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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纵马驰援

在史书上,关于这一仗的记载十分简略,只说嘉靖二十九年六月,鞑靼俺答汗率军进犯,以其子为先锋,向汉地进军,明大同总兵张达奋勇抗击,被蒙古伏兵包围,副总兵林椿领兵营救,两将皆战死。

廖廖几句,看不出有多惨烈。然而大同总兵绝非无名小卒,说他位高权重绝不过分。统帅着大同军镇数万人马,地位自然非同寻常。当然了,大明的军制非常特殊,除了总兵之外,还有巡抚、巡按御史之类的官职加以牵制,甚至还有监军太监这种奇怪的设置,这样多方分权之后,总兵的地位就降了不少。而大同镇的辖区极广,光是五百八十三座堡城就分流了不少人马,总兵手上可以机动的兵力总共也就两三万而已。这些军队用来守城没有问题,一旦拉出去野战,就有些力不从心。

说到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在于大明军队一直是采取被动防御的态势。边境线那么漫长,要防止鞑子入侵,就得处处设防,处处设防的结果就是兵力极度分散,在任何一个方向都形不成兵力优势。而鞑靼不一样,他们来去如风,想打就打,想撤就撤,可以在任意一个地点集中数万精兵进行强攻突破,试想一下,大明哪座堡城能经受住数万人的攻击而不陷落?所以处处设防本质上就是哪都防不住。

这次入侵,俺答汗采取的策略就非常简单,佯攻镇羌堡,其他堡城自然不敢分兵来救,只有大同镇才有足够的兵力分兵救援,他只要张开一个大口袋等着伏击援兵即可。只是连俺答汗自己也没料到,这一次居然网到了大同镇的正副总兵,可谓是大赚了一笔。

秦百韬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些,但是他从探子带回来的消息中,感受到了极大的危险。总兵被围,前去营救的副总兵同样被围,要想指望第三支人马前去营救,几乎是一种奢望。现在该怎么办?

他并没有丝毫犹豫,只是回过头来,沉声吩咐道:“秦大,通知全堡人马,立即集合。”

秦大知道他想做什么,担心地问道:“大人,咱们这一点人马,会不会太少了一点?”

秦百韬淡然说道:“顾不得那么多了,能救就救,真要救不得时,那也只能说是天意。咱们尽人事而听天命,只希望总兵大人能够多支撑一会。”

秦大不敢多说,立即传令去了。

不一会儿,镇边堡所有军士都集中了起来。经过整整一夜的巡逻戒备,大家看上去都有些疲惫,好在经过秦百韬将近一年的操练,大家总算去掉了散兵游勇的习气,列队站在一起,好歹还是有点正规军队的样子。

秦百韬站在队伍前面,扫视着多少有些惶惑的军士们,大声说道:“想必大家现在都已经有所耳闻,鞑子犯边,总兵大人被困。大道理不用多说,去救总兵大人乃是作为部将的本分。但是,镇边堡也得守住,不能让鞑子乘虚而入夺了去。所以,我准备带百十个人前去驰援,剩下的人留守堡城。现在,有谁自愿去救总兵大人的,出列!”

军士们全都低下头去,没有人吭声,更没有人出列。

秦百韬的脸上浮现出浓浓的失望,他原本以为练了这么久,不说已经练出了一支精兵,至少作为大明子弟的血性是已经有了,然而事到临头,这些人终究不过是一群怂包软蛋罢了,看来不管怎样训练,都是练不出来的。

他不想多说什么,只是冷着脸对秦大说道:“给我备马!”

“大人……”

“他们不想去,秦某并不勉强,毕竟咱们只有这么点人,此去九死一生,我也无意强迫他们去送死。但是,这一趟我非去不可,秦某食君俸禄,为国分忧,马革裹尸,惟死而已。”

“小人情愿跟大人同去。”

“小人也愿去。”从西凌来的十个亲兵异口同声地大呼道。

秦百韬身子一顿,缓缓说道:“好。好。不愧是跟随我多年的好汉子,西凌人杰地灵,不产孬种。弟兄们,上马!”

“秦将军,”六子忽然站出来,说道,“北地亦多豪杰,我们作为军户,为朝廷戌边垦荒,世世代代,也不知流过多少血。然而朝廷里的那些达官贵人,有谁正眼看过我们?该盘剥的照样盘剥,该缴的赋税一样都不能少。弟兄们不是没有血性,更不是天生的怂包软蛋,只是对朝廷的所作所为寒心罢了。你可以说我们怕死,对,确实是怕死,我们死了之后不过是路边的一堆白骨罢了,朝廷不会在乎,可是家里的其余男丁却又要被强迫入伍,子子孙孙,永无穷尽,有谁不怕?只是今日,这些恩怨苦楚都不消再说,我六子也是个堂堂七尺男儿,不是孬种。杀鞑子从来不会皱眉头,我去!”

