张献忠等人揭竿而起的时候,明朝就必须要分配出一定的人手,对其进行镇压,出兵必须有军饷、有粮草,这对于一个国库空虚的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要剿贼就要用兵,要用兵就要用钱,钱从哪里来?皇帝的办法就是加税。可是当时的赋税已经很重了,再加上连年的天灾人祸,老百姓负担已经非常重了。

万历末年已加重了对民间的搜刮,天启时再加,到崇祯手里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时加派辽饷九百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余万两,一年之中单是军费就达到两千万两,国家财政和全国经济在这压力下都已濒于崩溃。据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叁》中记载:“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当时福建的粮食亩产最多三石(不到300公斤),正常年景不过卖一两银子。就算福建粮价疯涨,三石大米也不过卖六两银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私派比正赋多,暗的比明的多。据钱泳《履园丛话》记载,崇祯末年,盗贼四起,年谷屡荒,人们都以无田为幸运。明朝就出现了流民遍天下的现象。

而这个时候剿贼的官兵是怎么做的呢?明朝的郧阳巡按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记载了明末的情景和官军的表现。他说,崇祯十四年六月,他奉命驻守郧阳。七月初,他从长沙动身,经水路到达荆州,路经襄阳,八月初六进入郧阳。一路数百里的农田里都长满了蓬蒿,村落破败,没有人烟。唯有靠近城市的一些田地,还有城里人耕种糊口。他说,在他抵达郧阳前的十几天,左良玉率领的官军路过此地,二三万官兵一涌入城,城中没有一家没有兵的,“淫污之状不可言”。住了几天,大军开拔,又将城里所有人家清洗一空,十多天后他到了,竟然找不到米和菜。士绅和百姓见到他,无不痛哭流涕,不恨贼而恨兵。

李清在《叁垣笔记·下·弘光》中说:左良玉的兵一半要算群盗,甚是淫污狠毒。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将人夹住,小火烧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他们抢掠来妇女,公然在大街上奸污。将她们抢到船上时,有人望着岸上的父亲或丈夫哭泣,立刻被这些兵砍下脑袋来。左良玉的部队在明朝官军中并不是最坏的。他们烧杀抢掠,但是还能打仗,比那些见到百姓如狼似虎,见到清兵和土匪便逃跑的强多了。官军抢劫百姓,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官府的税费一征再征,仍然严重拖欠军饷。士兵们被迫卖命打仗,却又缺粮断饷,抢劫起来自然理直气壮。明朝的官军数以百万计,便是横行天下的百万豺狼饿虎。

【外患——女真族的崛起】

不过大明王朝的轰然倒塌,并不仅仅是李闯王一人之功,因为在东北地区,还有一个民族,同样也是对大明的江山虎视眈眈,那就是女真族。女真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早在公元六世纪,东北地区就已经出现了“黑水靺鞨”,这就是女真族的前身。在元朝时期,女真族建立了金国,就是这个小国,灭掉了让宋朝都感到头疼的辽国,可是最终这个国家还是败了,败给了更为强大的元朝。不过我们要说的不是依附在元朝身边的女真族,而是明朝时期的女真族。

在明朝初年,女真族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在短时期主要有三个较大的部落——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由于朱元璋也刚刚建立了政权没有多久,中原地区还不能够完全稳定下来,他根本无暇顾及远在关外的女真族,不过朱元璋的军事才华,让他明确地看到女真族最大的作用,那就是牵制北虏。所以他主动向女真族抛出了自己的橄榄枝,进行招抚,抚喻,封赏“设卫置官”等政策。

这样的招抚举动,让女真各部落对于明朝也产生了感激之情,毕竟在元朝的统治之下,他们的生活也充满了动荡和战乱,明朝正是抓住了女真族渴望安稳生活的这种迫切心愿,达成了东北部边防的安定。而女真部落对于明朝也是效忠听命。

在最初的这段招抚阶段,明朝究竟做了哪些承诺?首先就是允许女真族在某一个明朝领土范围之内自由来去。

永乐六年(1408年)四月,明成祖:“朕即位以来,东北诸胡来朝者多,多愿留居京师,以南方炎热,特命于开原置快活、自在二城居之,俾部落自相统属,各安生聚,近闻多有思乡土及欲省亲戚去者,尔即以朕意榜示之,有欲去者,令明言于镇守官员,勿阻之。”

又有永乐十六年(1418年)九月,“上谕行在兵部臣曰:‘近辽东缘边官军,多出境市马,以扰夷人,其禁戢之。今后非朝廷文书,而私出境者,处以重刑,其守臣不严管束者,论罪如律。若安乐自在等州,女直野人鞑靼,欲出境交易,不在此例。”汉人无政府文书出境就是重罪,而女真鞑靼出境却是自由往来,比汉人自由得多得多。

既然允许女真族人在境内自由来去,总得给他们找点事情做,于是明朝决定和女真设立互市,也就是进行商业贸易。女真族地处现在的东北地区,那里有很多土特产,而且女真族善于养马,这些都是明朝人民所缺少的,而明朝的诸多生活用品,也是女真族缺少的。在这种平等的关系之中进行贸易,双方都能够得到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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