秦百韬注视着他,冷冷地说道:“此去几乎是有死无生。”

“老子不在乎。”

“哪怕是死,我也无法替你脱籍。再说了,我可能还死在你前面。”

“早就能够料到。”

“也不会有赏钱发给你们。”

“钱买不了老子的命。”

秦百韬哈哈大笑道:“好,是条汉子。还有谁?”

陆陆续续又站出来好些军士,他们默默地整理着自己作战的装具,没有豪言壮语,只是忙碌着。

秦百韬的脸舒张开来,自己总算没有看错人,他们也许遭受过不公,也许被长官欺凌,但他们终究还是铁骨铮铮的男儿,他们沉默,但绝没有屈服。

一刻钟之后,这一队小小的骑兵冲出镇边堡,向塞外急驰而去。

镇羌堡和镇边堡之间的距离约为六十多里,即使是快马狂奔,也得一个时辰。而大同总兵张达遇伏的地方更是在镇羌堡之外,距离更远一些。他们此行是去作战,并不是到了地头就行了,所以还得留足作战的马力,中途少不得要稍作休息一下。

一行人往西北方向进发,越是往前走,战争的气氛便越浓厚,已经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败兵在往回逃窜,秦百韬拦住一个败兵,喝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败兵支支吾吾,说不出什么来,他只是听到有人喊“咱们败了”,就慌不迭地抛了兵器,撒腿就跑,至于是怎么败的,总兵大人现在情况如何,全部是一抹黑。

秦百韬恨恨地放开了那个败兵,情知从他那里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这是一群吓破胆子的人,收拢来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动摇自己的军心,所以他没打算收拢这些败兵,而是领着自己的人马奋勇向前。

塞北的草原上,形成了两股截然不同的人流,一股是丢盔弃甲、狼狈不堪的败兵,一股则是逆着人流、军容整齐的骑兵,两股人流并没有产生交集,秦百韬的人马固然是沉默的,那些败兵看见这支逆行的队伍,眼神麻木,似乎也没有丝毫触动。

走了没多久,就已经到了战场边缘了,到处都是倒伏的尸体和旗帜,用血流成河来形容决不过分。战争是残酷的,这就是生与死的搏杀,人类为了获取地盘、人口、粮食和财物,可以制造一场空前的劫难。这是人类的悲哀,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战斗还在进行着,到处都在厮杀。然而明军的溃败之势已经形成,很难避免最终败亡的结局。秦百韬这么一点人手根本不足以影响到战局,此行的主要目的是营救总兵张达和副总兵林椿,只要两位大人被救出,再组织人手反击,未始没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他们进入战场搜索着,这时一小队明军突然往他这个方向溃逃过来,在他们身后,几十个鞑靼骑手纵马奔驰,挥舞着马刀,大肆劈砍,收割着落伍的明军士兵的性命。

为首的一个鞑靼大胡子,脸上狞笑着,手上挥舞着一根狼牙棒,纵马奔到一个明军身后,狼牙棒挥起,砸在那明军脑后,只听得“咔嚓”一声,脑浆迸射,半个脑袋都被砸掉,登时就扑倒在地上死去。

秦百韬远远地看见,却来不及救援,禁不住怒吼一声,拍马挺枪就向那个大胡子攻了过去。

那大胡子正追杀得畅快,忽然看见一个雄壮汉子拍马杀来,忍不住“咦”了一声。战斗至此,明军有组织的抵抗几乎都被瓦解,这个汉子却显然与众不同,莫非明军的援兵到了?可是这援兵人数未免太少了。

来不及多想,秦百韬的大枪已经迅猛地攻了过来,他舞着狼牙棒便迎了过去。而秦大也率领着其他骑兵迎向鞑靼骑兵,双方一言不发,立即大战起来。

论武艺,秦百韬算不上有多高,但那是相对于李沐风这类江湖高手来说,对比其他人是很强的。而且战场上决定胜负的往往并不是武艺,还有双方的气势和胆魄。秦百韬的枪法跟棍法一样,走的是威猛路线,讲究的便是一往无前的气势,他这次前来,早就抱定誓死的决心,死都不怕,哪里还在乎是不是有伤?所以打法倒是有点以命搏命的意思。那个大胡子却是惜命,光是在气势上就已经落了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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